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预告】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南溪山医院公卫中心特装病区二期招标文件预公示

所属地区:广西桂林市 发布日期:2026-10-24

【招标预告】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南溪山医院公卫中心特装病区二期招标文件预公示: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广西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广西 桂林市 采购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溪山医院(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二人民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 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溪山医院公卫中心特装病区二期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各有关供应商:
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广西壮族自治区南溪山医院(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二人民医院)委托,拟对广西壮族自治区南溪山医院公卫中心特装病区二期进行公开招标采购,为了保障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现对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要求、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等内容予以预公示。各有关供应商、专业人员等若认为本项目上述要求存在唯一性或排他性等问题,请于2026年10月26日18时00分前以书面形式(意见函须加盖公章)向我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反映,以便我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完善招标文件。如供应商需提交意见函,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提交意见函原件。意见函应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专业人员个人请提交意见签名,并附身份证、职称等复印件。
对各有关供应商、专业人员等逾期送达、匿名送达以及其他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意见函件我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广西桂林市临桂区西城北路2号耀辉.美好家园2幢12层1号房)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南溪山医院公卫中心特装病区二期招标文件预公示内容
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23日
附件信息:
(预公示)广西壮族自治区南溪山医院公卫中心特装病区二期.docx (1.5 M)
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2026年版)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溪山医院公卫中心特装病区二期施工招标
招标文件
招标项目编号:
招标人:广西壮族自治区南溪山医院
(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二人民医院)(盖单位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
发布日期:2026年月日
使用说明
一、《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2026年版)(以下简称《施工招标文件范本(2026年版)》)适用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招标。
二、《施工招标文件范本(2026年版)》用相同序号标示的章、节、条、款、项、目,供招标人和投标人选择使用;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写的内容,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具体化,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在空格中用“/”标示。
三、招标人按照《施工招标文件范本(2026年版)》第一章的格式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后,将实际发布的招标公告或实际发出的投标邀请书编入发布的招标文件中,作为投标邀请。其中,招标公告应同时注明发布的所有媒介名称。
四、《施工招标文件范本(2026年版)》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范围内各评审因素的评审标准、分值和权重等由招标人确定,但国务院有关部门对各评审因素的评审标准、分值和权重等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应列明全部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并在本章附录B载明投标人不满足要求即否决其投标的全部条款。
五、《施工招标文件范本(2026年版)》将根据实际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改。《施工招标文件范本(2026年版)》不明确之处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71-2260298,电子邮箱:zjtjzc@zjt.gxzf.gov.cn。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6
1.招标条件6
2.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6
3.投标人资格要求7
4.招标文件的获取8
5.投标文件的提交及不见面开标说明8
6.评标方式9
7.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9
8.发布媒介10
9.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10
10.监督部门及电话10
11.注意事项10
12.联系方式10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
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25
1总则25
1.1项目概况25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25
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25
1.4投标人资格要求25
1.5费用承担26
1.6保密27
1.7语言文字27
1.8计量单位27
1.9踏勘现场27
1.10投标预备会27
1.11分包27
1.12偏离27
2招标文件27
2.1招标文件的组成27
2.2招标文件的澄清28
2.3招标文件的修改28
3投标文件29
3.1投标文件的组成29
3.2投标报价29
3.3投标有效期29
3.4投标保证金30
3.5备选投标方案30
3.6投标文件的编制30
4投标30
4.1投标文件的加密和数字证书认证30
4.2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31
4.3投标文件的提交31
4.4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31
5开标31
5.1开标时间和地点31
5.2开标程序32
5.3电子开标的应急措施32
5.4不予开标33
5.5开标异议33
6评标34
6.1评标委员会34
6.2评标原则34
6.3评标方式35
6.4移交评标资料35
6.5评标资料封存和启封35
6.6中标候选人公示35
6.7履约能力审查35
7合同授予36
7.1定标方式36
7.2中标通知及中标结果公告36
7.3履约保证金37
7.4签订合同37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37
8.1重新招标37
8.2不再招标38
9纪律和监督38
9.1对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纪律要求38
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39
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40
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40
9.5投诉40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40
10.1词语定义40
10.2最高投标限价41
10.3技术标评审方式41
10.4电子投标文件41
10.5知识产权41
10.6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41
10.7同义词语41
10.8监督41
10.9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41
10.10农民工工资保证金41
10.11中小企业41
10.12监狱企业42
10.1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42
10.14解释权42
10.15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42
10.16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须提交的文件等格式42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43
评标办法前附表43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正文部分59
1评标方法59
2评审标准59
2.1初步评审标准59
2.2详细评审标准59
3评标程序59
3.1初步评审59
3.2详细评审60
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60
3.4评标结果60
附件A评标详细程序61
附件B否决投标条件68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97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97
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100
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00
1.一般约定100
2.发包人103
3.承包人104
4.监理人109
5.工程质量110
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111
7.工期和进度112
8.材料与设备114
9.试验与检验114
10.变更115
11.价格调整118
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3
13.验收和工程试车128
14.竣工结算129
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31
16.违约133
17.不可抗力134
18.保险135
19.索赔135
20.争议解决139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180
1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180
2最高投标限价编制说明181
第六章图纸183
第七章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如有)184
第八章技术标准和要求185
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186
第一章招标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溪山医院公卫中心特装病区二期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广西壮族自治区南溪山医院公卫中心特装病区二期(招标项目名称)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自治区南溪山医院公共卫生应急救治中心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桂发改社会[2020]560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自治区南溪山医院公共卫生应急救治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桂发改社会[2021]778号)(项目代码:2020-450000-84-01-027335)(批文名称、文号、项目代码)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南溪山医院(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二人民医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广西壮族自治区南溪山医院公卫中心特装病区二期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编号:
建设地点:广西桂林市雁山区科教园内
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4352.96㎡。包括:一层、影像科:690.14㎡、功能检查科554.06㎡、消毒供应中心550.24㎡、呼吸道门诊CT室87.87㎡;二层、检验科763.92㎡、内窥镜科559.55㎡:五层、输血科112.19㎡、手术部672.36㎡、ICU362.63㎡。
合同估算价:835万
要求工期:150日历天,定额工期150日历天【备注:建筑安装工程定额工期应按《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TY01-89-2016)》确定,工期压缩时,招标人应组织专家论证且对工程质量、安全负责。且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增加压缩定额工期增加费】。
招标范围:广西壮族自治区南溪山医院公卫中心特装病区二期:对一号楼综合楼一层影像科及功能检查室尚未装修部分、二层内窥镜中心,以及二号综合楼五层手术室、ICU、输血科等相关功能区域进行装修,包括但不限于室内土建装修工程、安装工程,楼地面、内墙面、电气、给排水、消防、暖通、导引标识及其他附属配套设施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
标段划分:/(备注:建设单位将一个单位工程的施工分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不同的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单位的属于违法发包,例如:将单位工程中的消防工程、幕墙工程等分解发包)。
设计单位:广西启元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勘察单位:中建材广西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原名:建材桂林地质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已办理“桂建云”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无资质要求【备注:已经取消资质要求的承包类型选无资质要求】☑有资质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本级)资质【备注:1.招标人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相关规定及招标项目特点,合理设置企业资质等级,不得提高资质等级要求;资质设置为施工总承包已可满足项目建设要求的,不得额外同时设置专业承包资质;设有专业承包资质的专业工程单独发包时,应由取得相应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承担;2./】,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本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备注:招标人应当根据项目规模,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合理设置注册建造师等级,不得提高资格要求】,已录入“桂建云”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桂建管〔2020〕11号文的除外)。
3.2业绩要求:☑无要求□有要求,要求年月(应填写年、月份)以来□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承接过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指:(设置的业绩条件不得高于本次招标项目相关指标要求)。
3.3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2)联合体成员各方应分别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中职责分工范围内的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备注:1.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2.联合体的诚信综合评价分按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认定。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多标段招标项目,各投标人可就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其中□一个/□多个/☑所有标段(由招标人事先确定)。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否则由同一人拟任不同标段项目经理或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的除外),/。
3.5诚信要求: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任一个成员)或拟派项目经理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评标阶段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的结果为准),不得参与投标。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任一个成员)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不得参与投标。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任一个成员)、拟派项目经理被列为企业或个人诚信不良、黑名单、失信联合惩戒的(以评标阶段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home)查询的结果为准),不得参与投标。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评标阶段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不得参与投标。
投标人因生产安全事故处于暂扣、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状态的(以评标阶段通过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公共服务门户(https://zlaq.mohurd.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不得参与投标。
3.6投标人信息以“桂建云”为准。
3.7□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项目;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项目:
☑本标段为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本标段为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为(□中小微/□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大型/□大中型)企业不得参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2026年月日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不少于20日),由潜在投标人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网址:http://ggzy.jgswj.gxzf.gov.cn/gxggzy)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提交及不见面开标说明
5.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月日时分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网址:http://ggzy.jgswj.gxzf.gov.cn/gxggzy),通过互联网使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数字证书(CA)交叉互认平台认可的数字证书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含弹出的输入框中需填写的专职投标员、拟投入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身份证信息)上传。
5.2逾期提交的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将予以拒收。
5.3未办理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数字证书(CA)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取得数字证书(CA)。具体办理方法请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数字证书(CA)交叉互认平台(http://ggzy.jgswj.gxzf.gov.cn/gxggzy/CAhrpt/CAlogin.html)查看。
5.4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含弹出的输入框中需填写的专职投标员、拟投入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身份证信息)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http://ggzy.jgswj.gxzf.gov.cn/成功上传。投标截止公布投标人名单后,由招标代理机构点击进入投标文件解密环节,解密时间为60分钟。在解密时间结束前投标人须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http://202.103.240.162:8072/BidOpening)使用专职投标员个人数字证书(CA)签到,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CA)解密投标文件(如专职投标员到现场参加网上开标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公安系统生成的电子身份证现场核验;如法定代表人到现场参加网上开标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公安系统生成的电子身份证及本企业专职投标员的身份证复印件现场核验),并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自动验证有效,否则,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注:投标单位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须在弹出的输入框中填写专职投标员及拟投入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身份证信息并仔细确认)
5.5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不见面)登录方式:建议各投标人使用360、edge、谷歌、火狐、华为等浏览器打开登录页面(登录地址:http://202.103.240.162:8072/BidOpening),使用数字证书(包含“移动数字证书(CA)全国互认APP”、数字证书(CA)和“桂交易移动CA”)登录。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全国互认APP”投标的操作流程,详见http://ggzy.jgswj.gxzf.gov.cn/gxggzy/gywm/004002/20251231/97bfe2a8-5e4f-4925-bcf3-4913319071a8.html。使用“桂交易移动CA”投标的操作流程,详见http://ggzy.jgswj.gxzf.gov.cn/gxggzy/gywm/004021/004021001/20211123/185f3a63-1ec6-4c75-a0c9-4aeedfdacda9.html。
5.6以“桂交易移动CA”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生成投标文件时加密投标文件的“桂交易移动CA”证书解密。以数字证书(CA)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生成投标文件时加密投标文件数字证书(CA)解密。
6.评标方式
□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综合评估法
7.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按照签约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及安全生产费后的30%(注:原则上预付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30%)
进度款支付比例:在承包人完成至工程量的60%时,支付至合同价款的50%;在承包人完成至工程量的80%时,支付至合同价款的7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工程结算经相关部门最终审定后,工程款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7%;剩余工程价款结算总额3%作为质量保证金待缺陷责任期满2年后,双方确认无质量返修问题后由发包人向承包人(无息)支付(发包人应按不低于工程价款的60%,不高于工程价款的90%向承包人支付工程进度款;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建设工程进度款支付应不低于已完成工程价款的80%)
8.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桂林)(http://ggzy.jgswj.gxzf.gov.cn/glggzy/)、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公告发布媒介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介)发布。(备注:实行招标投标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发布媒介还应当符合政府采购相关规定)。
9.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
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773-5625165
10.监督部门及电话
桂林市建设工程综合监督站联系电话:0773-3825369、3810165
11.注意事项
潜在投标人必须录入“桂建云”系统,“桂建云”系统登录地址:https://gxjzsc.gxcic.cn/由于“桂建云”与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全国平台)相关信息同步存在时间差(企业每次登录“桂建云”时自动同步全国平台数据),投标人应自行预留足够的时间,至少提前24小时将所需投标材料下行至“桂建云”,若因投标人原因未能同步的,后果自行负责。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西壮族自治区南溪山医院招标代理机构: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二人民医院)(加盖公章)(加盖公章)
地址:广西桂林市象山区崇信路46号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临桂区西城北路
2号耀辉美好家园2幢12层1号房
邮编:541002邮编:541199
联系人:***项目负责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
网址:网址: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项目负责人):(签名)
2026年月日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条 款 名 称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2招标人招标人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南溪山医院(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二人民医院)地址:广西桂林市象山区崇信路46号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 / 1.1.3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临桂区西城北路2号耀辉•美好家园2幢12层1号房 项目负责人:*** 电话:*** 电子邮箱: / 1.1.4招标项目名称及招标项目编号招标项目名称及招标项目编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南溪山医院公卫中心特装病区二期(项目编号:) 1.1.5建设地点建设地点广西桂林市雁山区科教园内1.2.1资金来源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2.2出资比例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招标范围广西壮族自治区南溪山医院公卫中心特装病区二期:对一号楼综合楼一层影像科及功能检查室尚未装修部分、二层内窥镜中心,以及二号综合楼五层手术室、ICU、输血科等相关功能区域进行装修,包括但不限于室内土建装修工程、安装工程,楼地面、内墙面、电气、给排水、消防、暖通、导引标识及其他附属配套设施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1.3.2要求工期要求工期要求工期:15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12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7年04月29日有关工期的详细要求见第八章“技术标准和要求”。1.3.3质量要求质量要求质量标准:合格 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诚信要求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诚信要求(1)资质条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本级)资质【备注:1.招标人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相关规定及招标项目特点,合理设置企业资质等级,不得提高资质等级要求;资质设置为施工总承包已可满足项目建设要求的,不得额外同时设置专业承包资质;设有专业承包资质的专业工程单独发包时, 应由取得相应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承担;2. / 】。 (2)财务要求:2023年至2025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以录入“桂建云”为准)【备注: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截止时间止不足要求年数的企业,只需提交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年份至所要求最近年份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若是投标当年成立的企业,其财务报表不要求经审计。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3)业绩要求:☑无要求;□有要求 年 月(应填写年、月份)以来:□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项目□承接过类似工程项目。类似工程指: 。(类似工程业绩以“桂建云”为准)。(4)诚信要求:①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任一个成员)或拟派项目经理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评标阶段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的结果为准),不得参与投标。②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任一个成员)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不得参与投标。③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任一个成员)、拟派项目经理被列为企业或个人诚信不良、黑名单、失信联合惩戒的(以评标阶段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home)查询的结果为准),不得参与投标。④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评标阶段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不得参与投标。⑤投标人因生产安全事故处于暂扣、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状态的(以评标阶段通过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公共服务门户(https://zlaq.mohurd.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不得参与投标。⑥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生成投标文件时,须在弹出的输入框中填写专职投标员、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及所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身份证信息并仔细确认。在投标文件解密环节,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http://202.103.240.162:8072/BidOpening)将自动验证专职投标员、项目经理及所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身份信息及诚信信息。企业、项目经理和所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桂建云”内均应未被锁定。注:在评标阶段,以上①、②、③、④、⑤项查询工作由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进行,评标委员会复核,并做好相关记录。(5)项目经理资格: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本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已录入“桂建云”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文、桂建管〔2020〕11号除外)。(6)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求: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已录入“桂建云”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规〔2025〕3号)的规定不少于1人(□本项目施工活动涉及建筑起重机械,安全员人数包含了应当增加的至少1名持C1证书的机械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本项目施工活动不涉及建筑起重机械,不增设机械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作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备注:以上条件要求的投标人信息,如无特别出处要求的,一律以“桂建云”的信息为准(评标时无需核查相关扫描件)。(7)其他要求:符合桂林市建设与规划委员会关于调整建筑施工现场项目部管理的通知(建规【2006】270号)现场人员规定最低要求。 【注:含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2)联合体成员各方应分别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中职责分工范围内的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备注:1.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2.联合体的诚信综合评价分按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认定。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1.9.1踏勘现场踏勘现场不组织1.10投标预备会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1分 包分 包☑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分包金额要求:/。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 分包其他要求:依据招标文件规定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工程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否则招标人有权要求其改正;拒不改正的,招标人可终止合同,并报请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查处。1.12偏 离偏 离不允许2.1.1(10)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内容2.2.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截止时间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投标人不在规定期限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者线下提出,招标人有权不予答复,或答复后投标截止时间由招标人确定是否顺延。澄清和答复须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进行。2.2.2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continue@招标文件澄清发布方式招标文件澄清发布方式在发布招标公告媒介上发布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澄清的方式投标人确认收到澄清的方式澄清文件在本章第2.2.2款规定的网站上发布之日起,视为投标人已收到该澄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招标人在网站上发布的澄清文件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3.1.1构成投标文件的材料【备注:右栏招标人可根据需要进行增减】构成投标文件的材料【备注:右栏招标人可根据需要进行增减】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资格审查部分、商务标部分、技术标部分组成资格审查部分:(1)专职投标员身份证及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投标截止时间所在月份不计)在现任职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的扫描件。(2)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包含联合体各方企业基本情况、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与录入“桂建云”有效的信息相符);(3)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如有);(4)投标保证金的转账(或电汇、网上支付)底单原件的扫描件、电子转账截图或保函(投标人使用银行保函、电子保函、保证保险保函、工程担保保函时,投标人开具纸质保函的,需将保函原件扫描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同步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采用工程担保保函的,工程担保保证人应将出具的纸质保函相关信息录入“广西建筑市场监管云”平台,以实现开标时保函的自动查询及验真通过,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人开具电子保函的,需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子交易系统在开标时自动认证通过,否则投标无效);(5)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承诺书;(6)项目经理简历表(与录入“桂建云”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的信息相符);(7)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与录入“桂建云”的职称证书的信息相符);(8)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与录入“桂建云”的信息相符(9)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含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主要管理人员情况),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投标截止时间所在月份不计)在现任职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已退休未满65岁的项目经理不用提供社保,但应附退休证明文件的扫描件,且建造师等注册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一致)与录入“桂建云”的信息相符;(10)资格审查需要的其他材料:拟投入施工机械设备情况、企业2023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日期止已完成类似项目(如有)、采用建筑模型(BIM)技术项目业绩(如有)、采用装配式建筑项目业绩(如有)、企业2023年至2025年财务状况(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者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扫描件(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须提供)等 ;(11)投标其他材料。商务标部分:(1)投标函;(2)投标函附录;(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4)建筑材料和设备节能环保要求承诺书(政府采购工程项目须提供)(5)《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者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扫描件(如有)。技术标部分:(1)施工组织设计;(2)拟分包计划表;(3)项目管理机构。3.1.4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continue@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不需要业绩☑需要业绩。考核期为:自2023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仅适用于“第三章 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资格评审标准”“有限数量制”中涉及的业绩评审)。3.3.1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45天 □60天 ☑90天3.4.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不需要提交。□需要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方式:银行转账、电汇或网上支付、保函(银行保函、电子保函、保证保险保函、工程担保保函)等方式提交。【备注:严禁要求投标人以现金方式提交保证金的行为;采用银行保函、工程担保或工程保证保险方式的,保函有效期不得小于投标有效期;鼓励采用电子保函等形式;满足免缴资格的投标人不需要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备注:每个标段不得超过项目估算价的1%,且最多不得超过30万元,鼓励招标人减少或免除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 1.使用银行转账(或电汇、网上支付)时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企业基本账户汇到以下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否则投标无效。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2.投标人使用银行保函、电子保函、保证保险保函、工程担保保函时,投标人开具纸质保函的,需将保函原件扫描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同步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采用工程担保保函的,工程担保保证人应将出具的纸质保函相关信息录入“广西建筑市场监管云”平台,以实现开标时保函的自动查询及验真通过,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人开具电子保函的,需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子交易系统在开标时自动认证通过,否则投标无效。 投标保证金不足额缴纳的,或保函(银行保函、电子保函、保证保险保函、工程担保保函)额度不足的,其投标无效。 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提交,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当投标人为联合体时,可由联合体中的任一方缴纳,并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备注:对投标截止日期当日,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高于80分的施工企业、监理企业、检测机构,或诚信评价为A等的设计企业,可免收投标保证金。联合体投标的,需联合体各方均满足免收的条件方可免收。(投标人不需要提供证明材料,代理开标现场查询核实)上述企业发生在投标有效期内随意撤回、撤销投标,或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等行为的,取消其免缴资格,并扣减建筑业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3.5是否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是否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6.3盖章要求盖章要求电子投标文件由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相关位置加盖投标人法人单位电子印章。投标文件未盖投标人法人单位电子印章的,均作否决投标处理。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需要双方盖法人单位印章(可采用纸质版盖联合体各方法人单位印章后扫描上传,也可以盖法人单位电子印章),其他只需盖联合体任一法人单位的电子印章。3.6.4投标文件副本份数投标文件副本份数无4.2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不需要提交4.3.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由各投标人在投标时间截止前自行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成功上传。4.3.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网上开标室,企业专职投标员需通过 CA 锁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http://202.103.240.162:8072/BidOpening)进入投标文件解密环节后60分钟内完成签到、解密、验证。(注:支持网上开标的项目,投标人是否到现场开标由投标人自主选择)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1 人【要求详见本表后的备注】,专家 4人。评标委员会分工:分技术、经济类,其中,招标人代表参加技术类1人、经济类0人;技术类专家2人、经济类专家2人。【注:经济类评委人数不应多于2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 随机抽取 。是否远程抽取:☑是 □否6.3评标方式评标方式□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综合评估法6.5评标资料封存方式评标资料封存方式在交易中心封存6.5.1封存的其它材料封存的其它材料 / 6.6.1中标候选人公示的媒介中标候选人公示的媒介在发布招标公告媒介上公示6.7履约能力审查的标准和方法履约能力审查的标准和方法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中标候选人不得有以下情形:1.被人民法院宣告破产或进入清算程序;2.因重大违法、违约行为被依法责令停业整顿或吊销相关证照;3.其他: / 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3人 7.3.1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是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可以采用现金、银行保函、工程担保、电子保函或保证保险等形式【备注:1.严禁要求中标人只能以现金方式提交保证金的行为,严禁现金形式缴纳的额度与其他形式不一致;2.工程担保保证人应将出具的保函相关信息录入“广西建筑市场监管云”平台,以实现保函查询及验真功能;3.鼓励采用电子保函等形式】履约保证金:□金额: 万元☑合同价款扣除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后的3%。【备注:上限为合同价款扣除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后的10%】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在10日内向招标人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招标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备注:此处约定应与合同专用条款第3.7条一致】。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由联合体任一方提交。□否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 词语定义10.1 词语定义10.1 词语定义10.1 词语定义10.1 词语定义10.1.1发布媒介发布媒介发布媒介是指招标公告规定的发布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告等信息的媒介。按照招标公告规定还需在其它媒介上公示的,发布内容、发布期限应以法规指定媒介发布的为准。(备注: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和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的中标候选人公示的指定媒介即优先公开载体均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属于政府采购项目的还应按政府采购法信息发布的要求执行。)10.2 最高投标限价10.2 最高投标限价10.2 最高投标限价10.2 最高投标限价10.2 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设最高投标限价【备注:1.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招标人必须勾选;2.对建设单位创建优质工程的,最高投标限价和预算中按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计列优良工程增加费,优良工程增加费为不可竞争】□不设最高投标限价10.3技术标评审方式10.3技术标评审方式10.3技术标评审方式10.3技术标评审方式10.3技术标评审方式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评审方式 拟分包计划表、项目管理机构采用“明标”评审方式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评审方式 拟分包计划表、项目管理机构采用“明标”评审方式投标人应严格按照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施工组织设计(暗标)编制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10.4 电子投标文件10.4 电子投标文件10.4 电子投标文件10.4 电子投标文件10.4 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要求电子投标文件格式: 加密格式(*.GXTF)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含弹出的输入框中需填写的专职投标员、拟投入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身份证信息)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http://ggzy.jgswj.gxzf.gov.cn/成功上传。