【招标公告】金秀瑶族自治县头排镇人民政府关于询价采购头排镇同扶村平地屯建石塘至廖世光屋边水利、文东门口塘至二队仕影门口塘水利建设、头排镇夏塘村岔路屯人饮工程提升项目、头排镇同扶村平地屯盘龙产业路、头排镇夏塘村上寨
【招标公告】金秀瑶族自治县头排镇人民政府关于询价采购头排镇同扶村平地屯建石塘至廖世光屋边水利、文东门口塘至二队仕影门口塘水利建设、头排镇夏塘村岔路屯人饮工程提升项目、头排镇同扶村平地屯盘龙产业路、头排镇夏塘村上寨: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广西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广西 来宾市 | 采购单位 | 金秀瑶族自治县头排镇人民政府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头排镇同扶村平地屯建石塘至廖世光屋边水利、文东门口塘至二队仕影门口塘水利建设、头排镇夏塘村岔路屯人饮工程提升项目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金秀瑶族自治县头排镇人民政府关于询价采购头排镇同扶村平地屯建石塘至廖世光屋边水利、文东门口塘至二队仕影门口塘水利建设、头排镇夏塘村岔路屯人饮工程提升项目、头排镇同扶村平地屯盘龙产业路、头排镇夏塘村上寨邓屯四箩山塘排洪堤、四箩山塘产业路、头排镇头排村长岩屯进屯主道提升工程设计单位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金秀瑶族自治县头排镇人民政府拟询价采购头排镇五个项目的设计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一)
头排镇同扶村平地屯建石塘至廖世光屋边水利、文东门口塘至二队仕影门口塘水利建设;
(二)
头排镇夏塘村岔路屯人饮工程提升项目;
(三)
头排镇同扶村平地屯盘龙产业路;
(四)
头排镇夏塘村上寨邓屯四箩山塘排洪堤、四箩山塘产业路;
(五)
头排镇头排村长岩屯进屯主道提升工程。
二、项目地点
金秀瑶族自治县头排镇同扶村平地屯、夏塘村岔路屯、上寨邓屯、头排村长岩屯。
三、项目内容
(一)
头排镇同扶村平地屯建石塘至廖世光屋边水利、文东门口塘至二队仕影门口塘水利建设:修建水渠总长2600米×0.6米×0.4米;
(二)
头排镇夏塘村岔路屯人饮工程提升项目:
1.打一处横井;
2.储水池直径4.96米,高3米;
3.过滤池长2.1米,宽1.6米,高1.96米;
4.50管1400米;
(三)
头排镇同扶村平地屯盘龙产业路:盘龙产业路硬化,长600米,宽3.5米,高18厘米;
(四)
头排镇夏塘村上寨邓屯四箩山塘排洪堤、四箩山塘产业路:
1.产业路长250米、宽3.5米 、厚0.18米;
2.排洪堤长52米、高2.5米、宽1米(底部硬化长32米、宽4米、厚0.15米);
3.出水口渠道长87米、高2米、宽0.8米(底部硬化长50米、宽1.2米、厚0.15米);
(五)
头排镇头排村长岩屯进屯主道提升工程:提升长岩屯进屯路李玉伦家至梁祖明家门口道路,4米、长230米、厚度0.18米。
四、预算金额
(一)
头排镇同扶村平地屯建石塘至廖世光屋边水利、文东门口塘至二队仕影门口塘水利建设:42万元;
(二)
头排镇夏塘村岔路屯人饮工程提升项目:10万元;
(三)
头排镇同扶村平地屯盘龙产业路:20万元;
(四)
头排镇夏塘村上寨邓屯四箩山塘排洪堤、四箩山塘产业路:18万元;
(五)
头排镇头排村长岩屯进屯主道提升工程:11万元。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
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相关条件。
(二)
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名资料文件不予接收,视为自动放弃,所有报名资料文件不予退还。以上所有报名资料文件均需加盖机构公章,且合并封装成册。
六、报名时间
2026年9月29日起至2026年10月8日止;工作日每天8:00-12:00,15:00-18:00。
七、报名地点
金秀瑶族自治县头排镇人民政府(可邮寄,资料须进行密封袋装,标注项目名称并在外加盖公章)。
八、供应商选定方法
由金秀瑶族自治县头排镇人民政府对设计单位的报价名单进行询价议价,并提交镇党委会讨论,对按规定时间报名且符合资格条件的设计单位采用综合择优选取的方式,选定一家单位作为该项目的设计单位。
九、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十、公告媒体
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jinxiu.gov.cn)发布。
十一、联系事项
建设单位:金秀瑶族自治县头排镇人民政府
