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中交三公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桂林-恭城-贺州公路(桂林至钟山段)№9合同段工程项目经理部询比采购公告-总承包桂钟项目设备租赁方案

所属地区:广西贺州市 发布日期:2026-09-30

【招标公告】中交三公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桂林-恭城-贺州公路(桂林至钟山段)№9合同段工程项目经理部询比采购公告-总承包桂钟项目设备租赁方案: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广西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广西 贺州市 采购单位 中交三公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桂林-恭城-贺州公路(桂林至钟山段)№9合同段工程项目经理部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项目编号:SCFA00000115261
设备物资名称设备物资说明数量税率单位
平板拖车6.01%月
洒水车 >10000L20.0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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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交三公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桂林-恭城-贺州公路(桂林至钟山段)№9合同段工程项目经理部
询比采购公告
 
中交三公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桂林-恭城-贺州公路(桂林至钟山段)№9合同段工程项目经理部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   中交三公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桂林-恭城-贺州公路(桂林至钟山段)№9合同段工程项目经理部   。
1.2 采购方案编号:SCFA00000115261。
1.3 采购人: 中交三公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桂林-恭城-贺州公路(桂林至钟山段)№9合同段工程项目经理部   。
1.4 采购代理机构:      无    。
1.5 采购项目资金:      已落实       。
1.6 采购项目概况: 桂林-恭城-贺州公路(桂林至钟山段)土建第9施工标段起止桩号K135+100~K149+851.736,全长14.752公里。互通2座,大中桥梁4116m/14座(含互通匝道),天桥108m/2座,隧道4310m/2座,钢筋混凝土盖板通道及盖板涵43座,圆管涵6道  。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洒水车、平板拖车     。
2.2 交货期:       3个月          。
2.3 交货地点:        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钟山县      。
2.4 设备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车辆要求必须产权清晰,不存在第三方争议(个人车辆需挂靠至单位,有挂靠协议),车辆具备合法手续,并确保出厂5年内车辆(出厂年限符合询价函要求),各项技术指标、环保指标、安全防护装置配备等符合国家和施工区域政府相关规定。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  必须要有设备租赁相关合法、真实、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  。
(2)财务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提供近3年财务报表(2023-2025)  。
(3)信誉要求:  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和中国交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分公司企业黑名单。   。
(4)其他要求:  不接受被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的供应商   。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已列入黑名单,且未解除限制期限;
(4)其他:    /    。
4. 供应商报名
4.1 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 2026 年 9 月  29 日12时00分至 2026 年10  月 2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招采网”(网址:https://zjzcw.iccec.cn)进行报名并下载采购文件。
4.2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采购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采购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参与询比采购。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采购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参与询比采购。
未注册“中交招采网”的单位需先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采购人,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询比采购。
5. 供应商报价
5.1 报价结束(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6  年10 月 2日12时00分。
5.2 供应商应在报价结束时间前,登录“中交招采网”进行线上报价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5.3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线上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以线上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6. 开标
6.1开标时间:与报价结束时间相同。
6.2开标地点:本次采购在“中交招采网”平台线上开标。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采购公告在中交招采网上发布。   
8. 评审办法
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  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   
9. 合同主要条款
9.1 付款条件: 物资结算之日起30日内,支付合同本期结算总价款的80%;剩余20%在30日内,以转账、银行产品等支付方式付清  。
9.2 履约保证金的递交:
(1)R不要求递交     
(2)□要求递交
保证金金额:    /    ;
保证金形式:现金、银行转账、银行保函等电子保函;其他形式:___/____   。
10. 成交供应商平台服务费缴纳说明
为进一步提升电子采购平台服务质量,优化运营流程,保障双方合作更加顺畅高效,对参与我司采购活动并成功中标的供应商分档收取服务费。具体费用以中标通知书中同步生成的服务费订单为准,订单将通过“中交招采网”(网址:https://zjzcw.iccec.cn)发送,发送后10天内需完成费用缴纳。缴费过程中如有问题,请联系4006765885中标服务费请按7咨询。
10.1收费标准
按照包件分档进行收费,收费标准按以下中标金额进行收取:
(1)在100万元(含)至2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元;
(2)在200万元(含)至1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500元;
(3)在1000万元(含)至3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0元;
(4)在3000万元(含)至1亿元之间的,每次收取3000元;
(5)在1亿元(含)以上的,每次收取5000元。
10.2支付流程
(1)通知推送:中标结果发布后,系统自动推送缴费通知(含应缴金额及支付链接);
(2)费用查询:供应商登录“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模块查看待支付费用;
(3)在线支付:支持对公银行转账或在线支付,支付成功后生成电子凭证;
(4)发票开具:支付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生成“技术服务费”电子发票,供应商可在“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发票下载”模块获取。
11.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名称: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12.其他
        无           。
(注:可根据项目情况简述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
13.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中交三公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    无      
桂林-恭城-贺州公路(桂林至钟山段)
№9合同段工程项目经理部    
地    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钟山县      地    址:     无          
邮政编码:       /                          邮政编码:         无       
联 系 人:     ***                       联 系 人:         无       
电    话:    ***                   电    话:          无      
电子邮件:     1209905626@qq.com           电子邮件:         无        
 
 
  2026  年 9 月 29 日
中交三公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桂林-恭城-贺州公路(桂林至钟山段)№9合同段工程项目经理部
(采购方案编号:SCFA00000115261)
询比采购文件
采购人:中交三公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桂林-恭城-贺州公路(桂林至钟山段)№9合同段工程项目经理部
2026年9月29日
第1章询比采购公告
中交三公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桂林-恭城-贺州公路(桂林至钟山段)№9合同段工程项目经理部
询比采购公告
中交三公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桂林-恭城-贺州公路(桂林至钟山段)№9合同段工程项目经理部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中交三公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桂林-恭城-贺州公路(桂林至钟山段)№9合同段工程项目经理部。
1.2采购方案编号:SCFA00000115261。
1.3采购人:中交三公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桂林-恭城-贺州公路(桂林至钟山段)№9合同段工程项目经理部。
1.4采购代理机构:无。
1.5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
1.6采购项目概况:桂林-恭城-贺州公路(桂林至钟山段)土建第9施工标段起止桩号K135+100~K149+851.736,全长14.752公里。互通2座,大中桥梁4116m/14座(含互通匝道),天桥108m/2座,隧道4310m/2座,钢筋混凝土盖板通道及盖板涵43座,圆管涵6道。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洒水车、平板拖车。
2.2交货期:3个月。
2.3交货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钟山县。
2.4设备主要技术性能指标:车辆要求必须产权清晰,不存在第三方争议(个人车辆需挂靠至单位,有挂靠协议),车辆具备合法手续,并确保出厂5年内车辆(出厂年限符合询价函要求),各项技术指标、环保指标、安全防护装置配备等符合国家和施工区域政府相关规定。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必须要有设备租赁相关合法、真实、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
(2)财务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提供近3年财务报表(2023-2025)。
(3)信誉要求: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和中国交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分公司企业黑名单。。
(4)其他要求:不接受被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的供应商。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已列入黑名单,且未解除限制期限;
(4)其他:/。
4.供应商报名
4.1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6年9月29日12时00分至2026年10月2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招采网”(网址:https://zjzcw.iccec.cn)进行报名并下载采购文件。
4.2已在网并且已通过采购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采购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参与询比采购。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采购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参与询比采购。
