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广西中糖物流有限公司关于全税种审核服务及税务代理服务项目谈判采购(集中)公告(0001标段:广西中糖物流有限公司关于全税种审核服务及税务代理服务项目)

所属地区:广西北海市 发布日期:2026-10-10

【招标结果】广西中糖物流有限公司关于全税种审核服务及税务代理服务项目谈判采购(集中)公告(0001标段:广西中糖物流有限公司关于全税种审核服务及税务代理服务项目):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广西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广西 北海市 采购单位
招标代理机构 男或女,年 项目名称 广西中糖物流有限公司关于全税种审核服务及税务代理服务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广西中糖物流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 ***
联系方式 ***
招标项目编号:TY20261009000009
采购单位:广西中糖物流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1.采购范围:广西中糖物流有限公司2021—2025年全税种审核服务及税务代理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如下: (1)针对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进行全税种检查,并对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的适用性、留存备查资料等进行税务合规性审核,出具年度及汇总税务检查报告及管理意见书; (2)梳理北海糖库房产相关事实、会计处理流程、纳税申报资料、税款缴纳凭证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分析相关税收优惠适用条件,结合适用税收法规及政策要求,梳理核心争议点,形成专业性意见报告。代表北海糖库与税务机关对接,对审计期间及未来(长期)税收政策存在争议的涉税事项进行应对与审查协助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应对税务稽查、税务机关询问、协助精准落实税费减免、退税等); (3)提供2年日常涉税事项咨询服务。包括提供全税种日常税务咨询服务。对于日常咨询问题以电话、电子邮件、书面的形式回复,每半年形成税务咨询问题汇总材料。每半月根据国家颁布的当期最新税收法规,整理并编辑适用于企业的政策法规速递及解读。与贵公司管理层和主管税务的财税人员定期举行现场会议(每年2次)。内容包括重点税收法规及行业法规介绍、税务发展动向分析、相关税务问题解答等。 ★2 .服务期限约:2年,以合同签订日起至税务代理服务实际完成日期为准。 3.相关要求及验收标准: 税务代理服务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等要求。 4.合同签订时间 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算起10日内,与采购人完成合同签订。
监督联系人:罗志强
监督联系电话:13407726727
标段/包信息
标段/包名称:广西中糖物流有限公司关于全税种审核服务及税务代理服务项目
标段包/编号:TY20261009000009-0001
报名开始时间:2026-10-09 19:00:00
报名截止时间:2026-10-12 19:00:00
截标/开标时间:2026-10-16 14:30:00
招标范围:1.采购范围:广西中糖物流有限公司2021—2025年全税种审核服务及税务代理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如下: (1)针对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进行全税种检查,并对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的适用性、留存备查资料等进行税务合规性审核,出具年度及汇总税务检查报告及管理意见书; (2)梳理北海糖库房产相关事实、会计处理流程、纳税申报资料、税款缴纳凭证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分析相关税收优惠适用条件,结合适用税收法规及政策要求,梳理核心争议点,形成专业性意见报告。代表北海糖库与税务机关对接,对审计期间及未来(长期)税收政策存在争议的涉税事项进行应对与审查协助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应对税务稽查、税务机关询问、协助精准落实税费减免、退税等); (3)提供2年日常涉税事项咨询服务。包括提供全税种日常税务咨询服务。对于日常咨询问题以电话、电子邮件、书面的形式回复,每半年形成税务咨询问题汇总材料。每半月根据国家颁布的当期最新税收法规,整理并编辑适用于企业的政策法规速递及解读。与贵公司管理层和主管税务的财税人员定期举行现场会议(每年2次)。内容包括重点税收法规及行业法规介绍、税务发展动向分析、相关税务问题解答等。 ★2 .服务期限约:2年,以合同签订日起至税务代理服务实际完成日期为准。 3.相关要求及验收标准: 税务代理服务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等要求。 4.合同签订时间 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算起10日内,与采购人完成合同签订。
投标人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 2.财务要求: (1)供应商须出具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文件,该承诺需加盖供应商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确认。 (2)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内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若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三年,则需提供自成立日期起至采购文件规定截止时间内有效的审计报告。 (3)如供应商无法提供审计报告,必须在上述“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文件中,对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具体情况进行详细说明。说明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经营模式、财务核算体系现状、未进行审计的原因等。 3.拒绝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公示系统网址: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 4.供应商近三年(2023年9月1日至截止响应时间止)内未被列入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地址:http://zxgk.court.gov.cn/shixin/)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供应商(2023年9月1日至截止响应时间止)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 5 购网(网站地址:http://www.ccgp.gov.cn/search/cr/)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https://www.creditchina.gov.cn/zhuanxiangchaxun/zdlycx/?table name=creditrsbfrtqnmgz&gsName=%E6%8B%96%E6%AC%A0%E5%86%9C%E6%B0%91%E5%B7%A5%E5%B7%A5%E8%B5%84%E5%A4%B1%E4BF%A1%E8%81%94%E5%90%88%E6%83%A9%E6%88%92%E5AF%B9%E8%B1%A1%E5%90%8D%E5%8D%95)。 7.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https://www.creditchina.gov.cn/zhuanxiangchaxun/)。 8.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https://zwfw.mem.gov.cn/zwthlw/pages/hlwmh/yyfw/qyaqscxycx/qyaqscxycx_index.html)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需提供近3年(2023年至今)无事故承诺书)。 9.供应商不得为中粮糖业黑名单(失信客商名单)及华商储备中心黑名单中的单位。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的采购活动。 11.采购过程中,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供应商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供应商参与本次采购项目。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监督人名称:罗志强
监督人电话:13407726727
招标人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广西中糖物流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相关说明
发布媒介:本项目通过中粮E采供应链采购平台(https://ecai.cofco.com)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CA办理:请投标人参与投标项目前,及时办理企业CA证书、按需办理法定代表人CA证书。
其他信息:境外企业投标说明:对于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境外企业,目前无法参与中粮E采平台发布的公开招标、邀请招标、询比采购、谈判采购、以及需要制作采购文件的竞价采购和直接采购项目。 签到提醒:参与公开招标、邀请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在开标前1小时内进行签到,未签到则不可进入开标大厅操作, 自动视为无效投标,请各位投标人提前安排相关工作。其他采购方式无需签到操作。
公告PDF:广西中糖物流有限公司关于全税种审核服务及税务代理服务项目公告(盖章).pdf
其他附件:广西中糖物流有限公司2021-2025年全税种审核服务及税务代理服务采购项目谈判采购文件(盖章版).pdf
更多信息咨询及报价地址:https://cofcoec.com/web-portal/#/trade-info-detail?id=1558171672940834816&noticeType=1&publishStatus=1&systemStatus
广西中糖物流有限公司关于全税种审核服务及税务代理服务项目谈判采购(集中)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广西中糖物流有限公司关于全税种审核服务及税务代理服务项目项目编号:TY20261009000009
项目类型:服务采购方式:谈判采购(集中)
行业分类:L7231
