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信贷业务委外催收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广西南宁市 发布日期:2025-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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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广西 南宁市 采购单位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区分行财务会计部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信贷业务委外催收采购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信贷业务委外催收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X250013/01) 项目所在地区:广西壮族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信贷业务委外催收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 资金 8247万元,招标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区分行财务会计部。本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预算:8247万元。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信贷业务委外催收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信贷业务委外催收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6.1常规性资格条件 6.1.1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 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1.2 投标人当前未处于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 大行政处罚期内。 6.1.3投标人当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6.1.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 本项目。 6.1.5 投标人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建设银行和招标代理机构。 6.1.6投标人与建设银行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损害建设银行合法利益和声誉的情形,不 存在针对建设银行的重大诚信问题。 6.1.7 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时未处于建设银行供应商禁用、停用或退出期内。 6.1.8 投标人承诺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不存在下列情形,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招标人有权 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受到刑事处罚: (2)重大并购或重组,影响正常生产经营: (3)其他重大风险事项,影响正常采购合作。 6.1.9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或服务成果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形。如果第三方声 称投标人向建设银行提供的服务或服务成果侵犯其知识产权,并已就此对建设银行或投标人 提起(包括威胁提起或很可能提起)法律诉讼程序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程序(简称侵权诉讼) 则投标人自知悉上述事项起将立即书面通知建设银行,建设银行有权采取相应措施,投标人 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6.1.10 投标人必须通过建设银行龙集采平台(http://ibuy.ccb.com)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 备案。 6.1.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2项目资格条件 6.2.1基本准入条件 6.2.1.1外部催收机构总公司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民事主体资格,并依法取得国家相关 登记注册主管机关颁发的执照,执照均应在有效期内。 2)经营范围应涉及信用卡欠款催收、银行告知或催告服务、银行业务流程外包、金融业务 流程外包、金融机构委托代理等法律允许范围内的经营内容。律师事务所应具备执业许可证。 3)具有3年(含)以上信用卡欠款催收服务经验,资信状况、经营状况良好。 4)具有一定经营规模和固定办公场所,拥有一定数量有催收经验的专业人员且人员相对稳 定。(提供标准见分公司准入标准的第2、3项) 5)具有2家及以上商业银行信用卡(其中至少包含1家大型商业银行,大型商业银行:中 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交通银行)欠 款催收外包服务实施案例且业绩良好,业务开展合法合规。 6)拥有有效期内的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有有效的内控合规管理机制、风险管控 机制、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 7)外部催收机构对服务不同机构的设施、系统和数据有明确、清晰的边界。(总公司提供承 诺函) 8)呼叫业务系统操作终端具备对敏感信息屏蔽功能,具有客户敏感信息访问日志记录。(总 公司提供承诺函) 9)用于外包业务处理的网络与其办公网络实施网络隔离。(总公司提供承诺函) 10)注册资本中实缴资本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可兑换货币。 6.2.1.2 在满足总公司准入条件基础上,广西区域内必须配置有专业服务团队(广西/南宁 分公司或办事处)和固定办公场所,专业服务团队和固定办公场所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分公司经营范围应涉及信用卡欠款催收、银行告知或催告服务、银行业务流程外包、金 融业务流程外包、金融机构委托代理、为总公司承接(承揽)业务等法律允许范围内的经营 内容。律师事务所应具备执业许可证。 2)拥有与委托催收账户数量相匹配的有催收经验的人员且人员相对稳定。专业服务团队在 当地有经验催收人员不少于30人(需投标人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人员任意连续三个月 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缴纳机构可为投标人或其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或委托代缴 社保的人力资源机构,若为委托代缴社保的人力资源机构,须提供投标人与其的代缴社保合 作协议)。 3)具有一定经营规模和固定办公场所(广西区域内必须有固定办公场所,面积不少于400 平方米,需提交有效产权证明材料或租房合同【提供办公场所房屋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证 书时间或合同签订时间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房产证的产权所有人、房屋租赁合同的 承租人需为投标人或其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或其法定代表人,租房合同的租期不 低于1年,且截至评标日该合同仍然有效】)。 6.2.2禁止准入条件 6.2.2.1当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6.2.2.2当前处于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大行政 处罚期内。 