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2026年钦州市“护蕾阳光行”家庭教育预防性侵害女童行动项目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广西钦州市 发布日期:2026-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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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广西 钦州市 采购单位 钦州市妇女联合会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护蕾阳光行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对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违法犯罪的源头预防和综合治理,以家庭教育为抓手,全面提升女童预防性侵害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切实维护女童人身权益,钦州市妇联拟向社会购买2026年钦州市“护蕾阳光行”家庭教育预防性侵害女童行动项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购买主体
钦州市妇女联合会
二、项目实施地点
灵山县、浦北县、钦南区、钦北区各镇(街道)、村(社区)家长学校及辖区学校、家庭等。
三、购买项目内容
2026年拟购买钦州市“护蕾阳光行”家庭教育预防性侵害女童行动项目,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内容
1. 家庭保护赋能行动。面向家长开展防性侵专题教育与技能培训20场次,每个县(区)各5场次,每场次服务不少于30个家庭,帮助家长掌握识别风险、有效沟通、日常防护及事发后应对等核心技巧。 
2. 心理辅导服务。结合市直及各县(区)工作实际需要,为有需要的女童及家庭提供专业心理辅导30次,包括情绪疏导、创伤干预、自信心建立等。服务对象可覆盖个案、亲子共同参与或小团体辅导。 
3. 普法宣传进家庭、进村(社区)、进学校。围绕《未成年人保护法》《家庭教育促进法》及预防性侵害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普法宣传进家庭活动10场次,其中,灵山县、浦北县各3场次,钦南区、钦北区各2场次,形式包括讲座、情景模拟、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咨询等。
(二)项目经费。项目经费总额4万元。
(三)项目实施时间。合同签署日至2026年12月。
四、承接主体资质条件
承接项目组织需为依法成立的企业、社会组织(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公益二类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具备强烈的社会责任感、较高的专业水平、规范的管理体系。
五、项目申报
(一)参与项目申报的社会组织需提交项目申报表(详见附件)、项目申报书(含机构或企业基本情况、项目实施方案、经费使用计划、服务团队简介、同类项目工作成效等)一式4份,邮寄并报送电子版,电子版材料(PDF格式)同步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主题注明 “2026年钦州市“护蕾阳光行”家庭教育预防性侵害女童行动+申报单位名称”。
(二)在报送申报表的同时须提供加盖组织印章的社会团体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社会信用证书);社会组织年检记录、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复印件;本社会组织所获荣誉、评估等级证明等材料复印件(如无可不报),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三)申报截止时间:2026年4月21日上午12:00。
六、承接机构确定方式
市妇联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对所有申报项目材料进行初审。经市妇联党组研究审核后,确定承接结构名单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正式签订项目合同。
七、评估验收
市妇联对活动实施情况、资金使用情况、活动开展效果进行全程监督管理,及时掌握项目实施进度,督促承接组织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数量及标准等提供服务,及时发现和整改项目实施过程出现的问题。
八、资金拨付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市妇联及时申请资金,按合同约定进行拨付。项目如有超支,超支部分由项目承接方承担。如项目末期评估不合格,或实施过程中发生项目异常,市妇联有权终止项目,并由项目承接方退回部分项目款。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电话:***
邮箱:qzsfl@126.com。
地址:钦州市永福东大街11号市行政信息中心A0209。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钦州市妇女联合会负责解释。
附件:项目申报表
附件 项目申报表.docx
钦州市妇女联合会
2026年4月13日
END
来源丨***
编辑丨梁英儒
校对丨陈建欢
审核丨张   妍
钦州女性
钦州市妇联官方微信
投稿邮箱:
qzsflxcb@qinzhou.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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