未注册“中交招采网”的单位需先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采购人,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询比采购。
5.供应商报价
5.1报价结束(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日12时00分。
5.2供应商应在报价结束时间前,登录“中交招采网”进行线上报价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5.3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线上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以线上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6.开标
6.1开标时间:与报价结束时间相同。
6.2开标地点:本次采购在“中交招采网”平台线上开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采购公告在中交招采网上发布。
8.评审办法
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9.合同主要条款
9.1付款条件:物资结算之日起30日内,支付合同本期结算总价款的80%;剩余20%在30日内,以转账、银行产品等支付方式付清。
9.2履约保证金的递交:
(1)不要求递交
(2)□要求递交
保证金金额:/;
保证金形式:现金、银行转账、银行保函等电子保函;其他形式:___/____。
10.成交供应商平台服务费缴纳说明
为进一步提升电子采购平台服务质量,优化运营流程,保障双方合作更加顺畅高效,对参与我司采购活动并成功中标的供应商分档收取服务费。具体费用以中标通知书中同步生成的服务费订单为准,订单将通过“中交招采网”(网址:https://zjzcw.iccec.cn)发送,发送后10天内需完成费用缴纳。缴费过程中如有问题,请联系4006765885中标服务费请按7咨询。
10.1收费标准
按照包件分档进行收费,收费标准按以下中标金额进行收取:
(1)在100万元(含)至2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元;
(2)在200万元(含)至1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500元;
(3)在1000万元(含)至3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0元;
(4)在3000万元(含)至1亿元之间的,每次收取3000元;
(5)在1亿元(含)以上的,每次收取5000元。
10.2支付流程
(1)通知推送:中标结果发布后,系统自动推送缴费通知(含应缴金额及支付链接);
(2)费用查询:供应商登录“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模块查看待支付费用;
(3)在线支付:支持对公银行转账或在线支付,支付成功后生成电子凭证;
(4)发票开具:支付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生成“技术服务费”电子发票,供应商可在“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发票下载”模块获取。
11.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名称: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12.其他
无。
(注:可根据项目情况简述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
13.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交三公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无
桂林-恭城-贺州公路(桂林至钟山段)
№9合同段工程项目经理部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钟山县地址:无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无
联系人:***联系人:无
电话:***电话:无
电子邮件:1209905626@qq.com电子邮件:无
2026年9月29日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
1.6询比采购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2.1(7)构成采购文件的其他资料/
2.2.1供应商要求澄清采购文件的时间截止时间:2026. 10.1 12:00
3.1(6)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资料/
3.2.3最高限价或其计算方法无□有,最高限价或其计算方法:
3.2.4报价的其他要求无
3.3.1响应文件有效期90天
3.4.1响应保证金不要求递交□要求递交保证金的金额:/保证金的形式:/
3.4.2退还响应保证金的时间/
3.4.3(3)不退还响应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3.5(1)依法设立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应提供市场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复印件。
3.5(2)资质要求证明材料□不适用适用。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副本的复印件,以证明供应商具有承担本项目要求的资质。资质证书包括: 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车辆信息、保险信息等 (注 :此处应填写资质证书的名称、等级、专业、颁发机构等内容。)
3.5(3)财务要求证明材料不适用适用。供应商应提供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近年财务报表年份是指: 2023 至 2025 年(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适用。供应商应提供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年份是指: 2023 至 2025 年(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5(4)业绩要求证明材料不适用适用。供应商应提供近年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格式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七、资格审查资料(三)近年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以证明供应商具有承担本项目要求的业绩。近年是指:。业绩证明材料:合同/订单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竣工验收报告/验收证明业主证明其他材料: 业绩证明材料种类要求: 提供上述勾选的任一项证明材料即可需同时提供上述勾选的所有证明材料 其他要求:
3.5(5)信誉要求证明材料□不适用适用。供应商应提供相关信誉情况的证明材料,包括: 。
3.5(6)其他要求的证明材料
3.5(7)供应商不存在第一章3.2款情形的证明材料不需提供证明材料□需要提供证明材料,包括:
3.6.1对关键条款进行响应的证据或证明材料要求
4.1.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10.2 12:00
4.2.2供应商撤回响应文件情况下退还响应保证金的时间自采购人收到供应商递交的书面通知之日起 2 日内
5.2.2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的数量
6.3履约保证金不要求递交□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金额:/履约保证金形式:/履约保证金有效期限:/递交时间:/其他要求:/
8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总则
1.1采购项目概况和供应商资格要求
采购项目概况和供应商资格要求见第一章“询比采购公告/询比采购邀请书”。
1.2费用承担
供应商准备和参加询比采购活动所发生的各种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3保密
参与询比采购活动的各方应对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4语言文字
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5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6询比采购预备会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询比采购预备会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询比采购预备会。
1.7响应和偏差
1.7.1响应文件应当对采购需求和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关键条款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采购人的响应,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7.2供应商应根据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物资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技术支持资料及相关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采购文件作出响应。
1.8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
1.8.1告知书
黑名单惩戒规定:对集团及公司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内的市场主体施行“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联合惩戒,在全集团及公司、全业务领域实施全面禁入或者重点监管措施。
1.8.2情形认定
依据不同失信事实及造成的影响等因素,将有关市场主体分别列入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情形认定具体如下:
(1)不廉洁行为
a.贿赂公司人员或其亲属、特定关系人。
b.向公司人员或其亲属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
c.支付、报销应由公司人员或其亲属个人支付的费用。
d.利用资源为公司人员或其亲属投资入股、个人借款、买卖股票、债券等提供方便。
e.为公司人员购买或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上学或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f.为公司人员安排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g.为公司人员或其亲属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
h.允许公司人员或其亲属、特定关系人在合作商企业中投资、担任重要职务及相关业务职务。
i.其他造成公司人员受到法律、法规处罚或党纪处分、公司处罚的行为。
j.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相关规定等其他不廉洁行为。
(2)不诚信行为
a.围标、串标,哄抬价格。
b.以他人名义进行投标、竞价或者以提供虚假资质、材料等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中选)。
c.中标后拒不签订合同或者签订合同后不履行合同(因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d.违反合同约定进行分包、转包。
e.履行合同过程中,以停工、阻工等手段,恶意勒索、敲诈,以达到调增合同价格或获得补偿的目的。
f.因违法违规或产品问题引发安全质量环保事故(事件),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g.遭项目投诉并承担主要责任。
h.捏造、歪曲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对公司及所属单位恶意发起诉讼、仲裁。
i.拒不听从工作人员劝导,恶意采取《信访工作条例》(2022年5月1日起实施)第26条中任一行为,且经核实其上访动机不良、诉求严重不合理不合法,属于“以闹求解决”获取不当利益的。
j.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有关规定等其他不诚信行为。
(3)其他情形
a.被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被行政机关生效文书认定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
b.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名录的。
c.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d.上级或者其他单位有关公函认定存在不廉洁行为或者重大失信行为的。
e.公司诚信廉洁共建共享合作单位提供的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
1.8.3惩戒措施
被列入黑名单的,根据具体事实和情形,在公司范围内实施1年、3年或5年禁入惩戒。禁入有效期内一律不得参加投标等生产经营活动。
被列入重点关注名单的,根据具体事实和情形,由使用单位给予约谈、警告和责令整改等处罚,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予以重点监管,可根据具体事实和情形设定整改有效期,整改期内一律不得参加新的投标、采购等生产经营活动。在整改期限内未能有效整改或者被三家单位列入重点关注名单的,列入黑名单。
1.8.4修复机制
对禁入或整改期限结束,并在期限内完成整改、主动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并承诺今后严格遵守公司信用管理制度的有关市场主体,可按程序完成信用修复。
1.8.5信用承诺书
根据中交集团暨中国交建合作单位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管理办法,供应商需按照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信用承诺书。
