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遴选】北海市北部湾中路62号新力百货·商业广场1-6楼部分场地合作方遴选项目

所属地区:广西南宁市 发布日期:2026-10-17

【招标信用】【遴选】北海市北部湾中路62号新力百货·商业广场1-6楼部分场地合作方遴选项目: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广西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广西 南宁市 采购单位 桂林市绿化工程处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北海市北部湾中路62号新力百货·商业广场1-6楼部分场地合作方遴选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一、项目概况
挂牌价:378万元/31900㎡/年
交易保证金:90万元
合作期限:10年
标的简介:运营场地位于北部湾中路62号新力百货·商业广场,一楼商场(商铺)约4600㎡,二楼约 6300㎡,三楼-五楼每层约6000㎡,六楼含架空层约 3000㎡;共约31900㎡。该场地配套齐全,周边交通便利,位于北海核心商圈,客流量大。
二、意向合作方资格条件
1.意向合作方必须为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合作。 3.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条件。
三、与合作相关的其他条件
1.本次项目以年度保底承包费378万元为挂牌底价,年度保底承包费自第二年起逐年递增6%,合作方式为上交保底承包费(以最终成交的年度保底承包费为准) + 商场整体营收超额部分按比例分成(比例等要求以《合作协议》约定为准),南森房地产公司不负责运营管理,合作方全权经营、自负运营成本。
承包范围:商场整楼全部楼层、全部经营区域、公共区域、过道、电梯、扶梯、消防设施、中央空调、强弱电、给排水、监控系统、停车场、库房、配套机房等全部现有场地及固定配套设备,场地、设施、设备均按现状交付使用。 
2.营业额提成分成规则  (1)结算口径:商场全部入驻商户实收租金、物业费、场地使用费等全部经营性总收入(不含合作方自营杂费、押金)。按自然年度合并核算总营业额。 (2)月度营业额基准线:月营收超出人民币壹佰叁拾伍万(¥1350000元)部分为超额营收。 (3)超额营收分成比例: 合作期内全程统一分成比例,南森房地产公司享有超额营收的45%分成,合作方享有超额营收的55%分成。 (4)若当月营收未达到基准线,不产生分成,合作方只支付保底承包费 
3.分成模式结算周期 (1) 保底承包费:后续保底基础承包费以预付形式按季度支付,合作方应于每季度前 5 个工作日内足额支付本季度保底承包费至南森房地产公司指定收款账户。 (2) 超额营业额分成:按月结算,次月5日前合作方提供完整对账报表、收款台账、商户合同明细,南森房地产公司3日内核对确认,次月10日前合作方付清南森房地产公司当月分成款项。  
4.合作期限:10年。 
5. 合作期届满交接筹备: (1)合作协议履行至第 9 年时,若双方确定不再续签合作协议,合作方需提前1年启动全面交接筹备工作,无条件配合南森房地产公司完成场地、设备、全部商户档案、财务经营资料、运营台账等全部资产资料交接验收。  (2)双方确认不再续约后,第 9 年核算确定商场年度经营成本标准,第 10 年合作方经营投入、运营成本标准不得低于第 9 年核定标准;合作方需按照上一自然年度经营费用标准正常运营,全程配合南森房地产公司提前介入接管商场经营管理工作,不得设置障碍、消极配合。交接时不得拆除、损坏装修及固定改造设施,须保持前9年投入完整现状交付。 (3)过渡期商户延续经营及商户押金移交约定 ① 过渡期(即合作协议第10承包年度),存量商户有权按照原有租赁合同继续经营至原租赁期限届满,南森房地产公司承接合作方在商户租赁合同项下出租方权利义务,商户无需重新撤场、无需重复缴纳押金。 ② 区分两类商户押金处理: A、老商户(合作协议生效前已入驻的存量商户):合作方整理完整老商户押金台账、收款凭证、收据存根,在第9年交接筹备启动后30日内提交南森房地产公司核验;承包到期正式交接时点,合作方应当把对应老商户尚未退还的押金债务完整转移给南森房地产公司,合作方同步向全部老商户完成书面告知。该部分押金资金由合作方在合作协议到期正式交接前,一次性足额划转支付至南森房地产公司指定对公账户;未完成资金划转的,南森房地产公司有权从合作方履约保证金中等额抵扣。 B、新签约商户(合作协议生效后合作方与商户签约,押金(押金金额不得超过月租金的3倍)存放双方共管账户):承包到期正式交接时,共管账户内留存的全部新签约商户保证金,连同完整保证金台账、每一户缴款凭证,整体一并移交南森房地产公司;共管账户按银行流程办理账户变更或销户,账户内全部余额划转至南森房地产公司,由南森房地产公司承接后续向商户退还、抵扣欠费的全部履约担保义务;合作方不得截留、提取共管账户内任何资金。 ③ 过渡期内,合作方不得新签期限超出本承包合作协议到期日的商户合作协议;确有特殊情况,必须取得南森房地产公司书面同意。过渡期内合作方收取的新增商户保证金,依旧全额进入共管账户,到期一并移交南森房地产公司。 ④ 过渡期,合作方依旧负责商户日常运营、催收租金、台账更新,按月向南森房地产公司报送全部商户台账、押金明细;南森房地产公司有权参与商户沟通、查阅商户合作协议、押金凭证。 ⑤ 无论老商户、新商户,合作期内商户发生押金抵扣、退费,合作方均需要留存完整审批、支付凭证,交接时一并移交给南森房地产公司。合作方若存在挪用商户押金、未足额移交押金资金情形,视为合作方重大违约,南森房地产公司有权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并向合作方追偿全部损失,包括商户索赔带来南森房地产公司全部赔偿、诉讼费、律师费。 
6.对账监管 :合作方须建立完整营收台账,接受南森房地产公司每月对账、抽查商户收款记录。 
11.该项目地下停车场管理权、收费权不属于本次合作范围。停车场优先保障住宅业主停车需求,剩余车位提供给商场消费者按时计费停放。因车位紧张产生的经营风险,由合作方自行承担,南森房地产公司不予补偿。合作方不得侵占住宅业主固定车位。合作方不得擅自对外承诺免费、优惠停车;确需设置停车优惠,必须取得南森房地产公司书面同意。 
12.其他未尽事宜在双方签订的《合作协议》中约定。
四、踏勘安排
1.踏勘时间(需提前预约):挂牌公告期间工作日进行预约。 
2.踏勘地点:北部湾中路62号新力百货·商业广场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五、联系方式 
项目咨询:*** ***(交易集团)
报名咨询:罗经理 0771-5885208(交易集团)
联系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枫林路18号国控大厦裙楼(广西国资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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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黄小露
校对:周一帆
审核:黄  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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