6.2.2.3外部催收机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等高级管理人员人行征信报告有不良信用记 录或当前逾期。 6.2.2.4外部催收机构征信报告有不良信用记录或当前逾期。 6.2.2.5对招标人的贷款承担担保责任,且所担保的贷款逾期。;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1月24日09时00分到2025年02月11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中国建设银行龙集采平台(https://ibuy.ccb.com)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2月14日 09时00分 递交方式:中国建设银行龙集采平台(https://ibuy.ccb.com)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2月14日09 时00分 开标地点:中国建设银行龙集采平台(https://ibuy.ccb.com) 七、其他 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受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委 托,拟对信贷业务委外催收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GX250013/01 2、项目名称:信贷业务委外催收采购项目 3、项目预算:8247万元。 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5、采购需求: 5.1本项目采购内容: 一、信用卡业务部为降低招标人信用卡业务的不良资产额和不良资产率,拟采购外部催收 机构对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账户为招标人提供催收信用卡欠款的服务 (一)逾期90天(含)内被招标人冻结的高风险账户; (二)逾期90天以上的不良账户; (三)已经核销的账户; (四)证券化受托账户; (五)已回购的证券化账户; (六)其他经招标人总行认定需要委外催收的账户。 二、住房金融业务部拖欠30天(含)至90天(不含)的逾期非不良个人住房和消费贷款, 以及满足招标人总行文件规定委外条件的拖欠未满30天的个人住房和消费贷款。 三、普惠金融事业部:包括以下普惠金融事业部管理的普惠金融贷款:1.逾期7天(不含) 以上且进行过人工电话催收的贷款2.逾期7天(含)以内的存在失联、刑拘、停业等高风 险违约情况的贷款:3.贷款风险分类为不良的贷款:4.贷款状态为已核销的贷款。 四、资产保全业务部已核销(个人类)资产,资产范围是指按照呆账核销条件和程序进行 核销账务处理的个人类信贷资产,不含信用卡类。 五、乡村振兴金融部:逾期30天(含)至90天(不含)的裕农贷款。 5.2服务期:2年。 5.3服务内容: 一、外部催收机构接受招标人的委托,在规定的催收期限内,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运用 各种合法催收手段,运用司法程序以外的其他合法催收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话催收、上门 催收等)就招标人委托催收贷款,向债务人(包括借款人、担保人和共同借款人等)催收因 申请招标人贷款而发生的全部债务。每期委托催收期限届满,该期催收委托自动终止。 二、每批次委托催收期限终止后及时将债务人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记录、催收录音、上 门记录、新的联系方式等)返还给招标人,并向招标人报告催收业务开展情况: 三、配合招标人随时调取催收记录和催收录音。 四、其他相关约定。 5.4服务数量要求: 一、中标人数量及采购量分配方案: 入选4家、备选4家委外催收公司作为本项目的中标人,最低开标数为8家公司。在合作的 初始期(3个月),原则上对4家中标人平均分配委案数量。后续根据《广西区分行信贷业 务委外催收综合考核办法》对委托催收公司按季进行业绩考核,并根据上一季考核结果统一 当季的委案发包比例,原则上分配比例为:第一名35%左右、第二名30%左右、第三名20% 左右、第四名15%左右。 二、退出机制 对连续2个季度或累计3个季度综合考评排名最后一名的催收机构可提出提前解除协议建 议,由各业务主管部门按权重进行保留或退出的评判,50%以上同意退出即启动退出程序, 自解除协议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再次合作。备选机构提交招标人总行审批同意并签订协议后参 与分案。 (具体内容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6、投标人资格要求: 6.1常规性资格条件 6.1.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 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1.2 投标人当前未处于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 大行政处罚期内 O 6.1.3投标人当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6.1.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 本项目。 6.1.5投标人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建设银行和招标代理机构。 6.1.6 投标人与建设银行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损害建设银行合法利益和声誉的情形,不 存在针对建设银行的重大诚信问题。 6.1.7 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时未处于建设银行供应商禁用、停用或退出期内。 6.1.8投标人承诺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不存在下列情形,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招标人有权 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受到刑事处罚; (2)重大并购或重组,影响正常生产经营; (3)其他重大风险事项,影响正常采购合作。 6.1.9 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或服务成果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形。如果第三方声 称投标人向建设银行提供的服务或服务成果侵犯其知识产权,并已就此对建设银行或投标人 提起(包括威胁提起或很可能提起)法律诉讼程序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程序(简称侵权诉讼) 则投标人自知悉上述事项起将立即书面通知建设银行,建设银行有权采取相应措施,投标人 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6.1.10 投标人必须通过建设银行龙集采平台(http://ibuy.ccb.com)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 备案。 6.1.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2项目资格条件 6.2.1基本准入条件 6.2.1.1外部催收机构总公司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民事主体资格,并依法取得国家相关 登记注册主管机关颁发的执照,执照均应在有效期内。 2)经营范围应涉及信用卡欠款催收、银行告知或催告服务、银行业务流程外包、金融业务 流程外包、金融机构委托代理等法律允许范围内的经营内容。律师事务所应具备执业许可证。 3)具有3年(含)以上信用卡欠款催收服务经验,资信状况、经营状况良好。 4)具有一定经营规模和固定办公场所,拥有一定数量有催收经验的专业人员且人员相对稳 定。(提供标准见分公司准入标准的第2、3项) 5)具有2家及以上商业银行信用卡(其中至少包含1家大型商业银行,大型商业银行:中 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交通银行)欠 款催收外包服务实施案例且业绩良好,业务开展合法合规。 6)拥有有效期内的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有有效的内控合规管理机制、风险管控 机制、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 7)外部催收机构对服务不同机构的设施、系统和数据有明确、清晰的边界。