项目概况:1.采购范围:广西中糖物流有限公司2021-2025年全税种审核服务及税务代理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如下:(1)针对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进行全税种检查,并对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的适用性、留存备查资料等进行税务合规性审核,出具年度及汇总税务检查报告及管理意见书;(2)梳理北海糖库房产相关事实、会计处理流程、纳税申报资料、税款缴纳凭证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分析相关税收优惠适用条件,结合适用税收法规及政策要求,梳理核心争议点,形成专业性意见报告。代表北海糖库与税务机关对接,对审计期间及未来(长期)税收政策存在争议的涉税事项进行应对与审查协助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应对税务稽查、税务机关询问、协助精准落实税费减免、退税等);(3)提供2年日常涉税事项咨询服务。包括提供全税种日常税务咨询服务。对于日常咨询问题以电话、电子邮件、书面的形式回复,每半年形成税务咨询问题汇总材料。每半月根据国家颁布的当期最新税收法规,整理并编辑适用于企业的政策法规速递及解读。与贵公司管理层和主管税务的财税人员定期举行现场会议(每年2次)。内容包括重点税收法规及行业法规介绍、税务发展动向分析、相关税务问题解答等。★2.服务期限约:2年,以合同签订日起至税务代理服务实际完成日期为准。3.相关要求及验收标准:税务代理服务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等要求。4.合同签订时间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算起10日内,与采购人完成合同签订。
供应商基本要求:
公告/邀请函信息
公告名称:广西中糖物流有限公司关于全税种审核服务及税务代理服务项目谈判采购(集中)公告公告发布媒体:中粮E采供应链采购平台
公告开始时间:2026-10-0919:00公告发布形式:网页模板
公告信息:
项目组成员:朱青青,罗志强,纪新良,张小刚
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广西中糖物流有限公司
联系人:***联系电话:***

标段/包信息
标段/包名称:广西中糖物流有限公司关于全税种审核服务及税务代理服务项目标段/包编号:TY20261009000009-0001
第三方系统编号:
售标开始时间:2026-10-1219:00售标截止时间:2026-10-1519:00
供应商提出澄清问题截--

--
止时间:12026-10-1519:00开后时间:12026-10-1614:30
标书获取地点:中粮E采供应链采购平台
开启地点:中粮E采供应链采购平台'
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2.财务要求:(1)供应商须出具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文件,该承诺需加盖供应商公音,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确认。(2)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内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若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三年,则需提供自成立日期起至采购文件规定截止时间内有效的审计报告。(3)如供应商无法提供审计报告,必须在上述“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文件中,对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具体情况进行详细说明。说明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经营模式、财务核算体系现状、未进行审计的原因等。3.拒绝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系统网址: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4.供应商近三年(2023年9月1日至截止响应时间止)内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地址: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5.供应商(2023年9月1日至截止响应时间止)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5购网(网站地址:http://www.ccgp.qov.cn/search/cr/)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6.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https://www.creditchina.gov.cn/zhuanxiangchaxun/zdlycx/?tablename=creditrsbfrtgnmgz&gsName=%E6%8B%96%E6%AC%A0%E5%86%9C%E6%B0%91%E5%B7%A5%E5%B7%A5%E8%B5%84%E5%A4%B1%E4BF%A1%E8%81%94%E5%90%88%E6%83%A9%E6%88%92%E5AF%B9%E8%B1%A1%E5%90%8D%E5%8D%95)。7.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https://www.creditchina.gov.cn/zhuanxiangchaxun/)。8.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https://zwfw.mem.gov.cn/zwthlw/pages/hlwmh/yyfw/qyaqscxycx/qyaqscxycx_index.html)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需提供近3年(2023年至今)无事故承诺书)。9.供应商不得为中粮糖业黑名单(失信客商名单)及华商储备中心黑名单中的单位。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的采购活动。11.采购过程中,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供应商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供应商参与本次采购项目。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段/包内容:1.采购范围:广西中糖物流有限公司2021--2025年全税种审核服务及税务代理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如下:(1)针对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进行全税种检查,并对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的适用性、留存备查资料等进行税务合规性审核,出具年度及汇总税务检查报告及管理意见书:(2)梳理北海糖库房产相关事实、会计处理流程、纳税申报资料、税款缴纳凭证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分析相关税收优惠适用条件,结合适用税收法规及政策要求,梳理核心争议点,形成专业性意见报告。代表北海糖库与税务机关对接,对审计期间及未来(长期)税收政策存在争议的涉税事项进行应对与审查协助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应对税务稽查、税务机关询问、协助精准落实税费减免、退税等);(3)提供2年日常涉税事项咨询服务,包括提供全税种日常税务咨询服务,对于日常咨询问题以电话、电子邮件、书面的形式回复,每半年形成税务咨询问题汇总材料。每半月根据国家颁布的当期最新税收法规,整理并编辑适用于企业的政策法规速递及解读。与贵公司管理层和主管税务的财税人员定期举行现场会议(每年2次)。内容包括重点税收法规及行业法规介绍、税务发展动向分析、相关税务问题解答等。★2.服务期限约:2年,以合同签订日起至税务代理服务实际完成日期为准。3.相关要求及验收标准:税务代理服务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

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等要求。4.合同签订时间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算起10日内,与采购人
完成合同签订。
公告内容
广西中糖物流有限公司2021-2025年全税种
审核服务及税务代理服务采购
谈判采购文件
采购人:广西中糖物流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6年9月
1
目录
第一章谈判采购公告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评审办法
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
第五章采购需求
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第一章谈判采购公告
根据项目前期需要,广西中糖物流有限公司2021—2025年全税种审
核服务及税务代理服务采购项目现公开邀请各供应商参加谈判采购活
动。
一、采购项目简介
1.采购项目名称:广西中糖物流有限公司2021—2025年全税种审核服务
及税务代理服务采购项目
2.采购人:广西中糖物流有限公司
3.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4.服务地点:广西北海市海城区深水港旁。
5.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
二、采购项目概况
广西中糖物流有限公司2026年4月接到北海市税务局海城区分局
的通知,该通知指出我公司享受免征自用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宿
舍房产超出《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8
号》的免税范围,要求2026年以后要将宿舍房产及土地按时申报缴纳
房产税、土地使用税,以及自查2025年(含2025年)以前少缴的税金
并补缴。为了规避涉税风险,合法合规纳税,现需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
开展广西中糖物流有限公司2021—2025年全税种审核服务及税务代理
服务。
三、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1.采购范围:广西中糖物流有限公司2021—2025年全税种审核服务
及税务代理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如下:
(1)针对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进行全税种检查,
并对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的适用
性、留存备查资料等进行税务合规性审核,出具年度及汇总税务检查报
告及管理意见书;
(2)梳理北海糖库房产相关事实、会计处理流程、纳税申报资料、
税款缴纳凭证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分析相关税收优惠适用条件,结合
适用税收法规及政策要求,梳理核心争议点,形成专业性意见报告。代
表北海糖库与税务机关对接,对审计期间及未来(长期)税收政策存在
争议的涉税事项进行应对与审查协助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应对税务稽查、
税务机关询问、协助精准落实税费减免、退税等);
(3)提供2年日常涉税事项咨询服务。包括提供全税种日常税务咨
询服务。对于日常咨询问题以电话、电子邮件、书面的形式回复,每半
年形成税务咨询问题汇总材料。每半月根据国家颁布的当期最新税收法
规,整理并编辑适用于企业的政策法规速递及解读。与贵公司管理层和
主管税务的财税人员定期举行现场会议(每年2次)。内容包括重点税收
法规及行业法规介绍、税务发展动向分析、相关税务问题解答等。
★2.服务期限约:2年,以合同签订日起至税务代理服务实际完成
日期为准。
3.相关要求及验收标准:
税务代理服务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等要求。
4.合同签订时间
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算起10日内,与采购人完成合同签订。
四、最高响应限价
本次项目最高限价总价为320,000.00元(含税)(大写:人民币叁
拾贰万元整),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将视为无效报
