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会员公告|关于南宁汶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公开邀请资产评估机构报价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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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广西 南宁市 | 采购单位 | 南宁汶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刘晰律师事务所 | 项目名称 | 汶中公司名下位于南宁市青秀区合作路9号文莱园区的财产市场价值评估服务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以(2017)桂01破申1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对南宁汶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汶中公司)的破产申请,并以(2017)桂01破申18号《决定书》指定由广西刘晰律师事务所担任汶中公司管理人。
为推进破产财产处置工作,管理人拟对汶中公司名下位于南宁市青秀区合作路9号文莱园区的财产进行市场价值评估服务,并面向符合条件的资产评估机构公开询价,特邀请有意向者对该项工作进行报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内容
1.本次评估的标的为登记在汶中公司名下的及在法律上属于汶中公司所有的房产,待评估的房产均坐落于南宁市青秀区合作路9号文莱园区,涵盖不同用途的不动产,已查明的有房屋(含住宅、办公用房及商铺)110套(间)、地下车位357个,最终评估范围以管理人提交的财产清单为准。
2.因汶中公司财务资料缺失,管理人无法对汶中公司进行财务审计,故本次资产评估属于无审计报告的情况下进行的资产评估。
3.评估机构需出具符合资产评估行业规范、具备法律效力的正式评估报告,评估报告应可直接作为汶中公司破产财产处置及债权人分配破产财产的合法依据。
二、报价人必须具备的条件
1.报价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如报价人为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必须出具该分支机构所属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上级机构的《同意函》,《同意函》中应当包含上级机构同意该分支机构参与本次报价及承诺对该分支机构的评估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明确意思表示。
2.报价人应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报价人为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其所属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上级机构应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报价人应具有合法有效的房地产评估资格并持有合法有效的评估资质证书,且已进入广西高级人民法院或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鉴定系统。
4.报价人应具有良好业绩及社会信誉,近三年内(2026年9月30日起向前追溯三年)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或有不良行为记录,报价人应在报价函中对上述情形向管理人予以明示。
三、委托评估合同
1.报价人必须在报价函中明确表示接受本邀请报价函附件1《委托评估合同》(草稿)中除价格条件外的其他所有条件。
2.报价人可以在报价函中承诺给予管理人更为优惠的合同条件。
3.报价人除可以进行报价、要求对合同的个别词句、语法进行修饰及承诺给予管理人更为优惠的条件外,不得要求对合同的实质性条款进行修改。如报价人坚持要求对合同的实质性条款进行修改的,视为放弃报价。
4.报价人向管理人提交了《报价函》的,即视为报价人同意本邀请报价函属于《委托评估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5.被管理人选中中标的报价人,必须在管理人另行指定的签约期限到期前与管理人签订《委托评估合同》,否则视为该名报价人放弃报价。
四、现场查看待评估房产
1.贵单位如需到现场查看待评估房产的,应在2026年10月12日前向管理人报名(可以以打电话的方式报名)。
2.管理人将视报告情况统一组织报名者到现场查看待评估房产。
五、特别说明
1.报价人应当使用本报价邀请函附件2《报价函》(范本)进行报价,并应同时向管理人提交报价人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有效的房地产评估专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报价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或加盖其个人印鉴。
2.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进行报价时,其所属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上级机构必须使用本函附件3《承诺函》(范本)对管理人进行相应的承诺,并同时提交作出承诺的法人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房地产评估专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复印件上应加盖本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或加盖其个人印鉴。
3.报价文件可以以扫描件的形式发送至lxlf2100252@vip.sina.com,也可以将原件邮寄或面交给本管理人。
4.递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9日18时(邮寄的以接收日期为准)。
5.对需评估的房地产,报价人应分别对被实际评估的每一套(间、个)房地产进行单独评估,并在评估报告中列出每一套(间、个)房地产评估单价,同时应在评估报告中列出每类房地产的合计价格及全部房地产的评估总价。
6.管理人将选出报价最低的五名报价人交由汶中公司全体债权人进行讨论,并根据全体债权人的投票结果进行排序,得票最高的报价人即为本次邀请报价的中标人,由中标人与管理人签订《委托评估合同》,如出现排名在前的中标人放弃报价、放弃签约机会或者在履约过程中无法继续履约的情形,则排序第二的报价人自动成为新的中标人,以此类推。
六、有关附件
1.合同(草稿);
2.报价函(范本);
3.法人单位承诺函(范本)。
拟报价者如需要查看上述附件的,可以电话联系管理人,管理人将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向拟报价者发送上述附件。
七、管理人联系方式
汶中公司管理人办公地址:南宁市新民路59号太阳广场A座1401室广西刘晰律师事务所。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非办公时间可以使用手机短信联系)