2.采购文件
2.1采购文件的组成
本采购文件包括:
(1)询比采购公告(或询比采购邀请书);
(2)供应商须知;
(3)评审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采购需求;
(6)响应文件格式;
(7)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采购人依照本章规定,对采购文件所做的澄清、修改,构成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2.2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2.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通过“中交招采网”要求采购人对采购文件予以澄清。
2.2.2采购人可根据供应商的要求或主动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以补充文件的形式在“中交招采网”发布。采购人可视具体情况在补充文件中通知供应商推迟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2.2.3除非确有必要,采购人有权拒绝回复供应商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提出的任何澄清要求。
3.响应文件
3.1响应文件的组成
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响应函;
(2)报价承诺书;
(3)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4)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如有);
(4)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如有);
(5)响应保证金(如有);
(6)报价表;
(7)资格审查资料(如有);
(8)响应方案(如有);
(9)信誉情况承诺函;
(10)信用承诺书
(1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作出的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澄清、说明和补正,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2报价
3.2.1供应商应通过“中交招采网”进行线上报价,并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在响应函和报价表中进行报价。
3.2.2供应商应充分了解采购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采购人设有最高限价的,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或最高限价计算方法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4报价的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3响应文件有效期
3.3.1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有效期应为90日,从采购文件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开始计算。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供应商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响应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修改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文件在原有效期届满后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响应保证金。
3.4响应保证金
3.4.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要求递交响应保证金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递交响应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不按要求递交响应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3.4.2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采购人最迟应当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成交供应商和未成交的供应商原额退还响应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函、保险机构保险单形式递交的响应保证金,经供应商同意后采购人可以不再退还。
3.4.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
(2)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响应保证金的情形。
3.5资格审查资料
第一章“询比采购公告/询比采购邀请书”对供应商提出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应提供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5(1)-3.5(7)中规定的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第一章“询比采购公告/询比采购邀请书”对供应商的各项资格要求。
供应商为代理经销商的,对供应商的资质要求包含对制造商的资质要求,对供应商的业绩要求包含对采购物资的业绩要求。
3.6响应方案
3.6.1响应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中的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6.2采购人要求供应商提交响应方案的,供应商只能提出唯一的响应方案。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出多个响应方案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3.7响应文件的编制
3.7.1响应文件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7.2响应函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响应函由代理人签字的,应在响应文件中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7.3评审过程中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3.7.4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响应文件的递交
4.1.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进行线上报价并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中交招采网”。线上报价与电子响应文件不一致的,应以线上报价为准。
4.1.2逾期未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4.2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2.1在本章第4.1.1项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通过“中交招采网”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
4.2.2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撤回响应文件的,采购人应在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响应保证金。
5.评审
5.1评审小组
5.1.1评审由采购人组建的评审小组负责。
5.1.2评审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供应商主要负责人或供应商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
5.1.3评审小组组建后,评审小组成员共同推选或由采购人指定评审小组组长,评审小组组长负责组织评审工作。
5.1.4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审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5.2评审
5.2.1评审小组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评审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
5.2.2评审完成后,评审小组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和候选成交供应商名单。评审小组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的数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6.合同授予
6.1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将根据评审报告推荐的候选成交供应商排序,确定排名第一(报价最低)的候选成交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6.2发出成交通知书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采购人通过“中交招采网”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6.3履约保证金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履约保证金的,成交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有效期限和递交时间向采购人递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采购合同金额的10%。
6.4签订合同
6.4.1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采购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其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响应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6.4.2发出成交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成交供应商提出附加条件的,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退还响应保证金;给成交供应商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6.4.3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第2.2.3项规定对响应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响应报价小于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第2.2.2项规定确定的评审价格,则签订合同时以修正后的响应报价为准;若修正后的响应报价大于评审价格,则签订合同时以评审价格为准,同时按比例修正相应子项目的单价或合价(采购文件不允许调整的费率和金额除外)。
7.纪律要求
7.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露询比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7.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审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参加询比采购活动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
7.3对评审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审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候选成交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评审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工作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
7.4对与询比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询比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候选成交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询比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询比活动中,与询比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工作正常进行。
8.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附件1: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供应商名称):
评审小组对你方的响应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和补正:
1.
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和补正于年月日时前递交至(详细地址)或发电子邮件至(电子邮箱地址)。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的,应在年月日时前将原件递交至(详细地址)。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签字或盖单位章)
年月日
附件2:问题的澄清
问题的澄清
(编号:)
评审小组: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说明和补正如下:
1.
2.
.....