(总公司提供承 诺函) 8)呼叫业务系统操作终端具备对敏感信息屏蔽功能,具有客户敏感信息访问日志记录。(总 公司提供承诺函) 9)用于外包业务处理的网络与其办公网络实施网络隔离。(总公司提供承诺函) 10)注册资本中实缴资本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可兑换货币。 6.2.1.2 在满足总公司准入条件基础上,广西区域内必须配置有专业服务团队(广西/南宁 分公司或办事处)和固定办公场所,专业服务团队和固定办公场所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分公司经营范围应涉及信用卡欠款催收、银行告知或催告服务、银行业务流程外包、金 融业务流程外包、金融机构委托代理、为总公司承接(承揽)业务等法律允许范围内的经营 内容。律师事务所应具备执业许可证。 2)拥有与委托催收账户数量相匹配的有催收经验的人员且人员相对稳定。专业服务团队在 当地有经验催收人员不少于30人(需投标人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人员任意连续三个月 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缴纳机构可为投标人或其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或委托代缴 社保的人力资源机构,若为委托代缴社保的人力资源机构,须提供投标人与其的代缴社保合 作协议)。 3)具有一定经营规模和固定办公场所(广西区域内必须有固定办公场所,面积不少于400 平方米,需提交有效产权证明材料或租房合同【提供办公场所房屋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证 书时间或合同签订时间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房产证的产权所有人、房屋租赁合同的 承租人需为投标人或其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或其法定代表人,租房合同的租期不 低于1年,且截至评标日该合同仍然有效】)。 6.2.2禁止准入条件 6.2.2.1当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6.2.2.2当前处于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大行政 处罚期内。 6.2.2.3外部催收机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等高级管理人员人行征信报告有不良信用记 录或当前逾期。 6.2.2.4外部催收机构征信报告有不良信用记录或当前逾期。 6.2.2.5对招标人的贷款承担担保责任,且所担保的贷款逾期。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登录中国建设银行龙集采平台(https://ibuy.ccb.com) 完成投标人注册,注册成功以后进行投标报名(已注册过的无需重复注册)。 7.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登录【中国建设银行龙集采平台 (https://ibuy.ccb.com)】后在“投标”一“购买文件”一“立即购买”_“确认购标信 息(联系人、手机号和邮箱信息务必准确)、发票信息(务必与贵司财务确认后填写准确)、 支付(付款方式选为电汇并上传支付凭证”)一“提交”一邮件方式联系下方招标代理机构邮箱 (zxhtzblwl@foxmail.com)告知付款完成并要求进行付款审核。 7.3投标人需将招标文件费通过网上转账汇入我公司账户,保留转账凭证并上传至中国建设 银行龙集采平台(https://ibuy.ccb.com),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通过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户名: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行南宁金湖广场支行 账号:4500 1604 2660 5250 2851 备注投标人如通过对公账户进行转账,在汇款附注(备注、附言)中注明项目编号、项目 名称,以及“报名”字样,通过私人账户进行转账,在汇款附注(备注、附言)中注明项目 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单位名称以及“报名”字样(项目名称及投标人单位名称可简写, 便于招标代理机构识别即可)。 7.4获取时间:2025年01月23日起至2025年02月11日止,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 午14:30至17:30时(北京时间)。 7.5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 8、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02月14日9:00(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至“中国建设银行龙集采平台”对应 项目(包件)。本项目只接受投标人加密并递交至“中国建设银行龙集采平台”的投标文件。 9、开标地点:中国建设银行龙集采平台(https://ibuy.ccb.com)。 10、电子化平台线上操作指南 10.1 投标人登录中国建设银行龙集采平台(http://ibuy.ccb.com)(以下简称“电子化平 台”),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注册成功,并于“操作手册及常见问题”处下载并根据 操作手册提示进行CA电子印章办理、购买文件、招标文件下载、投标客户端操作(编制投 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上传、开标等相关投标操作。 10.2投标人针对技术问题的咨询,可拨打电子化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400-918-1908, 工作时间(北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节假日除外)。 10.3投标人务必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办理并拿到CA电子印章(一般制证时间需3-5个工 作日),否则将不能使用CA电子印章进行投标文件加密和开标后的投标文件解密操作。 10.4投标相关软件在账号登录界面“常用软件”处下载(包含谷歌浏览器、CA电子印章驱 动程序、PAGEOFFICE 插件、投标客户端等)。 11、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n/)、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建设银行龙集采平台 (https://ibuy.ccb.com)、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网(www.gxzxht.com)上发布。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92号 邮 编:530012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qinmei.gx@ccb.com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云景路69号轨道交通大厦B座15楼 邮 编:530029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zxhtzblwl@foxmail.com 2025年01月24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区分行财务会计部 地 址:南宁市民族大道92号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qinmei.gx@ccb.com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 南宁市云景路69号轨道交通大厦B座15楼 联系人: 陈工、龙工 电 话: *** 电子邮件:zxhtzblwl@foxmail.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火):件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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