联系人:***
电 话:***电子邮箱:lxlf2100252@vip.sina.com
南宁汶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6年9月30日
来源:南宁汶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声明:本微信公众号根据作者——南宁汶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的授权原文转载,任何仅依照本公众号文章的内容而做出的决定及因此造成的后果由行为人自行负责,本公众号仅为提供信息之目的,不代表本公众号的立场,请自行判断所有的风险。
为推进破产财产处置工作,管理人拟对汶中公司名下位于南宁市青秀区合作路9号文莱园区的财产进行市场价值评估服务,并面向符合条件的资产评估机构公开询价,特邀请有意向者对该项工作进行报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内容
1.本次评估的标的为登记在汶中公司名下的及在法律上属于汶中公司所有的房产,待评估的房产均坐落于南宁市青秀区合作路9号文莱园区,涵盖不同用途的不动产,已查明的有房屋(含住宅、办公用房及商铺)110套(间)、地下车位357个,最终评估范围以管理人提交的财产清单为准。
2.因汶中公司财务资料缺失,管理人无法对汶中公司进行财务审计,故本次资产评估属于无审计报告的情况下进行的资产评估。
3.评估机构需出具符合资产评估行业规范、具备法律效力的正式评估报告,评估报告应可直接作为汶中公司破产财产处置及债权人分配破产财产的合法依据。
二、报价人必须具备的条件
1.报价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如报价人为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必须出具该分支机构所属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上级机构的《同意函》,《同意函》中应当包含上级机构同意该分支机构参与本次报价及承诺对该分支机构的评估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明确意思表示。
2.报价人应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报价人为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其所属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上级机构应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报价人应具有合法有效的房地产评估资格并持有合法有效的评估资质证书,且已进入广西高级人民法院或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鉴定系统。
4.报价人应具有良好业绩及社会信誉,近三年内(2026年9月30日起向前追溯三年)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或有不良行为记录,报价人应在报价函中对上述情形向管理人予以明示。
三、委托评估合同
1.报价人必须在报价函中明确表示接受本邀请报价函附件1《委托评估合同》(草稿)中除价格条件外的其他所有条件。
2.报价人可以在报价函中承诺给予管理人更为优惠的合同条件。
3.报价人除可以进行报价、要求对合同的个别词句、语法进行修饰及承诺给予管理人更为优惠的条件外,不得要求对合同的实质性条款进行修改。如报价人坚持要求对合同的实质性条款进行修改的,视为放弃报价。
4.报价人向管理人提交了《报价函》的,即视为报价人同意本邀请报价函属于《委托评估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5.被管理人选中中标的报价人,必须在管理人另行指定的签约期限到期前与管理人签订《委托评估合同》,否则视为该名报价人放弃报价。
四、现场查看待评估房产
1.贵单位如需到现场查看待评估房产的,应在2026年10月12日前向管理人报名(可以以打电话的方式报名)。
2.管理人将视报告情况统一组织报名者到现场查看待评估房产。
五、特别说明
1.报价人应当使用本报价邀请函附件2《报价函》(范本)进行报价,并应同时向管理人提交报价人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有效的房地产评估专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报价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或加盖其个人印鉴。
2.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进行报价时,其所属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上级机构必须使用本函附件3《承诺函》(范本)对管理人进行相应的承诺,并同时提交作出承诺的法人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房地产评估专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复印件上应加盖本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或加盖其个人印鉴。
3.报价文件可以以扫描件的形式发送至lxlf2100252@vip.sina.com,也可以将原件邮寄或面交给本管理人。
4.递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9日18时(邮寄的以接收日期为准)。
5.对需评估的房地产,报价人应分别对被实际评估的每一套(间、个)房地产进行单独评估,并在评估报告中列出每一套(间、个)房地产评估单价,同时应在评估报告中列出每类房地产的合计价格及全部房地产的评估总价。
6.管理人将选出报价最低的五名报价人交由汶中公司全体债权人进行讨论,并根据全体债权人的投票结果进行排序,得票最高的报价人即为本次邀请报价的中标人,由中标人与管理人签订《委托评估合同》,如出现排名在前的中标人放弃报价、放弃签约机会或者在履约过程中无法继续履约的情形,则排序第二的报价人自动成为新的中标人,以此类推。
六、有关附件
1.合同(草稿);
2.报价函(范本);
3.法人单位承诺函(范本)。
拟报价者如需要查看上述附件的,可以电话联系管理人,管理人将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向拟报价者发送上述附件。
七、管理人联系方式
汶中公司管理人办公地址:南宁市新民路59号太阳广场A座1401室广西刘晰律师事务所。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非办公时间可以使用手机短信联系)
联系人:***
电 话:***电子邮箱:lxlf2100252@vip.sina.com
南宁汶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6年9月30日
来源:南宁汶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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