上述问题澄清、说明和补正,不改变我方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构成我方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供应商:(盖单位章)
或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附件3:成交通知书
成交通知书
(成交供应商名称):
你方所递交的(项目名称)的响应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成交价:。
成交份额:(如有)。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日内到(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采购合同,并按采购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6.3款规定向我方递交履约保证金。
特此通知。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年月日
第三章评审办法
评审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及名称评审因素评审标准
1评审方法评审方法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2.1.1形式评审标准供应商名称与市场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一致
响应文件签字盖章符合第二章第3.7.2项及第3.7.3项的规定
响应函中实质性内容
…………
2.1.2资格评审标准依法设立符合第一章第3.1款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1)款规定
资质要求符合第一章第3.1款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2)款规定
财务要求符合第一章第3.1款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3)款规定
业绩要求符合第一章第3.1款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4)款规定
信誉要求符合第一章第3.1款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5)款规定
其他要求符合第一章第3.1款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6)款规定
不存在第一章第3.2款情形符合第一章第3.2款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7)款规定
…………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报价符合第二章第3.2款规定
响应文件有效期符合第二章第3.3.1项规定
响应保证金符合第二章第3.4.1项规定
响应方案符合第二章第3.6款规定
质量标准符合第一章第2条规定
完成期限符合第一章第2条规定
合同条款符合第二章第1.8.1项规定
…………
2.2.2评审价格
3详细评审标准和程序
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
3供应商并列时确定供应商优先顺序的规则由评审小组投票决定由评审小组抽签决定其他方法: /

1.评审方法
本次评审采用最低价法。评审小组对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方法确定供应商响应报价的评审价格,并按照评审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
2.初步评审标准和程序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2初步评审程序
2.2.1评审小组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判断响应文件的形式是否符合要求、供应商是否符合资格条件、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只有以上评审合格的响应文件才可通过初步评审。
2.2.2除评审办法前附表另有规定外,评审价格为供应商在“中交招采网”填报的投标总金额。评审价格若超过最高限价(如有),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评审小组经过对供应商的报价进行比较或基于专业经验认为某一供应商的报价异常过低,可能对其履约造成影响时,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2.2.3响应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审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供应商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应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响应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审小组按以下原则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供应商书面澄清确认。供应商拒不澄清确认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报价表合计报价与各分项报价的合计不一致的,以各分项报价的合计累计数为准;
(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且缺漏项内容不属于实质性偏差的,则视为缺漏项内容的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
响应报价的算术错误修正不改变评审依据的响应总报价。当修正后的总报价高于原响应报价时,签订合同时以原响应报价为准;当修正后的总报价低于原响应报价时,签订合同时以修正后的报价为准。
2.2.4供应商有串通、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2.2.5特殊情况处理
初步评审后,如评审小组认为所有响应文件均无效,或者所有响应报价竞争性不足,或者高于市场预期价格,评审小组应当终止评审。
3.详细评审标准和程序
评审小组对评审价格进行比较后,按照评审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对供应商排序。供应商评审价格相等时,按照评审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供应商优先顺序。
4.评审结果
评审小组完成评审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
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设备租赁合同
招标(或竞价、询价)编号: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年月日
承租人(甲方):
出租人(乙方):
甲方因施工需要,拟租用乙方设备。为明确双方权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序号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租赁单价(含税)税率租金(元)
1平板拖车/月6
2洒水车10m³月10

1.租赁机械设备的名称、规格及数量
说明:根据施工现场需要,甲方要求乙方增加或减少租赁设备的数量时,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乙方不得因实际发生数量小于合同暂定数量向甲方提出任何诉求。
2.租赁机械设备的技术性能
序号设备名称生产厂家出厂时间主要技术参数
1平板拖车2021年及以后载重4.5t
2洒水车2021年及以后10m³

详细技术参数见附件1:设备技术参数(注:如有必要可采用附件形式说明)
3.设备施工地点
租赁设备使用地点(即合同履行地点):桂钟九标项目。
4.设备租赁期限
4.1从年月日起(一般设备以实际进场验收合格时间为准,特种或大型设备需要安装调试则以设备具备法定使用条件为准),暂定租期为个月,以实际使用时间为准。
4.2约定的租赁期满后,如甲方需继续使用,应在租赁期限满前日书面通知乙方,并签署本合同的补充协议,甲方有优先续租权,续租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但不得超过本合同约定的单价。
5.设备交付、安装及拆除
5.1设备进退场交付
(1)乙方应按甲方通知(书面通知或电子邮件)的时间在地点及时将设备进场交付给甲方。
(2)设备租赁期届满(甲方通知乙方退场时间后),甲方在地点将租赁设备交付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调遣设备离开工地现场。乙方承担设备逾期退场的安全、毁损灭失等全部风险,并支付违约金元/天,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照实赔偿。
5.2设备调遣及装卸车
(1)设备进场调遣运输和装卸车由乙方负责。
(2)乙方应办理设备运输中的各项保险,并承担运输过程中的各项费用。设备运至约定交付地点前的毁损灭失的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
5.3设备安装、拆除及检验取证
(1)设备安装、拆除及检验取证由乙方组织实施;
(2)乙方应提交非标、特种设备安装和拆卸方案至甲方评审;安装和拆卸应按规定进行告知,实施前应进行安全和技术交底,安装单位和参与安装的人员应具备相应规定的资质和能力,并将有关资料提交甲方备案;
(3)设备在工地安装调试的现场指挥、质量、工期及安全由乙方负责,甲方予以全力支持和配合。经甲方同意后,乙方才能进行具体的安装和拆除作业施工,并指派专人负责实施。施工过程中,甲方对乙方有监管的权利和义务,有权随时终止乙方的违规施工行为;
(4)如需要调试、检测、和(或)取证的设备,应当由乙方办理,由此产生的费用或因不能取证影响甲方生产造成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由乙方负责办理设备有关证书或牌照,并交甲方备案留存。
(5)设备在工地安装、调试、拆除过程中所使用的设备、材料及施工人员食宿均由乙方负责。
5.4进退场及安拆费用
进退场及安拆费用费用明细如下表:
设备费用项目设备名称设备1设备2……
规格型号
单机设备进退场调遣费(元)不含税价1设备调遣费
2保险费
3装卸费
4小计(1+2+3)
税费5增值税税率(%)
6增值税(4×5)
小计17含税价(4+6)
单机安装及拆除费(元)不含税价8设备安装费
9设备拆除费
10检验及取证费
11小计 (8+9+10)
税费12增值税税率(%)
13增值税(11×12)
小计214含税价(11+13)
单机合计(元)15含税价(7+14)abc
全部设备总计16含税价(a+b+c)

5.5进退场及安拆费用支付
支付方式见合同租金支付条款。
6.设备进场验收
6.1设备进场(安装调试)后,双方按合同约定的有关技术规范和设备技术性能对设备进行质量鉴定和验收;
6.2设备验收条件:
(1)设备供货范围齐全,维修保养工具齐全,技术资料和档案完善;
(2)设备技术性能良好,达到设计技术参数,满足项目使用要求;
(3)安全保护装置齐全有效;
(4)合同设备已取得规定的证书或牌照;
(5)设备操作人员具备合法的上岗条件;
(6)试运行正常。
6.3设备验收合格,填写《设备进场验收单》,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确认。