价。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
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
2.财务要求:
(1)供应商须出具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文件,该承诺需加盖供应
商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确认。
(2)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内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若
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三年,则需提供自成立日期起至采购文件规定截止
时间内有效的审计报告。
(3)如供应商无法提供审计报告,必须在上述“财务状况良好的
承诺”文件中,对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具体情况进行详细说明。说明内
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经营模式、财务核算体系现状、未进行审计的原
因等。
3.拒绝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公示系统网址: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
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
4.供应商近三年(2023年9月1日至截止响应时间止)内未被列入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地址:http://zxgk.court.gov.cn/shixin/)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供应商(2023年9月1日至截止响应时间止)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
购网(网站地址:http://www.ccgp.gov.cn/search/cr/)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
对象名单(https://www.creditchina.gov.cn/zhuanxiangchaxun/zdlycx/?table
name=creditrsbfrtqnmgz&gsName=%E6%8B%96%E6%AC%A0%E5%86%
9C%E6%B0%91%E5%B7%A5%E5%B7%A5%E8%B5%84%E5%A4%B
1%E4BF%A1%E8%81%94%E5%90%88%E6%83%A9%E6%88%92%E5A
F%B9%E8%B1%A1%E5%90%8D%E5%8D%95)。
7.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zhuanxiangchaxun/)。
8.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https://zwfw.mem.gov.cn/zwthlw/pages/hlwmh/yyfw/qyaqscxycx/qyaqscx
ycx_index.html)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需提供近3年(2023年至
今)无事故承诺书)。
9.供应商不得为中粮糖业黑名单(失信客商名单)及华商储备中心
黑名单中的单位。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
位,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的采购活动。
11.采购过程中,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
单位名称与供应商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
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供应商参与本次采购项目。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重点提示:以上供应商资质要求中第3至第9条款,由采购人预审时
统一核查,响应供应商自行自查合规即可,无需提供任何查询结果资
料。若被采购人核查确认存在违法失信行为等不良记录的供应商,将按
规定在供应商报名阶段取消其响应资格。同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各
参与响应的供应商须确保其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如经查实存在资
料造假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六、供应商准入注册申请
有意参加谈判采购项目的供应商,须在以下2个平台进行供应商准
入注册和办理CA:
1.中粮糖业EPS电子采购管理平台(https://eps.cofcosugar.com)供
应商准入注册(注册操作流程登录该平台视频查看)。
2.中粮E采平台办理CA(详见附件2.中粮E采平台供应商操作指
引),供应商须在中粮E采供应链采购平台(https://ecai.cofco.com)规
定时间内下载获取谈判采购文件,采购文件不收取任何费用。
七、采购文件的获取
1.符合公告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应在公告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内完成
报名,并按照采购文件中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可选取主要资质)上传相
关报名资料(资料需加盖供应商企业公章)。具体要求请参见“第一章
谈判公告-供应商资格要求”。
2.报名截止后,被资格预审合格的供应商,需登录中粮E采平台
(网址:https://ecai.cofco.com)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且须在规定时间
内完成报价,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供应商将无法下载获取采购文件),严
格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的“第六章响应文件要求”,在中粮E采平台上传
响应报价(需按“商务投标文件”和“技术投标文件”分别上传,2份
文件格式需分别合并后,以PDF格式上传)上传的全部文件均需按文件
要求加盖供应商企业公章并签字。
3.采购文件不收取任何费用,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均可登录中
粮E采平台下载获取。
八、响应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响应保证金。
九、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以中粮E采平台公示时间为准。供应商
需密切关注中粮E采平台的信息,并按要求上传响应文件。若因供应商
未留意采购平台信息而导致无法递交文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若响应文件逾期未上传至中粮E采平台,采购人将不予接收,除
非存在特殊情况,经采购人同意后,根据具体情况延期。
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开标方式
1.开标时间:具体以中粮E采平台通知时间为准,如有变动,另行
通知。
2.开标方式:中粮E采平台线上进行谈判。
3.供应商需在开标时间登录中粮E采平台,以便开标过程中及时回
应谈判小组提出的澄清要求。澄清内容仅限于解释或修正原文件中的模
糊或错误部分,不得修改实质性内容。
十一、采购文件附件
中粮糖业关于串通投标行为认定管理细则
十二、中粮糖业采购监督联系方式
1.中粮糖业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举报电话:010-85017235
举报范围:招投标活动过程中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
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问题的检举控
告。
2.采购项目监督人及采购人联系方式
姓名:罗志强
联系电话:13407726727
电子邮箱:luozhiqiang@cofco.com
采购人:广西中糖物流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北海市海城区成都路深水港旁
联系人:卢栋夏
电话:18277951580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内容编列内容
1项目名称广西中糖物流有限公司2021—2025年全税种审核服务及税务代理服务采购项目
2资金来源及比例自筹100%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3分包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分包金额要求: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
4★最高响应限价详见“谈判采购公告”第四条
5增值税税金相关要求(1)计税方法:一般计税方法□简易计税方法(2)发票类型: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
6踏勘现场不组织集中踏勘,潜在供应商自行踏勘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充分了解本项目的整体要求,为便于供应商了解现场实地情况及获取有关编制响应文件所涉及现场或技术的资料,完善和核准技术方案并准确响应报价,供应商自愿对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现场踏勘,如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未进行现场踏勘,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
7谈判采购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
序号内容编列内容
8响应文件的组成响应文件内容详见“第六章响应格式文件”
9响应文件要求中粮E采平台上传(所有响应文件格式需合并为一个PDF格式文件,其中分“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上传)。注:①响应文件须每页盖章,文件中留有签字处的必须签字不得留空白;②有委托代理人情况的“授权委托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10响应文件有效期90日历日
11是否退还响应文件否是,退还时间:/。
12供应商要求澄清谈判采购文件的时间形式:书面提疑文件上传至本项目电子采购交易平台。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前1日
13供应商确认收到采购文件补充文件谈判采购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在本项目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发布。供应商确认收到澄清的方式:澄清文件在本项目电子采购交易平台上发布之时起,视为供应商已收到该澄清。供应商因未及时关注采购人在网站上发布的澄清文件而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14响应保证金不要求
15不退还响应保证金情形不涉及
16合同履约保证金不要求
17开启程序开启顺序:按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系统顺序其他应公布的信息:/。开启谈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具体以中粮E采平台为准;中粮E采平台(网址:https://ecai.cofco.com)
序号内容编列内容