投标截止公布投标人名单后,由招标代理机构点击进入投标文件解密环节,解密时间为60分钟。在解密时间结束前投标人须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http://202.103.240.162:8072/BidOpening)使用专职投标员个人数字证书(CA)签到,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CA)解密投标文件(如专职投标员到现场参加网上开标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公安系统生成的电子身份证现场核验;如法定代表人到现场参加网上开标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公安系统生成的电子身份证及本企业专职投标员的身份证复印件现场核验),并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自动验证有效,否则,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注:投标单位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须在弹出的输入框中填写专职投标员及拟投入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身份证信息并仔细确认。)由于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签到、解密、自动验证有效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0.5 知识产权10.5 知识产权10.5 知识产权10.5 知识产权10.5 知识产权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10.6 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10.6 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10.6 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10.6 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10.6 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除投标人须知正文第8条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在分析招标失败的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后,应当依法重新招标。除投标人须知正文第8条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在分析招标失败的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后,应当依法重新招标。除投标人须知正文第8条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在分析招标失败的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后,应当依法重新招标。10.7 同义词语10.7 同义词语10.7 同义词语10.7 同义词语10.7 同义词语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10.8 监督10.8 监督10.8 监督10.8 监督10.8 监督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如项目属于公共资源范围,应同时接受本级公共资源交易监督机构的监管。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如项目属于公共资源范围,应同时接受本级公共资源交易监督机构的监管。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如项目属于公共资源范围,应同时接受本级公共资源交易监督机构的监管。10.9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10.9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10.9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10.9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10.9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40号)、《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总工发〔2015〕14号)有关要求,建筑工程要成立项目工会或项目联合工会,深入开展‘农民工入会集中行动’”。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40号)、《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总工发〔2015〕14号)有关要求,建筑工程要成立项目工会或项目联合工会,深入开展‘农民工入会集中行动’”。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40号)、《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总工发〔2015〕14号)有关要求,建筑工程要成立项目工会或项目联合工会,深入开展‘农民工入会集中行动’”。10.10农民工工资保证金10.10农民工工资保证金10.10农民工工资保证金10.10农民工工资保证金10.10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按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8部门《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桂人社规〔2022〕5号)执行,承包人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自主选择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或设有分支机构的银行开立专用账户。办理施工许可证后,按照《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1〕16号)缴存保证金,也可以使用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公司保函或工程保证保险。工程竣工验收结算经审定后,按照规定程序,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没有使用或剩余的金额退还给承包人。按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8部门《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桂人社规〔2022〕5号)执行,承包人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自主选择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或设有分支机构的银行开立专用账户。办理施工许可证后,按照《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1〕16号)缴存保证金,也可以使用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公司保函或工程保证保险。工程竣工验收结算经审定后,按照规定程序,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没有使用或剩余的金额退还给承包人。按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8部门《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桂人社规〔2022〕5号)执行,承包人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自主选择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或设有分支机构的银行开立专用账户。办理施工许可证后,按照《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1〕16号)缴存保证金,也可以使用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公司保函或工程保证保险。工程竣工验收结算经审定后,按照规定程序,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没有使用或剩余的金额退还给承包人。10.11中小企业10.11中小企业10.11中小企业10.11中小企业10.11中小企业1.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等的规定,本招标文件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2. 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标活动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享受招标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和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 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建筑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4.投标人判断是否为中小企业可以使用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开发的“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5.投标人确定自身属于上述定义的中小企业时,应按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投标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1.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等的规定,本招标文件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2. 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标活动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享受招标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和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 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建筑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4.投标人判断是否为中小企业可以使用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开发的“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5.投标人确定自身属于上述定义的中小企业时,应按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投标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1.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等的规定,本招标文件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2. 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标活动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享受招标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和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 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建筑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4.投标人判断是否为中小企业可以使用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开发的“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5.投标人确定自身属于上述定义的中小企业时,应按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投标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10.12监狱企业10.12监狱企业10.12监狱企业10.12监狱企业10.12监狱企业1. 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2. 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1. 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2. 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1. 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2. 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10.1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10.1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10.1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10.1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10.1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1. 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2.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该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1. 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2.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该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1. 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2.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该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10.14 解释权10.14 解释权10.14 解释权10.14 解释权10.14 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的,招标投标阶段(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按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或者补遗文件、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合同条款及格式、工程量清单、图纸、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如有)、技术标准和要求、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澄清或者修改或者补遗文件与同步更新的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澄清或者修改或者补遗文件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的,招标投标阶段(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按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或者补遗文件、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合同条款及格式、工程量清单、图纸、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如有)、技术标准和要求、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澄清或者修改或者补遗文件与同步更新的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澄清或者修改或者补遗文件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的,招标投标阶段(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按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或者补遗文件、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合同条款及格式、工程量清单、图纸、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如有)、技术标准和要求、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澄清或者修改或者补遗文件与同步更新的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澄清或者修改或者补遗文件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10.15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10.15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10.15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10.15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10.15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10.15.1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计算与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计算与收取□招标人支付。☑中标人支付。具体为:根据招标人与代理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本项目委托招标代理服务费按按费率收取。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参照原国家计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具体计算依据为:按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双方签订的年度招标代理协议下浮20%的65%收取,其中单位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低于人民币叁仟贰佰伍拾元整(¥3250.00)按叁仟贰佰伍拾元整(¥3250.00)收取(具体计算公式为:招标代理服务费最低标准=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双方签订的年度招标代理协议单位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最低收费*65%)计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10.15.2勘察单位:中建材广西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原名:建材桂林地质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设计单位:广西启元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勘察单位:中建材广西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原名:建材桂林地质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设计单位:广西启元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勘察单位:中建材广西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原名:建材桂林地质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设计单位:广西启元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备注:
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条款名称、编列内容,招标人可根据项目实际需要进行适当的增减。
2.招标人如需要对“投标人须知”正文条款进行细化调整的,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进行。
3.招标人派出代表参加评标的,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必须是本单位或其上、下级部门(公司)(提供证明)具备与评标工程技术要求相当条件和能力水平的人员出任(被主管部门暂停评标资格期间的评标专家除外),招标人需提交符合相当条件和能力承诺书,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投标截止时间所在月份不计)在现任职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或者工作编制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等相关材料;(2)本单位无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时,可以委托持《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评标专家资格证书》,同时有与项目评审内容对应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被主管部门暂停评标资格期间的评标专家除外)出任。持证人员已退休的,应附退休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持证人员在职的,应附现任职单位为其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投标截止时间所在月份不计)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或者工作编制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3)以上扫描件应在开标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成功提交并审核通过。(4)/
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
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本招标项目名称及招标项目编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本标段的要求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诚信等要求。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诚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吊销或暂扣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期间;
(10)在本行政区域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基本账户被冻结的;
(12)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工程质量安全问题,在本行政区域正处在停业整顿或暂停投标期间的;
(13)被责令停业的。
(14)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拟派项目经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标阶段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的结果为准)。
(15)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任一个成员)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16)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任一个成员)、拟派项目经理被列为企业或个人诚信不良、黑名单、失信联合惩戒的(在评标阶段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home)查询);
(1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评标阶段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ww.cour.gov.cn/wenshu.html)查询结果为准)。
(18)投标人因生产安全事故处于暂扣、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状态的(以评标阶段通过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公共服务门户(https://zlaq.mohurd.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1.4.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1.5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投标人根据需要自行踏勘项目现场。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10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1分包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1.12偏离
不允许。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2.1.1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电子版,后缀名“.gxzb”);
(6)最高投标限价;
(7)图纸(电子图,RAR、ZIP压缩文件);
(8)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如有);
(9)技术标准和要求;
(10)投标文件格式;
(1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2.1.2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或补充文件对同一内容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进行网上或线下投标询疑,要求招标人(招标代理)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不涉及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修改的或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除外)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发布,并提供给所有下载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下载,但不得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澄清的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招标人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如修改涉及评标办法和投标文件格式的内容,招标人应将修改后的招标文件重新上传并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通知所有下载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应按修改后的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在同一内容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的更正、补遗、澄清为准。未在系统发布的更正、补遗、澄清为无效更正、补遗、澄清。除更正、补遗、澄清内容外,其他内容以原招标文件为准。
2.3.3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并做出响应,招标人可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等通知中予以明确。
2.3.4招标文件的修改或补充报招标管理机构备案后,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上进行发布。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3.1.1.1资格审查部分:具体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1.1.2商务标部分:具体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1.1.3技术标部分:具体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其中施工组织设计具体内容如下:
(1)概述;
(2)主要施工方法;
(3)拟投入的主要物资计划;
(4)劳动力安排计划;
(5)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
(6)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
(7)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
(8)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
(9)工程施工的重点和难点及保证措施;
(10)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11)其他。(如有)(与评标办法前附表技术标评分标准一致)
3.1.2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有规定格式要求的,投标人应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并按要求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
3.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1中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4近年财务状况、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投标报价
3.2.1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3投标有效期
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方式和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情况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记录为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的任一方提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3.4.3对未中标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保函原件)应当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4日内自动退回;对中标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保函原件)应当于合同签订之日起4日内自动退回。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3.5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提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6投标文件的编制
3.6.1投标文件应按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6.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6.3投标文件应采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兼容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由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相关位置加盖投标人法人单位电子印章。投标文件未加盖投标人法人单位电子印章的,均作否决投标处理。
3.6.4电子投标文件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加密和数字证书认证
4.1.1投标文件应通过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进行制作,并通过数字证书认证和加密,最终生成一份加密格式(*.GXTF)的投标文件。
4.1.2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加密和数字证书认证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
4.2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
不需要提供。
4.3投标文件的提交
4.3.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成功提交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含弹出的输入框中需填写的专职投标员、拟投入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身份证信息)。
4.3.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上招投标系统提交有效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含弹出的输入框中需填写的专职投标员、拟投入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身份证信息)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不予接收。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
4.3.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4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4.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最终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的最后一份投标文件为准。
4.4.2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5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2.2.2款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参加现场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专职投标员,必须携带专职投标员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公安系统生成的电子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现场开标会时,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公安系统生成的电子身份证)、专职投标员身份证复印件)和携带生成投标文件时所使用的企业数字证书(CA)或“桂交易移动CA”参加开标,并在进入投标文件解密环节后60分钟内,完成专职投标员个人CA锁签到、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并验证有效;参加网上开标的投标人由专职投标员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网上开标室,在进入投标文件解密环节后60分钟内,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完成专职投标员个人CA锁签到、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并验证有效,否则,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
招标代理机构的招标代理员必须到场,并向招标人、交易中心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公安系统生成的电子身份证),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内验证有效,否则不予以开标。
开标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主持。
5.2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以下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名单;
(3)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情况;
(4)招标代理机构点击进入投标文件解密环节,解密时间为60分钟。在解密时间结束前投标人须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使用专职投标员个人数字证书(CA)签到,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CA)解密投标文件(如专职投标员到现场参加网上开标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公安系统生成的电子身份证现场核验;如法定代表人到现场参加网上开标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公安系统生成的电子身份证及本企业专职投标员的身份证复印件现场核验,并进行网上签到、解密),并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自动验证有效,否则,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注:投标单位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须在弹出的输入框中填写专职投标员及拟投入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身份证信息并仔细确认);
(5)公布解密情况(解密是否成功、投标人名称、专职投标员、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所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通过系统验证、投标家数等情况);
(6)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K值(选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时需要抽取);
(7)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
(8)公布最高投标限价及相关内容。
(9)开标过程,采用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可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对开标过程提出异议,参与现场开标的可以现场提出异议;
(10)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表和投标单位人员诚信状态核查情况记录表上签字确认;如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方式的,各投标人使用单位个人数字证书(CA)或“桂交易移动CA”在开标记录表、投标单位人员诚信状态核查情况记录表上签章确认,超过10分钟没有进行签章,视为认可开标记录表和投标单位人员诚信状态核查情况记录表的内容,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表和投标单位人员诚信状态核查情况记录表上签字确认。
(11)开标结束。
5.3电子开标的应急措施
5.3.1电子开标如出现下列原因,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招标人、招标监管部门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应采取应急措施。
(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或停电等情况,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
(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
(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
(4)病毒发作或受到外来的攻击;
(5)其他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情形。
出现上述情况时,应对未开标的暂停开标。已在系统内开标的立即停止。对原有资料及信息作出保密处理,或等待系统恢复正常后再组织进行开标。
5.3.2投标人在进入投标文件解密环节后60分钟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验证工作(以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且验证有效的,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
5.3.3因网络问题或者“桂建云”系统问题导致电子开标系统无法正常访问“桂建云”进行身份证验证时,经招标监督部门同意并经招标人确认后,可暂停开标,等待网络或者“桂建云”恢复访问时再进行身份证验证。
5.3.4开标时显示保证金状态为未提交时,应通过当地交易中心、系统维护方以及银行核实原因。如果是因为投标人提交保证金的账号与“桂建云”备案的企业基本户不一致的,或者投标人提交的保证金金额少于招标文件要求的,经过招标监督部门确认后,招标人在开标时当场拒收其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如果是网络原因或者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银行系统原因导致的,并且银行最终确认投标人已按时足额提交了保证金的,可以进入评标。
5.4不予开标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招标人拒绝受理其投标,不得进入评标:
(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含弹出的输入框中需填写的专职投标员、拟投入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身份证信息)未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的;
(2)由于投标人原因,投标文件不能在进入投标文件解密环节后60分钟内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以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
(3)由于投标人原因,投标人不能在进入投标文件解密环节后60分钟内通过专职投标员、拟投入的施工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验证有效的(以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
(4)参加开标的专职投标员与投标文件内专职投标员非同一人的。
5.5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或者在网上开标室提出异议,招标人应当在开标过程中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截标前,招标人应就评委会组成情况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向招标监督部门提交申请。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本招标项目主管部门或者本招标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的工作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人员;
(4)为该工程提供勘察、设计、监理咨询的主要人员、参与前期项目评审的人员;
(5)为该工程招标代理(指抽取的评委)、造价咨询机构、全过程工程咨询机构的人员;
(6)2年内曾在投标单位中任职或担任顾问的人员;
(7)在投标单位退休不满3年(含3年)的人员;
(8)现任职单位与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人员;
(9)现任职单位与投标单位是上(下)级管理或控股(被控股)关系的人员;
(10)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的人员。
6.1.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家不能参与评标活动,应主动退出:
(1)曾在招标投标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取消评标专家资格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评标时期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home)被列为个人诚信不良、黑名单、失信联合惩戒的人员;
(5)评标时期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人员。
6.2评标原则
6.2.1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2.2电子评标的应急措施:
开标结束后,因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故障无法评标时,经招标监督部门同意后,招标人可以选择暂停评标活动,等待故障排除后继续评标。等待故障排除过程,必须对原有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
6.3评标方式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具体评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4移交评标资料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立即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当地分网)提交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并同时向招标人移交所有评标所涉资料。
6.5评标资料封存和启封
6.5.1评标结束至中标通知书发放时,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封存方式封存评标资料。
6.5.2如在封存期间处理招标投标利害当事人提出异议或者投诉时需要启封评标资料的,应按当地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程序启封。
6.5.3评标资料封存和启封应符合当地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
6.6中标候选人公示
6.6.1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发布媒介发布评标结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6.6.2中标候选人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标候选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6.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提出。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人拒不答复的,投标人可按照本章第9.5条的规定程序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6.6.4招标人对中标候选人有投诉的,按照本章第9.5条的规定程序执行。
6.7履约能力审查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如果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情形,可能造成不能履行合同、无法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应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
如招标人认为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存在违法行为或者“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情形,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由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审查确认。
7合同授予
7.1定标方式
7.1.1招标人在定标前,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全面核验,重点核查以下异常投标情形:
(1)法律法规规定视为串通投标的情形;
(2)投标文件异常一致;
(3)投标活动异常关联;
(4)通过受让、租借、挂靠资质投标,伪造、变造资质、资格证书或者其他许可证件,提供虚假业绩、奖项、项目负责人等材料。
7.1.2招标人在定标过程中,对中标候选人核验发现存在下列情形的,不得确定其为中标人:
(1)存在弄虚作假、围标串标等违法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
(2)资质、业绩、人员资格、信用、财务状况、生产条件等不符合中标条件的;
(3)因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
(4)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招标人认为中标候选人存在前款第(1)(4)项情形的,在充分核验事实情况后,有权按照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招标人发现中标候选人存在违法情形、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报告,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调查取证。
招标人认为中标候选人存在第一款第(2)(3)项情形的,应当由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审查确认。
7.1.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中标通知及中标结果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招标人应在公示期结束后5日内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办法确定中标人,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施工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自收到书面报告之日起5日内未通知招标人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行为的,招标人可以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按规定的格式在发布媒介发出中标结果公告,将中标结果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网站中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中标结果公告应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优先发布。
7.3履约保证金
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由联合体任一方提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规定的履约担保要求。
7.3.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招标人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签订合同
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投标有效期内以及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对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的中标人,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
7.4.2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或者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人的授权直接确定的中标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或者评标结果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者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
