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广西国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市委市政府临街商铺招租(项目编号:GXGB-C3-241101)招租公告

所属地区:广西贵港市 发布日期:2024-11-22

【招标信用】广西国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市委市政府临街商铺招租(项目编号:GXGB-C3-241101)招租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广西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广西 贵港市 采购单位 桂平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国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市委市政府临街商铺招租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广西国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市委市政府临街商铺招租(项目编号: GXGB-C3-241101)招租公告
广西国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桂平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委托,拟对桂平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商铺进行公开招租,根据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招租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市委市政府临街商铺招租
二、项目编号:GXGB-C3-241101
三、招租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租
四、招租概况及范围:
(一)招租商铺位于桂平市委市政府周边,本次招租商铺共46间,总面积:1124.44平方米:
1、位于市政府商住楼一楼(即水利局旁至西山镇中心小学路段)商铺29间,面积约780.82平方米;
2、市政府大门左边10间临街商铺,面积约205.23平方米。
3、市委大门右边商铺7间,面积约138.62平方米。
各商铺面积具体详见附件:市委市政府临街商铺平面图
以上1--3商铺投标人在投标前实地选择和核实面积,但在投标报价时不得因商铺面积差异而作调整,中标后不得因商铺面积存在差异而调整中标价。
(二)出租期限拟定为伍年,承租人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招标人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弄虚作假,不得影响出租人形象、声誉,不得在承租场地从事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活动。
(三)承租人必须与招标人签定租赁合同,并在合同签署后十五日内办齐相关的工商、税务、卫生等各种证照。出租人给予承租人免租金装修时间15天,首期租金按扣除免租金装修时间后的实际天数计算。
(四)租金标准:
 1、市政府商住楼一楼1-29号29间商铺(正街)以每平方65元每间每平方每月租金计算年租金;
2、市政府大门左边30-39号10间商铺(正街公交车站亭后面)以每平方60元每间每平方每月租金计算年租金;
3、市委门口右边40-46号7间商铺(偏街),按每平方50元每间每平方每月租金计算年租金。
4、商铺租金提高租金办法:第一年按竞标金额收取;第二年起每年按3%递增收取。
5、租金收取办法:采取先收取后使用原则,在商铺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一次性交清第一年租金,此后每年租金分两期(即上下半年)交清:第一期(上半年)为:上年度 12 月 16 日前一次交清当年度第一期租金;第二期(下半年)为:本年 6 月 16 日前一次性交清当年第二期租金。即合同签订后,在交付商铺前必须交清商铺租金,逾期不交的,按违约终止合同。
6、租金支付方式为转账支付,由承租人直接汇入出租人指定账户。
(五)其它费用:水费电费以本地水厂和供电所实际单价为准,按承租人每月实际使用量计算后收取。
(六)其他事项:
①招租商铺不能用于经营汽车维修、洗车、化工等涉及污染大,噪音大和易燃易爆物品,不能用作危险品的存储仓库。
②投标人中标后可自行根据自己经营商品的需要进行装修,装修施工方案应事先征得招租方同意,不得破坏商铺原建筑主体结构,招租方不承担承租方一切装修费用。
③承租方承租后,承租期间承租方自行办理商铺有关经营的一切手续并承担一切费用。
④承租期到期后或承租方原因导致合同中止,经招租方同意,承租方方可拆除自己装修的设备,但不能破坏原建筑,且招租方不承担因拆除装修设施而产生的任何损失和费用。
⑤承租方对承租商铺建筑周边环境负有日常清扫、保洁的义务,并负责实行门前三包。
⑥在承租期间,租赁方提供已装修好的营业场所及原有水、电设施,并按有关部门规定和水电表度数每月计收承租方水电费。合同期满或解除合同后,经营场地的房屋(包括原有装修、水电设施等)不动产及租赁方提供的设施等完整无损交回租赁方,如有损坏,由承租方负责赔偿租赁方的经济损失。
⑦承租人要按照国家规定缴纳一切政策规定的有关税费(如房屋租赁税),招租方不承担承租人经营期间一切政策规定缴纳的费用。
⑧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因政府需要统一规划改造,自行终止合同,造成损失招租方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承租人如不遵守以上合约的,招租方有权终止其承租权。
五、投标人资格:
(一)本次招租的投标人可以是自然人或法人;
(二)应当具有独立的民事行为能力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三)没有不良经营记录和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四)提交了投标保证金的。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每间商铺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元)。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采用保函或银行转账、电汇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开户名称:桂平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桂平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城北分社
银行帐号:931612010104660750
投标人将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底单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相应位置(请在付款用途栏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的投标保证金,以免耽误投标),投标人须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备注:保证金退还方式:
(1)除招标文件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外,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告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2)承租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与出租人足额交纳第一年租金并签订合同,将合同原件送达代理机构处存档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七、获取招租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11月 21 日至2024年12月 11日。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贵港) (http://ggzy.jgswj.gxzf.gov.cn/ggggzy/)
3、方式:潜在投标人通过招标公告附件下载招标文件。售价:0元
注:如投标人需获取纸质版招标文件,可到招标代理公司获取,地点:广西国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桂平市西山镇新岗村3队政务中心对面禄棠街西,联系人及电话:***  ***】,收取工本费每套50元,文件售后不退。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4年12月 12 日上午9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桂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桂平市桂江西路政务服务中心新大楼五楼】,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未按招租文件要求密封的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2024年12月 12 日上午9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为开标时间。地点:桂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桂平市桂江西路政务服务中心新大楼五楼】。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负责人、自然人出席开标会议(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十一、联系事项:
1、出租人名称:桂平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地址:桂平市西山镇大成北路192号
联系人及电话:李格  0775-3360828    
2、招租代理机构名称:广西国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桂平市西山镇新岗村3队政务中心对面禄棠街西
 联系人及电话:***  ***
3、监督部门和电话:桂平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办公室
联系人及电话:李壮强 0775-3387002
十二、网上查询地址: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贵港) (http://ggzy.jgswj.gxzf.gov.cn/ggggzy/)。
 
广西国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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