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中共国家税务总局贺州市八步区税务局委员会关于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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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广西 贺州市 | 采购单位 | 中共国家税务总局贺州市八步区税务局委员会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共国家税务总局贺州市八步区税务局委员会
关于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中共国家税务总局贺州市税务局委员会(以下简称“贺州市税务局党委”)统一部署,2025年10月13日至10月27日,贺州市税务局党委派出巡察组对中共国家税务总局贺州市八步区税务局委员会(以下简称“八步区税务局党委”)开展了常规巡察。2025年12月30日,贺州市税务局党委巡察组向八步区税务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基本情况
八步区税务局党委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重要政治考验,始终站在维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全盘认领巡察反馈问题,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坚决整改。局党委坚决扛牢整改主体责任,2026年1月21日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巡视巡察工作,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市局党委巡察整改有关规定、巡视巡察反馈意见等,审议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党委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拟定整改方案,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督促提醒党委班子其他成员落实整改责任。党委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主动认领问题,及时研究解决问题,全力推进分管领域的整改任务,形成以上率下、分兵把口、层层负责、合力整改的工作格局。截至2026年8月26日,对贺州市税务局党委巡察组反馈的四个方面存在的36个问题,已完成整改34个,有2个问题部分完成整改。制定整改措施100条,已落实整改措施97条。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一)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特别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执行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职能责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等方面有短板。
1.落实党委会议“第一议题”制度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严格落实党委会议“第一议题”制度相关要求,党委会“第一议题”由党委书记带头领学领悟,结合八步税务实际带头体会交流、带头研提措施,组织党委班子成员结合职责分工谈体会认识。会前严格审核“第一议题”学习内容。二是建立“第一议题”事项台账,将党委会中的重要事项纳入督查督办事项,并做好及时跟踪收集反馈。三是对贯彻落实情况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及时纠偏,切实履行好纪律监督责任。
2.政治机关建设有短板。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于2025年10月、2026年1月开展党支部书记对全体党员的两次集体廉政谈话,及时督促党支部书记执行“六必谈”制度,尤其是对工作岗位变动或遇到困难和其他情形的干部进行谈心谈话,全面客观掌握党员干部的思想状况。二是丰富学习方式,通过集中学习、专题研讨等形式,系统解读市局党委决策部署和工作理念,于2026年2月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中安排学习2026年全市税务工作会议精神,确保学习覆盖到每一名干部职工。三是突出重点对象,于2026年2月青年理论学习小组中安排学习2026年全市税务工作会议精神。通过开展青年干部座谈会进行学习交流,提升其政策理解力和执行力。
3.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已于2025年11月20日召开党委会议专题研究党内法规执行工作。明确今后严格落实党委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专题研究党内法规执行工作的要求。
4.落实《信访工作条例》及开展信访不够到位,信访投诉问题解决时效不高,跟踪落实力度不够强。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严格落实《信访工作条例》,办公室及时呈批信访件并转相关责任部门,同时建立完善信访事项登记,做好跟踪及答复信访人后续工作,并收集归档有关资料,确保信访工作时效及资料归档完整。
