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2026年贺州市“爱心妈妈”结对关爱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行动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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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广西 贺州市 | 采购单位 | 贺州市妇女联合会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2026年贺州市“爱心妈妈”结对关爱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行动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为持续深化开展牵手“童”行——爱心妈妈结对关爱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三年行动,全面提升与生活、学习、身心健康存在特殊困难的留守儿童、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结对关爱服务质量,贺州市妇联拟向社会购买2026年贺州市“爱心妈妈”结对关爱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行动项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购买主体
贺州市妇女联合会
二、购买项目内容
根据爱心妈妈结对关爱三年行动部署要求,今年重点推动关爱服务常态长效,促进工作精准化规范化机制化发展。
1.联合民政等部门加强全市留守和困境儿童监测摸排和统计分析,规范爱心妈妈结对关爱信息管理,将爱心妈妈结对关爱信息上传民政儿童福利系统。
2.开展爱心妈妈结对关爱“三送”活动,即送安全教育知识,提升儿童自我保护能力;送家庭教育知识,助力家长科学教子;送身心健康知识,守护儿童身心全面发展。年内至少在3个县(区)各开展2场次,每场人数不少于50人。
3.开展示范关爱活动。组织参观体验、绘本阅读、心理辅导、科学实验、安全教育等活动,在市直及1个县(区)开展示范性爱心妈妈服务活动,共2场次,每场邀请不少于20组爱心妈妈及结对儿童共同参与,促进亲子互动与成长。
4.开展爱心妈妈赋能培训1次。内容涵盖家庭教育指导、关爱服务技巧、心理健康辅导等,以提升其专业素养和服务能力。
5.做好项目全程宣传推广,撰写活动开展、成效综述等宣传文稿不少于9篇。做好活动方案、记录、照片、视频、签到表等资料归档,项目结束后按《爱心妈妈结对关爱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行动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实施与管理要求(试行)》提交结项材料。
三、项目实施时间
合同签署日至2026年12月。
四、项目经费及来源
项目经费总额3.05万元,均为自治区妇联下拨经费。其中,组织超过50人以上的活动经费不超过5000元,50人以下的活动经费不超过2500元。
五、承接主体资质条件
承接项目组织需为依法成立的企业、社会组织(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公益二类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具备强烈的社会责任感、较高的专业水平、规范的管理体系。
六、项目申报
(一)参与项目申报的社会组织需提交项目申请表(详见附件)、项目申报书(含机构或企业基本情况、项目实施方案、经费使用计划、服务团队简介、同类项目工作成效等)一式4份,邮寄并报送电子版材料(PDF格式)至指定邮箱,邮件主题注明:2026年贺州市“爱心妈妈”结对关爱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行动+申报单位名称。
(二)在报送申报表的同时须提供加盖组织印章的社会团体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社会信用证书);社会组织年检记录、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复印件;本社会组织所获荣誉、评估等级证明等材料复印件(如无可不报),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三)申报截止时间:2026年5月15日18:00。
七、承接机构确定方式
市妇联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对所有申报项目材料进行初审。经市妇联党组研究审核后,确定承接机构名单并正式签订项目合同。
八、评估验收
市妇联对活动实施情况、资金使用情况、活动开展效果进行全程监督管理,及时掌握项目实施进度,督促承接组织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数量及标准等提供服务,及时发现和整改项目实施过程出现的问题。自治区妇联适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抽查。
九、资金拨付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市妇联及时申请资金,按合同约定进行拨付。项目如有超支,超支部分由项目承接方承担。如项目末期评估不合格,或实施过程中发生项目异常,市妇联有权终止项目,并由项目承接方退回部分项目款。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电话:***。
邮箱:hzsfl3@gxj.gxhz.gov.cn。
地址:贺州市贺州大道1号市委大院西门市妇联办公区208室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贺州市妇女联合会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项目申报表(1).docx
附件2:爱心妈妈结对关爱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行动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实施与管理要求(试行).docx
贺州市妇女联合会
2026年5月8日
文字来源:家儿部
编辑: 组宣部
审核:许 霞
终审:吴松青
一、购买主体
贺州市妇女联合会
二、购买项目内容
根据爱心妈妈结对关爱三年行动部署要求,今年重点推动关爱服务常态长效,促进工作精准化规范化机制化发展。
1.联合民政等部门加强全市留守和困境儿童监测摸排和统计分析,规范爱心妈妈结对关爱信息管理,将爱心妈妈结对关爱信息上传民政儿童福利系统。
2.开展爱心妈妈结对关爱“三送”活动,即送安全教育知识,提升儿童自我保护能力;送家庭教育知识,助力家长科学教子;送身心健康知识,守护儿童身心全面发展。年内至少在3个县(区)各开展2场次,每场人数不少于50人。
3.开展示范关爱活动。组织参观体验、绘本阅读、心理辅导、科学实验、安全教育等活动,在市直及1个县(区)开展示范性爱心妈妈服务活动,共2场次,每场邀请不少于20组爱心妈妈及结对儿童共同参与,促进亲子互动与成长。
4.开展爱心妈妈赋能培训1次。内容涵盖家庭教育指导、关爱服务技巧、心理健康辅导等,以提升其专业素养和服务能力。
5.做好项目全程宣传推广,撰写活动开展、成效综述等宣传文稿不少于9篇。做好活动方案、记录、照片、视频、签到表等资料归档,项目结束后按《爱心妈妈结对关爱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行动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实施与管理要求(试行)》提交结项材料。
三、项目实施时间
合同签署日至2026年12月。
四、项目经费及来源
项目经费总额3.05万元,均为自治区妇联下拨经费。其中,组织超过50人以上的活动经费不超过5000元,50人以下的活动经费不超过2500元。
五、承接主体资质条件
承接项目组织需为依法成立的企业、社会组织(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公益二类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具备强烈的社会责任感、较高的专业水平、规范的管理体系。
六、项目申报
(一)参与项目申报的社会组织需提交项目申请表(详见附件)、项目申报书(含机构或企业基本情况、项目实施方案、经费使用计划、服务团队简介、同类项目工作成效等)一式4份,邮寄并报送电子版材料(PDF格式)至指定邮箱,邮件主题注明:2026年贺州市“爱心妈妈”结对关爱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行动+申报单位名称。
(二)在报送申报表的同时须提供加盖组织印章的社会团体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社会信用证书);社会组织年检记录、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复印件;本社会组织所获荣誉、评估等级证明等材料复印件(如无可不报),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三)申报截止时间:2026年5月15日18:00。
七、承接机构确定方式
市妇联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对所有申报项目材料进行初审。经市妇联党组研究审核后,确定承接机构名单并正式签订项目合同。
八、评估验收
市妇联对活动实施情况、资金使用情况、活动开展效果进行全程监督管理,及时掌握项目实施进度,督促承接组织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数量及标准等提供服务,及时发现和整改项目实施过程出现的问题。自治区妇联适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抽查。
九、资金拨付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市妇联及时申请资金,按合同约定进行拨付。项目如有超支,超支部分由项目承接方承担。如项目末期评估不合格,或实施过程中发生项目异常,市妇联有权终止项目,并由项目承接方退回部分项目款。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电话:***。
邮箱:hzsfl3@gxj.gxhz.gov.cn。
地址:贺州市贺州大道1号市委大院西门市妇联办公区208室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贺州市妇女联合会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项目申报表(1).docx
附件2:爱心妈妈结对关爱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行动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实施与管理要求(试行).docx
贺州市妇女联合会
2026年5月8日
文字来源:家儿部
编辑: 组宣部
审核:许 霞
终审:吴松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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