18报价方式及谈判轮次报价方式:☑总价:应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有工作量及服务的全部费用。□单价:□费率:□定价:谈判轮次☑本项目一轮报价(针对需澄清内容发起二次谈判)□谈判小组在首轮谈判前告知被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谈判轮次□本项目不事先确定谈判轮次,谈判小组根据谈判情况确定,并在最后一轮谈判前告知供应商。
19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的排序及数量是否排序:排序不排序数量:3家(不足3家时,以实际有效投标人为准)。
20预成交结果公示公示媒介:中粮E采平台(网址:https://ecai.cofco.com)公示期限:3个日历天
21发布成交通知书确定成交供应商的人数:1名公示媒介:中粮E采平台(网址:https://ecai.cofco.com)
22合同签订时间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
23联合体投标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知识产权(1)构成本谈判谈判采购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谈判采购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如因此导致采购人损失的,供应商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2)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成交服务、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履行合同义务后,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如供应商不
序号内容编列内容
24知识产权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在响应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如因此导致采购人损失的,供应商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5解释权(1)构成本谈判谈判采购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2)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3)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4)除谈判谈判采购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谈判阶段的规定,按照谈判采购公告、供应商须知、评审办法、相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5)按照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26保密参与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
(一)适用范围
本文件仅适用于本文件中所叙述的工程、货物、服务类采购项目。
(二)定义
1.“采购人”系指组织本次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人提交谈判响应文件的单位或自然人。
3.“项目”系指供应商按谈判采购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
服务。
4.“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
5.供应商在参与采购活动全过程中不得存在的情形,否则将属于投
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行为,谈判响应文件将
视为无效。(详见第三章第三条第(二)款规定)
(三)采购方式
谈判采购采购。
(四)响应委托
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
(五)响应费用
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响应有关的全部费用(谈判采购文件有
相关规定的除外)。
(六)联合体响应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七)转包与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八)特别说明
1.供应商响应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
本法人所拥有。
2.供应商应仔细阅读谈判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谈判采购文件
的要求提交谈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
任。
3.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响应无效,给采购人
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因虚假材料导致采购人重
新招标、延误项目进度等所产生的额外费用及损失等。
(九)异议
1.对谈判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前1日提
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2日内作出答复;供
应商在响应后澄清内容仅限于解释或修正原有文件中的模糊之处或错
误,不得对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的
项目的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候选入围供应商公示期间提出,
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2日内作出答复。异议提交截止时间后,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受理对谈判采购文件的异议。
2.开标时,响应供应商按时登录中粮E采平台(网址:
https://ecai.cofco.com),谈判小组将对有效的谈判文件进行审阅,与各
响应供应商逐一谈判。谈判时,由谈判小组提出问题,响应供应商在中
粮E采平台答复。
3.本项目谈判轮次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响应供应商的最终
报价是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最终报价进入计算报价得分。
4.在谈判过程中或谈判结束后,若谈判小组认为有此需要,可针对
谈判响应方提交的响应文件或承诺中表述含糊、对相似问题的描述不一
致,或存在明显的文字及计算错误之处,要求响应供应商进行必要的澄
清、说明或补充。响应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补充内容应提交中粮E采
平台,回复内容不得超出原响应文件的界限或改变其核心内容。澄清、
说明或补充内容将构成投标文件、合同的一部分。
5.供应商异议实行实名制,其异议应当有具体的异议事项及事实根
据,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
6.供应商异议时,应当提交异议书原件或扫描件,异议书应当包括
下列主要内容:
(1)异议供应商和被异议的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地址、电话、邮编等;
(2)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
(3)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和理由;
(4)相关证明材料;
(5)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书应当署名。异议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异议
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
代理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
7.异议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异议事务。代理人办理异议事务
时,除提交异议书外,还应当提交异议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
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8.异议供应商提起异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异议供应商是参与所异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异议书内容符合本条款第3项的规定;
(3)在异议有效期限内提起异议;
(4)属于所异议的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采
购活动;
(5)同一异议事项未经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异议
处理;
(6)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谈判采购文件
(一)谈判采购文件的构成
1.谈判采购公告;
2.供应商须知;
3.谈判采购办法及标准;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采购需求;
6.响应文件格式。
(二)供应商的风险
供应商没有按照谈判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
对谈判采购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
其响应被拒绝。
(三)谈判采购文件的澄清
1.任何要求对谈判采购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应在响应须知前附
表所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
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向采购人提出。
2.谈判采购文件的澄清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从
中粮E采平台获取谈判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澄清发出的时间距谈判响应截止时间不足1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
响谈判响应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谈判响应截止时间。
3.供应商确认收到澄清的方式:见“供应商须知”。
4.除非采购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回复供应
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的任何澄清要求。
三、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制
(一)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
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二)谈判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1.谈判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响应事宜的所有来往函
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