6.4如设备验收不合格,乙方须免费更换设备进场、或自费维修保养,以达到验收条件;如第二次验收仍不合格,甲方将有权退租该设备,并且不须支付设备租金、进退场运输和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维修保养费及安装、检验及取证费等,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乙方承担。
7.设备现场管理、操作和维修
7.1乙方提供设备现场管理、维修和操作人员,人员费用已包含在设备租金中,在设备租金中予以支付。
7.2乙方现场设备操作、维修和管理人员应具备国家和行业规定的上岗条件(资格),身体健康,无妨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熟练掌握租赁设备的操作、维护保养和管理工作,接受甲方组织的进场安全教育。设备现场操作和管理人员的培训上岗证应提交甲方现场备案。
7.3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提供设备有关证书和技术资料,特种作业人员的证书及资料。
7.4乙方现场设备操作、维修和管理人员应熟悉作业环境和施工条件,听从指挥,遵守现场文明施工和安全管理规定,做好设备自身和操作人员的安全防护工作。
7.5乙方设备操作人员数量:人。
7.6乙方设备操作、维修和管理人员应二十四小时随叫随到,以保证甲方施工需要;操作人员离开项目现场,须得到甲方现场工作人员允许;乙方设备操作人员休假前,乙方应额外派遣人员到场接班。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随意更换现场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乙方设备操作、维修和管理人员的夜间加班费、节假日加班费等均已包含在设备租金当中,不另行计量支付。
7.7乙方操作人员应按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精心操作设备,严禁超载、超速作业或任意扩大使用范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将设备交给其他无证人员操作。
7.8设备应按甲方要求进行现场标识。
7.9设备租赁期间,乙方设备不得从事与甲方无关的工作。
7.10乙方操作人员应按甲方要求提供设备运行记录(运转日志,运转日志必须由甲方相关人员确认),并做好设备使用的统计工作。
7.11乙方应做好设备安全检查工作,做好记录,并按甲方规定提交给甲方。
7.12乙方提供设备使用所需的燃油、淡水、润滑油、工作介质及其他辅助材料,费用已包含在设备租金中。
7.13乙方负责设备现场维修、保养、保管工作,以确保设备技术性能完好;设备不得带病运行;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供设备维修保养档案资料。
7.14乙方须做好设备防火、防盗、防滑、防倾翻等安全工作。
7.15因乙方原因造成设备事故时,乙方应立即组织抢救,并执行国家和甲方有关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设备事故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7.16如乙方未能按月向现场操作、维修和管理人员支付工资,影响设备正常使用,甲方有权拒绝向乙方支付设备租金。
7.17乙方现场人员食宿均由方负责,费用承担方式:;乙方现场人员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由方负责,费用承担方式:。
8.设备租金
8.1租金标准及计算方法
(1)洒水车不含油含司机、拖车不含油含司机。乙方充分了解和承诺:设备租金包含但不限于进退场调遣费、安装调试费、拆除费用、燃油费、电力费、证书执照费、设备使用费、人工费、设备和人员保险费、维修保养费及现场管理费、税金、利润等明示和暗示的费用;
(2)春节期间,因放假停工的,扣除当月放假停工天数对应的租金。履约期间如国家调整增值税税率,则本合同不含增值税价不变,按照调整后的增值税税率进行结算,调整合同总价。
9.租金结算、支付与发票
9.1本合同执行固定单价合同,结算周期为每月16日至次月15日。甲方每月16日办理当月租金结算(结算单格式由甲方提供,运转日志是结算的重要依据),并于当月租金结算之日起日内按以下方式进行支付。每期结算办理后30日内付至已结算金额80%,剩余20%在本次支付后30日内付清;同时,甲方有权视项目建设单位对甲方的支付情况统筹办理支付。
(1)使用现款支付;
(2)使用期限为个月的银行承兑支付;
(3)使用期限为个月的商业承兑支付;
(4)使用期限为个月的信用证支付;
(5)使用金融产品支付:;
(6)其他支付方式:;
(7)混合支付(由上述两种或者两种以上支付方式组成):。
乙方同意接收以“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为出票人的银行承兑汇票或者商业汇票;同意接收甲方背书的合法票据,同意接收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安排的金融产品,买方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现汇、支票、保理、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及银行电子金融类产品等方式,卖方不得拒绝,任何支付方式均视同现金支付,且由卖方承担贴息等相关费用,买方不承担除合同价款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9.2乙方充分了解和承诺:合同价款支付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足额的当期结算设备租赁费增值税☑专用/□普通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一切款项。
9.3如有设备进出场、安拆费用(根据合同5.5条),一并在当月月末办理结算,按本条约定方式支付。
9.4设备租期届满即办理最终结算,尾款于最终结算办理后个月内付清。
9.5在双方办理完结算单后,乙方根据本期结算单在个工作日内开具并送达全额增值税发票给甲方入账。
9.6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的时间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由此致使甲方不能实施增值税发票认证和增值税抵扣的,乙方应承担甲方的全部损失。
9.7如甲方造成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毁损,乙方应协助办理进项税发票认证抵扣相关事宜。
9.8乙方虚开增值税发票,致使甲方受到损失,乙方须承担全部责任。
9.9双方税务信息
项 目甲方乙方
全 称
纳税人身份
纳税人识别号
注册地址
注册电话
开户行
账 号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增值税发票的税务信息必须与上述甲乙双方的税务信息一致。
10.保险
10.1乙方须对乙方的设备办理财产险,并对现场操作、维修和管理人员办理意外伤害险、工伤保险等,并提交甲方备案;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未购买保险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10.2保险事故发生时,由投保人负责办理保险索赔事宜,合同相对方提供支持。
11.联络
11.1双方授权代表及联系方式、地址及工作内容
(1)甲方授权代表为:
联系电话:
邮箱:
工作内容: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与乙方联系、沟通协调、租赁计划的签发、工作联系函的收发处理、结算单的办理、对乙方异议的处理等。
(2)乙方授权代表为:
联系电话:
邮箱:
工作内容: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与甲方联系、沟通协调、租赁计划的接收、组织合同履行、工作联系函的收发处理、结算单的办理,对甲方异议的处理等。
11.2如有变更,需提前天书面通知对方确认。
11.3通知、函件等送达的约定
11.3.1甲方向乙方发出的通知、函件等,均按照本协议第11.1条所列明的联系方式,以邮递、电子邮件、手机短信、微信、专人送达等方式发送给乙方(可采用一种或者多种方式发送)。
11.3.2甲方通过邮递方式发送的,以邮寄之日后的第五个自然日即视为送达日,无论邮件是否签收、拒收、代收或退回;甲方通过电子邮件、手机短信、微信等数据电文方式发送的,以该数据电文进入相关系统之日即视为送达日;甲方通过专人送达的,以签收之日视为送达日(如拒收则以送达专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情况之日视为送达日)。
11.3.3对于双方发生的任何纠纷,乙方同意争议解决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等)可以通过手机短信、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向乙方送达法律文书(包括但不限于诉讼文书),争议解决机构向上述联系方式发出法律文书即视为送达。乙方同意争议解决机构可采取以上一种或多种送达方式送达法律文书,争议解决机构采取多种方式送达法律文书,送达时间以上述送达方式中最先送达的为准。
11.3.4乙方应当保证所提供的联系方式是准确、有效的,并进行实时更新。如果因提供的联系方式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联系方式,使相关文件(或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及时送达,乙方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12.甲方的权利和责任
12.1甲方权利
(1)在租赁期内,甲方享有设备的调度使用权;如设备技术状况不满足使用要求,甲方将有权退租设备或要求乙方免费更换满足要求的设备。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交人员和设备相关证书、设备技术档案资料及设备有关使用、安全检查及维护保养等记录。
(3)甲方有权管理乙方现场操作、维修和管理人员;如乙方现场操作和管理人员不听从指挥,消极怠工,违反现场文明和安全管理规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人员且不需要说明理由。
12.2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提供适合机械设备施工作业的场地;甲方应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及机械设备性能,合理安排生产,提供具备相应资质的人员现场指挥,做到不违章指挥、不超性能使用。甲方不得强迫乙方操作人员违章或超负荷作业。
(2)甲方为设备检验提供必要的条件,并提供设备现场安装拆除、安全使用和妥善停放的条件和环境。
(3)甲方负责对乙方现场操作和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
(4)甲方根据乙方要求和设备使用状况,给设备预留维护保养时间。
(5)因施工需要,甲方欲对租赁设备进行技术改造,须经乙方书面许可。如乙方同意改造的,租赁设备退场时,甲方负责恢复租赁设备的原性能,新增的设备部件归甲方所有。
(6)因甲方原因造成设备损毁、灭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但甲方的责任范围为保险理赔后的余额。
(7)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乙方的设备租金。