7.4.3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给予警告,并责令改正。同时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4.4签约合同价的确定原则如下:
(1)按照评标办法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小于开标时的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则签订合同时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为准;
(2)按照评标办法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大于开标时的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则签订合同时以开标时的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为准,同时按比例修正相应子目的单价或合价。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所有投标被否决或者部分投标被否决后,有效投标不足3个,导致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
(3)所有投标报价均大于等于最高投标限价×(1-D%)的;
(4)其他有关法规和文件规定的应当重新招标的情形。
8.2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可不再进行招标。
9纪律和监督
9.1对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1)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2)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3)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
(4)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5)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6)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7)发现不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属于同一单位,仍同意其继续参加投标;
(8)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编制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专门为某个特定投标人设置明显倾向性条款;
(9)在规定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协助投标人撤换或修改投标文件(包括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相关数据);
(10)发现有由同一人或存在利益关系的几个利害关系人携带两个以上(含两个)投标人的企业资料参与领取招标资料,或代表两个以上(含两个)投标人缴纳或退还投标保证金、开标等情形而不制止,反而同意其继续参加投标的;
(11)在开标时发现不同投标人的投标资料(包括电子资料)相互混装等情形而不制止,反而同意其继续参加评标的;
(12)招标代理机构在同一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既为招标人提供招标代理服务又为参加该项目投标人提供投标咨询的;
(13)在招标文件以外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之间另行约定给予未中标的其他投标人费用补偿的;
(14)在评标时,对评标委员会进行倾向性引导或干扰正常评标秩序的;
(15)依法应当公开招标的建设工程,未确定中标人前,投标人已开展该工程招标范围内工作。
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9.2.1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7)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个人或注册在同一家企业的注册人员或同一家企业为其投标提供投标咨询、商务报价、技术咨询(招标工程本身要求采用专有技术的除外)等服务;
(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9)不同投标人的技术文件经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重分析,内容异常一致(相似度达70%以上的)或者实质性相同的,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不同投标人报价呈等差数列、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的差额本身呈等差数列或者规律性的百分比等);
(10)在资格审查或开标时不同投标人的投标资料(包括电子资料)相互混装;
(1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1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电脑编制、上传,或投标报价用同一个预算编制软件密码锁制作或出自同一电子文档;
(1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上传的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的;
(14)由同一人或分别由几个有利害关系人携带两个以上(含两个)投标人的企业资料参与资格审查、领取招标资料,或代表两个以上(含两个)投标人参加招标答疑会、缴纳或退还投标保证金、开标;
(15)不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等人员在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
(16)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给予未中标的投标人费用补偿;
(17)不同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存在两处以上错误一致。
9.2.2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弄虚作假:
(1)使用虚假的业绩、荣誉、建设工程合同、财务状况、信用状况、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等;
(2)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社保证明等;
(3)投标人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
(4)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内容不实的;
(5)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9.2.3投标人不得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任何投标人或者与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不得收受投标人、中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招标人征询其确定中标人的意向,不得接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明示或者暗示提出的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的要求,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不得有其他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务的行为。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是指评标委员会成员以外的因参与评标监督工作或者事务性工作而知悉有关评标情况的所有人员。
9.5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十日内向当地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超过投诉时效的不予受理。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词语定义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2最高投标限价
最高投标限价设置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格的中介机构,按照我区的相关规定及第五章的要求编制招标工程的最高投标限价。
原则上最高投标限价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15日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网站向所有投标人公布,最迟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7日前公布,并报送当地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招标人无须向潜在投标人公布最高投标限价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及技术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最高投标限价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招标人需重新公布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最终公布的时间到投标截止时间不足7天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10.3技术标评审方式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4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具体内容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5知识产权
招标人对其知识产权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6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7同义词语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8监督
本项目招标的监督部门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9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10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11中小企业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12监狱企业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1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14解释权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15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16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须提交的文件等格式
见第九章。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因素评审因素评审因素评审因素评审标准评审标准评审标准2.1.12.1.1形式评审标准形式评审标准合格标准:缺少任何一项或有任何一项不合格者,其形式评审视为不合格合格标准:缺少任何一项或有任何一项不合格者,其形式评审视为不合格合格标准:缺少任何一项或有任何一项不合格者,其形式评审视为不合格合格标准:缺少任何一项或有任何一项不合格者,其形式评审视为不合格合格标准:缺少任何一项或有任何一项不合格者,其形式评审视为不合格合格标准:缺少任何一项或有任何一项不合格者,其形式评审视为不合格@continue@@continue@@continue@@continue@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continue@@continue@@continue@@continue@投标函盖章投标函盖章投标函盖章盖法人单位电子印章盖法人单位电子印章盖法人单位电子印章@continue@@continue@@continue@@continue@投标总价封面扫描件投标总价封面扫描件投标总价封面扫描件在投标总价封面规定的相关位置盖投标人法人单位电子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盖电子签字章(或盖电子印章),编制人在投标总价封面规定的相关位置签字盖专用章。在投标总价封面规定的相关位置盖投标人法人单位电子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盖电子签字章(或盖电子印章),编制人在投标总价封面规定的相关位置签字盖专用章。在投标总价封面规定的相关位置盖投标人法人单位电子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盖电子签字章(或盖电子印章),编制人在投标总价封面规定的相关位置签字盖专用章。@continue@@continue@@continue@@continue@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符合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符合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continue@@continue@@continue@@continue@联合体投标人(如有)联合体投标人(如有)联合体投标人(如有)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continue@@continue@@continue@@continue@报价报价报价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continue@@continue@@continue@@continue@@continue@@continue@@continue@所有投标报价均大于等于最高投标限价x(1-D%)的,则本项目招标失败,由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D=0(备注: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确定,D值可取0~5)所有投标报价均大于等于最高投标限价x(1-D%)的,则本项目招标失败,由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D=0(备注: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确定,D值可取0~5)所有投标报价均大于等于最高投标限价x(1-D%)的,则本项目招标失败,由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D=0(备注: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确定,D值可取0~5)2.1.22.1.2响应性评审标准【备注:招标人可按项目需求分为商务标响应性评审和技术标响应性评审两部分】响应性评审标准【备注:招标人可按项目需求分为商务标响应性评审和技术标响应性评审两部分】合格标准:缺少任何一项或有任何一项不合格者,其响应性评审视为不合格合格标准:缺少任何一项或有任何一项不合格者,其响应性评审视为不合格合格标准:缺少任何一项或有任何一项不合格者,其响应性评审视为不合格合格标准:缺少任何一项或有任何一项不合格者,其响应性评审视为不合格合格标准:缺少任何一项或有任何一项不合格者,其响应性评审视为不合格合格标准:缺少任何一项或有任何一项不合格者,其响应性评审视为不合格@continue@@continue@@continue@@continue@投标内容投标内容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continue@@continue@@continue@@continue@工期工期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continue@@continue@@continue@@continue@工程质量工程质量工程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continue@@continue@@continue@@continue@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continue@@continue@@continue@@continue@权利义务权利义务权利义务投标函附录中的相关承诺符合或优于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的相关规定投标函附录中的相关承诺符合或优于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的相关规定投标函附录中的相关承诺符合或优于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的相关规定@continue@@continue@@continue@@continue@技术标准和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符合第八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包括建筑材料和设备的节能环保要求)符合第八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包括建筑材料和设备的节能环保要求)符合第八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包括建筑材料和设备的节能环保要求)@continue@@continue@@continue@@continue@投标价格投标价格投标价格低于(含等于)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且无本章附件B否决投标条件的相应情况的。低于(含等于)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且无本章附件B否决投标条件的相应情况的。低于(含等于)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且无本章附件B否决投标条件的相应情况的。@continue@@continue@@continue@@continue@分包计划分包计划分包计划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continue@@continue@@continue@@continue@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无本章附件B否决投标条件的相应情况。无本章附件B否决投标条件的相应情况。无本章附件B否决投标条件的相应情况。2.1.32.1.3资格评审标准□合格制合格标准:缺少任何一项或有任何一项不合格者,其资格审查视为不合格合格标准:缺少任何一项或有任何一项不合格者,其资格审查视为不合格合格标准:缺少任何一项或有任何一项不合格者,其资格审查视为不合格合格标准:缺少任何一项或有任何一项不合格者,其资格审查视为不合格合格标准:缺少任何一项或有任何一项不合格者,其资格审查视为不合格合格标准:缺少任何一项或有任何一项不合格者,其资格审查视为不合格@continue@@continue@@continue@@continue@投标文件签署投标文件签署投标文件签署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相关位置加盖投标人法人单位电子印章(联合体协议书可以由联合体各方在纸质文件上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再扫描上传,也可以盖法人单位电子印章)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相关位置加盖投标人法人单位电子印章(联合体协议书可以由联合体各方在纸质文件上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再扫描上传,也可以盖法人单位电子印章)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相关位置加盖投标人法人单位电子印章(联合体协议书可以由联合体各方在纸质文件上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再扫描上传,也可以盖法人单位电子印章)@continue@@continue@@continue@@continue@营业执照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continue@@continue@@continue@@continue@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continue@@continue@@continue@@continue@资质等级资质等级资质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continue@@continue@@continue@@continue@财务状况财务状况财务状况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continue@@continue@@continue@@continue@类似工程业绩(如有)类似工程业绩(如有)类似工程业绩(如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continue@@continue@@continue@@continue@诚信诚信诚信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continue@@continue@@continue@@continue@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项目经理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且和开标时身份证验证的项目经理一致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且和开标时身份证验证的项目经理一致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且和开标时身份证验证的项目经理一致@continue@@continue@@continue@@continue@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且和开标时身份证验证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一致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且和开标时身份证验证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一致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且和开标时身份证验证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一致@continue@@continue@@continue@@continue@联合体投标人(如有)联合体投标人(如有)联合体投标人(如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continue@@continue@@continue@@continue@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continue@@continue@@continue@@continue@其他要求【备注:招标人可根据招标项目情况自主调整】其他要求【备注:招标人可根据招标项目情况自主调整】其他要求【备注:招标人可根据招标项目情况自主调整】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且按规定提交了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1项资格审查部分( )~( )项内容的。【如:项目经理/专职投标员/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它管理人员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投标截止时间所在月份不计)在现任职单位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缴纳情况(已退休未满65岁的项目经理不用提供社保,但应附退休证明文件的扫描件,且建造师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一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承诺(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1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且按规定提交了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1项资格审查部分( )~( )项内容的。【如:项目经理/专职投标员/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它管理人员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投标截止时间所在月份不计)在现任职单位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缴纳情况(已退休未满65岁的项目经理不用提供社保,但应附退休证明文件的扫描件,且建造师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一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承诺(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1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且按规定提交了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1项资格审查部分( )~( )项内容的。【如:项目经理/专职投标员/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它管理人员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投标截止时间所在月份不计)在现任职单位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缴纳情况(已退休未满65岁的项目经理不用提供社保,但应附退休证明文件的扫描件,且建造师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一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承诺(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1要求)……】@continue@@continue@☑有限数量制☑有限数量制1.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项规定的,且按规定提交了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1项资格审查部分(1)~(10)项内容的,方可进行资格审查评分。2.资格评审满分为100分,得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7)家投标单位作为合格投标人进入本工程的下一阶段评审,如前第 7名有得分相同的,则一并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如参加投标的单位不足7 名(含7 名),则全部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投标人进入下一阶段评审。3.因技术标详细评审否决投标导致参与详细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家时,可以从资格评审合格的投标人中增补满足第2点要求的投标人数量(指7家投标单位)进入详细评审。如增补后投标人的数量无法满足第2点要求的,则按剩余资格评审合格的实际数量增补。可以增补数量不足2家或其他情形不再增补。【备注:参照建市〔2005〕208号文,原则上工程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合格投标人家数应当不少于9个】1.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项规定的,且按规定提交了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1项资格审查部分(1)~(10)项内容的,方可进行资格审查评分。2.资格评审满分为100分,得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7)家投标单位作为合格投标人进入本工程的下一阶段评审,如前第 7名有得分相同的,则一并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如参加投标的单位不足7 名(含7 名),则全部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投标人进入下一阶段评审。3.因技术标详细评审否决投标导致参与详细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家时,可以从资格评审合格的投标人中增补满足第2点要求的投标人数量(指7家投标单位)进入详细评审。如增补后投标人的数量无法满足第2点要求的,则按剩余资格评审合格的实际数量增补。可以增补数量不足2家或其他情形不再增补。【备注:参照建市〔2005〕208号文,原则上工程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合格投标人家数应当不少于9个】1.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项规定的,且按规定提交了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1项资格审查部分(1)~(10)项内容的,方可进行资格审查评分。2.资格评审满分为100分,得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7)家投标单位作为合格投标人进入本工程的下一阶段评审,如前第 7名有得分相同的,则一并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如参加投标的单位不足7 名(含7 名),则全部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投标人进入下一阶段评审。3.因技术标详细评审否决投标导致参与详细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家时,可以从资格评审合格的投标人中增补满足第2点要求的投标人数量(指7家投标单位)进入详细评审。如增补后投标人的数量无法满足第2点要求的,则按剩余资格评审合格的实际数量增补。可以增补数量不足2家或其他情形不再增补。【备注:参照建市〔2005〕208号文,原则上工程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合格投标人家数应当不少于9个】1.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项规定的,且按规定提交了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1项资格审查部分(1)~(10)项内容的,方可进行资格审查评分。2.资格评审满分为100分,得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7)家投标单位作为合格投标人进入本工程的下一阶段评审,如前第 7名有得分相同的,则一并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如参加投标的单位不足7 名(含7 名),则全部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投标人进入下一阶段评审。3.因技术标详细评审否决投标导致参与详细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家时,可以从资格评审合格的投标人中增补满足第2点要求的投标人数量(指7家投标单位)进入详细评审。如增补后投标人的数量无法满足第2点要求的,则按剩余资格评审合格的实际数量增补。可以增补数量不足2家或其他情形不再增补。【备注:参照建市〔2005〕208号文,原则上工程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合格投标人家数应当不少于9个】@continue@@continue@@continue@@continue@@continue@@continue@(一)企业基本情况(满分20分)(一)企业基本情况(满分20分)(1)资质条件: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本级)资质,得10分(备注:1.使用最低资质的项目不对优于资格要求的资质另外加分。2. / )(2)考核期内完成过类似工程项目:投标人自2023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单项合同工程总造价在800万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在4000平方米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项目业绩。每个业绩得5分,此项满分10分。注:1.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建设的项目,在进行设计、施工、监理招标时,应将装配式建筑项目业绩列为评分项,优先选择有装配式建筑项目业绩的企业;2.业绩以“桂建云”读取的信息为准,业绩不需要提供扫描件【当投标人提供的已完成类似工程一览表无法从“桂建云”系统读取相关信息数据的,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的资格审查部分“投标其他材料”中附业绩已入库“桂建云”的项目信息截图,以及附业绩的中标(发包)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计分】。(3)考核期内承接过类似工程项目(招标人定是否考核):不考核(1)资质条件: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本级)资质,得10分(备注:1.使用最低资质的项目不对优于资格要求的资质另外加分。2. / )(2)考核期内完成过类似工程项目:投标人自2023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单项合同工程总造价在800万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在4000平方米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项目业绩。每个业绩得5分,此项满分10分。注:1.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建设的项目,在进行设计、施工、监理招标时,应将装配式建筑项目业绩列为评分项,优先选择有装配式建筑项目业绩的企业;2.业绩以“桂建云”读取的信息为准,业绩不需要提供扫描件【当投标人提供的已完成类似工程一览表无法从“桂建云”系统读取相关信息数据的,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的资格审查部分“投标其他材料”中附业绩已入库“桂建云”的项目信息截图,以及附业绩的中标(发包)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计分】。(3)考核期内承接过类似工程项目(招标人定是否考核):不考核@continue@@continue@@continue@@continue@@continue@@continue@(二)企业信誉实力分评分标准【分值权重(20%)(二)企业信誉实力分评分标准【分值权重(20%)☑招标人不应用信用评价结果,评标时各投标人“诚信综合评价分”分值均以满分(100分)计,按20%权重计入资格评审得分。□招标人应用信用评价结果,具体如下:企业信誉实力得分的确定(备注:1.联合体的诚信综合评价分按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认定;2. ):企业信誉实力加权得分=根据实时公布的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 %(最高投标限价1亿元以上取50%-100%,1亿元以下取40%-100%)×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20%)+根据实时公布的项目所在地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 %(最高投标限价1亿元以上取50%-0%,1亿元以下60%-0%)×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20%)【备注: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占比与项目所在地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占比之和为100%,具体权重由各设区市在比例范围内在发出招标文件前自行决定,把确定后的比例填入招标文件内】 注: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由系统自动读取,评委在“桂建云”信息发布的诚信评分公示栏目中查询、核实。项目所在地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由评委在 中查询。☑招标人不应用信用评价结果,评标时各投标人“诚信综合评价分”分值均以满分(100分)计,按20%权重计入资格评审得分。□招标人应用信用评价结果,具体如下:企业信誉实力得分的确定(备注:1.联合体的诚信综合评价分按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认定;2. ):企业信誉实力加权得分=根据实时公布的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 %(最高投标限价1亿元以上取50%-100%,1亿元以下取40%-100%)×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20%)+根据实时公布的项目所在地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 %(最高投标限价1亿元以上取50%-0%,1亿元以下60%-0%)×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20%)【备注: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占比与项目所在地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占比之和为100%,具体权重由各设区市在比例范围内在发出招标文件前自行决定,把确定后的比例填入招标文件内】 注: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由系统自动读取,评委在“桂建云”信息发布的诚信评分公示栏目中查询、核实。项目所在地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由评委在 中查询。@continue@@continue@@continue@@continue@@continue@@continue@(三)项目经理情况(满分17分)(三)项目经理情况(满分17分)(1)项目经理注册资格: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得8分。(2)项目经理职称: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与本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得7分;具有与本工程相关专业的初级职称得4分;满分7分。(3)项目经理业绩: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以项目经理的身份完成已竣工验收合格的房屋建筑工程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每个项目得2分,最多得2分。注:业绩以“桂建云”读取的信息为准,业绩不需要提供扫描件【当投标人提供的项目经理简历表无法从“桂建云”系统读取相关业绩信息数据的,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的资格审查部分“投标其他材料”中附业绩已入库“桂建云”的项目信息截图,以及附业绩的中标(发包)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计分】。(1)项目经理注册资格: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得8分。(2)项目经理职称: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与本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得7分;具有与本工程相关专业的初级职称得4分;满分7分。(3)项目经理业绩: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以项目经理的身份完成已竣工验收合格的房屋建筑工程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每个项目得2分,最多得2分。注:业绩以“桂建云”读取的信息为准,业绩不需要提供扫描件【当投标人提供的项目经理简历表无法从“桂建云”系统读取相关业绩信息数据的,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的资格审查部分“投标其他材料”中附业绩已入库“桂建云”的项目信息截图,以及附业绩的中标(发包)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计分】。@continue@@continue@@continue@@continue@@continue@@continue@(四)技术负责人情况(满分12分)(四)技术负责人情况(满分12分)(1)技术负责人专业: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职称专业与本工程相关的,得3分。(2)技术负责人职称: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职称为高级职称得7分;为中级职称得4分,最多得7分。(3)技术负责人业绩: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以技术负责人身份完成已竣工验收合格的房屋建筑工程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每个项目得2分,最多得2分。注:业绩以“桂建云”读取的信息为准,业绩不需要提供扫描件【当投标人提供的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无法从“桂建云”系统读取相关业绩信息数据的,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的资格审查部分“投标其他材料”中附业绩已入库“桂建云”的项目信息截图,以及附业绩的中标(发包)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计分】。(1)技术负责人专业: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职称专业与本工程相关的,得3分。(2)技术负责人职称: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职称为高级职称得7分;为中级职称得4分,最多得7分。(3)技术负责人业绩: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以技术负责人身份完成已竣工验收合格的房屋建筑工程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每个项目得2分,最多得2分。注:业绩以“桂建云”读取的信息为准,业绩不需要提供扫描件【当投标人提供的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无法从“桂建云”系统读取相关业绩信息数据的,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的资格审查部分“投标其他材料”中附业绩已入库“桂建云”的项目信息截图,以及附业绩的中标(发包)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计分】。@continue@@continue@@continue@@continue@@continue@@continue@(五)拟投入本工程管理人员情况(满分15分)(五)拟投入本工程管理人员情况(满分15分)基本要求:符合桂林市建设与规划委员会市建规〔2006〕270号《关于调整建筑施工现场项目部管理的通知》的规定,并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1.1项要求提供证明文件。优(15分):符合桂林市建设与规划委员会市建规〔2006〕270号《关于调整建筑施工现场项目部管理的通知》的规定,且施工员(或质量员或安全员)数量累计增加≥3人;同时除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外,拟投入本工程所有管理人员中有≥3人具有与本工程相关专业的中级(或以上)职称。良(12分):符合桂林市建设与规划委员会市建规〔2006〕270号《关于调整建筑施工现场项目部管理的通知》的规定,且施工员(或质量员或安全员)数量累计增加≥2人;同时除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外,拟投入本工程所有管理人员中有≥2人具有与本工程相关专业的中级(或以上)职称。中(9分):符合桂林市建设与规划委员会市建规〔2006〕270号《关于调整建筑施工现场项目部管理的通知》的规定,且施工员(或质量员或安全员)数量增加≥1人;同时除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外,拟投入本工程所有管理人员中有≥1人具有与本工程相关专业的中级(或以上)职称。一般(6分):符合桂林市建设与规划委员会市建规〔2006〕270号《关于调整建筑施工现场项目部管理的通知》的规定,除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外,拟投入本工程所有管理人员中有≥1人具有与本工程相关专业的中级(或以上)职称。差(3分):符合桂林市建设与规划委员会市建规〔2006〕270号《关于调整建筑施工现场项目部管理的通知》的规定。注:以上分值入高不入低,不重复计分。投标文件中提供管理人员相关人员职称证书扫描件及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投标截止时间所在月份不计)在现任职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已退休未满65岁的项目经理不用提供社保,但应附退休证明文件的扫描件)。基本要求:符合桂林市建设与规划委员会市建规〔2006〕270号《关于调整建筑施工现场项目部管理的通知》的规定,并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1.1项要求提供证明文件。优(15分):符合桂林市建设与规划委员会市建规〔2006〕270号《关于调整建筑施工现场项目部管理的通知》的规定,且施工员(或质量员或安全员)数量累计增加≥3人;同时除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外,拟投入本工程所有管理人员中有≥3人具有与本工程相关专业的中级(或以上)职称。良(12分):符合桂林市建设与规划委员会市建规〔2006〕270号《关于调整建筑施工现场项目部管理的通知》的规定,且施工员(或质量员或安全员)数量累计增加≥2人;同时除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外,拟投入本工程所有管理人员中有≥2人具有与本工程相关专业的中级(或以上)职称。中(9分):符合桂林市建设与规划委员会市建规〔2006〕270号《关于调整建筑施工现场项目部管理的通知》的规定,且施工员(或质量员或安全员)数量增加≥1人;同时除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外,拟投入本工程所有管理人员中有≥1人具有与本工程相关专业的中级(或以上)职称。一般(6分):符合桂林市建设与规划委员会市建规〔2006〕270号《关于调整建筑施工现场项目部管理的通知》的规定,除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外,拟投入本工程所有管理人员中有≥1人具有与本工程相关专业的中级(或以上)职称。差(3分):符合桂林市建设与规划委员会市建规〔2006〕270号《关于调整建筑施工现场项目部管理的通知》的规定。注:以上分值入高不入低,不重复计分。投标文件中提供管理人员相关人员职称证书扫描件及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投标截止时间所在月份不计)在现任职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已退休未满65岁的项目经理不用提供社保,但应附退休证明文件的扫描件)。@continue@@continue@@continue@@continue@@continue@@continue@(六)拟投入施工机械设备情况(满分16分)(六)拟投入施工机械设备情况(满分16分)投入的施工机械、设备、机具有详细的组织计划且计划周密,设备数量、选型配置、进场时间安排合理,满足施工需要。优(16分):投入的施工机械、设备、机具有详细的组织计划且计划周密,设备数量、选型配置、进场时间安排周密,拟配备相关校准工具、测量仪器、检测设备,完全满足施工需要且有利于项目实施。良(12分):投入的施工机械、设备、机具有组织计划且计划合理,设备数量、选型配置、进场时间安排合理,拟配备相关校准工具、测量仪器,满足施工需要。中(8分):投入的施工机械、设备、机具有组织计划且计划较合理,设备数量、选型配置、进场时间安排较合理,拟配备相关校准工具,较好满足施工需要。一般(4分):投入的施工机械、设备、机具有组织计划且基本符合要求,设备数量、选型配置、进场时间安排基本合理,基本满足施工需要。差(0分):投入的施工机械、设备、机具,没有组织计划,设备数量、选型配置、进场时间安排不合理,不满足施工需要。投入的施工机械、设备、机具有详细的组织计划且计划周密,设备数量、选型配置、进场时间安排合理,满足施工需要。优(16分):投入的施工机械、设备、机具有详细的组织计划且计划周密,设备数量、选型配置、进场时间安排周密,拟配备相关校准工具、测量仪器、检测设备,完全满足施工需要且有利于项目实施。良(12分):投入的施工机械、设备、机具有组织计划且计划合理,设备数量、选型配置、进场时间安排合理,拟配备相关校准工具、测量仪器,满足施工需要。中(8分):投入的施工机械、设备、机具有组织计划且计划较合理,设备数量、选型配置、进场时间安排较合理,拟配备相关校准工具,较好满足施工需要。一般(4分):投入的施工机械、设备、机具有组织计划且基本符合要求,设备数量、选型配置、进场时间安排基本合理,基本满足施工需要。差(0分):投入的施工机械、设备、机具,没有组织计划,设备数量、选型配置、进场时间安排不合理,不满足施工需要。2.22.2详细评审详细评审投标人通过了形式评审和响应性评审后,资格审查合格的,才能进入详细评审程序。投标人通过了形式评审和响应性评审后,资格审查合格的,才能进入详细评审程序。投标人通过了形式评审和响应性评审后,资格审查合格的,才能进入详细评审程序。投标人通过了形式评审和响应性评审后,资格审查合格的,才能进入详细评审程序。投标人通过了形式评审和响应性评审后,资格审查合格的,才能进入详细评审程序。投标人通过了形式评审和响应性评审后,资格审查合格的,才能进入详细评审程序。2.2.12.2.1分值构成分值构成分分值权重构成(100%)分分值权重构成(100%)(1)技术标分值权重:35%(2)商务标分值权重:65% 报价分分值权重=商务标分值权重-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20%) 企业信誉实力加权得分=根据实时公布的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 / %(最高投标限价1亿元以上取50%-100%,1亿元以下取40%-100%)×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20%)+根据实时公布的项目所在地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 / %(最高投标限价1亿元以上取50%-0%,1亿元以下60%-0%)×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20%)(1)技术标分值权重:35%(2)商务标分值权重:65% 报价分分值权重=商务标分值权重-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20%) 企业信誉实力加权得分=根据实时公布的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 / %(最高投标限价1亿元以上取50%-100%,1亿元以下取40%-100%)×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20%)+根据实时公布的项目所在地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 / %(最高投标限价1亿元以上取50%-0%,1亿元以下60%-0%)×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20%)(1)技术标分值权重:35%(2)商务标分值权重:65% 报价分分值权重=商务标分值权重-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20%) 企业信誉实力加权得分=根据实时公布的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 / %(最高投标限价1亿元以上取50%-100%,1亿元以下取40%-100%)×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20%)+根据实时公布的项目所在地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 / %(最高投标限价1亿元以上取50%-0%,1亿元以下60%-0%)×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20%)(1)技术标分值权重:35%(2)商务标分值权重:65% 报价分分值权重=商务标分值权重-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20%) 企业信誉实力加权得分=根据实时公布的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 / %(最高投标限价1亿元以上取50%-100%,1亿元以下取40%-100%)×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20%)+根据实时公布的项目所在地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 / %(最高投标限价1亿元以上取50%-0%,1亿元以下60%-0%)×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20%)2.2.2(1)2.2.2(1)技术标评分标准(分值权重□10%□15%□20%□25%□30%☑35%)技术标评分标准(分值权重□10%□15%□20%□25%□30%☑35%)合格标准:技术标加权得分=(项目管理机构得分+施工组织设计得分)×技术标分值权重技术标得分低于技术标满分的60%的,技术标评审不合格。合格标准:技术标加权得分=(项目管理机构得分+施工组织设计得分)×技术标分值权重技术标得分低于技术标满分的60%的,技术标评审不合格。合格标准:技术标加权得分=(项目管理机构得分+施工组织设计得分)×技术标分值权重技术标得分低于技术标满分的60%的,技术标评审不合格。