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谈判响应文件视同未提供。
2.响应计量单位,谈判采购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谈判采购文
件规定的计量单位;谈判采购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
(三)响应报价
1.响应报价应按谈判采购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
2.最终响应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供应商应充分了解该项目
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响应报价的其他要素,一旦成交,价格不作调
整。
3.谈判响应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
予接受。
(四)谈判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1.自响应截止日起90日历天谈判响应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
的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谈判响应文件的有效
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
3.供应商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不能修
改谈判响应文件。
4.成交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自谈判响应截止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
毕止均应保持有效。
(五)谈判响应文件的签署和份数
1.供应商应按本谈判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谈判响
应文件并标注页码,谈判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谈判响应
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供应商的责任。
2.本项目采用电子响应,供应商需通过交易平台本项目的在线交易
页面上传电子谈判响应文件。
3.谈判响应文件须由供应商在规定页面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
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签署,供应商应写全称。
4.谈判响应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单位公章并签
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签字)。谈判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
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六)谈判响应文件的包装、递交、修改和撤回
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开启时间):见本章“供应商须
知(前附表)”。
2.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即开启地点):见本章“供应商须知
(前附表)”。
3.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谈判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谈判响应文件将被
拒绝。
4.供应商在谈判响应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所递交的谈判响应文件
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补
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谈判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
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5.网上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期间网上或电子平
台可能出现的意外、故障和风险。因发生的任何意外、故障和风险导致
供应商响应内容不一致、利益受损或响应失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
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6.若在响应时间截止前,若提交谈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数量不符合
采购人内部相关制度要求的,采购人应依据制度要求重新采购。
(七)响应无效的情形
实质上未响应谈判采购文件要求的响应将被视为无效响应。供应商
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响应成为实质上
响应的响应,但经谈判小组认定属于供应商疏忽、笔误造成的差错,应
当允许其在评审结束前进行修改或补正。修改或补正谈判响应文件必须
以书面形式进行。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谈判采购文件要求
的,应认定其响应无效。
四、开启响应文件
(一)开启准备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启谈判响应文
件,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参加开启会议并签到。供应
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按时签到的,视同放弃对开启谈判响
应文件的监督权利、认可开启谈判响应文件的结果。
(二)开启程序
供应商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响应文件递交至中粮E采平台(网址:h
ttps://ecai.cofco.com)在线进行谈判响应文件开启、互动交流、澄清等
开启活动。
五、谈判和评审(详见“第三章评审办法”)
六、评审结果
(一)结果公示
公告发布地址:中粮E采平台(网址:https://ecai.cofco.com),公
示期限为3个日历天。
(二)发出成交通知书
从发出成交公告开始,采购人可以在本章第三条第(四)款规定的
谈判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三)评审结果异议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结果公示
期间提出。采购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2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
将暂停采购活动。
七、合同签订
(一)合同授予标准
合同将授予被确定实质上响应谈判采购文件要求,具备履行合同能
力,综合评分排名第1名的供应商。
(二)签订合同
1.供应商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应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
采购人签订合同。
2.如成交供应商不按成交通知书的规定签订合同,则按成交供应商
违约处理。
3.合同签订后经采购人通知进场前,因采购人原因本项目取消,采
购人不承担任何经济补偿,在此情况下成交供应商同意并确认其参与投
标活动,前期准备工作所产生的全部费用自行承担,且不向采购人提出
任何形式的索赔要求。
八、其他事项
1.因采购人原因本项目取消,采购人不承担任何经济补偿,在此情
况下成交供应商同意并确认其参与投标活动,前期准备工作所产生的全
部费用自行承担,且不向采购人提出任何形式的索赔要求。
2.需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评审办法
综合评标法(评分表)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1)价格部分:50分(2)商务部分:20分(3)技术部分:30分
内容评分因素分项评分标准分值
价格部分50评标价格按最低不含税价报价作为评审基准价。以最低不含税价报价为基准值,基准值为满分50分,最低不含税价报价每高于基准价1%的减5分,扣减至25分为止。50
商务部分20企业业绩(15分)供应商提供近三年(2023年9月1日至截止响应时间)与本次项目同类的业绩合同且合同签订金额不低于25.6万元。每提供一份业绩得5分,满分15分。看前三份业绩,未提供不得分。注:1.评分过程中供应商提供的业绩合同不与采购文件第一章供应商资格要求中提供的业绩合计打分;2.响应文件内附:近3年的合同协议书,提供文件为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15
项目经理业绩(5分)项目经理须在2023年9月1日至本项目响应截止时间期间(业绩时间以对应合同服务日期为准),以项目经理身份完成类似全税种审核服务、税务代理服务项目;单个项目合同金额≥25万元的,每提供1个符合条件的有效业绩得1分,本项最高得5分;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本项不得分。【响应文件内附合同协议书及涉税咨询报告或税务检查报告或纳税审核报告(至少一处可体现项目经理姓名)证明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企业公章】。供应商提供业绩证明材料超出5个的,评分过程中只按照响应文件内的前5个业绩证明材料进行评分。5
技术部分30服务方案(20分)横向对比,综合评分。根据各供应商对本项目总体要求的理解、实施方案、人员安排、应急预案等内容。优(14-20]分:在满足二档的情况下,供应商对本项目总体要求的理解,包括:实施方案、人员安排、应急预案等内容(服务、质量、价格等方面进行比较和选择的理由及过程)详尽,条理清晰、明确且符合本次采购需求,供应商的项目实施方案人员安排合理,且相关保障措施到位;对各项关键工作安排合理;对本项目的风险20
技术部分30服务方案(20分)预见、风险应对措施完备,有完善的解决方案;管理方案完整,人员专业,分工与职责明确;良(9-14]分:在满足一档的情况下,供应商对本项目总体要求的理解,包括:实施方案、人员安排、应急预案等内容(服务、质量、价格等方面进行比较和选择的理由及过程)详细且符合本次采购需求,实施服务方案进度安排合理较好,且有相关保障措施;对各项关键工作安排较合理;对本项目的风险预见、风险应对措施较好;管理方案比较完整,人员较专业,分工与职责比较明确。一般(0-9]分:对本服务总体要求的理解,包括:实施方案、人员安排、应急预案等内容(服务、质量、价格等方面进行比较和选择的理由及过程)简单,对各项关键工作安排、对本项目的风险预见、风险应对措施、管理方案、组织机构安排及分工与职责安排等描述简单,综合评定为一般。注:未提供不得分。20
服务承诺及保障措施(10分)详尽地列出服务承诺和保障措施,包含但不限于明确服务质量标准、响应时间、沟通机制等,提供切实可行的保障措施,确保服务顺利实施。保障措施包括定期汇报工作进展、设立应急响应小组等。由谈判小组确认档位后独立打分。横向对比,综合评分。优(7-10]分:服务承诺完善,保障措施合理;良(4-7]分服务承诺和保障措施基本合理,但细节方面有待改进;一般(0-4]分:服务承诺和保障措施内容很简单,缺乏实质性内容。注:最高得10分,未提供材料或材料不符的不得分。10
合计得分100

备注:以上评分表评分内容中所提及的证明材料(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均
须加盖响应供应商的企业公章和涉及相关人员须签字的必须签字,否则谈判小组将
不给予评分且评分材料无效。评分因素表中得分部分“(”表示不包含此数,
“]”表示包含此数,例如:得(0-2]分表示不包含0分,包含2分。
一、综合评分法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标法。采购小组对满足采购文件实质
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本章“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评分