(8)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拆、改所租设备,不得对所租设备进行销售、转让、转租、抵押或有其它任何侵犯所租赁设备所有权的行为。
(9)甲方负责提供设备现场使用所需的燃油,甲方有权核实燃油消耗。
13.乙方的权利和责任
13.1乙方权利
(1)乙方享有设备的所有权。
(2)乙方享有对设备和现场人员的管理权。
(3)乙方享有按合同约定收取设备租金的权利。
13.2乙方责任
(1)乙方应按合同规定向甲方提供所租赁的设备及其全部附件,保证设备性能满足项目使用要求并满足国家有关安全和环保的规定,设备证书和安全装置齐全有效。
(2)乙方负责提供数量足够的、技术熟练的、具备相应上岗资质的操作、维修和管理人员进行现场操作、维保和管理设备,并将劳动合同、资质证照及其他资料复印件提交甲方备查。
(3)乙方现场操作人员应服从甲方调度与指挥,并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的规章制度,但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甲方需要对设备人员进行培训或技术支持时,乙方应予以配合。
(4)乙方负责设备调遣运输、安装调试及拆除工作,并负责办理设备取证事宜。如甲方需对设备加装监控设施,乙方有义务配合开展工作,并保证乙方操作人员不随意关闭监控或遮挡摄像头。
(5)乙方须提供所租设备的技术档案资料及《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6)乙方负责现场操作和管理设备,按要求填写运转日志,对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和整改,并按甲方要求提供有关资料。
(7)乙方负责制定并实施设备维修保养计划,并按甲方要求提供设备维修保养技术资料。
(8)乙方的设备应保证外观整洁、技术性能良好、运转正常;在设备出现故障且乙方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修理好时,应提前采取措施,保证甲方工程的正常施工。
(9)因乙方原因造成设备及人身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由于自然灾害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设备损失,乙方承担自身设备的损失,甲方不支付停工期间的租金。
(10)对设备的安装、拆除方案及实施负责,因乙方原因在设备安装过程中造成的一切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负责赔偿。
(11)及时联系甲方办理结算。
(12)乙方充分了解和承诺: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因乙方与第三人之间的纠纷导致甲方作为共同被告或发生其他有损甲方利益的事宜,由乙方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包括不限于甲方支出的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其他应诉抗辩费用以及经有关机构裁决需由甲方承担的全部费用等。甲方有权从当期应支付乙方租赁款、扣留的乙方各类保留金、乙方提交的履约担保中及时收取违约金,不足部分由乙方及时补齐。
14.履约担保
14.1乙方在签订合同前应一次性提交人民币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担保可以采用履约保函的形式,额度为本合同金额的%。履约保函应为见索即付银行履约保函(按招标文件/询价文件规定的格式开具)。
14.2履约担保的有效期限为合同结算后一个月,如履约保函有约定期限的,根据实际交付、租赁情况自动调整。
14.3因合同租赁时间延长,其履约担保有效期应相应延长。
14.4履约担保到期后由乙方书面申请,经甲方审核后一个月内无息退还。
14.5履约担保的退还或不予退还并不免除乙方对甲方的合同责任。
15.保证
15.1乙方保证租赁的设备所有权属于乙方,保证甲方使用设备不会引起第三方的侵权之诉。
15.2乙方保证设备能够安全和稳定地运行,达到设计的技术性能要求。
15.3乙方保证现场设备操作、维修和管理人员具备规定的上岗条件和资质,且能安全、熟练使用和管理设备。
15.4乙方保证设备具备齐全可靠的安全保护装置,保障操作维修人员的职业安全健康,保证设备操作安全和维修保养方便。
15.5乙方保证设备运行的噪声排放及货物使用的材料、电器元件符合国家政府节能和环保规定。
16.违约责任
16.1交付延迟赔偿
(1)如乙方未能在约定时间和指定地点将全部租赁设备交付给甲方,甲方可在不影响合同项下其他补救措施的情况下,从合同价款中扣除延期赔偿费。每延误一天,乙方应赔偿甲方设备延期交付费用元;如设备延期交付达到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延期赔偿费由甲方从应付乙方合同款中扣除,最高赔偿金额为合同总价的百分之十(10%)。一旦达到交付延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有权根据合同相关终止条款的约定终止合同。
16.2乙方设备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同时支付违约金元。
16.3乙方提供的人员不符合合同约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同时支付违约金元/人·次。
16.4如业主未按时或未足额向甲方支付工程款,甲方可相应调整对乙方的支付时间和支付比例,此情形不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放弃因此向甲方主张利息和违约责任的权利;如业主按时且足额向甲方支付工程款,甲方逾期向乙方支付货款或逾期返还保证金的,则按照合同订立时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LPR承担逾期利息的违约责任。
17.知识产权
17.1除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图纸、技术规格书以及反映甲方要求的或其他类似性质文件的知识产权属于甲方,乙方可以为实现合同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为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17.2乙方充分了解和承诺:甲方在使用其设备或设备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权指控,乙方必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支出的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其他应诉抗辩费用以及经有关机构裁决需由甲方承担的索赔人所主张的损失赔偿、诉讼费用、律师费用等)。
17.3除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在合同签订前和签订时已确定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已包含在签约合同价中。
18.节能环保
18.1乙方承诺其出租(经营)行为和本合同中的所有设备(产品)是符合中国相关节能、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相关标准的,如乙方或其设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造成了环境污染,乙方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责任,与甲方无关。乙方确保合同设备符合国家及地方最新环保排放标准,并提供设备环保检测报告。乙方需随货提供物资设备的环保合规证明、生产厂家环保资质等文件。
18.2乙方优先选择新能源车辆运输,按属地要求运输方提供碳排放核算报告或长距离运输减排方案(如需)。设备包装优先使用可回收或可降解材料,使用不可降解塑料泡沫需符合使用区域要求,包装回收率按照属地相关要求执行。设备使用过程中需配备降噪、除尘设施,符合相关规定及属地要求。涉及油漆、润滑油等危险废物时,双方需单独签订《危险废物处置协议》,并严格遵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
18.3乙方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应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节能、环保法规及甲方的相关规定,注意保护环境。
18.4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环保抽检,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若检测合格则由甲方承担。乙方需配合甲方披露项目环保相关信息,提供必要的环保数据支持绿色建筑评价申报。
18.5乙方对设备环保性能负有维护责任。若设备排放超标,乙方需在48小时内更换达标设备,期间造成的工期延误按日支付合同金额0.5%的违约金。正常使用过程中出现排放超标或被检查中发现不符合属地要求造成负面事件引发行政处罚或负面通报的,由乙方承担相应处罚结果。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设备进行退(更)换,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环保整改期间甲方有权暂停支付相应款项。
19.安全生产、职业健康
19.1乙方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合同约定的安全标准。乙方须保证设备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的要求,对其提供设备的安全性能负责,不得提供不符合安全性能要求和能效指标以及国家明令淘汰的设备。
19.2乙方负责设备交付、现场使用及保养(维修)、安拆及退场全过程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管理工作,乙方负有主体责任,保证在设备在全过程中的安全作业并承担责任和义务,若发生财产损失、致人伤亡等事故,由乙方负责。
19.3乙方提供的设备需符合国家强制性安全标准及合同约定技术参数,验收时需提供合格证、检测报告等安全证明文件。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退货或更换合格产品,由乙方承担运输、检测等费用并赔偿甲方损失。
19.4乙方需按合同约定配备具备相应资质的管理人员(如安全工程师、环保专员),关键岗位人员到岗率需达100%;未按约定配备的,甲方有权按每日合同总额0.5%收取违约金,连续超3日未整改的暂停支付款项。
19.5乙方应确保操作人员具备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有效证件并具备一定的操作经验,提供设备的同时提供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工作证明、安全教育记录等材料。
19.6乙方有对派出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安全培训、安全管理的责任,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合同要求购买工伤保险、意外险等保险。
19.7乙方有义务告知甲方所供应设备在使用、维保过程的安全操作规程、注意事项及应急处置措施等,提出保障使用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
19.8乙方充分了解和承诺:设备在使用过程中若因设备原因或操作人员造成安全事故、对相关人员产生伤害、财产损失,乙方须承担相应赔偿损失的责任。