合格标准:技术标加权得分=(项目管理机构得分+施工组织设计得分)×技术标分值权重技术标得分低于技术标满分的60%的,技术标评审不合格。合格标准:技术标加权得分=(项目管理机构得分+施工组织设计得分)×技术标分值权重技术标得分低于技术标满分的60%的,技术标评审不合格。合格标准:技术标加权得分=(项目管理机构得分+施工组织设计得分)×技术标分值权重技术标得分低于技术标满分的60%的,技术标评审不合格。@continue@@continue@@continue@@continue@项目管理机构(明标)(20分)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与业绩、工作经历等(10分)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与业绩、工作经历等(10分)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与业绩、工作经历等(10分)拟派任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必须与资格审查合格通过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在名称、专业、资格等级等方面一致。一致的得10分拟派任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必须与资格审查合格通过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在名称、专业、资格等级等方面一致。一致的得10分@continue@@continue@@continue@@continue@@continue@其他主要人员(10分)其他主要人员(10分)其他主要人员(10分)基本要求:人员齐备、专业配套应与资格审查提供的人员配备相一致,且具备相关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拟派驻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件,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应具有有效的相应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需有有效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C证,且拟投入的项目管理人员符合国家及广西壮族自治区的规定)(注: 1.该项基本要求不满足,则技术标评审不合格;2.设优、良、中、一般、差,并对各评分等级设置一个具体分值(级间分值差应基本均匀),不设评分区间)评分内容:优(10分):符合桂林市建设与规划委员会市建规〔2006〕270号《关于调整建筑施工现场项目部管理的通知》的规定,且施工员(或质量员或安全员)数量累计增加≥3人;同时除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外,拟投入本工程所有管理人员中有≥3人具有与本工程相关专业的中级(或以上)职称。良(8分):符合桂林市建设与规划委员会市建规〔2006〕270号《关于调整建筑施工现场项目部管理的通知》的规定,且施工员(或质量员或安全员)数量累计增加≥2人;同时除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外,拟投入本工程所有管理人员中有≥2人具有与本工程相关专业的中级(或以上)职称。中(6分):符合桂林市建设与规划委员会市建规〔2006〕270号《关于调整建筑施工现场项目部管理的通知》的规定,且施工员(或质量员或安全员)数量增加≥1人;同时除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外,拟投入本工程所有管理人员中有≥1人具有与本工程相关专业的中级(或以上)职称。一般(4分):符合桂林市建设与规划委员会市建规〔2006〕270号《关于调整建筑施工现场项目部管理的通知》的规定,除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外,拟投入本工程所有管理人员中有≥1人具有与本工程相关专业的中级(或以上)职称。差(2分):符合桂林市建设与规划委员会市建规〔2006〕270号《关于调整建筑施工现场项目部管理的通知》的规定。注:以上分值入高不入低,不重复计分。投标文件中提供管理人员相关人员职称证书扫描件及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投标截止时间所在月份不计)在现任职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已退休未满65岁的项目经理不用提供社保,但应附退休证明文件的扫描件)。基本要求:人员齐备、专业配套应与资格审查提供的人员配备相一致,且具备相关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拟派驻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件,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应具有有效的相应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需有有效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C证,且拟投入的项目管理人员符合国家及广西壮族自治区的规定)(注: 1.该项基本要求不满足,则技术标评审不合格;2.设优、良、中、一般、差,并对各评分等级设置一个具体分值(级间分值差应基本均匀),不设评分区间)评分内容:优(10分):符合桂林市建设与规划委员会市建规〔2006〕270号《关于调整建筑施工现场项目部管理的通知》的规定,且施工员(或质量员或安全员)数量累计增加≥3人;同时除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外,拟投入本工程所有管理人员中有≥3人具有与本工程相关专业的中级(或以上)职称。良(8分):符合桂林市建设与规划委员会市建规〔2006〕270号《关于调整建筑施工现场项目部管理的通知》的规定,且施工员(或质量员或安全员)数量累计增加≥2人;同时除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外,拟投入本工程所有管理人员中有≥2人具有与本工程相关专业的中级(或以上)职称。中(6分):符合桂林市建设与规划委员会市建规〔2006〕270号《关于调整建筑施工现场项目部管理的通知》的规定,且施工员(或质量员或安全员)数量增加≥1人;同时除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外,拟投入本工程所有管理人员中有≥1人具有与本工程相关专业的中级(或以上)职称。一般(4分):符合桂林市建设与规划委员会市建规〔2006〕270号《关于调整建筑施工现场项目部管理的通知》的规定,除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外,拟投入本工程所有管理人员中有≥1人具有与本工程相关专业的中级(或以上)职称。差(2分):符合桂林市建设与规划委员会市建规〔2006〕270号《关于调整建筑施工现场项目部管理的通知》的规定。注:以上分值入高不入低,不重复计分。投标文件中提供管理人员相关人员职称证书扫描件及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投标截止时间所在月份不计)在现任职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已退休未满65岁的项目经理不用提供社保,但应附退休证明文件的扫描件)。@continue@@continue@@continue@@continue@施工组织设计(暗标)(80分)主要施工方法(10分)主要施工方法(10分)主要施工方法(10分)各主要分部施工方法符合项目实际,须有详尽的施工技术方案,工艺先进、方法科学合理、可行,能指导具体施工并确保安全。优(10分):各主要分部施工方法符合项目实际,有详尽完整的施工技术方案,工艺先进、方法科学合理、可行,方案完整性、针对性强、合理性高,完全可以指导具体施工并确保安全。良(8分):各主要分部施工方案符合项目实际,有完整的施工技术方案,工艺较先进、方法合理、可行、具备针对性,能指导具体施工并确保安全。中(6分):各主要分部施工方案基本符合项目实际,有较齐全的施工技术方案,工艺普通、方法较合理、可行,基本能指导具体施工并确保安全。一般(4分):各主要分部施工方案基本符合项目实际,施工技术、工艺较简单、方法基本可行,对具体施工并确保安全能起到部分指导作用。差(2分):各主要分部施工方案内容基本齐全,但施工技术、工艺、方法相对陈旧、落后,仅满足项目基本要求。各主要分部施工方法符合项目实际,须有详尽的施工技术方案,工艺先进、方法科学合理、可行,能指导具体施工并确保安全。优(10分):各主要分部施工方法符合项目实际,有详尽完整的施工技术方案,工艺先进、方法科学合理、可行,方案完整性、针对性强、合理性高,完全可以指导具体施工并确保安全。良(8分):各主要分部施工方案符合项目实际,有完整的施工技术方案,工艺较先进、方法合理、可行、具备针对性,能指导具体施工并确保安全。中(6分):各主要分部施工方案基本符合项目实际,有较齐全的施工技术方案,工艺普通、方法较合理、可行,基本能指导具体施工并确保安全。一般(4分):各主要分部施工方案基本符合项目实际,施工技术、工艺较简单、方法基本可行,对具体施工并确保安全能起到部分指导作用。差(2分):各主要分部施工方案内容基本齐全,但施工技术、工艺、方法相对陈旧、落后,仅满足项目基本要求。@continue@@continue@@continue@@continue@@continue@拟投入的主要物资计划(8分)拟投入的主要物资计划(8分)拟投入的主要物资计划(8分)投入的施工材料有详细的组织计划且计划周密,数量、选型配置、进场时间安排合理,满足施工需要。优(8分):投入的施工材料组织计划周密且可行性强、进场时间安排合理可行且针对性强,设备数量、选型配置合理,拟配备相关校准工具、测量仪器、检测设备,完全满足施工需要且有利于项目实施。良(6.4分):投入的施工材料组织计划周密、进场时间安排合理可行,设备数量、选型配置合理,拟配备相关校准工具、测量仪器,满足施工需要。中(4.8分):投入的施工材料组织计划详细,进场时间安排合理,设备数量、选型配置基本合理,拟配备相关校准工具,能较好满足施工需要。一般(3.2分):投入的施工材料组织计划较详细、进场时间安排较合理,设备数量、选型配置部分合理,部分满足施工需要。差(1.6分):投入的施工材料组织有组织计划,进场时间安排勉强合理。投入的施工材料有详细的组织计划且计划周密,数量、选型配置、进场时间安排合理,满足施工需要。优(8分):投入的施工材料组织计划周密且可行性强、进场时间安排合理可行且针对性强,设备数量、选型配置合理,拟配备相关校准工具、测量仪器、检测设备,完全满足施工需要且有利于项目实施。良(6.4分):投入的施工材料组织计划周密、进场时间安排合理可行,设备数量、选型配置合理,拟配备相关校准工具、测量仪器,满足施工需要。中(4.8分):投入的施工材料组织计划详细,进场时间安排合理,设备数量、选型配置基本合理,拟配备相关校准工具,能较好满足施工需要。一般(3.2分):投入的施工材料组织计划较详细、进场时间安排较合理,设备数量、选型配置部分合理,部分满足施工需要。差(1.6分):投入的施工材料组织有组织计划,进场时间安排勉强合理。@continue@@continue@@continue@@continue@@continue@劳动力安排计划(8分)劳动力安排计划(8分)劳动力安排计划(8分)各主要施工工序应有详细周密的劳动力安排计划,有各工种劳动力安排计划,劳动力投入合理,满足施工需要。优(8分):各主要施工工序有完整详细周密的劳动力安排计划且具有针对性,各工种劳动力安排计划缜密,劳动力管理方案详细,组织机构明确,分级管理明晰,调配机制合理,劳动力投入有序、合理、可行且具有针对性,完全满足施工需要且有利于项目实施。良(6.4分):各主要施工工序有完整详细的劳动力安排计划,各工种劳动力安排计划周全,劳动力管理方案较详细,组织机构较明确,劳动力投入合理、可行且具有针对性,满足施工需要。中(4.8分):各主要施工工序有完整详细的劳动力安排计划,各工种劳动力安排计划较周全,有简单的劳动力管理方案,劳动力投入合理、可行,较好满足施工需要。一般(3.2分):各主要施工工序有较详细的劳动力安排计划,列出各工种劳动力安排,劳动力投入基本满足施工需要。差(1.6分):各主要施工工序有简单的劳动力安排,劳动力投入部分满足施工需要。各主要施工工序应有详细周密的劳动力安排计划,有各工种劳动力安排计划,劳动力投入合理,满足施工需要。优(8分):各主要施工工序有完整详细周密的劳动力安排计划且具有针对性,各工种劳动力安排计划缜密,劳动力管理方案详细,组织机构明确,分级管理明晰,调配机制合理,劳动力投入有序、合理、可行且具有针对性,完全满足施工需要且有利于项目实施。良(6.4分):各主要施工工序有完整详细的劳动力安排计划,各工种劳动力安排计划周全,劳动力管理方案较详细,组织机构较明确,劳动力投入合理、可行且具有针对性,满足施工需要。中(4.8分):各主要施工工序有完整详细的劳动力安排计划,各工种劳动力安排计划较周全,有简单的劳动力管理方案,劳动力投入合理、可行,较好满足施工需要。一般(3.2分):各主要施工工序有较详细的劳动力安排计划,列出各工种劳动力安排,劳动力投入基本满足施工需要。差(1.6分):各主要施工工序有简单的劳动力安排,劳动力投入部分满足施工需要。@continue@@continue@@continue@@continue@@continue@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10分)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10分)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10分)应有专门的质量技术管理班子和制度,且人员配备合理,制度健全。主要工序应有质量技术保证措施和手段,自控体系完整,能有效保证技术质量,达到承诺的质量标准。优(10分):有详细专门的质量技术管理班子和制度,且人员配备合理,制度健全,质量管理责任人和职责明确,关键工序的技术组织措施科学合理,有针对施工过程质量控制日常管理制度流程。主要工序有质量技术保证措施和手段科学合理具有针对性,自控体系完整合理具有针对性,能有效保证技术质量,高效达到承诺的质量标准。良(8分):有专门的质量技术管理班子和制度,且人员配备合理,制度健全,质量管理责任人和职责明确,有关键工序的技术组织措施。主要工序有质量技术保证措施和手段,自控体系完整合理,能保证技术质量,达到承诺的质量标准。中(6分):有质量技术管理班子和制度,且人员配备合理,制度基本健全,质量管理责任人和职责较明确,主要工序有质量技术保证措施和手段、自控体系较完整和合理,基本保证技术质量,基本达到承诺的质量标准。一般(4分):质量技术管理班子和制度基本完善,人员配备较合理,制度较健全。主要工序有质量技术保证措施和手段,自控体系基本完整,勉强保证技术质量标准,勉强达到承诺的质量标准。差(2分):质量技术管理班子和制度不够完善,人员配备不够合理,制度不够健全。主要工序无质量技术保证措施和手段或不可行,自控体系不够完整。应有专门的质量技术管理班子和制度,且人员配备合理,制度健全。主要工序应有质量技术保证措施和手段,自控体系完整,能有效保证技术质量,达到承诺的质量标准。优(10分):有详细专门的质量技术管理班子和制度,且人员配备合理,制度健全,质量管理责任人和职责明确,关键工序的技术组织措施科学合理,有针对施工过程质量控制日常管理制度流程。主要工序有质量技术保证措施和手段科学合理具有针对性,自控体系完整合理具有针对性,能有效保证技术质量,高效达到承诺的质量标准。良(8分):有专门的质量技术管理班子和制度,且人员配备合理,制度健全,质量管理责任人和职责明确,有关键工序的技术组织措施。主要工序有质量技术保证措施和手段,自控体系完整合理,能保证技术质量,达到承诺的质量标准。中(6分):有质量技术管理班子和制度,且人员配备合理,制度基本健全,质量管理责任人和职责较明确,主要工序有质量技术保证措施和手段、自控体系较完整和合理,基本保证技术质量,基本达到承诺的质量标准。一般(4分):质量技术管理班子和制度基本完善,人员配备较合理,制度较健全。主要工序有质量技术保证措施和手段,自控体系基本完整,勉强保证技术质量标准,勉强达到承诺的质量标准。差(2分):质量技术管理班子和制度不够完善,人员配备不够合理,制度不够健全。主要工序无质量技术保证措施和手段或不可行,自控体系不够完整。@continue@@continue@@continue@@continue@@continue@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8分)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8分)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8分)应有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和制度,且人员配备合理,制度健全,各道工序安全技术措施针对性强,符合实际且满足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要求。现场防火、应急救援、社会治安安全措施得力。优(8分):有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和制度,具备可行性,人员配备科学合理,制度健全规范,科学可行,各道工序安全技术措施合理且针对性强,符合实际且满足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要求。现场防火、应急救援、社会治安安全措施、动态风险管控、安全保障措施、机械作业安全保障措施高效得力,具体到施工场景。良(6.4分):有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和制度,人员配备合理,制度健全,各道工序安全技术措施合理且针对性较强,符合实际且满足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要求。现场防火、应急救援、社会治安安全措施、动态风险管控、安全保障措施较得力。中(4.8分):有较完整的安全管理人员和制度,人员配备较合理,制度较健全,各道工序安全技术措施合理且具有针对性,符合实际且基本满足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要求。现场防火、应急救援、社会治安安全措施、动态风险管控基本满足规范要求。一般(3.2分):有基本安全管理人员和制度,人员配备基本合理,制度基本健全,各道工序安全技术措施较合理,基本符合实际,基本满足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要求。现场防火、应急救援、社会治安安全措施一般。差(1.6分):安全管理人员和制度不够完整,人员配备不够合理,制度不够健全,各道工序安全技术措施不够合理,仅部分满足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要求。现场防火、应急救援、社会治安安全措施不够健全。应有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和制度,且人员配备合理,制度健全,各道工序安全技术措施针对性强,符合实际且满足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要求。现场防火、应急救援、社会治安安全措施得力。优(8分):有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和制度,具备可行性,人员配备科学合理,制度健全规范,科学可行,各道工序安全技术措施合理且针对性强,符合实际且满足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要求。现场防火、应急救援、社会治安安全措施、动态风险管控、安全保障措施、机械作业安全保障措施高效得力,具体到施工场景。良(6.4分):有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和制度,人员配备合理,制度健全,各道工序安全技术措施合理且针对性较强,符合实际且满足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要求。现场防火、应急救援、社会治安安全措施、动态风险管控、安全保障措施较得力。中(4.8分):有较完整的安全管理人员和制度,人员配备较合理,制度较健全,各道工序安全技术措施合理且具有针对性,符合实际且基本满足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要求。现场防火、应急救援、社会治安安全措施、动态风险管控基本满足规范要求。一般(3.2分):有基本安全管理人员和制度,人员配备基本合理,制度基本健全,各道工序安全技术措施较合理,基本符合实际,基本满足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要求。现场防火、应急救援、社会治安安全措施一般。差(1.6分):安全管理人员和制度不够完整,人员配备不够合理,制度不够健全,各道工序安全技术措施不够合理,仅部分满足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要求。现场防火、应急救援、社会治安安全措施不够健全。@continue@@continue@@continue@@continue@@continue@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8分)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8分)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8分)在施工工艺、施工方法、材料选用、劳动力安排、技术等方面有保证工期的具体措施且措施得当。有控制工期的施工进度计划。应有施工总进度表或施工网络图,各项计划图表编制完善,安排科学合理,符合本项目施工实际要求。优(8分):在施工工艺、施工方法、材料选用、劳动力安排、技术等方面有保证工期的具体措施且措施得当,针对性强,有控制工期的施工进度计划,科学合理,可行性强。施工总进度表或施工网络图清晰明了且符合逻辑,各项计划图表编制完善,安排科学、合理、可行、针对性强,动态管理机制完善,进度计划管控科学合理,完全符合本项目施工实际要求。良(6.4分):在施工工艺、施工方法、材料选用、劳动力安排、技术等方面有保证工期的具体措施且措施得当。有控制工期的施工进度详细计划且科学合理。施工总进度表或施工网络图清晰明了,各项计划图表编制完善,安排合理可行并具有针对性,动态管理机制较完善,较好符合本项目施工实际要求。中(4.8分):在施工工艺、施工方法、材料选用、劳动力安排、技术等方面有保证工期的具体措施,有控制工期的施工进度详细计划,施工总进度表或施工网络图清晰完善,各项计划图表编制完善,安排合理可行,符合本项目施工实际要求。一般(3.2分):在施工工艺、施工方法、材料选用、劳动力安排、技术等方面有保证工期的基本措施,有控制工期的施工进度基本计划,有施工总进度表或施工网络图,安排基本合理,基本符合本项目施工实际要求。差(1.6分):在施工工艺、施工方法、材料选用、劳动力安排、技术等方面保证工期的措施不够合理,控制工期的施工进度计划不够合理,仅部分符合本项目施工实际要求。在施工工艺、施工方法、材料选用、劳动力安排、技术等方面有保证工期的具体措施且措施得当。有控制工期的施工进度计划。应有施工总进度表或施工网络图,各项计划图表编制完善,安排科学合理,符合本项目施工实际要求。优(8分):在施工工艺、施工方法、材料选用、劳动力安排、技术等方面有保证工期的具体措施且措施得当,针对性强,有控制工期的施工进度计划,科学合理,可行性强。施工总进度表或施工网络图清晰明了且符合逻辑,各项计划图表编制完善,安排科学、合理、可行、针对性强,动态管理机制完善,进度计划管控科学合理,完全符合本项目施工实际要求。良(6.4分):在施工工艺、施工方法、材料选用、劳动力安排、技术等方面有保证工期的具体措施且措施得当。有控制工期的施工进度详细计划且科学合理。施工总进度表或施工网络图清晰明了,各项计划图表编制完善,安排合理可行并具有针对性,动态管理机制较完善,较好符合本项目施工实际要求。中(4.8分):在施工工艺、施工方法、材料选用、劳动力安排、技术等方面有保证工期的具体措施,有控制工期的施工进度详细计划,施工总进度表或施工网络图清晰完善,各项计划图表编制完善,安排合理可行,符合本项目施工实际要求。一般(3.2分):在施工工艺、施工方法、材料选用、劳动力安排、技术等方面有保证工期的基本措施,有控制工期的施工进度基本计划,有施工总进度表或施工网络图,安排基本合理,基本符合本项目施工实际要求。差(1.6分):在施工工艺、施工方法、材料选用、劳动力安排、技术等方面保证工期的措施不够合理,控制工期的施工进度计划不够合理,仅部分符合本项目施工实际要求。@continue@@continue@@continue@@continue@@continue@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8分)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8分)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8分)针对本工程项目特点,应有现场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建筑垃圾减量的目标和措施,且措施内容应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并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文明施工导则》要求,建筑垃圾排放量达到行政区域内要求。各项措施周全、具体、有效。有具体实现现场文明施工目标的承诺。优(8分):针对本工程项目特点,有详细且全面的现场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建筑垃圾减量的目标和措施,内容科学合理,且措施内容达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并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文明施工导则》要求,建筑垃圾排放量达到行政区域内要求。各项措施符合施工场地要求,周全、具体、有效。有具体实现现场文明施工目标的承诺,合理可行具有针对性。良(6.4分):针对本工程项目特点,有详细的现场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建筑垃圾减量的目标和措施,且措施内容达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并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文明施工导则》要求,建筑垃圾排放量达到行政区域内要求。各项措施符合施工场地要求,较周全、较具体。有具体实现现场文明施工目标的承诺,较合理可行。中(4.8分):针对本工程项目特点,有较详细的现场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建筑垃圾减量的目标和措施,且措施内容达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并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文明施工导则》要求,建筑垃圾排放量达到行政区域内要求。各项措施符合施工场地要求。有实现现场文明施工目标的承诺,内容具体,符合项目要求。一般(3.2分):针对本工程项目特点,有基本的现场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建筑垃圾减量的目标和措施,且措施内容基本达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并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文明施工导则》要求,建筑垃圾排放量基本达到行政区域内要求。各项措施一般。有实现现场文明施工目标的承诺,基本符合项目要求。差(1.6分):针对本工程项目特点,现场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建筑垃圾减量的目标和措施简单,所写措施内容不太能达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建筑垃圾排放量不能达到行政区域内要求,不太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文明施工导则》要求。措施实现现场文明施工目标的承诺仅部分符合项目要求。@continue@@continue@@continue@@continue@@continue@工程施工的重点和难点及保证措施(10分)工程施工的重点和难点及保证措施(10分)工程施工的重点和难点及保证措施(10分)针对本工程的特点,阐述本工程的重点和难点,解决重点和难点问题的方法是否合理。优(10分):针对本工程的特点,本工程的重点和难点阐述全面详细,解决重点和难点问题的方法和措施具体、有效、科学合理、针对性及可行性强。良(8分):针对本工程的特点,本工程的重点和难点闸述详细,且具有一定科学性,解决重点和难点问题的方法和措施合理、可行。中(6分):针对本工程的特点,本工程的重点和难点阐述较详细,解决重点和难点问题的方法和措施基本合理、可行。一般(4分):针对本工程的特点,有基本阐述本工程的重点和难点,解决重点和难点问题的方法和措施勉强可行。差(2分):针对本工程的特点,阐述分析本工程的重点和难点内容粗浅,解决重点和难点问题的方法和措施仅部分合理。@continue@@continue@@continue@@continue@@continue@施工总平面布置图(5分)施工总平面布置图(5分)施工总平面布置图(5分)应有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安排科学合理,符合本项目施工实际要求。优(5分):有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安排科学合理,针对性、可行性强,充分符合本项目施工实际要求。良(4分):有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安排合理,针对性良好,具备一定可行性,较好符合本项目施工实际要求。中(3分):有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安排基本合理,具备一定针对性,符合本项目施工实际要求。一般(2分):有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安排一般,欠缺针对性,基本符合本项目施工实际要求。差(1分):有施工总平面布置图,但总体安排不合理,部分符合本项目施工实际要求。@continue@@continue@@continue@@continue@@continue@其他(5分)其他(5分)其他(5分)优(5分):针对项目实际,提出采用新技术的具体措施。新技术的验证材料可靠,对节约投资和工期的保证措施得力、具体、严谨。对采用新技术可能产生的风险预见充分,对新技术的实施有安全生产的可靠方案。良(4分):针对项目实际,提出采用新技术的具体措施。新技术的验证材料可靠,对节约投资和工期有保证措施。对采用新技术可能产生的风险有一定的预见。中(3分):有新技术措施,新技术的验证材料基本充分,对节约投资和工期有一定收益。对采用新技术可能产生的风险预见不足。一般(2分):有新技术措施,但新技术的验证材料不充分,对节约投资和工期可能有一定收益。对采用新技术可能产生的风险预见不足。差(1分):采用的新技术针对性不强或验证材料不可靠,对节约投资和工期没有具体收益。2.2.2.(2)2.2.2.(2)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的确定方法(1)有效报价范围:为通过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资格评审、技术标评审合格、投标总价低于或等于最高投标限价、经评标委员会审定不存在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报价。(2)确定评标基准价P。☑房屋建筑项目,取大于最高投标限价的85%的有效报价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当参与计算的有效报价数量大于4时,参与计算的有效报价由高到低排序后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其余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P。当参与计算的有效报价数量小于等于4时,取所有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P。□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取大于最高投标限价的80%的有效报价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当参与计算的有效报价数量大于4时,参与计算的有效报价由高到低排序后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报价,其余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P。当参与计算的有效报价数量小于等于4时,所有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P。评标基准价的确定方法(1)有效报价范围:为通过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资格评审、技术标评审合格、投标总价低于或等于最高投标限价、经评标委员会审定不存在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报价。(2)确定评标基准价P。☑房屋建筑项目,取大于最高投标限价的85%的有效报价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当参与计算的有效报价数量大于4时,参与计算的有效报价由高到低排序后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其余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P。当参与计算的有效报价数量小于等于4时,取所有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P。□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取大于最高投标限价的80%的有效报价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当参与计算的有效报价数量大于4时,参与计算的有效报价由高到低排序后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报价,其余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P。当参与计算的有效报价数量小于等于4时,所有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P。评标基准价的确定方法(1)有效报价范围:为通过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资格评审、技术标评审合格、投标总价低于或等于最高投标限价、经评标委员会审定不存在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报价。(2)确定评标基准价P。☑房屋建筑项目,取大于最高投标限价的85%的有效报价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当参与计算的有效报价数量大于4时,参与计算的有效报价由高到低排序后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其余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P。当参与计算的有效报价数量小于等于4时,取所有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P。□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取大于最高投标限价的80%的有效报价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当参与计算的有效报价数量大于4时,参与计算的有效报价由高到低排序后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报价,其余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P。当参与计算的有效报价数量小于等于4时,所有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P。评标基准价的确定方法(1)有效报价范围:为通过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资格评审、技术标评审合格、投标总价低于或等于最高投标限价、经评标委员会审定不存在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报价。(2)确定评标基准价P。☑房屋建筑项目,取大于最高投标限价的85%的有效报价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当参与计算的有效报价数量大于4时,参与计算的有效报价由高到低排序后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其余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P。当参与计算的有效报价数量小于等于4时,取所有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P。□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取大于最高投标限价的80%的有效报价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当参与计算的有效报价数量大于4时,参与计算的有效报价由高到低排序后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报价,其余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P。当参与计算的有效报价数量小于等于4时,所有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P。评标基准价的确定方法(1)有效报价范围:为通过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资格评审、技术标评审合格、投标总价低于或等于最高投标限价、经评标委员会审定不存在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报价。(2)确定评标基准价P。☑房屋建筑项目,取大于最高投标限价的85%的有效报价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当参与计算的有效报价数量大于4时,参与计算的有效报价由高到低排序后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其余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P。当参与计算的有效报价数量小于等于4时,取所有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P。□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取大于最高投标限价的80%的有效报价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当参与计算的有效报价数量大于4时,参与计算的有效报价由高到低排序后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报价,其余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P。当参与计算的有效报价数量小于等于4时,所有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P。2.2.2(3)2.2.2(3)报价分评分标准(分值权重□70%□65%□60%□55%□50%☑45%)【备注:右侧评分标准不得修改】报价分评分标准(分值权重□70%□65%□60%□55%□50%☑45%)【备注:右侧评分标准不得修改】一、异常低价的甄别处置投标人投标报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85%且低于进入商务标评审的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的90%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启动成本分析。如果投标人投标报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85%,投标人应在其投标文件中对其低报价进行说明,阐明理由和依据,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以视为其投标报价低于成本;若投标人在其投标文件中对其低报价进行了说明,但评标委员会对其阐明的理由和依据仍存疑问,应根据分析情况和评审需要书面向投标人提出询问,投标人对询问的答复、澄清、解释均采用书面形式,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如果评标委员会集体认为其投标报价不可行的,可以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认为其投标报价可行的,可以认定该投标人报价不低于成本,并应在评标报告中对判定理由进行说明。二、报价分评分标准(满分100分)1.总报价分计算(满分85分)总报价得分以85分为基数扣减,直至总报价分被扣至0分为止:(1)总报价等于97%P的, 总报价得基本分85分。(2)总报价高于97%P(不含97%P) 的,以85分为基数,每高于97%P一个百分点扣1分,不足一个百分点时,用内插法计算。(3)总报价低于97%P(不含97%P) 的,以85分为基数,每低于97%P一个百分点扣0.5分,不足一个百分点时,用内插法计算。(4)按上述办法计算得总报价分后,若《建筑安装工程费汇总表》《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技术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综合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等有算术错误的,以投标函标明的总额为基数,经算术错误改正后的投标报价汇总表总额每偏离一个百分点扣2分,不足一个百分点时,用内插法计算。2.单价部分(满分15分)单价得分以15分为基数扣减,直至单价得分被扣至0分为止:(1)对最高投标限价和所有通过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资格评审、技术标评审合格或可行、投标总价低于或等于最高投标限价、经评标委员会审定不存在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报价的每项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计算出合计价算术平均值,将合计价算术平均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取合计价算术平均值最高的前30%(含)项进行评审。 对最高投标限价和通过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资格评审、技术标评审合格或可行、投标总价低于或等于最高投标限价、经评标委员会审定不存在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报价计算出每项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算术平均值,以每项的综合单价算术平均值作为基准值。将合计价算术平均值最高的前30%分部分项工程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逐项与基准值比对,偏差绝对值≥30%的,视为异常低价项。每有一项异常低价项扣0.1分(建设项目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子目数量≤300时,X=1;300<建设项目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子目数量≤600时,X=0.5;建设项目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子目数量>600时,X=0.1)。(2)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中引用的单价与单价分析表不符的,每发现一处扣0.5分。单项报价以算术修正后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为准。(注:①当有效报价数大于4家时,投标平均单价=所有相应项目单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平均数;②当有效报价数小于等于4时,投标平均单价=所有相应项目单价的平均数)3.计分保留至小数点后四位。4.价格得分(满分100分)=总报价得分+单价部分得分三、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接受联合体或允许分包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报价分加分按上述方法计算出价格分加权分后,如本项目为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满足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小微企业价格分加权分给予3%的加分,用加分后的价格分加权分计算汇总得分。如接受联合体投标时投标人为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且投标文件所附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40%以上的;或者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分包时投标人为大中型企业并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且投标文件所附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40%以上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价格分加权分给予 1%的加分,用加分后的价格分加权分计算汇总得分。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以上价格优惠政策。注:如某投标人价格分加权分已是满分,符合上述规定时仍给予加分。报价分加权得分=价格得分×报价分分值权重报价最后得分=报价分加权得分+小微企业或残疾人或监狱企业加分(如有)例:某项目计算价格分时,报价分分值权重为70%,某投标人为小微企业,价格得分为100分,加权后为70分,则报价最后得分应为70*(1+3%)=72.1分。一、异常低价的甄别处置投标人投标报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85%且低于进入商务标评审的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的90%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启动成本分析。如果投标人投标报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85%,投标人应在其投标文件中对其低报价进行说明,阐明理由和依据,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以视为其投标报价低于成本;若投标人在其投标文件中对其低报价进行了说明,但评标委员会对其阐明的理由和依据仍存疑问,应根据分析情况和评审需要书面向投标人提出询问,投标人对询问的答复、澄清、解释均采用书面形式,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如果评标委员会集体认为其投标报价不可行的,可以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认为其投标报价可行的,可以认定该投标人报价不低于成本,并应在评标报告中对判定理由进行说明。二、报价分评分标准(满分100分)1.总报价分计算(满分85分)总报价得分以85分为基数扣减,直至总报价分被扣至0分为止:(1)总报价等于97%P的, 总报价得基本分85分。(2)总报价高于97%P(不含97%P) 的,以85分为基数,每高于97%P一个百分点扣1分,不足一个百分点时,用内插法计算。(3)总报价低于97%P(不含97%P) 的,以85分为基数,每低于97%P一个百分点扣0.5分,不足一个百分点时,用内插法计算。(4)按上述办法计算得总报价分后,若《建筑安装工程费汇总表》《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技术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综合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等有算术错误的,以投标函标明的总额为基数,经算术错误改正后的投标报价汇总表总额每偏离一个百分点扣2分,不足一个百分点时,用内插法计算。2.单价部分(满分15分)单价得分以15分为基数扣减,直至单价得分被扣至0分为止:(1)对最高投标限价和所有通过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资格评审、技术标评审合格或可行、投标总价低于或等于最高投标限价、经评标委员会审定不存在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报价的每项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计算出合计价算术平均值,将合计价算术平均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取合计价算术平均值最高的前30%(含)项进行评审。 对最高投标限价和通过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资格评审、技术标评审合格或可行、投标总价低于或等于最高投标限价、经评标委员会审定不存在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报价计算出每项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算术平均值,以每项的综合单价算术平均值作为基准值。将合计价算术平均值最高的前30%分部分项工程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逐项与基准值比对,偏差绝对值≥30%的,视为异常低价项。每有一项异常低价项扣0.1分(建设项目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子目数量≤300时,X=1;300<建设项目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子目数量≤600时,X=0.5;建设项目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子目数量>600时,X=0.1)。(2)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中引用的单价与单价分析表不符的,每发现一处扣0.5分。单项报价以算术修正后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为准。(注:①当有效报价数大于4家时,投标平均单价=所有相应项目单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平均数;②当有效报价数小于等于4时,投标平均单价=所有相应项目单价的平均数)3.计分保留至小数点后四位。4.价格得分(满分100分)=总报价得分+单价部分得分三、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接受联合体或允许分包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报价分加分按上述方法计算出价格分加权分后,如本项目为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满足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小微企业价格分加权分给予3%的加分,用加分后的价格分加权分计算汇总得分。如接受联合体投标时投标人为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且投标文件所附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40%以上的;或者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分包时投标人为大中型企业并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且投标文件所附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40%以上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价格分加权分给予 1%的加分,用加分后的价格分加权分计算汇总得分。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以上价格优惠政策。注:如某投标人价格分加权分已是满分,符合上述规定时仍给予加分。报价分加权得分=价格得分×报价分分值权重报价最后得分=报价分加权得分+小微企业或残疾人或监狱企业加分(如有)例:某项目计算价格分时,报价分分值权重为70%,某投标人为小微企业,价格得分为100分,加权后为70分,则报价最后得分应为70*(1+3%)=72.1分。一、异常低价的甄别处置投标人投标报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85%且低于进入商务标评审的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的90%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启动成本分析。如果投标人投标报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85%,投标人应在其投标文件中对其低报价进行说明,阐明理由和依据,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以视为其投标报价低于成本;若投标人在其投标文件中对其低报价进行了说明,但评标委员会对其阐明的理由和依据仍存疑问,应根据分析情况和评审需要书面向投标人提出询问,投标人对询问的答复、澄清、解释均采用书面形式,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如果评标委员会集体认为其投标报价不可行的,可以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认为其投标报价可行的,可以认定该投标人报价不低于成本,并应在评标报告中对判定理由进行说明。二、报价分评分标准(满分100分)1.总报价分计算(满分85分)总报价得分以85分为基数扣减,直至总报价分被扣至0分为止:(1)总报价等于97%P的, 总报价得基本分85分。(2)总报价高于97%P(不含97%P) 的,以85分为基数,每高于97%P一个百分点扣1分,不足一个百分点时,用内插法计算。(3)总报价低于97%P(不含97%P) 的,以85分为基数,每低于97%P一个百分点扣0.5分,不足一个百分点时,用内插法计算。(4)按上述办法计算得总报价分后,若《建筑安装工程费汇总表》《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技术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综合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等有算术错误的,以投标函标明的总额为基数,经算术错误改正后的投标报价汇总表总额每偏离一个百分点扣2分,不足一个百分点时,用内插法计算。2.单价部分(满分15分)单价得分以15分为基数扣减,直至单价得分被扣至0分为止:(1)对最高投标限价和所有通过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资格评审、技术标评审合格或可行、投标总价低于或等于最高投标限价、经评标委员会审定不存在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报价的每项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计算出合计价算术平均值,将合计价算术平均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取合计价算术平均值最高的前30%(含)项进行评审。 对最高投标限价和通过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资格评审、技术标评审合格或可行、投标总价低于或等于最高投标限价、经评标委员会审定不存在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报价计算出每项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算术平均值,以每项的综合单价算术平均值作为基准值。将合计价算术平均值最高的前30%分部分项工程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逐项与基准值比对,偏差绝对值≥30%的,视为异常低价项。每有一项异常低价项扣0.1分(建设项目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子目数量≤300时,X=1;300<建设项目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子目数量≤600时,X=0.5;建设项目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子目数量>600时,X=0.1)。(2)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中引用的单价与单价分析表不符的,每发现一处扣0.5分。