标准进行打分,并将综合得分最高的推荐为成交供应商。
二、初步评审程序
1.采购小组依据本章“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的标准对供
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判断响应文件的形式是否
符合要求、供应商是否符合资格条件、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
应采购文件的要求。只有以上评审合格的响应文件才可通过初
步评审。
2.响应文件的形式或供应商资格不符合采购文件的要求、
响应文件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或响应文件中有含义
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
容,采购小组应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澄清、说明和补
正。供应商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应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
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澄清、说明和
补正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经供应商澄清、说明和补正后仍不满足初步评审要求的
响应文件(即响应文件不满足本章“第三章评审办法及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标准),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采购小组
应告知有关供应商。
4.供应商有串通,以各种方式弄虚作假、行贿(如一切商
业贿赂行为,以及对从事采购与招投标活动的各类相关人员进
行利益输送,或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工作的行为)、不遵守
国家法律法规或地方性规章制度,在采购与招投标过程中恶意
诽谤、诬告陷害其他竞争对手的不良行为等违法行为的,其响
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其响应保证金将被没收。供应商存在围
标串标行为的,依据《中粮糖业关于串通投标行为认定管理细
则(试行)2022-A版》执行。
三、综合评分和排序(综合评分法)
1.分值构成及评分标准
(1)价格部分:详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商务部分:详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3)技术部分:详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评审基准价计算
按照最低有效不含税报价作为评审基准价。
3.评分。采购小组成员按照评分标准独立对供应商的商
务、技术和其他内容自有评分。报价评分由采购小组统一计
算。各项得分汇总后为该成员给供应商的评分总分。评分分值
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4.汇总。采购小组汇总每个成员对供应商的评分总分,每
个供应商的评分总分的算术平均值为供应商最终得分。
四、评审结果
推荐成交供应商。采购小组应在书面评审资料中,按照综
合得分最高的向采购人推荐成交供应商。
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
广西中糖物流有限公司2021—2025年
全税种审核服务及税务代理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广西中糖物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5007087809895
乙方:(成交供应商)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守信的原则,在甲乙双方
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十九条以及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甲方决定聘请乙方提供2021—2025年全税种审核服务及税
务代理服务,并订立以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就以下项目进行涉税服务事项
1.项目名称:广西中糖物流有限公司2021—2025年全税种审核服务
及税务代理服务采购项目
2.服务目的:全面排查甲方税务管理中可能存在的薄弱环节,针对
税务机关提出的税收政策执行问题精准落实,保障税务合规,有效应对
未来税务监管风险。
二、服务范围:
1.针对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进行全税种检查,并对
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的适用性、留
存备查资料等进行税务合规性审核,出具年度及汇总税务检查报告及管
理意见书;
2.梳理广西中糖物流有限公司房产相关事实、会计处理流程、纳税
申报资料、税款缴纳凭证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分析相关税收优惠适用
条件,结合适用税收法规及政策要求,梳理核心争议点,形成专业性意
见报告。代表广西中糖物流有限公司与税务机关对接,对审计期间及未
来(长期)税收政策存在争议的涉税事项进行应对与审查协助处理(包
括但不限于应对税务稽查、税务机关询问、协助精准落实税费减免、退
税等);
3.提供2年日常涉税事项咨询服务(包括提供全税种日常税务咨询
服务。对于日常咨询问题以电话、电子邮件、书面的形式回复,每半年
形成税务咨询问题汇总材料。每半月根据国家颁布的当期最新税收法
规,整理并编辑适用于企业的政策法规速递及解读。内容包括重点税收
法规及行业法规介绍、税务发展动向分析、相关税务问题解答等)。
响应时项目组成员一经确定,不得轻易变更。如需变更,需替换为
同等级别、能力的人员,且书面申请后经甲方同意方可变更人员。
三、双方权利义务
甲乙双方对其依本协议履行义务时所获得的对方的相关商业秘密负
有保密义务,该保密义务应当不受时间限制而持续有效。对于国家秘
密、国家机关工作秘密,双方应各自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
密法》的相关要求。
(一)甲方权利义务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有关规定,甲方有
责任保证会计资料及纳税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2.为了正确履行纳税义务,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甲方应按照委托
服务事项的需要,及时、准确、完整地提供真实的生产经营情况,财务
会计报表、纳税资料和其他有关涉税资料,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
完整性。
3.根据委托业务的需要,乙方可以查阅甲方的有关账簿、财务会计
报表、有关涉税资料和文件,查看业务场所和设施,甲方应提供方便,
确保乙方不受限制地接触与委托服务事项有关的记录、文件和所需的其
他信息,乙方工作人员对有关事项的了解应予答复。
4.为乙方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协助。
5.按本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委托业务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6.甲方不得授意乙方顾问人员实施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行为,如
有此类情况,经劝告不停止,乙方有权终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
还甲方。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接受委托后,应及时委派税务师尽职尽责地为甲方提供约定
的服务,切实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2.乙方应当制定合理计划和实施能够获取充分、适当证据的服务程
序和流程,为甲方的委托事项提供科学、合理的质量保证。
3.甲方遇有委托范围内的涉税事项,可随时向乙方人员咨询,乙方
人员应经常深入甲方了解情况,宣传税收政策,及时传达主管税务机关
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为甲方释疑解难。
4.乙方有责任在服务中,充分尊重甲方规定程序,并向其指明发现
的甲方可能存在的违反国家财税法律法规,且未按乙方的建议进行调整
的涉税事项。
5.乙方应当按照约定时间完成委托事项,委托期内甲方如遇突发的
委托范围内的涉税事项,及时通知乙方人员,乙方人员得知后应及时妥
善处理。
6.乙方在从事委托业务期间和停止服务业务后,都不得泄露因执行
业务而获得的甲方秘密。乙方必须做好对甲方所有数据及资料的保密工
作,乙方违反保密条款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乙方可以查询和翻阅与委托事项有关的会计凭证、账册、报表及其他涉
税资料。
7.除下列情况外,乙方应当对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甲方信息予以
保密:
(1)取得甲方的授权。
(2)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法律诉讼准备文件或提供证据。
(3)监管机构对乙方进行行政处罚所实施的调查、听证、复议等
程序。
8.乙方应本着专业、严谨、审慎的态度,依据现行有效的税收法
律、行政法规及本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税务代理服务,并对服务过程
中出具的申报数据、税务意见及办理程序的合法性、准确性、完整性负
责。由于乙方过错,导致甲方在服务完成后的任何时间被税务机关要求
补缴税款、加收滞纳金或处以罚款的,乙方应就甲方的实际损失承担相
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9.属于乙方原因未按约定时限完成委托事项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除违
约金外,还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四、合同期限与服务周期
1.本合同自年月日(“签订日”)生效。
2.各服务事项的期限分别约定如下,任一事项完成后不影响其他
事项的继续履行:
(1)全税种检查:对2021.1.1-2023.12.31期间进行全税种检
查,服务至出具正式检查报告并经甲方书面确认之日终止。
(2)税收优惠合规性检查:对2021.1.1-2025.12.31期间享受税
收优惠的合规性进行检查,服务至出具正式检查报告并经甲方书面确认
之日终止。
(3)房产梳理专项意见:自签订之日起日内完成房产梳理并
出具专业性意见。
(4)房产争议涉税代理服务:自签订之日起,至相关房产争议全
部解决或甲方书面通知终止时止(“长期”指无固定终止期限,但任何
一方可提前30日内书面通知解除)。
(5)日常涉税事项咨询服务:自签订之日起满两年终止。
3.除上述第(4)项外,其他服务事项的提前完成或终止,不影响
本合同中其他仍处于有效期内的服务事项的继续履行。
五、中止履行和解除合同的约定
1.项目因国家政策调整,导致项目无法实施,双方互不追责。
2.乙方对本合同项下工作负责,若本合同项下工作验收不合格,视
为乙方违约,乙方同意甲方不付款;若对甲方造成损失,乙方负责赔偿
直接和间接损失;若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可
结合实际情况执行违约处理:乙方延误工期,按0.1%/天累计扣除,最
高不超过合同金额的20%。
3.非甲、乙双方责任导致工作未能全部开展,经双方协商后开展工
作,同时工期顺延。
4.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违约方需赔偿
守约方合同总金额的20%作为违约金,若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实