20.不可抗力
20.1不可抗力事件系指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战争、骚乱、戒严、暴动、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海啸、瘟疫等。不可抗力以致不能履行合同或不能如期履行合同时,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可以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
20.2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14日内将有关当局或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合同另一方。
20.3不可抗力后果承担
(1)不可抗力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等后果,由甲方和乙方承担各自人员伤亡和财产的损失;
(2)合同当事人均应采取措施尽量避免和减少损失的扩大,任何一方当事人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3)因乙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在迟延履行期间遭遇不可抗力的,不免除乙方违约责任。
(4)一旦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15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或终止合同的协议。
21.合同的变更、解除与转让
21.1合同的变更
21.1.1经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合同条款进行变更,合同变更文件必须由双方授权签约代表签字、盖章确认,变更文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21.1.2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结算单为合同文件一部分,结算单必须以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如结算单中所载明内容对本合同条款进行实质性修改,以本合同条款所列明内容为准。
21.2合同解除
21.2.1对乙方下列任一违约行为,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或根据双方书面另行约定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设备,且在甲方提出改正要求的时限内仍未履行;
(2)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3)乙方未能提供满足项目现场使用要求的设备;
(4)乙方设备(包括操作人员)的证书不全或失效,乙方未及时办理;
(5)如果甲方有充分依据证明乙方在本合同的竞争和实施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
21.2.2如果甲方根据上述条款的约定,终止了部分或全部合同,甲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租赁(或购买)未交付的设备或服务,乙方应承担甲方因租赁(或购买)类似设备或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在终止部分合同情况下,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21.2.3不可抗力事件下的合同终止应按照本合同不可抗力条款约定办理。
21.2.4经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双方必须经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和盖章进行确认,并明确合同解除时双方权利与义务。
21.2.5非甲方原因(如政府行政行为、业主原因及情势变更等原因)造成工程项目终止、或长期停工,或因施工计划变更,甲方不须再使用该设备时,甲方有权单方面提出中途退租,终止合同,租金按实际使用天数结算。
21.3合同权利的转让
乙方充分了解和承诺: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第三人转让本合同下所有权利(含债权)),否则乙方应按照转让债权金额的20%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22.廉洁约定
22.1甲、乙双方及工作人员不得向对方索要回扣等物质或非物质利益。
22.2甲、乙双方及工作人员不得接受对方人员给予的金钱及其他财物;不得参加可能对公正处理业务有影响的吃、喝、玩、乐等娱乐活动。
22.3甲、乙双方及工作人员不得以满足个人利益为目的而要挟和刁难对方。
22.4甲、乙双方及工作人员出现索贿行为的,应及时向对方领导或纪检监督部门投诉。
22.5甲、乙双方及工作人员不得发生关联交易、利益输送等其他不正当经济往来。
22.6甲方发现乙方采用不正当手段对甲方工作人员行贿,可根据具体情况和造成的后果,追缴乙方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22.7甲方纪检监督部门联系人:,举报电话:,举报邮箱:;
乙方纪检监督部门联系人:,举报电话:,举报邮箱:。
22.8如双方签署有廉政协议,应符合廉政协议约定。
23.争议解决
23.1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尽量通过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双方约定以以下第(2)种方式解决争议:
(1)向甲方法人机构所在地(北京市东城区)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2)向约定的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市),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23.2在提起诉讼或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裁决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它部分继续执行。双方同意因争议解决产生的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鉴定费、保全费、公告费等均由乙方承担。
24.其他
24.1本合同履约过程中变更文件、收货文件均需要双方授权签约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4.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授权签约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至租赁工作完毕(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且费用结清、双方履行完合同义务后失效。
24.3本合同乙方加盖实体印章,甲方加盖合同专用章。乙方接受以下关于合同签字盖章形式及步骤等的约定,并认可甲方合同专用章及电子合同的效力。
24.4本合同的签订步骤为:(1)双方就合同条款协商一致后打印纸质文本;(2)纸质合同文本由乙方在指定位置签字并加盖印章和骑缝章;(3)甲方在纸质合同文本中的指定位置签字,并留存纸质合同文本;(4)甲方将乙方签字盖章、甲方签字的纸质合同文本扫描成电子版并上传系统;(5)甲方通过指定邮箱将加盖合同专用章的电子合同发送至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乙方电子邮箱,甲方邮件进入乙方指定邮箱收件系统,无论乙方邮箱错误被退回或乙方拒收,均视为电子合同发送成功并已被乙方接收。
24.5甲方加盖合同专用章的时间为本合同订立时间。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合同订立时即生效。合同变更、解除以及办理结算等与本合同有关的文件均适用上述条款的约定。
24.6双方对合同文本的约定内容有争议时,按以下顺序解释:(1)甲方留存的甲方签字、乙方签字盖章的合同纸质文本原件;(2)甲方电子邮箱留存的向乙方指定邮箱发送的电子合同文本;(3)乙方留存的甲方签字、乙方签字盖章的合同纸质文本原件。
24.7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24.8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
24.9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
25.附件
附件1:中交三公局项目部公章在合同中用印权限说明书
附件2:授权委托书
附件3:合规保护标准条款
附件4:廉政协议
(以下无正文)
乙方声明:甲方已依法向我方提示了相关条款(特别是加粗字体条款),并应我方要求对相关条款的概念、内容及法律效果做了说明,我方已经知悉并理解上述条款。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理人(签字):授权代理人(签字):
第5章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
采购人应尽可能清晰准确地提出对设备的需求,并对所要求提供的设备名称、规格、数量及单位、交货期、交货地点、技术性能指标、检验考核要求、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要求等作出说明。鉴于采购需求是合同文件的组成文件之一,指代主体名称宜采用买方和卖方分别表示采购人和供应商或成交供应商。
一、项目概况及总体要求
采购人可根据需要对工程项目的概况进行介绍,以使供应商更清晰地了解供货的总体要求和相关信息。
二、物资需求一览表
序号设备名称规格数量及单位交货期交货地点……
1平板拖车/月6.00
2洒水车10m³月10.00

说明:洒水车不含油含司机、拖车不含油含司机
3、技术性能指标
车辆要求必须产权清晰,不存在第三方争议(个人车辆需挂靠至单位,有挂靠协议),车辆具备合法手续,并确保出厂5年内车辆(出厂年限符合询价函要求),各项技术指标、环保指标、安全防护装置配备等符合国家和施工区域政府相关规定
4、检验考核要求
采购人应对合同设备在考核中应达到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进行规定,并可根据合同设备的实际情况,规定可以接受的合同设备的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
五、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要求
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响应文件
供应商:(盖单位章)
年月日
目录
一、响应函
二、报价承诺书
三、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四、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五、响应保证金(适用于递交响应保证金的情况)(如有)
六、报价表
七、资格审查资料(如有)
八、响应方案(如有)
九、信誉情况承诺函
十、信用承诺书
十一、其他资料(如有)
一、响应函