单项报价以算术修正后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为准。(注:①当有效报价数大于4家时,投标平均单价=所有相应项目单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平均数;②当有效报价数小于等于4时,投标平均单价=所有相应项目单价的平均数)3.计分保留至小数点后四位。4.价格得分(满分100分)=总报价得分+单价部分得分三、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接受联合体或允许分包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报价分加分按上述方法计算出价格分加权分后,如本项目为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满足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小微企业价格分加权分给予3%的加分,用加分后的价格分加权分计算汇总得分。如接受联合体投标时投标人为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且投标文件所附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40%以上的;或者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分包时投标人为大中型企业并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且投标文件所附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40%以上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价格分加权分给予 1%的加分,用加分后的价格分加权分计算汇总得分。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以上价格优惠政策。注:如某投标人价格分加权分已是满分,符合上述规定时仍给予加分。报价分加权得分=价格得分×报价分分值权重报价最后得分=报价分加权得分+小微企业或残疾人或监狱企业加分(如有)例:某项目计算价格分时,报价分分值权重为70%,某投标人为小微企业,价格得分为100分,加权后为70分,则报价最后得分应为70*(1+3%)=72.1分。一、异常低价的甄别处置投标人投标报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85%且低于进入商务标评审的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的90%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启动成本分析。如果投标人投标报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85%,投标人应在其投标文件中对其低报价进行说明,阐明理由和依据,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以视为其投标报价低于成本;若投标人在其投标文件中对其低报价进行了说明,但评标委员会对其阐明的理由和依据仍存疑问,应根据分析情况和评审需要书面向投标人提出询问,投标人对询问的答复、澄清、解释均采用书面形式,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如果评标委员会集体认为其投标报价不可行的,可以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认为其投标报价可行的,可以认定该投标人报价不低于成本,并应在评标报告中对判定理由进行说明。二、报价分评分标准(满分100分)1.总报价分计算(满分85分)总报价得分以85分为基数扣减,直至总报价分被扣至0分为止:(1)总报价等于97%P的, 总报价得基本分85分。(2)总报价高于97%P(不含97%P) 的,以85分为基数,每高于97%P一个百分点扣1分,不足一个百分点时,用内插法计算。(3)总报价低于97%P(不含97%P) 的,以85分为基数,每低于97%P一个百分点扣0.5分,不足一个百分点时,用内插法计算。(4)按上述办法计算得总报价分后,若《建筑安装工程费汇总表》《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技术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综合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等有算术错误的,以投标函标明的总额为基数,经算术错误改正后的投标报价汇总表总额每偏离一个百分点扣2分,不足一个百分点时,用内插法计算。2.单价部分(满分15分)单价得分以15分为基数扣减,直至单价得分被扣至0分为止:(1)对最高投标限价和所有通过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资格评审、技术标评审合格或可行、投标总价低于或等于最高投标限价、经评标委员会审定不存在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报价的每项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计算出合计价算术平均值,将合计价算术平均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取合计价算术平均值最高的前30%(含)项进行评审。 对最高投标限价和通过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资格评审、技术标评审合格或可行、投标总价低于或等于最高投标限价、经评标委员会审定不存在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报价计算出每项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算术平均值,以每项的综合单价算术平均值作为基准值。将合计价算术平均值最高的前30%分部分项工程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逐项与基准值比对,偏差绝对值≥30%的,视为异常低价项。每有一项异常低价项扣0.1分(建设项目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子目数量≤300时,X=1;300<建设项目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子目数量≤600时,X=0.5;建设项目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子目数量>600时,X=0.1)。(2)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中引用的单价与单价分析表不符的,每发现一处扣0.5分。单项报价以算术修正后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为准。(注:①当有效报价数大于4家时,投标平均单价=所有相应项目单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平均数;②当有效报价数小于等于4时,投标平均单价=所有相应项目单价的平均数)3.计分保留至小数点后四位。4.价格得分(满分100分)=总报价得分+单价部分得分三、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接受联合体或允许分包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报价分加分按上述方法计算出价格分加权分后,如本项目为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满足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小微企业价格分加权分给予3%的加分,用加分后的价格分加权分计算汇总得分。如接受联合体投标时投标人为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且投标文件所附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40%以上的;或者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分包时投标人为大中型企业并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且投标文件所附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40%以上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价格分加权分给予 1%的加分,用加分后的价格分加权分计算汇总得分。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以上价格优惠政策。注:如某投标人价格分加权分已是满分,符合上述规定时仍给予加分。报价分加权得分=价格得分×报价分分值权重报价最后得分=报价分加权得分+小微企业或残疾人或监狱企业加分(如有)例:某项目计算价格分时,报价分分值权重为70%,某投标人为小微企业,价格得分为100分,加权后为70分,则报价最后得分应为70*(1+3%)=72.1分。一、异常低价的甄别处置投标人投标报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85%且低于进入商务标评审的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的90%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启动成本分析。如果投标人投标报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85%,投标人应在其投标文件中对其低报价进行说明,阐明理由和依据,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以视为其投标报价低于成本;若投标人在其投标文件中对其低报价进行了说明,但评标委员会对其阐明的理由和依据仍存疑问,应根据分析情况和评审需要书面向投标人提出询问,投标人对询问的答复、澄清、解释均采用书面形式,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如果评标委员会集体认为其投标报价不可行的,可以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认为其投标报价可行的,可以认定该投标人报价不低于成本,并应在评标报告中对判定理由进行说明。二、报价分评分标准(满分100分)1.总报价分计算(满分85分)总报价得分以85分为基数扣减,直至总报价分被扣至0分为止:(1)总报价等于97%P的, 总报价得基本分85分。(2)总报价高于97%P(不含97%P) 的,以85分为基数,每高于97%P一个百分点扣1分,不足一个百分点时,用内插法计算。(3)总报价低于97%P(不含97%P) 的,以85分为基数,每低于97%P一个百分点扣0.5分,不足一个百分点时,用内插法计算。(4)按上述办法计算得总报价分后,若《建筑安装工程费汇总表》《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技术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综合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等有算术错误的,以投标函标明的总额为基数,经算术错误改正后的投标报价汇总表总额每偏离一个百分点扣2分,不足一个百分点时,用内插法计算。2.单价部分(满分15分)单价得分以15分为基数扣减,直至单价得分被扣至0分为止:(1)对最高投标限价和所有通过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资格评审、技术标评审合格或可行、投标总价低于或等于最高投标限价、经评标委员会审定不存在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报价的每项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计算出合计价算术平均值,将合计价算术平均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取合计价算术平均值最高的前30%(含)项进行评审。 对最高投标限价和通过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资格评审、技术标评审合格或可行、投标总价低于或等于最高投标限价、经评标委员会审定不存在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报价计算出每项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算术平均值,以每项的综合单价算术平均值作为基准值。将合计价算术平均值最高的前30%分部分项工程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逐项与基准值比对,偏差绝对值≥30%的,视为异常低价项。每有一项异常低价项扣0.1分(建设项目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子目数量≤300时,X=1;300<建设项目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子目数量≤600时,X=0.5;建设项目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子目数量>600时,X=0.1)。(2)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中引用的单价与单价分析表不符的,每发现一处扣0.5分。单项报价以算术修正后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为准。(注:①当有效报价数大于4家时,投标平均单价=所有相应项目单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平均数;②当有效报价数小于等于4时,投标平均单价=所有相应项目单价的平均数)3.计分保留至小数点后四位。4.价格得分(满分100分)=总报价得分+单价部分得分三、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接受联合体或允许分包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报价分加分按上述方法计算出价格分加权分后,如本项目为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满足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小微企业价格分加权分给予3%的加分,用加分后的价格分加权分计算汇总得分。如接受联合体投标时投标人为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且投标文件所附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40%以上的;或者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分包时投标人为大中型企业并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且投标文件所附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40%以上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价格分加权分给予 1%的加分,用加分后的价格分加权分计算汇总得分。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以上价格优惠政策。注:如某投标人价格分加权分已是满分,符合上述规定时仍给予加分。报价分加权得分=价格得分×报价分分值权重报价最后得分=报价分加权得分+小微企业或残疾人或监狱企业加分(如有)例:某项目计算价格分时,报价分分值权重为70%,某投标人为小微企业,价格得分为100分,加权后为70分,则报价最后得分应为70*(1+3%)=72.1分。2.2.2(4)2.2.2(4)企业信誉实力分评分标准【分值权重(20%)】企业信誉实力分评分标准【分值权重(20%)】☑招标人不应用信用评价结果,评标时各投标人“诚信综合评价分”分值均以满分(100分)计,按20%权重计入投标人汇总得分。□招标人应用信用评价结果,具体如下:企业信誉实力得分的确定(备注:1.联合体的诚信综合评价分按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认定;2. ):企业信誉实力加权得分=根据实时公布的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 %(最高投标限价1亿元以上取50%-100%,1亿元以下取40%-100%)×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20%)+根据实时公布的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 %(最高投标限价1亿元以上取50%-0%,1亿元以下取60%-0%)×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20%)【备注: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占比与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占比之和为100%,具体权重由各设区市在规定比例范围内自行确定,招标代理在发出招标文件前把确定后的比例填入招标文件内】注: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由评委在“桂建云”平台信息发布的诚信评分公示栏目中查询。 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在(各市查询地址)查询。☑招标人不应用信用评价结果,评标时各投标人“诚信综合评价分”分值均以满分(100分)计,按20%权重计入投标人汇总得分。□招标人应用信用评价结果,具体如下:企业信誉实力得分的确定(备注:1.联合体的诚信综合评价分按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认定;2. ):企业信誉实力加权得分=根据实时公布的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 %(最高投标限价1亿元以上取50%-100%,1亿元以下取40%-100%)×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20%)+根据实时公布的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 %(最高投标限价1亿元以上取50%-0%,1亿元以下取60%-0%)×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20%)【备注: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占比与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占比之和为100%,具体权重由各设区市在规定比例范围内自行确定,招标代理在发出招标文件前把确定后的比例填入招标文件内】注: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由评委在“桂建云”平台信息发布的诚信评分公示栏目中查询。 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在(各市查询地址)查询。☑招标人不应用信用评价结果,评标时各投标人“诚信综合评价分”分值均以满分(100分)计,按20%权重计入投标人汇总得分。□招标人应用信用评价结果,具体如下:企业信誉实力得分的确定(备注:1.联合体的诚信综合评价分按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认定;2. ):企业信誉实力加权得分=根据实时公布的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 %(最高投标限价1亿元以上取50%-100%,1亿元以下取40%-100%)×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20%)+根据实时公布的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 %(最高投标限价1亿元以上取50%-0%,1亿元以下取60%-0%)×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20%)【备注: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占比与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占比之和为100%,具体权重由各设区市在规定比例范围内自行确定,招标代理在发出招标文件前把确定后的比例填入招标文件内】注: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由评委在“桂建云”平台信息发布的诚信评分公示栏目中查询。 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在(各市查询地址)查询。☑招标人不应用信用评价结果,评标时各投标人“诚信综合评价分”分值均以满分(100分)计,按20%权重计入投标人汇总得分。□招标人应用信用评价结果,具体如下:企业信誉实力得分的确定(备注:1.联合体的诚信综合评价分按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认定;2. ):企业信誉实力加权得分=根据实时公布的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 %(最高投标限价1亿元以上取50%-100%,1亿元以下取40%-100%)×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20%)+根据实时公布的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 %(最高投标限价1亿元以上取50%-0%,1亿元以下取60%-0%)×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20%)【备注: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占比与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占比之和为100%,具体权重由各设区市在规定比例范围内自行确定,招标代理在发出招标文件前把确定后的比例填入招标文件内】注: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由评委在“桂建云”平台信息发布的诚信评分公示栏目中查询。 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在(各市查询地址)查询。☑招标人不应用信用评价结果,评标时各投标人“诚信综合评价分”分值均以满分(100分)计,按20%权重计入投标人汇总得分。□招标人应用信用评价结果,具体如下:企业信誉实力得分的确定(备注:1.联合体的诚信综合评价分按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认定;2. ):企业信誉实力加权得分=根据实时公布的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 %(最高投标限价1亿元以上取50%-100%,1亿元以下取40%-100%)×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20%)+根据实时公布的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 %(最高投标限价1亿元以上取50%-0%,1亿元以下取60%-0%)×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20%)【备注: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占比与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占比之和为100%,具体权重由各设区市在规定比例范围内自行确定,招标代理在发出招标文件前把确定后的比例填入招标文件内】注: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由评委在“桂建云”平台信息发布的诚信评分公示栏目中查询。 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在(各市查询地址)查询。投标人汇总得分(满分100分)投标人汇总得分(满分100分)投标人汇总得分(满分100分)投标人汇总得分(满分100分)报价最后得分=报价分加权得分+小微企业或残疾人或监狱企业加分(如有)商务标得分= 报价最后得分+ 企业信誉实力加权得分投标人汇总得分= 技术标加权得分 + 商务标得分报价最后得分=报价分加权得分+小微企业或残疾人或监狱企业加分(如有)商务标得分= 报价最后得分+ 企业信誉实力加权得分投标人汇总得分= 技术标加权得分 + 商务标得分报价最后得分=报价分加权得分+小微企业或残疾人或监狱企业加分(如有)商务标得分= 报价最后得分+ 企业信誉实力加权得分投标人汇总得分= 技术标加权得分 + 商务标得分报价最后得分=报价分加权得分+小微企业或残疾人或监狱企业加分(如有)商务标得分= 报价最后得分+ 企业信誉实力加权得分投标人汇总得分= 技术标加权得分 + 商务标得分报价最后得分=报价分加权得分+小微企业或残疾人或监狱企业加分(如有)商务标得分= 报价最后得分+ 企业信誉实力加权得分投标人汇总得分= 技术标加权得分 + 商务标得分3评标程序评标程序评标程序详见本章附件A:评标详细程序详见本章附件A:评标详细程序详见本章附件A:评标详细程序详见本章附件A:评标详细程序详见本章附件A:评标详细程序3.1.2否决投标条件否决投标条件否决投标条件详见本章附件B:否决投标条件详见本章附件B:否决投标条件详见本章附件B:否决投标条件详见本章附件B:否决投标条件详见本章附件B:否决投标条件
备注:
1.招标项目所需企业资质等级已是最低级别的,不应设置业绩要求。招标公告没有提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的,资格评审时如果采用合格制,不得设置类似工程业绩要求;如果采用有限数量制,可以设置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2.招标公告提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的,资格评审时必须设置类似工程业绩要求,考核期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4条,类似工程定义与招标公告一致。
3.人员资格岗位、职称、业绩等信息评分需以“桂建云”录入的为准,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承认。
4.自治区级企业信誉实力诚信综合评价分从“桂建云”系统计取,各设区市企业信誉实力分从各市平台查询。【备注:1.各设区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时,企业信誉实力分由自治区级、市级两部分组成,其中自治区级的诚信综合评价分占比最高投标限价1亿元以上取50%—100%,1亿元以下取40%—100%,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占比最高投标限价1亿元以上取50%—0%,1亿元以下取60%—0%(具体权重由各设区市在规定比例范围内自行确定);2.联合体的诚信综合评价分按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认定;3.】
5.表2.2.2(1)中施工组织设计为暗标。
6.综合评估法建议用于1000万元以上项目。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正文部分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1.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价也相等时,以企业信誉实力分高的优先;企业信誉实力分也相等的,以企业用于该项工程投标的资质高的优先;企业用于该项工程投标的资质也相等的,以技术标得分高的优先;技术标得分也相等的,由评标委员会采用记名投票方式确定。
2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详细评审标准
2.2.1分值构成: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评分标准
(1)技术标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报价分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企业信誉实力分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否决投标处理。
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2详细评审
3.2.1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3.2.2所有过程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四位,投标人汇总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投标人汇总得分(满分100分)=商务标得分+技术标加权得分。
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也可以要求投标人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澄清、说明和补正必须由评标委员会书面提出、投标人书面答复,否则无效。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也不可对投标总价进行修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报价澄清或说明过程不可要求投标人通过确认或撤回不响应的投标文件转变为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
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3.4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时来往的书面材料传递,必须由交易中心的工作人员进行。
3.4评标结果
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规定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3.4.3评标委员会应将评标过程中使用的文件、表格以及其他材料即时归还招标人。招标人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封存方式封存评标资料。
附件A评标详细程序
A0总则
本附件是本章“评标办法”的组成部分,是对本章第3条所规定的评标程序的进一步细化,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本附件所规定的详细程序开展并完成评标工作。
A1基本程序
评标活动将按以下五个步骤进行:
(1)评标准备;
(2)初步评审;
(3)详细评审;
(4)澄清、说明或补正;
(5)推荐中标候选人或者直接确定中标人及提交评标报告。
A2评标准备
A2.1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到
评标委员会成员到达评标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A2.2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和分工
评标委员会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6.1条的规定组建。首先通过电子评标系统以记名方式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主任(组长)。评标委员会主任(组长)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工作。当需要划分技术类、经济类评委时,应按照规定组建为技术组评委和经济组评委。招标人代表参加评标委员会的,应明确参加类别。
在本附件的表述中,当评委划分为技术类、经济类时,除标明由技术类或经济类评委实施评审外,其余由评标委员会全体委员进行。
A2.3熟悉文件资料
A2.3.1评标委员会主任(组长)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了解和熟悉招标目的、招标范围、主要合同条件、技术标准和要求、质量标准和工期要求,掌握评标标准和方法,熟悉本章及附件中包括的评标表格的使用。
A2.3.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包括招标文件、未在开标会上当场拒绝的各投标文件、开标会记录、最高投标限价、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颁布的工程造价信息、定额(如作为计价依据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以及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认为必要的其他信息和数据。
A3初步评审
A3.1形式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形式评审。
A3.2响应性评审
A3.2.1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响应性评审。
A3.2.2投标人投标总价不得超出(不含等于)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凡投标人的投标总价超出最高投标限价的,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通过响应性评审。
A3.3资格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评审。
A3.4判断投标是否为否决投标
A3.4.1判断投标人的投标是否为否决投标的全部条件(包括本章第3.1.2项中规定的条件),在本章附件B中集中列示。
A3.4.2本章附件B集中列示的否决投标条件不应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包括的否决投标条件抵触,如果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的规定为准。
A3.4.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依据本章附件B中规定的否决投标条件判断投标人的投标是否为否决投标。
A3.5澄清、说明或补正
在初步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就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应当根据问题澄清通知要求,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根据本章第3.3款的规定进行。
A4详细评审
只有通过了初步评审、被判定为合格的投标方可进入详细评审。
A4.1详细评审的程序
A4.1.1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第3.2款中规定的程序进行详细评审:
(1)技术标评审和评分;
(2)商务标评审和评分;
(3)汇总评分结果。
A4.2技术标评审和评分
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分值设定、各项评分因素、评分标准,由评标委员会的技术组评委进行评审和评分。
A4.3报价分评审和评分
A4.3.1经济组评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方法计算“评标基准价”。
A4.3.2经济组评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方法,计算各个已通过了初步评审和技术标评审的报价分得分。
A4.4判断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本
由评标委员会的经济组评委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异常低价的甄别处置”规定,认定投标人是否以低于成本竞标。
A4.5澄清、说明或补正
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就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书面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应当根据问题澄清通知要求,通过网上系统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要求澄清或说明的文件及回复文件在评标、定标过程中应严格保密。澄清、说明或补正根据本章第3.3款的规定进行。
对投标报价的澄清或说明的具体规定如下:
A4.5.1评标委员会可就投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项目编码、名称及特征、计量单位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不一致等要求投标人澄清或说明;
A4.5.2评标委员会可就投标文件中的报价合理性,存在下列疑问的,可要求投标人作出相应的澄清或说明:
对最高投标限价和所有经过初步评审合格后的投标报价计算出每项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算术平均值,以每项的综合单价算术平均值作为基准值,分部分项工程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与基准值相比非合理性偏低或偏高(非合理性偏低或偏高值为30%),可要求投标人提供证明其所报综合单价不低于成本价或报价合理的支持资料。并要求投标人在不改变投标总价的前提下,将基准值作为合理修正综合单价用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所列清单项目工程量增减的计价和工程变更计价。
A4.5.3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存在下列未按要求完整(漏报或未报)填写投标报价的,可要求投标人澄清或说明:
(1)未按要求填报总价合同中分部分项工程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及合价的,其费用应视为已包含在其他的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合价及投标总价中,工程结算时不作重新计价及调整;
(2)未按要求填报措施清单项目的价格、按项计价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项目的价格,其费用应视为已包含在其他的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合价及投标总价中,工程结算时不作重新计价及调整;
(3)未按要求填报单价合同中分部分项工程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及合价的,该清单项目价格视为包含在其他分部分项工程清单项目中,并要求投标人在不改变投标总价的前提下,将基准值作为合理修正综合单价(按A4.5.2款计算)用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所列清单项目工程量增减的计价和工程变更计价。
A4.5.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存在以下算术误差及细微偏差问题的,应要求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按以下规定修正,但投标总价不得作任何调整,修正报价汇总后的总价应与投标函内填报的投标总价一致,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
(1)投标函或投标总价扉页内填报的投标总价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应以大写金额为准,修正相应小写金额;
(2)投标函内填报的投标总价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项目填报的价格累计总额不一致的,应以投标函内投标总价为准,修正工程量清单项目报价累计总额;
(3)投标总价中所列的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材料暂估价、优良工程增加费与招标工程量清单内提供的金额不一致的,应按招标工程量清单内提供的金额修正其报价;
(4)投标人所报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合价与其清单项目数量乘以综合单价计算结果不一致的,应以清单项目综合单价为准,修正合价。但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小数点有明显错误或明显不合理的,应以清单项目合价为准,修正其综合单价;
(5)投标人所报的单价计价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与其综合单价分析表中的综合单价不一致,或总价计价清单项目价格与其构成明细分析表中的清单项目价格不一致的,应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和(或)清单项目价格为准,修正其分析表的报价;
(6)按上述规定完成修正的算术投标总价小于投标函内的投标总价的,则签订合同时以修正的算术投标总价为准;按上述规定完成修正的算术投标总价大于投标函内的投标总价的,则签订合同时以开标时的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为准,同时按比例修正(降低)相应预算清单子目的综合单价或合价。经修正后的综合单价作为工程进度款、工程变更以及单价合同竣工结算的计价依据。
A4.5.5投标人回复的投标报价澄清或说明文件应包括证明其报价合理的支持文件,但不应涉及要求澄清或说明文件中未要求回复的内容。
A4.5.6评标委员会应结合要求澄清或说明的文件和投标人提交的澄清或说明回复文件进行评标。如响应要求澄清或说明的文件,提交回复文件的投标人中标,则中标人接收的要求澄清或说明的文件和回复文件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及其修正综合单价作为合同单价,应用于合同价款调整的计价。
A4.5.7在完成投标报价澄清或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对澄清或说明情况进行书面记载,编制投标报价澄清或说明报告。投标报价澄清或说明报告应载明澄清或说明工作程序、存在的主要问题、要求澄清或说明的问题、相应回复意见的简述等内容。投标报价澄清或说明报告不得就投标人是否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进行评价,应将要求澄清或说明的问题、投标人的相应回复意见等内容进行完整编排,并作为澄清或说明报告附件。
A4.6企业信誉实力评审和评分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分值设定、各项评分因素和相应的评分标准进行评审和评分。
A4.7汇总评分结果
详细评审工作全部结束后,汇总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详细评审评分结果,并按照详细评审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对投标人进行排序。
评标委员会评审评分结果统计应遵循下列原则:
(1)每个评分项目(单项)的评分基准值为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2)每个评分项目(单项)超出该评分项目评分基准值±30%(含30%)范围的评分为无效评分。
(3)投标人每个评分项目(单项)的最终得分为评标委员会成员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全部评委评分均超出评分基准值±30%(含30%)范围时,投标人该评分项目(单项)的最终得分为评分基准值。
(4)综合评估法资格评审也按上述原则统计分数。
A5推荐中标候选人或者直接确定中标人
A5.1推荐中标候选人
A5.1.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1款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应遵照以下原则:
(1)评标委员会按照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列,并根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1款规定及本章的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
(2)如果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的规定作否决投标处理后,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且少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1款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的,如经评标委员会评定仍具备竞争性的,可以将所有有效投标按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作为中标候选人向招标人推荐。如果因评标委员会否决投标后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且评标委员会评定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所有投标。
A5.1.2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少于三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A5.2直接确定中标人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的,评标委员会按照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列,按照本章的规定直接确定中标人。
A5.3编制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由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加盖个人电子印章,并于评标结束时抄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基本情况和数据表;
(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3)开标记录;
(4)符合要求的投标一览表;
(5)否决投标情况说明;
(6)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
(7)经评审的价格一览表(包括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所形成的所有记载评标结果、结论的表格、说明、记录等文件);
(8)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
(9)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如果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则为“确定的中标人”)与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
(10)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A6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
A6.1关于评标活动暂停
A6.1.1评标委员会应当执行连续评标的原则,按评标办法中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只有发生不可抗力导致评标工作无法继续时,评标活动方可暂停。
A6.1.2发生评标暂停情况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封存全部投标文件和评标记录,待不可抗力的影响结束且具备继续评标的条件时,由原评标委员会继续评标。
A6.2关于评标中途更换评委
A6.2.1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在评标中途更换:
(1)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需在评标中途退出评标活动。
(2)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某个或某几个评标委员会成员需要回避。
A6.2.2退出评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其已完成的评标行为无效。由招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成员生产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标。
A6.3记名投票
需评标委员会就某项定性的评审结论做出表决的,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A7补充条款
根据《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评标委员会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此作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
附件B否决投标条件
B0总则
本附件所集中列示的否决投标条件,是本章“评标办法”的组成部分,是对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所规定的否决投标条件的总结和补充,如果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的规定为准。
B1否决投标条件
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
B1.1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B1.2有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B1.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B1.4在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资格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备注:如资格审查采用有限数量制时,资格审查的评审内容按打分制给予对应分值,无相关证明材料的给予0分,但不作否决投标处理,明确否决的除外】;
B1.5在技术标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未能通过此项评审的;
B1.6不按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1.1条内容提供资料的;
B1.7没有在招标文件规定的电子投标文件相关位置加盖投标人法人单位及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的;
B1.8开标验证中,通过身份证验证的专职投标员与投标文件资格审核文件内的专职投标员非同一人的;
B1.9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
B1.10投标人不接受评标委员会按第三章附件A“评标详细程序”A4.5条的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的;
B1.11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作为独立法人资格但就本工程提交一个以上的投标文件的;
B1.12在单价合同工程中投标人采用总价优惠或以总价百分比优惠的方式进行投标报价的;
B1.13安全生产费不按自治区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规定费率计价的;
B1.14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的(包括:质量要求、工期、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价款主要条款、投标有效期等);
B1.15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条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或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的;
B1.16(1)投标人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在在建项目或已中标未开工项目中任项目经理的(符合法规规定的特殊情况和桂建管﹝2016﹞70号、桂建管〔2020〕11号文要求的除外)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项目经理或无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的;
(2)投标人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专职安全人员在在建项目或已中标未开工项目中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符合法规规定的特殊情况和桂建管﹝2016﹞70号、桂建管〔2020〕11号文要求的除外)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或无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的;
B1.17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书的;
B1.18投标人的投标总价超出最高投标限价的;
B1.19开标时通过身份证验证的专职投标员、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与投标文件中的专职投标员、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一致的;
B1.20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技术暗标,其正文中出现投标人的名称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图表)、徽标、业绩、荣誉或人员姓名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空格、空行、明显的文字错误、序号不连续等非实质性内容除外)等。
B1.21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技术暗标部分未按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技术标部分中(二)暗标的编制要求编制的。
B1.22投标报价被评标委员会认为低于成本价的;
B1.23法规规定的其他否决投标条款。
备注:
1.如果工程所在地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要求评标委员会对判定为否决投标的投标文件说明否决投标情况的,应增加“否决投标情况说明表”格式,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应当对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否决投标条件以及投标文件存在的具体问题,并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予以公开。
2.招标人可根据招标项目实际情况对上述否决投标情况进行调整,但不应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包括的否决投标条件抵触,如果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的规定为准。
附表A-1-1:投标单位人员诚信状态核查情况记录表1-1
投标单位人员诚信状态核查情况记录表1-1
招标项目名称:招标项目编号:开标时间:年月日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员身份证号:
序号投标单位专职投标员核查结论法定代表人或专职投标员签电子章(必须为专职投标员持证本人)验证专职投标员与投标文件中专职投标员是否一致(本列由评委填写)
姓名身份证号诚信信息是否有效(处于启用状态方为有效)
1
2
…