际损失的,守约方可追偿。
六、服务费及相关费用
1.双方同意就乙方依本协议提供的服务,甲方应按下述规定向乙方
支付全税种审核服务及税务代理服务费。服务费总额:人民币元
整(小写:元),不含税价人民币(小写:元),
税额人民币(小写:元)。本合同为包干总价合同,包含完
成此项工作的所有人工费、材料费、设备费、差旅费、保险、食宿等费
用)。
2.乙方向甲方提供验收合格的税务服务报告且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
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6%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甲
方向乙方全额支付服务费。
因国家税收政策变化导致约定开票税率发生变化的,合同约定付款
金额按照不含税报价*(1+新税率)执行。
乙方指定银行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3.如甲方无故终止履行协议已收的咨询费用不退。
4.如因委托的代理事项遇到重大问题,致使乙方实际工作量有较大
幅度增加,甲方应在了解实际情况后,与乙方协商酌情调增咨询费用。
七、乙方在提供税务服务期间向甲方出具的书面资料,仅限于前述
委托项目之用,不得另作他用,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乙方不承
担任何责任。
八、违约责任
1.甲方委托事项违法,隐瞒事实,或利用顾问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
活动的,乙方有权拒绝接受委托或单方终止合同。
2.乙方顾问因故意、过失损害甲方的合法权益,由乙方承担法律责
任。
3.甲乙双方均应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
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未在双方约定期限内交付给甲方服务报告及方案的,应作逾
期赔偿,赔偿金额按天计算,金额按照合同总额的0.1%/天计算。如甲
方没有按期支付税务咨询费用,应做逾期赔偿,赔偿金额按天计算,金
额按照合同总额的0.1%/天计算。
九、其他条款
甲乙双方若需续签合同,可在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协商相关事宜。
十、未尽事项和争议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本合
同及其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
和政策执行。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请北京仲裁委
员会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双方盖章后生
效。
十二、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如下所列并构成本合同完整的组成部分:
附件:保密协议、廉洁协议
甲方:广西中糖物流有限公司乙方:
(盖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5007087809895(盖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联系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开户行:农行北海分行营业部开户行:
账号:20705101040000980账号:

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1:
保密协议
甲方:广西中糖物流有限公司
乙方:
鉴于:
1.双方已经达成协议,就广西中糖物流有限公司2021—2025年全税
种审核服务及税务代理服务采购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进行合作,
为此目的,拟进行进一步磋商,以订立有法律约束力的正式协议;
2.甲方拥有与项目有关并对甲方具有商业价值的某些保密信息,且
甲方一直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以保护该等信息并防止任何人对该等信
息做出任何未经授权的披露;
3.乙方在就上述协议进行磋商的过程中或在项目合作的过程中均有
可能获悉甲方的保密信息;
4.乙方同意与该等保密信息有关的以下条款。
经双方在公平、平等的原则基础上平等协商,双方约定如下:
第一条保密信息的范围
1.“保密信息”是指甲方拥有、占有或控制的、对甲方具有商业
价值或者效用的与项目有关的任何信息,包括计算机磁盘、光盘读取
器、光盘、硬盘或软件中以数字方式存储、保护或记录的信息及纸张或
任何其他载体上记录的信息。该等信息可能包括(但不限于):
(1)与甲方的业务、事务、客户、顾客或供应商有关的资料;
(2)甲方的客户或顾客提供的或与该客户或顾客有关的信息,并
且其对该等信息负有明示或暗示的保密义务;
就本协议而言,“甲方”包括其分支机构、子公司、关联公司、代
理人、董事及雇员。
2.保密信息不包括以下信息:
(1)乙方已经独立及未曾违反任何法律法规或甲方的任何权利开
发的信息,并且该等信息是在乙方依照本协议条款从甲方获悉该等信息
之前独立开发的;或
(2)乙方在依照本协议条款从甲方获悉之前已经占有的信息,并
且就乙方所知乙方并不需要对该等信息承担任何具有约束力的保密义
务;或
(3)在双方签订本协议以后并非由于乙方的过错而被公众所知的
信息;或
(4)乙方在未违反其对甲方承担的任何义务的情况下从第三方获
得的信息。
第二条保密信息的使用
乙方应使所有保密信息得到最严格的保密,并且除为项目进展,或
本协议允许的用途外,不得使用该等保密信息。
在履行上述义务时,乙方均应采取与保护其自身保密信息所用措施
同样严格的措施,并责成其每一位有可能得到保密信息的董事、雇员或
代理人遵守本协议的条款。
除非事先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否则乙方不得复制、出版或向第三
方披露任何保密信息。
如果政府主管部门根据其职能要求乙方披露保密信息,乙方应事先
通知甲方,使甲方能够查验需要披露的保密信息。
本协议在项目终止后的3年内仍完全有效。
第三条保密信息的所有权
本协议的任何规定均不得被视为向乙方授予任何保密信息的任何专
有权或所有权。
第四条文件退还
如果双方同意终止项目合作,乙方应在上述终止后的3天内,向甲
方退还全部保密信息及其全部副本(不论其是不是在计算机磁盘、光盘
读取器、光盘、硬盘或软件中或在纸张载体上存储、保存或记录的);
如果一方退还上述保密信息及其全部副本为不可行,则该一方应将其销
毁,或者从计算机或其他电子系统中将其删除或抹掉。
第五条违约责任
如果乙方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它应赔偿甲方因上述违约而
招致的全部实际损害,包括但不限于法律费用。
第六条其他约定
1.乙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对其法定继承人和许可受让人均有约束
力。
2.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管辖,并应依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的法律法规解释。
3.因本协议引起、产生于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应由
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在一方向另一方交付进行协商的书面要求后立即开始。倘若在
该通知发出后三十(30)天内,争议未能通过协商解决,双方应将争议
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4.除非双方采用书面形式,否则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正均属无效。
5.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每份皆具有同等法律效
力。
6.本协议在双方盖章之日起立即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附件2:
廉洁协议
甲方:广西中糖物流有限公司
乙方:
为规范甲方的招标采购工作,防止违法违纪事件的发生,经甲方、
乙方协商同意,双方将严格执行以下条款。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工作人员有责任向乙方介绍本单位有关廉洁从业的制
度、规定。甲方的纪检人员有权对双方在招、投标及合同执行过程中的
廉洁情况进行监督。
(二)甲方不得存在任何形式的围标、串标行为。
(三)甲方的工作人员不得向乙方泄露招标采购中的商业秘密。
(四)甲方的工作人员在招、投标过程中以及合同执行过程中,不
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取贿赂、收受回扣及好处费等;不得接收乙方馈
赠的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让乙方报销任何费用;不得参加对执行
公务有影响的娱乐活动和宴请;不得向乙方介绍家属或亲友从事与该项
目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和该项目分包等经济活动;不得要求乙方为其
装修房子;不得要求乙方为亲属安排出境和国内旅游等;不得借婚丧嫁
娶之机收受乙方的钱(含有价证券)、物。
(五)对乙方主动给予的钱(含有价证券)、物,甲方的工作人员
要坚决谢绝,无法拒绝的要在两周内上交甲方的纪检部门或上级纪检部
门。
(六)甲方的工作人员在招标及执行合同过程中,必须遵守廉洁自
律的其他有关规定。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纪检人员有权对双方在招、投标及合同执行过程中的
廉洁从业情况进行监督,并积极配合甲方纪检工作人员就有关违纪问题
进行调查取证。
(二)乙方有权了解甲方在廉洁从业方面的各项制度和规定,并主
动配合甲方遵守执行。
(三)乙方不得存在任何形式的围标、串标行为。
(四)乙方的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甲方的工作人员了解招投
标中的商业秘密。
(五)乙方的工作人员在投标过程及中标后的合同执行过程中,不
得向甲方的工作人员行贿、提供回扣或其他好处费等;不得向甲方的工
作人员馈赠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给甲方的工作人员报销任何费
用;不得为甲方的工作人员购置或长期无偿提供交通工具、通讯工具、
家电、办公用品等;不得邀请甲方的工作人员参加对执行公务有影响的
娱乐活动和宴请;不得接受甲方的工作人员介绍的家属或亲友从事与该
项目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或该项目分包等经济活动;不得为甲方的工
作人员装修房子;不得为甲方的工作人员的亲属安排出境和国内旅游
等;不得借婚丧嫁娶之机向甲方的工作人员赠送钱(含有价证券)、
物。
(六)乙方发现甲方的工作人员有不廉洁的行为,必须在48小时内
署名报告甲方的纪检人员或有关领导。
三、违约责任
(一)甲方的工作人员违反上述条款或存在其他廉洁问题的,经调
查属实后,甲方将依据党纪、公司有关规定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对
涉嫌犯罪人员移送司法机关。
(二)乙方工作人员违反上述条款或存在其他廉洁问题的,经调查
属实后,甲方及其代理机构有权退回其响应,撤销其成交结果,或有权
根据具体情节的严重程度和造成的后果要求乙方按照合同总金额的1%—
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甲方有权
采取以下一种或多种措施:终止、解除合同或根据《中粮糖业供应商管
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
四、合同的生效
(一)本协议在双方盖章后即生效。
(二)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三)本协议在主合同授予、履行的全过程有效,并作为主合同的
附件。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第五章采购需求
1.委托内容
1.1项目名称:广西中糖物流有限公司2021—2025年全税种审核服
务及税务代理服务采购项目
1.2项目地址:广西北海市海城区深水港旁
1.3项目内容:
(1)针对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进行全税种
检查,并对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享受的税收优惠
政策的适用性、留存备查资料等进行税务合规性审核,出具年度及汇总
税务检查报告和管理意见书;
(2)梳理北海糖库房产相关事实、会计处理流程、纳税申报资料、
税款缴纳凭证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分析相关税收优惠适用条件,结合
适用税收法规及政策要求,梳理核心争议点,形成专业性意见报告。代
表北海糖库与税务机关对接,对审计期间及未来(长期)税收政策存在
争议的涉税事项进行应对与审查协助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应对税务稽查、
税务机关询问、协助精准落实税费减免、退税等);
(3)提供日常涉税事项咨询服务。包括提供全税种日常税务咨询
服务。对于日常咨询问题以电话、电子邮件、书面的形式回复,每半年
形成税务咨询问题汇总材料。每半月根据国家颁布的当期最新税收法
规,整理并编辑适用于企业的政策法规速递及解读。与贵公司管理层和
主管税务的财税人员定期举行现场会议(每年2次)。内容包括重点税收
法规及行业法规介绍、税务发展动向分析、相关税务问题解答等。
(4)服务方式:线上或现场服务。
2.保密需求
项目参与人员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项目保密规定,对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接触到的所有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工作秘密以
及个人隐私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纳税人的房产信息、土地信息、纳税
数据、财务报表、身份信息等)承担永久保密义务,未经委托方书面许
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口头、书面、电子数据、复制、摘
录、传播等)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披露、转让、许可使用或用于本项目
以外的任何其他目的。
3.质量要求
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
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等要求。
4.进度要求
签订合同后,根据合同约定履行以下要求:
1.全税种检查:对2021.1.1-2023.12.31期间进行全税种检查,服
务至出具正式检查报告并经甲方书面确认之日终止。
2.税收优惠合规性检查:对2021.1.1-2025.12.31期间享受税收优
惠的合规性进行检查,服务至出具正式检查报告并经甲方书面确认之日
终止。
3.房产梳理专项意见:自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房产梳理并出具
专业性意见。
4.房产争议涉税代理服务:自签订之日起,至相关房产争议全部解
决或甲方书面通知终止时止(“长期”指无固定终止期限,但任何一方
可提前30日内书面通知解除)。
5.日常涉税事项咨询服务:自签订之日起满两年终止。
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响应文件
广西中糖物流有限公司2021—2025年全税种
审核服务及税务代理服务采购项目
供应商:
XXXX年XX月XX日
响应文件目录
供应商需按照以下顺序及相应文件提供(须加盖企业公章)
此处按供应商资格要求内容梳理需提供的资料
1.价格部分:
(1)报价单
2.商务部分:
(1)营业执照及供应商资格要求须提供的文件
(2)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需法定代表人签字)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4)廉洁承诺书
(5)服务类项目质量承诺书
(6)无事故承诺
(7)声明书
(8)不存在串通投标的供应商承诺函
(9)业绩资料
(评分材料需按“第三章评审办法”商务部分评分项内容提供符合要求的资料)
3.技术部分:
(1)服务方案
(2)服务承诺及保障措施
(评分材料需按“第三章评审办法”技术部分评分项内容提供符合要求的服务方案)
4.商务和技术偏离表
注:1.以上文件详见“第六章响应格式文件”要求填写及提交,不符合评分项要求
的材料评标小组将不给予评分且证明材料无效。
2.文件为必须响应文件,文件均需单独列“商务投标文件”和“技术投标文
件”2份分开上传至中粮E采平台。
1.价格部分
(1)报价单
供应商名称:
项目名称:广西中糖物流有限公司2021—2025年全税种审核服务及税
务代理服务采购项目
货币单位:元(人民币)
序号项目内容单位不含税总价税率(%)含税总价备注
12021—2025年全税种审核服务及税务代理服务项目项
(含税总价大写:元整)
备注(其他如有、可补充)
报价说明:1.本报价包含:税费、保险费、文印费、交通费、通讯费、食宿费、差旅费等其他全部费用;2.发票类型为:增值税专用发票;3.最高限价为***.00元(含税),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将视为无效报价;4.供应商只允许一次报价(唯一报价),采购人不再接受有任何有选择的报价。

响应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2.商务部分
①营业执照及供应商资质要求须提供的文件
②近三年财务状况表
财务状况表
一)开户情况
开户银行银行名称:
银行地址:
电话:联系人及职务:
传真:电传: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财务状况(单位:元)近三年
2023年2024年2025年
1.总资产
2.流动资产
3.总负债
4.流动负债
5.税前利润
6.税后利润
7.固定资产
8.净资产总值

三)(1)供应商须出具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文件,该承诺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内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若供应商成立时间
不足三年,则需提供自成立日期起至采购文件规定截止时间内有效的审计报告。
(3)如供应商无法提供审计报告,必须在上述“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文件中,
对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具体情况进行详细说明。说明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经营
模式、财务核算体系现状、未进行审计的原因等。
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提供审计报告)
至响应截止日近三年,我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特此承诺。
附2023年、2024年、2025年财务审计报告。
承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无法提供审计报告)
我公司承诺至响应截止日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状况如下:
企业经营模式:
财务核算现状:
其他说明情况:
未进行审计的原因:
特此说明:
承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2.商务部分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广西中糖物流有限公司:
兹证明,(姓名),现任我单位职务,系本单
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附:法定代表人姓名:张三,性别:男或女,身份证号
码:XXXXXXX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期:年月日
粘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粘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反面复印件)

2.商务部分
(3)授权委托书
(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需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人:XXXXXX公司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代理人:XXX,男或女,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系
XXXXX单位职工,现住XXXXXXX.
授权事项:

1.委托人委托代理人XXX代表委托人参加采购人广西中糖物流有限公司采购招
标或议标活动,以委托人的名义全权办理招标或议标过程中的投标、报价、议标谈
判等一切与招标或议标相关的事宜。
2.如果委托人成交,代理人以委托人的名义与采购人广西中糖物流有限公司签
订合同,并办理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一切相关事宜。
本公司对代理人的上述代理行为均予以认可并承担责任。
授权期限:本授权委托书自授权之日起生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失效为
止。
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粘贴处:
粘贴代理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粘贴代理人(身份证反面复印件)

委托人:XXXXXX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委托授权时间:年月日
2.商务部分
(4)廉洁承诺书
为全力支持贵公司采购与招投标工作的顺利开展,维护公平竞争、杜绝不正当
行为,确保招投标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我方郑重承诺如下: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贵公司廉政相关制度,积极配合贵公司廉洁从业的
相关要求。
2.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方式参与投标,不采取不正当手段干扰、排挤其他
投标单位,不与其他单位串通投标。
3.真实、准确提供我方的投标资质信息,符合招投标的资质要求,不借用他人
名义投标或采取其他虚假手段获取中标资格。
4.不将项目主体及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包括贴牌生产、转包等)。
5.确保我方与贵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的成员不存在亲属或其他利益关系,维护
采购工作的廉洁性。
6.不向贵公司相关采购与招投标部门或人员支付任何形式的好处费、介绍费;
不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电脑等物品。
7.不以任何方式向采购人员或评标成员赠送礼品、礼金及有价证券;不邀请贵
公司人员进行高档娱乐消费、旅游等活动;不为贵公司人员及其亲友报销任何票据
及费用;不参与任何影响招标公平、公正的活动。
8.若发现相关人员在招标过程中存在不廉洁行为,我方将坚决抵制并及时向贵
公司纪委举报。
9.若经核实我方有串通投标行为,中标资格即刻无效,且将列入贵公司供应商
黑名单;同时,我方自愿按贵公司采购制度相关规定,接受按中标金额千分之五至
千分之十的保证金扣除。
10.我方自愿将本承诺书作为投标文件和合同的附件,视同具有法律效力。
11.若我方违反上述承诺或贵公司的相关规定,自愿永久放弃贵公司所有业务
往来资格,并承担贵公司制度规定的一切法律责任。
12.本承诺书自盖章签署之日起生效。
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名):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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