地址:金秀瑶族自治县头排镇镇南路58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监督管理部门:金秀瑶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派出头排镇监察办公室
监督人:覃冠华
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为金秀瑶族自治县头排镇人民政府
金秀瑶族自治县头排镇人民政府
2026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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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金秀瑶族自治县头排镇人民政府拟询价采购头排镇五个项目的设计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一)
头排镇同扶村平地屯建石塘至廖世光屋边水利、文东门口塘至二队仕影门口塘水利建设;
(二)
头排镇夏塘村岔路屯人饮工程提升项目;
(三)
头排镇同扶村平地屯盘龙产业路;
(四)
头排镇夏塘村上寨邓屯四箩山塘排洪堤、四箩山塘产业路;
(五)
头排镇头排村长岩屯进屯主道提升工程。
二、项目地点
金秀瑶族自治县头排镇同扶村平地屯、夏塘村岔路屯、上寨邓屯、头排村长岩屯。
三、项目内容
(一)
头排镇同扶村平地屯建石塘至廖世光屋边水利、文东门口塘至二队仕影门口塘水利建设:修建水渠总长2600米×0.6米×0.4米;
(二)
头排镇夏塘村岔路屯人饮工程提升项目:
1.打一处横井;
2.储水池直径4.96米,高3米;
3.过滤池长2.1米,宽1.6米,高1.96米;
4.50管1400米;
(三)
头排镇同扶村平地屯盘龙产业路:盘龙产业路硬化,长600米,宽3.5米,高18厘米;
(四)
头排镇夏塘村上寨邓屯四箩山塘排洪堤、四箩山塘产业路:
1.产业路长250米、宽3.5米 、厚0.18米;
2.排洪堤长52米、高2.5米、宽1米(底部硬化长32米、宽4米、厚0.15米);
3.出水口渠道长87米、高2米、宽0.8米(底部硬化长50米、宽1.2米、厚0.15米);
(五)
头排镇头排村长岩屯进屯主道提升工程:提升长岩屯进屯路李玉伦家至梁祖明家门口道路,4米、长230米、厚度0.18米。
四、预算金额
(一)
头排镇同扶村平地屯建石塘至廖世光屋边水利、文东门口塘至二队仕影门口塘水利建设:42万元;
(二)
头排镇夏塘村岔路屯人饮工程提升项目:10万元;
(三)
头排镇同扶村平地屯盘龙产业路:20万元;
(四)
头排镇夏塘村上寨邓屯四箩山塘排洪堤、四箩山塘产业路:18万元;
(五)
头排镇头排村长岩屯进屯主道提升工程:11万元。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
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相关条件。
(二)
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名资料文件不予接收,视为自动放弃,所有报名资料文件不予退还。以上所有报名资料文件均需加盖机构公章,且合并封装成册。
六、报名时间
2026年9月29日起至2026年10月8日止;工作日每天8:00-12:00,15:00-18:00。
七、报名地点
金秀瑶族自治县头排镇人民政府(可邮寄,资料须进行密封袋装,标注项目名称并在外加盖公章)。
八、供应商选定方法
由金秀瑶族自治县头排镇人民政府对设计单位的报价名单进行询价议价,并提交镇党委会讨论,对按规定时间报名且符合资格条件的设计单位采用综合择优选取的方式,选定一家单位作为该项目的设计单位。
九、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十、公告媒体
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jinxiu.gov.cn)发布。
十一、联系事项
建设单位:金秀瑶族自治县头排镇人民政府
地址:金秀瑶族自治县头排镇镇南路58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监督管理部门:金秀瑶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派出头排镇监察办公室
监督人:覃冠华
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为金秀瑶族自治县头排镇人民政府
金秀瑶族自治县头排镇人民政府
2026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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