招标人授权代表(签字):记录人(签字):见证人员(签字):监督人员(签字):
注:开标前身份证验证时,如投标单位的专职投标员的诚信信息未处于有效状态,则为诚信信息未通过验证,该投标文件投标无效。评标时,如评委发现投标单位投标文件中专职投标员与开标时所验身份证的专职投标员不相符时,应视作该投标单位的诚信信息未通过验证。
附表A-1-2:投标单位人员诚信状态核查情况记录表1-2
投标单位人员诚信状态核查情况记录表1-2
招标项目名称:招标项目编号:开标时间:年月日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序号投标单位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核查结论法定代表人或专职投标员签电子章(必须为专职投标员持证本人)验证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与投标文件中拟投入者是否一致(本列由评委填写)
姓名身份证号存在在建工程及不良行为情况诚信信息是否有效(处于启用状态方为有效)姓名身份证号诚信信息是否有效(处于启用状态方为有效)
1
2
3
…

招标人授权代表(签字):记录人(签字):见证人员(签字):监督人员(签字):
评委签字(仅负责核查投标文件中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或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与本记录表中的项目经理或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相符):
注:开标时对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身份证验证,如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中有一人的诚信信息未处于有效状态,则为诚信信息未通过验证,则该投标文件投标无效;评标时,如评委发现投标单位投标文件中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或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与开标时所验身份证的项目经理或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相符时,应视作该投标单位的诚信信息未通过验证。
附表A-2:开标记录表
开标记录表
招标项目名称:招标项目编号:开标时间:年月日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序号投标单位是否按时递交投标文件投标单位是否有效人员是否有效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万元)投标总报价(元)自报工期(日历天)自报质量等级....法定代表人或专职投标员签电子章(必须为专职投标员持证本人)备注
1
2
3
4
5

