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南宁高速公路运营有限公司大沙田商铺租赁项目(包件3、包件4、包件5、包件6、包件7)流标公告
【招标结果】南宁高速公路运营有限公司大沙田商铺租赁项目(包件3、包件4、包件5、包件6、包件7)流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广西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广西 南宁市 | 采购单位 | 南宁高速公路运营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交投宏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南宁高速公路运营有限公司大沙田商铺租赁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 中标单位 | 中标金额 | *** | |
| 联系方式 | *** |
一、项目编号:南宁方德2023-001
二、项目名称:南宁高速公路运营有限公司大沙田商铺租赁项目
三、成交信息
成交人名称:广西方舱物资集团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含税):第一年度租金 48.5万元/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
南宁市良庆区大沙田经济开发区公平街“锦绣银庄”小区后排1-17号店铺,建筑面积约583.49㎡。商铺具体面积以现场实测为准。
1、出租用途:接受除加油站、加气站等危化品经营行业、医疗行业、娱乐行业、废弃物及垃圾处理之外的其他行业经营。
2、该项目租赁费底价48.45万元/年,每年增涨6%。
3、租赁期限:5年期。
4、租金收缴方式
1)租金支付。
按照先付后用原则,合同签订后5日内收取6个月租金(以成交价计算)作为预付租金,租金以6个月为一周期缴纳,租赁期间产生的电费、水费等其他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每月10日前支付上一月份的费用。
2)租金递增方式。
租赁期限内,租金每年增涨6%。调整周期以签约时间起计算,满12个月后次月调价。
3)履约保证金:5年租赁费总报价的10%,签订合同前支付。
五、招标代理服务费:以5年总租金为基准,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服务类)(计价格[2002]1980号)的规定标准收取,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成交人应以转账形式向代理机构一次付清代理服务费,为¥28871.92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代理机构: 广西交投宏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合作路6号五洲国际商铺D栋312室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1356126630@qq.com
广西交通投资集团南宁高速公路运营有限公司
广西交投宏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9日
二、项目名称:南宁高速公路运营有限公司大沙田商铺租赁项目
三、成交信息
成交人名称:广西方舱物资集团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含税):第一年度租金 48.5万元/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
南宁市良庆区大沙田经济开发区公平街“锦绣银庄”小区后排1-17号店铺,建筑面积约583.49㎡。商铺具体面积以现场实测为准。
1、出租用途:接受除加油站、加气站等危化品经营行业、医疗行业、娱乐行业、废弃物及垃圾处理之外的其他行业经营。
2、该项目租赁费底价48.45万元/年,每年增涨6%。
3、租赁期限:5年期。
4、租金收缴方式
1)租金支付。
按照先付后用原则,合同签订后5日内收取6个月租金(以成交价计算)作为预付租金,租金以6个月为一周期缴纳,租赁期间产生的电费、水费等其他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每月10日前支付上一月份的费用。
2)租金递增方式。
租赁期限内,租金每年增涨6%。调整周期以签约时间起计算,满12个月后次月调价。
3)履约保证金:5年租赁费总报价的10%,签订合同前支付。
五、招标代理服务费:以5年总租金为基准,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服务类)(计价格[2002]1980号)的规定标准收取,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成交人应以转账形式向代理机构一次付清代理服务费,为¥28871.92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代理机构: 广西交投宏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合作路6号五洲国际商铺D栋312室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1356126630@qq.com
广西交通投资集团南宁高速公路运营有限公司
广西交投宏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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