(采购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含税价人民币(大写)(¥)的报价(其中:不含税价为:;增值税税额为:)提供(物资名称及相关服务),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2.我方的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响应函;
(2)报价承诺书;
(3)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4)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如有);
(4)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如有);
(5)响应保证金(如有);
(6)报价表;
(7)资格审查资料(如有);
(8)响应方案(如有);
(9)信誉情况承诺函;
(10)信用承诺书
……
响应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响应函为准。
3.我方承诺在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不撤销响应文件。
4.如我方成交,我方承诺:
(1)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按照采购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一章“询比采购公告/询比采购邀请书”中规定的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6.(其他补充说明)。
供应商:(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地址:
电子邮箱: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年月日
2、报价承诺书
(采购人名称):
1、在研究贵单位所发的租赁文件,并已完全熟知所需供应的内容,我单位愿意按文件中规定承担全部义务,并严格按照质量和技术要求来实施。
2、我单位承诺在合同履行期间所报的(需采购人明确)固定不变,不因任何原因提出调整。
3、安全特别承诺:我公司对供货期间的安全负全部责任,任何人员的伤亡、设备的损坏由我公司负责解决。
4、如果贵单位接受我单位报价(中标),我单位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进行组织货源,实行“保质”、“保量”、“保进度”,完成贵单位规定范围内的全部工作。
5、在合同协议书正式签署之前,本报价书及中标通知,将构成双方之间有约束力的文件。我单位将严格遵循本报价书的各项承诺。
6、我单位承诺本报价书、中标通知文件将作为双方合同协议书附件。
7、我单位理解贵部不保证最低价中标原则。
供应商(公章):地址:
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电话:
签字日期:邮编:
3、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采购人名称):
我单位参与本次采购(编号为:)的报价,并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了资料,我单位在此郑重承诺如下:
作为独立供应商,对所有申报资料负责,并保证所有资料的真实性,如发现经证实的虚假材料,贵单位有权取消我单位的投标资格。
特此承诺。
供应商(承诺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年月日
4、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供应商名称: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特此证明。
法人代表身份证(正面)法人代表身份证(反面)

供应商:(盖单位章)
法人签字:
年月日
5、授权委托书
(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询比采购项目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询比采购项目签订采购合同之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6、响应保证金
(适用于递交响应保证金的情况)
若采用现金或支票,供应商应在此提供汇款凭证的复印件。
如采用银行保函,格式如下。
(采购人名称):
鉴于(供应商名称)(以下称“供应商”)于年月日参加(项目名称)询比采购活动,(担保人名称,以下简称“我方”)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若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或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或者发生采购文件明确规定不予退还响应保证金的其他情形,我方承担保证责任。收到你方书面通知后,我方在7日内向你方无条件支付人民币(大写)。
本保函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保持有效。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通知应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送达我方。
担保人名称:(盖单位章)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年月日
7、报价表
1.报价表说明
洒水车不含油含司机、拖车不含油含司机
2.报价表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物资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含税综合单价税率不含税总金额含税总金额备注
1平板拖车/月6
2洒水车10m³月10
合计报价

8、资格审查资料
(适用于对供应商提出资格要求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供应商应根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1)项和第3.5(2)项的要求提供主体资格证明及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供应商还应根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5)项、第3.5(6)项的要求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二)近年财务状况
9、响应方案
(适用于要求提出响应方案的情况)
1.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
2.技术支持资料
3.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
10、信誉情况承诺函
(供应商名称)郑重承诺如下:
我单位不存在以下情形:
(1)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6)列入中交集团及所属单位黑名单且处于禁入有效期内的供应商;
(7)列入中交集团及所属单位重点关注名单且处于整改期内的供应商;
(8)其他:。
如在发出中标通知书之前发现我单位存在上述~条所列任一情形,招标人有权取消我单位中标资格。
我单位承诺以上信息均属实,如发现我公司存在漏报、瞒报或虚假填报的,我单位将接受采购人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弄虚作假处理我单位的投标行为。
供应商:(盖单位章)
年月日
11、信用承诺书
信用承诺书(样本)
为营造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交易环境,树立诚信守法的供应商(分包商、服务商等)形象,本人代表本单位作出以下承诺:
(一)提交的所有信息,均合法、真实、准确、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分,并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二)及时更新本单位信息,并对所提供信息的有效性负责。
(三)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以及项目单位提前告知的管理要求,开展交易活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廉政建设。
(四)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不发生弄虚作假、围标串标、恶意投诉、行贿、干扰交易活动等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自觉维护项目交易的良好秩序。
(五)守合同、重信用,诚信履约,自觉接受中交集团及项目单位、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
(六)自愿接受政府部门、中交集团及项目单位依法依规的检查。如发生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自愿接受政府部门、中交集团及项目单位依法依规给予的处罚(处理),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和刑事责任。
(七)已认可并遵守中交集团及项目单位关于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联合惩戒以及诚信廉洁共建共享等相关规定。
(八)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项目团队中无中交集团员工及其亲属(投标单位属于中交集团下属企业除外)。
(九)对项目单位的让利应放在明处,不得与项目单位员工就合同的谈判、签订、履行及违约责任追究等事项进行私下交涉。不得以回扣、酬金、佣金、奖励、津贴、兼职工资等名目,将让利转给项目单位员工及其亲属;不报销、不支付应由项目单位员工个人支付的费用;不提供交通工具、通信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
不向项目单位员工及其亲属提供财物或者输送利益。不邮寄、赠送可能影响公平交易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券)、有价证券、股权、股票、债券、其他金融产品、土特产、支付凭证、预付卡、电子红包礼券、房屋、车辆、古董等;不提供可能影响公平交易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不得为项目单位员工及其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和优惠条件,不得为其就业、出国、旅游度假、婚丧嫁娶、子女上学、职务晋升、工作安排、购买或装修房屋、投资入股或者买卖股票、债券等提供方便;不得以各种理由提供借款或者房屋和车辆借用;不得以慈善公益捐赠、社会责任费用等名目,变相提供商业贿赂。
不得向项目单位员工打听涉及中交集团、项目单位的商业秘密;在中交集团、项目单位进行涉嫌不廉洁的商业行为调查时,有义务配合并提供证据材料。
其他廉洁要求:(各单位自行增加)。
(十)本人已认真阅读和认可上述承诺,并向本单位员工做了宣传教育。
法定代表人签名:
单位名称(盖章)
年月日
12、其他资料
供应商需提交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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