招标人授权代表(签字):记录人(签字):见证人员(签字):监督人员(签字):
附表A-2-1:开标会异常记录表(如有)
开标会异常记录表(如有)
招标项目名称:招标项目编号:
开标时间:年月日
建设单位:
招标代理机构:
开标会异常情况记录:投标人****异议*************
开标现场异议人:***公司授权代表签字:日期
招标人代表:
(情况属实……)、(招标人简单答复:........)等
签字:日期: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情况属实……)、(招标代理机构简单答复:........)等
签字:日期:
开标现场或网上开标室其余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专职投标员签电子章(必须为专职投标员持证本人):
附表A-3:评标委员会签到表
评标委员会签到表
招标项目名称及招标项目编号:时间:年月日
序号姓名职称工作单位专家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签到时间
1
2
3
4
5
6
7

附表A-4:机器码核查记录表
机器码核查记录表
招标项目名称及招标项目编号:时间:年月日
序号投标人名称机器码是否一致是否通过评审12345678910……
评标委员会全体评委签名:日期:年月日
附表A-5:投标文件雷同性分析
投标文件雷同性分析
招标项目名称及招标项目编号:时间:年月日
序号投标人投标文件制作时间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上传时间造价软件加密锁号
1
2
3
4
5
……

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
日期:年月日
附表A-6:形式评审记录表(商务标)
形式评审记录表(商务标)
招标项目名称及招标项目编号:时间:年月日
序号评审因素投标人名称及评审意见
1投标人名称
2投标函盖章
3投标总价封面扫描件
4投标文件格式
5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6报价【1.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2.所有投标报价均大于等于最高投标限价x(1-D%)的,则本项目招标失败,由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D= (备注: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确定,D值可取(0~5)】
7……
是否通过评审

【备注:本表可根据评分办法的需要进行调整】
评标委员会全体商务标评委签名:日期:年月日
附表A-7:形式评审记录表(技术标)
形式评审记录表(技术标)
招标项目名称及招标项目编号:时间:年月日
序号评审因素投标人名称及评审意见
1投标人名称
2投标文件格式
3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4
5
6……
是否通过评审

【备注:本表可根据评分办法的需要进行调整】
评标委员会全体技术标评委签名:日期:年月日
附表A-8:响应性评审记录表(商务标)
响应性评审记录表(商务标)
招标项目名称及招标项目编号:时间:年月日
序号评审因素投标人名称及评审意见
1投标内容
2工期
3工程质量
4投标有效期
5权利义务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投标价格
8分包计划(如有)
9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10……
是否通过评审

【备注:本表可根据评分办法需要分为商务标响应性评审记录表和技术标响应性评审记录表】
评标委员会全体商务标评委签名:日期:年月日
附表A-9:响应性评审记录表(技术标)
响应性评审记录表(技术标)
招标项目名称及招标项目编号:时间:年月日
序号评审因素投标人名称及评审意见
1投标内容
2工期
3工程质量
4投标有效期
5权利义务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分包计划(如有)
8
9
10……
是否通过评审

【备注:本表可根据评分办法需要分为商务标响应性评审记录表和技术标响应性评审记录表】
评标委员会全体技术标评委签名:日期:年月日
附表A-10:资格审查评审记录表一
资格审查评审记录表一
招标项目名称及招标项目编号: 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投标人名称合格标准: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项规定的,且按规定提交了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1项资格审查部分(1)~( )项内容的,且符合要求,方可进行资格审查评分。备注可否进行资格审查评分
(1)(2)(3)(4)(5)(6)(7)(8)(9)
1
2
3
4
5
6
7
8
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名: 附表A-11:资格审查评审记录表二资格审查评审记录表二(合格制)招标项目名称及招标项目编号: 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评审因素投标人名称及评审意见
1投标文件签署
2营业执照
3安全生产许可证
4资质等级
5财务状况
6类似项目业绩(如有)
7诚信
8项目经理
9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0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11投标保证金
12其他要求
13……
是否通过评审

【备注:根据评分办法的资格审查标准调整本表】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A-11:资格审查评审记录表二
资格审查评审记录表二(有限数量制)
招标项目名称及招标项目编号:时间:年月日
序号评审因素投标人名称及评审意见备注
1(一)企业基本情况(满分 分)
2(二)企业信誉实力分(满分 分)
3(三)项目经理情况(满分 分)
4(四)技术负责人情况(满分 分)
5(五)拟投入本工程管理人员情况(满分 分)
6(六)拟投入施工机械设备情况(满分 分)
7……

【备注:根据评分办法的资格审查标准调整本表】
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名:日期:年月日
附表A-12:技术标评分记录表
技术标评分记录表
招标项目名称及招标项目编号:时间:年月日
序号评审因素投标人名称及评审意见
1.项目管理机构(明标)(满分20)(1)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与业绩、工作经历等
(2)其他主要人员
2.施工组织设计(暗标)(满分80)(1)主要施工方法
(2)拟投入的主要物资计划
(3)劳动力安排计划
(4)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
(5)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
(6)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
(7)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
(8)工程施工的重点和难点及保证措施
(9)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10)其他
.........
技术标得分(满分100分)合计
技术标加权得分合计(满分 )
技术标是否合格(技术标加权得分低于技术标加权满分的60%的,技术标不合格)

【备注:本表可根据评分办法的需要进行调整】
评标委员会技术评委签名:日期:年月日
附表A-13:投标人施工组织设计评分计算表
投标人名称(或代码)施工组织设计评分计算表
招标项目名称及招标项目编号:时间:年月日
序号评审因素评委姓名评分基准值各评委有效评分合计有效评分人数该单项最终得分
12345
施工组织设计(暗标)(1)主要施工方法分值分值分值分值分值
偏差率%偏差率%偏差率%偏差率%偏差率%
(2)拟投入的主要物资计划分值分值分值分值分值
偏差率%偏差率%偏差率%偏差率%偏差率%
(3)劳动力安排计划分值分值分值分值分值
偏差率%偏差率%偏差率%偏差率%偏差率%
(4)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分值分值分值分值分值
偏差率%偏差率%偏差率%偏差率%偏差率%
(5)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分值分值分值分值分值
偏差率%偏差率%偏差率%偏差率%偏差率%
(6)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分值分值分值分值分值
偏差率%偏差率%偏差率%偏差率%偏差率%
(7)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分值分值分值分值分值
偏差率%偏差率%偏差率%偏差率%偏差率%
(8)工程施工的重点和难点及保证措施分值分值分值分值分值
偏差率%偏差率%偏差率%偏差率%偏差率%
(9)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分值分值分值分值分值
偏差率%偏差率%偏差率%偏差率%偏差率%
(10)其他
.........
投标人技术建议书总评分结果是否通过评审
投标人技术标加权平均得分

【备注:1本表可根据评分办法和评委人数的需要进行调整;2评标委员会评审评分结果统计应遵循下列原则:(1)每个评分项目(单项)的评分基准值为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2)每个评分项目(单项)超出该评分项目评分基准值±30%(含30%)范围的评分为无效评分。(3)投标人每个评分项目(单项)的最终得分为评标委员会成员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全部评委评分均超出评分基准值±30%(含30%)范围时,投标人该评分项目(单项)的最终得分为评分基准值】
评标委员会全体技术标评委签名:日期:年月日
附表A-14:报价分评分记录表
报价分评分记录表
招标项目名称及招标项目编号:时间:年月日
项目投标人名称
投标报价(万元)
投标报价是否有效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评审是否合格
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本
是否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取大于最高投标限价的□85%□80%的有效报价)
评标基准价P
1.总报价得分(满分85分)(1=85分-1.1-1.2)
1.1总报价扣分
1.2算术错误扣分
2.单价得分(满分15分)(2=15分-2.1-2.2-2.3)
2.1工程量清单中主要项目扣分
2.2已标价的《工程量清计价表》中引用的单价与单价分析表不符扣分
3.价格得分(满分100分)=1+2
4.报价分加权得分=3x权重
5.小微企业或残疾人或监狱企业加分(如有)
6.报价最后得分=4+5
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价格得分(满分100分)=总报价得分+单价部分得分报价分加权得分 = 价格得分×报价分分值权重 报价最后得分=报价分加权得分+小微企业或残疾人或监狱企业加分(如有)

【备注:本表可根据评分办法的需要进行调整。投标报价单位:人民币元】
评标委员会全体商务标评委签名:
附表A-15:企业信誉实力评分记录表
企业信誉实力评分记录表(自治区本级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时)
招标项目名称及招标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时间:年月日
序号评分项目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投标人名称(或代码)
区级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得分(百分制)100
企业信誉实力加权得分合计(满分 )
企业信誉实力加权得分=根据实时公布的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20%)

评标委员会全体商务标评委签名:日期:年月日
附表A-16:企业信誉实力评分记录表
企业信誉实力评分记录表(各设区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时)
招标项目名称及招标项目编号:时间:年月日
序号评分项目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投标人名称(或代码)
区级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得分(百分制)100
设区市级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得分(百分制)100
企业信誉实力加权得分合计(满分 )
企业信誉实力加权得分=根据实时公布的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 %(最高投标限价1亿元以上取50%-100%,1亿元以下取40%-100%)×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20%)+根据实时公布的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 %(最高投标限价1亿元以上取50%-0%,1亿元以下取60%-0%)×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20%)

评标委员会全体商务标评委签名:日期:年月日
附表A-16:评标结果汇总表
评标结果汇总表
招标项目名称及招标项目编号:时间:年月日
序号投标人名称投标总价(元)初步评审详细评审投标人汇总得分= 技术标加权得分 + 商务标得分排序(由高至低)
技术标加权平均得分(满分 分)商务标得分
形式评审是否合格响应性评审是否合格资格审查是否合格报价分加权得分(小微企业、残疾人、监狱企业为报价最后得分)(满分 分)企业信誉实力加权得分(满分20 分)商务标得分= 报价分加权得分+ 企业信誉实力加权得分
1
2
3
4
5
最终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及其排序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备注:本表可根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确定的中标候选人推荐数量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名:
附表A-17: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项目名称招标项目编号
招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建设单位
代建单位(如有)
招标类别□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结构类型及规模(房建项目应注明结构、层数、最大单跨、建筑高度、建筑面积、是否为装配式建筑等;桥梁应注明长度、最大单跨、宽度等;市政道路应注明道路类型、长度、宽度等)
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公示开始时间年 月 日公示截止时间年 月 日
预中标人(非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
成员单位:
中标候选人情况第一中标候选人单位名称
单位资质
投标总价
工期质量等级
项目经理(注册编号: ;身份证号: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身份证号: )【全部拟投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诚信综合评价分)
第二中标候选人单位名称
单位资质
投标总价
工期质量等级
项目经理(注册编号: ;身份证号: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身份证号: )【全部拟投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诚信综合评价分)
第三中标候选人单位名称
单位资质
投标总价
工期质量等级
项目经理(注册编号: ;身份证号: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身份证号: )【全部拟投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诚信综合评价分)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公示媒介
异议和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投诉受理部门投诉受理电话
附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对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投标报价等的评审结论、打分情况,评标委员会成员姓名应当以编码标注的方式替代)

一式5份。其中:招标人2份、招标代理单位1份、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1份、交易中心1份。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项目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
备注:1.以上身份证号在公示时应隐藏中间部分数字。
2.中标候选人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招标人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中标候选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如在招标过程中出现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存在算术误差及细微偏差,根据招标文件“澄清、说明或补正”规定修正的算术投标总价小于投标函内的投标总价的,中标候选人公示的投标总价为修正后的算术投标总价。
附表A-18: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
招标项目编号:中标通知书编号(如有):
招标人
建设单位
代建单位(如有)
中标单位(非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
成员单位:
设计单位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项目名称
工程地址
中标范围
结构类型(房建项目应注明结构、层数、最大单跨、建筑高度、建筑面积、是否为装配式建筑等;桥梁应注明长度、最大单跨、宽度等;市政道路应注明道路类型、长度、宽度等)工程规模
承包方式承包类型
项目经理注册专业、等级及注册编号身份证号
技术负责人及证书编号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身份证号(全部)
中标主要条件中标价主要材料钢 筋
工期水 泥
质量商品砼
其中:安全生产费:
代建单位(如有):(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 月 日建设单位:(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 月 日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 月 日
备注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在 日内向招标人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招标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投标有效期内以及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一式12份。其中:建设单位6份(用于办理工程质量监督、安全监督、施工许可证以及存档等有关手续)、中标单位3份、招标代理单位1份、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1份、交易中心1份。
附表A-19:中标结果公告
中标结果公告
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项目编号
招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建设单位
代建单位(如有)
招标类别□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中标范围
评标委员会成员
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中标人(非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
成员单位:
中标价
工期
质量等级
项目经理注册编号: ;身份证号:
公告媒介
公告日期(即中标通知书签发日期)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项目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
【备注:1.招标人应在发布媒介上发布中标结果公告;2.以上身份证号在公告时应隐藏中间部分数字】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南溪山医院(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二人民医院)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广西壮族自治区南溪山医院公卫中心特装病区二期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南溪山医院公卫中心特装病区二期。
2.工程地点:广西桂林市雁山区科教园内。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桂发改社会[2020]560号及桂发改社会[2021]778号。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工程内容:广西壮族自治区南溪山医院公卫中心特装病区二期:对一号楼综合楼一层影像科及功能检查室尚未装修部分、二层内窥镜中心,以及二号综合楼五层手术室、ICU、输血科等相关功能区域进行装修,包括但不限于室内土建装修工程、安装工程,楼地面、内墙面、电气、给排水、消防、暖通、导引标识及其他附属配套设施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6.工程承包范围: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溪山医院公卫中心特装病区二期:对一号楼综合楼一层影像科及功能检查室尚未装修部分、二层内窥镜中心,以及二号综合楼五层手术室、ICU、输血科等相关功能区域进行装修,包括但不限于室内土建装修工程、安装工程,楼地面、内墙面、电气、给排水、消防、暖通、导引标识及其他附属配套设施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具体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15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含税)为:
(1)建筑安装工程费(含税):人民币(大写)(¥元);增值税税率%。
其中:
①安全生产费(含税):
人民币(大写)(¥元);
②材料暂估价金额(含税):
人民币(大写)(¥元);
③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含税):
人民币(大写)(¥元);
④暂列金额(含税):
人民币(大写)(¥元);
(2)设备购置费(含税):
人民币(大写)(¥元);增值税税率%。
2.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6)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7)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违反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约定除外)。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南溪山医院(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二人民医院)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及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签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电子信箱: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
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
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注:专用合同条款每一条均应填写完整!)
1.一般约定
1.1词语定义
1.1.1合同
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建设工程全过程计价规范及多层级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投标文件澄清或说明的文件和回复文件;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确认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发包人、承包人、监理单位会签的工程签证单;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就本工程及有关合同文件进行协商、洽谈、变更、解除等所形成的补充协议等书面资料。
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1.1.2.4监理人:
名称:(签约时填写);
资质类别和等级:(签约时填写);
联系电话:(签约时填写);
电子信箱:(签约时填写);
通信地址:(签约时填写)。
1.1.2.5设计人:
名称:(签约时填写);
资质类别和等级:(签约时填写);
联系电话:(签约时填写);
电子信箱:(签约时填写);
通信地址:(签约时填写)。
1.1.3工程和设备
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按通用条款。
1.1.3.9永久占地包括:依据设计图纸确定。
1.1.3.10临时占地包括: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确定。
1.3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及现行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工程所在地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法规和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1.4标准和规范
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国家及工程所在地省市颁布的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现行的法律、行政法规、技术标准及规范。国家和本地方没有规定的,按发包人指定的规范、标准执行。
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无;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无;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无。
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无。
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图纸;
(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9)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违反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约定除外)。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图纸的提供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4套(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按照约定的施工内容,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本工程的全套完整的施工图纸和其他技术资料。
1.6.4承包人文件
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及方案;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前,承包人应根据合同工作内容要求,分别整理竣工验收资料(含竣工图),汇总为完整的建设项目竣工资料报发包人(费用由承包人负责)、其他与工程施工有关的文件;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开工前及竣工验收正式通过后15天;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4套纸质版;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纸质版装订成册和电子版;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提交文件后14个工作日内。
1.6.5现场图纸准备
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后在施工现场不够使用时由承包人自行复印,图纸未经发包人允许不得向第三人借阅;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另行保存一套完整的图纸供发包人、监理人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1.7联络
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7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施工现场发包人办公室;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发包人现场代表。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施工现场承包人办公室;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人现场项目经理。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施工现场监理人办公室;
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总监理工程师或现场监理工程师。
1.10交通运输
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
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除正常施工涉及的人员及车辆外,其他人员及车辆进出场内须经过发包人同意,且由承包人进行管理登记。
1.10.3场内交通
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以工程用地红线界定。
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施工现场内临时道路由承包人负责建设及拆除并承担相关费用。
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11知识产权
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著作权属于发包人。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属于发包人。
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
由承包人自行承担相关费用,发包人不额外支付费用。
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出现工程量清单工程量偏差时,是否调整合同单价:按10.4.1(10)约定执行。
2.发包人
2.2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
姓名:(签约时填写);
身份证号:(签约时填写);
职务:(签约时填写);
联系电话:(签约时填写);
电子信箱:(签约时填写);
通信地址:(签约时填写)。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代表发包人与监理工程师协调与本工程相关事宜,并行使合同约定的发包人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发包人的职责。督促指导监理工程师行使职权,协调施工现场各方面的关系,协调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文明施工中存在的问题,解决有关设计和技术签证,办理、签认现场经济技术签证,审核工程进度报表。
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2.4.1提供施工现场
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施工场地应当在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前7天具备施工条件并移交给承包人,具体施工条件在按以下条款约定。发包人最迟应当在移交施工场地的同时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内地下管线和地下设施等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2.4.2提供施工条件
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施工所需电接点和水接点由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双方协商,接点至施工现场段管道/管线、计量设备由承包人自行解决,电讯线路的开通由承包人自行解决并承担费用;承包人使用的水、电、通讯费用由承包人负责。若供电部门的原因造成停电,承包人必须自行解决施工用电,费用由承包人负责。
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应当同时向承包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工程款支付担保可以全额担保,也可以分阶段担保。分阶段担保的,除保修金以外的全部款项,完成一个阶段清算后再进入下一阶段,有效期截至工程竣工结算款支付完毕。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的,工程担保保证人需承担担保责任。对政府投资项目,由建设单位提供落实财政资金来源的证明文件】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可以是银行转账、电汇或网上支付、保函(银行保函、电子保函、保证保险保函、工程担保保函)等形式。工程担保保证人应将出具的保函相关信息录入“广西建筑市场监管云”平台(https://gxjzsc.gxcic.cn),以实现保函查询及验真功能。
发包人提供的支付担保格式见合同附件9。
3.承包人
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
按国家规范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的(含现场隐蔽工程照片、录像)竣工资料一式4套及竣工验收报告。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完整、准确的竣工图纸4套及建筑专业竣工图4套,竣工资料一式4份,结算一式4份。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承担相关费用,如发包人需要增加竣工资料套数的,承包人代为整理,所需的资料费由发包人承担。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竣工验收后30天内。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按桂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的相关要求,纸质及电子文档并装订成册。
(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施工现场建筑工人持证率应达到30%。(建议≥15%)
持证人员是指持有国家、行业或地方主管部门颁发或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的作业人员。建筑工人持证率=有考勤记录的工人中持有技能证书的人数÷有考勤记录的工人总人数×100%。
开工前承包人应对施工图纸进行认真核查,积极配合发包人组织的施工图纸交底及会审工作,指出图纸上任何不符合施工常规、惯例或规范之处,以及设计图纸中错、漏、碰问题,并做好各系统管线的综合平衡工作,如因承包人未能在施工该道工序前10天协调解决好此类矛盾、问题而造成工程费用增加和工期损失,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施工过程中,若发现施工图中出现错误或明显不合理的情况,承包人应在该分项工程开工前30日通知发包人,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方案,经发包人同意后实施,如:施工图纸未标明,但明显属于使用功能需要的、施工(相关)规范有要求的或明显影响美观效果的,承包人有责任和义务自行完善。
对开工的项目,须组建项目工会。协助发包人办理相关许可和批准,严格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要求进行资料和现场准备。
承包人应在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时按规定将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存入指定账户。
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承包人施工时应探明并负责保护且承包费用,施工时如属承包人自身原因损坏地下管线、邻近建筑物、构筑物,所发生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如果任何明显属于本工程的承包范围,且未以文字形式明确约定为属于任何专业分包人的工作范围,也未在本合同中以文字形式明确约定为属于承包人自行完成的工作范围,此类工作也应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发包人就施工场地基础情况、各类隐蔽管线和设施提供资料后,承包人应当独立尽职调查,包括向有关的市政部门、管线监管部门进行调查或对现场详细勘查等,以获得全部真实资料。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必须符合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
根据现场场地条件,必须负责施工场地二次围场施工,施工围场不得影响周边居民的正常通行,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自行负责。
施工期间和施工完毕后,均应及时对施工场地和为其施工提供的公共道路进行保洁、维护以及维修,产生的垃圾和被破坏的场地,必须遵照监理人和发包人的指示进行清理、修复,并根据实际情况将场地恢复到原有状态,费用自理。
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承包人应采取一切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事故,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施工期间因承包人责任造成承包人雇用的任何人或第三方人员人身死亡或致伤、或财产损失;以及上述伤亡或财产的损失是在实施和完成工程及修复工程中任何缺陷的过程中发生或引起的,与此有关的索赔、诉讼、损害赔偿、诉讼费、指控费及其他开支,造成的全部损失由承包人负责。承包人必须按要求购买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
3.2项目经理
3.2.1项目经理:
姓名:(签约时填写);
身份证号:(签约时填写);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签约时填写);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签约时填写);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签约时填写);
联系电话:(签约时填写);
电子信箱:(签约时填写);
通信地址:(签约时填写);
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1)对本工程的建设进行全面管理,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2)负责本工程的施工组织方案制定和施工组织设计;(3)负责本工程的劳动力组织和机械设备组织;(4)合同约定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工程设备,项目经理参与选择物资供应单位;(5)在授权范围内协调与项目有关的内、外部关系;(6)负责与发包人、监理人办理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手续,及时办理本工程相关索赔;(7)负责签收发包人、监理人往来函件,承包人的要求、通知均应以书面形式由承包人项目经理签字并加盖承包人公司公章后递交发包人;(8)代表承包人接受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现场代表发出的指示和指令。未经承包人盖章同意不得以承包人名义向外融资、采购材料设备、租用建筑周转材料、雇佣劳动力、签订分包合同等从事一切为承包人设立义务或责任的行为。但未经承包人盖章同意不得以承包人和(或本工程项目部)名义向外融资、采购材料设备、租用建筑周转材料、雇佣劳动力、签订分包合同等从事一切为承包人设立义务或责任的行为。
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项目经理应常驻施工现场,且每月在岗带班时间不得少于当月施工时间的80%。(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建质〔2011〕111号)规定:项目负责人每月带班生产时间不得少于本月施工时间的80%)
项目经理未达到到岗时间要求违约责任:项目经理每月到岗时间达不到合同约定时,每少1天,承包人须承担违约金8000元/天(人民币)。(项目经理到岗时间以广西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考勤记录为准)
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承包人须承担违约金8000元/天(人民币),并由承包人承担因上述违约行为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项目经理缺席周例会、月例会或现场协调会的,视为擅自离场),超过5日,发包人有权解除承包合同。
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视为承包人未能按照合同要求委派合格的项目经理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承包人还应承担违约金20000元/人•次。
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承包人项目经理必须与承包人投标时所承诺的人员一致,并在(开工日期)前到任。在监理人向承包人颁发(竣工证明材料名称)前,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兼任其他任何项目的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桂建管〔2020〕11号文除外)。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视为违约,违约金处20000元/人•次(人民币)。
承包人实际指派到现场的项目经理须与投标文件及其他合同文件载明指派到现场的项目经理名单一致,否则视为擅自更换人员或缺勤。
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因承包人项目经理不称职,发包人要求调换而未及时调换的,视为承包人违约,必须向发包人交纳违约金20000元/人•次(人民币)。如超过3次,发包人可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3.3承包人人员
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格式见合同附件5)的期限:
监理工程师下发开工令且工程开工前7天内。
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因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不称职,发包人要求调换而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或未及时调换的,视为承包人违约,必须向发包人交纳违约金,交纳标准:技术负责人5000元/人•次(人民币);专业工程师5000元/人•次(人民币)。
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向发包人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须经监理单位和现场发包负责人同意后离开。
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其承诺的其它在场管理人员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不准擅自更换,擅自更换项目技术负责人处5000元/人•次(人民币)违约金;擅自更换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处5000元/人•次(人民币)违约金;擅自更换其它在场管理人员处5000元/人•次(人民币)违约金。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未经发包人同意,项目技术负责人擅自离岗的,视为承包人违约,发包人有权处违约金3000元/人•次(人民币);未经发包人同意,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擅自离岗的,视为承包人违约,发包人有权处违约金3000元/人•次(人民币);其它在场管理人员擅自离岗的,视为承包人违约,发包人有权处违约金3000元/人•次(人民币)。
承包人实际指派到现场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须与投标文件及其他合同文件载明指派到现场的人员名单均一致,否则视为擅自更换人员或缺勤。
3.5分包
3.5.1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
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1)自发包人向承包人移交施工现场之日起,承包人应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直到颁发工程接收证书之日止。(2)在承包人负责照管期间,因承包人自身原因造成工程、材料、工程设备损坏的,由承包人负责修复或更换,并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3)对合同内分期完成的成品和半成品,在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前,由承包人承担保护责任。因非发包人原因造成成品或半成品损坏的,由承包人负责修复或更换,并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范围:承包人自身承包范围内的材料、工程设备,并有义务对交叉施工的其他承包人承包的相关专业的成品、半成品进行保护,避免因自身的原因造成对其他承包人的成品、半成品的损坏、污染)。
3.7履约保证金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承包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在10日内向发包人提交合同价款扣除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后的3%的履约担保(格式见合同附件7)。履约担保的有效期应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发包人签认并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竣工证明材料名称)之日止。如果承包人无法获得一份不带具体截止日期的担保,履约担保中应当有“变更工程竣工日期的,保证期间按照变更后的竣工日期做相应调整”或类似约定的条款。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可以是现金、银行保函、工程担保、电子保函或保证保险等形式。工程担保保证人应将出具的保函相关信息录入“广西建筑市场监管云”平台(https://gxjzsc.gxcic.cn),以实现保函查询及验真功能。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对验收发现的问题完成整改后的7个日历天内,发包人支付履约保证金的50%;承包人向发包人完成(施工)竣工资料移交手续后,可向发包人申请退还剩余履约保证金,发包人应在收到申请之日起28个日历天内扣减承包人赔偿金和其他应从承包人扣回的款项后,将履约保证金的余额退还给承包人。
发包人账户信息:
收款人户名:广西壮族自治区南溪山医院(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二人民医院)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城南支行
银行账号:45001635305059666666
4.监理人
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与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符合性;检查施工承包人工程质量、安全、施工进度;审查施工承包人报送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证明文件的有效性和符合性;签发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验收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参与工程变更的审核签认,协助发包人核签现场发生的签证,最终须经发包人认可后作为结算的依据,审核月进度工作报表并报发包人审批;审核工程款支付申请;参加工程竣工验收。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签发、参与设计变更、工程量调整、费用调整、参与工程变更的审核签认、审核月进度工作报表以及审核工程款支付申请和分包申请、承包人的任何索赔申请最终均须经发包人审批确认。
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由监理人自行承担。
4.2监理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
姓名:(签约时填写);
职务:(签约时填写);
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号:(签约时填写);
联系电话:(签约时填写);
电子信箱:(签约时填写);
通信地址:(签约时填写);
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工程监理在执行下列职责前应事先得到发包人的特别认可:(1)下达开工、停工指令或通知;(2)认可工程任何部分的分包及确认或同意分包人;(3)批准任何工期顺延;(4)对工期、工程造价有任何影响的变更指示;(5)确定变更估价;(6)决定暂定金额、暂定项目、选择项目的使用或不使用;(7)发出接收证书或通过工程竣工验收;(8)认可承包人的任何费用索赔。一切有关上述事宜而没有发包人签认的指令或行动将被视作无效。
尽管有如上述需征求特别许可的义务,但如果工程监理认为事故的发生会影响人员生命、工程或附近财产的安全,工程监理可以在不减轻承包人任何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的情况下,指示承包人采取工程监理认为必要有效的措施及办法以排除及减低危险。尽管没有得到发包人的认可,承包人应立即执行该等有关的指令,此类指令承包人必须在发出后24小时内得到发包人的认可。除上述的紧急指令外,承包人因遵守须经发包人特别认可的而又未经发包人认可的指令而引致的索赔都不会获得接受。
4.4商定或确定
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
(1)工作范围和工作界面;
(2)工程质量;
(3)对隐蔽工程及中间部位的验收工作.
5.工程质量
5.1质量要求
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严格实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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