5.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工作制度不够完善。个别税收法律法规和制度政策落实不到位,对外提供数据不规范,审核数据需求不严谨、审核不严格。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2026年上半年以党支部“三会一课”为基础,通过党员干部学习、普通干部列席,学习税收政策文件和工作指引30次,覆盖局内全体干部,强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二是严格规范“四个不得”,对政府来函征求意见认真回函,回函由分管领导和一把手审核把关。三是强化监督机制,目前暂未发现重大问题或严重不良影响。
6.“税费皆重、税费一体、税费协同”工作格局不够强。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社非股已结合欠税欠费工作会议、收入分析工作会议,组织学习区局《社会保险费征缴争议处理工作指引》《欠费管理工作指引》文件,推进解决社保费征缴争议等重点难点问题,一体研究推进税费工作,做到“管税必管费”;法制股负责社会保险费复议应诉;税政股和风险股负责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申报口径解释并参与所得税与社会保险费数据比对分析;一分局和税源管理分局负责抓好社会保险费政策咨询、缴费服务和信用管理等工作,协同社非股做好社会保险费政策宣传、典型案件公开曝光、舆情防控工作。定期开展土地出让金与城镇土地使用税、契税、印花税等关联税费种的申报比对工作,目前暂未发现问题。
7.落实税费优惠政策不到位,存在应享未享、不应享而享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根据政策适用联席办工作方案,上半年组织学习总局下发税收政策文件和工作指引3次,覆盖局内全体干部;税政部门开展内部培训2次,覆盖20人;组织模拟税费问题查账训练营学习2次,覆盖70人。第一税务分局组织开展夕课学习最新税收政策、执法规范等内容13次,提升了全局干部的税费业务水平和政策合规意识。二是做好牵头工作,各分局及办税服务厅加强政策宣传辅导,各条线归口管理。上半年面向纳税人培训14次,300余人次;推动业务部门完善政策辅导和审核把关,及时发现并纠正“应享未享”或“违规享受”等的执法过错,避免出现重大错享、漏享问题。三是已督促疑点涉及分局,经主管局对企业进行辅导,涉及的企业均整改完成。
8.落实税收监管力度不够,欠税户数及金额增长较大。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盘点欠税重点企业,强化数据分析质效,通过整理出企业欠税成因、开票情况、不动产状态、银行存款情况以及触发相应指标情况供各税源管理部门了解欠税企业,对企业欠税清偿能力进行前瞻性分析、评估清偿能力,着力提升欠税追征的精准性。二是要求欠税企业报送合理的欠税清缴计划,资产报告、处置报告,掌握纳税人经营状态情况,要求纳税人定期报送企业欠税报告,跟踪欠税清缴计划执行情况,对于不按承诺清缴的及时采取保全、强制措施。三是持续推动全局查询欠税企业银行账户存款工作,定期下发查询企业名单和相关要求,对有可用余额的进行强制扣缴税款。截止2026年6月5日,我局本年新欠3124.7万元,去年同期5736.09万元,减少2611.4万元。本年清理欠税7869.72万元,去年同期4972.11万元,减少2897.61万元;落实欠税管理新机制,强化执法手段应用,2026年实施查封拍卖2套住宅清欠税款166.09万元。
9.深化税务领域改革在优化跨省迁移税费服务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经请示征管科,6条逾期迁移数据已无法整改;经过系统更迭,该类任务需通过固定模块进行监控,已安排专人每日监控、及时清理对应任务。
10.持续夯实征管基础、提升征管效能方面与数字化转型条件下的税费征管“强基工程”的要求有差距,对发票管理等重点领域税收监管不够,完善防控措施有待提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对于在发票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能改立改,不能立行立改的要建立发票专项整治整改问题台帐,并持续整改验收。同时向各税务分局传达学习关于发票领域专项整治文件,加强平时税收工作和发票领域中的审查。经我局自查,2026年4月30日认定的D级纳税人但增值税专用发票票种核定份数大于25份的有9户,目前已调减份数的有4户,其中5户无法调减的原因是被列入风险纳税人无法调整发票票种核定信息,虽无法调减发票额度,但被列入风险纳税人后,企业无法开具发票,能对企业进行有效管控,封堵发票监管漏洞。
11.个体户税收监管工作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已对开受票金额超120万个体户申报有疑点数据的纳税人进行约谈,督促纳税人自查补报,对该68户纳税人2024年申报收入数据97664.92万元和2025年申报数据18888.10万元进行核查整改;二是对15户双定户自开专用发票未足额申报纳税人进行整改,已完成补报,入库税款2283.11元;三是对135户连续发票开超次月未调整定额纳税人进行定期定额调整,取消定期定额并督促纳税人整改申报表。
12.税收领域重大风险管理力度不够强。
整改情况:整改措施已完成,将长期坚持。一是已制定了《国家税务总局贺州市八步区税务局关于房地产开发项目全流程管理的工作指引》与《国家税务总局贺州市八步区税务局土地增值税清算核定征收工作机制》,自2025年12月1日起试行。二是2026年第一季度,我局根据企业提供的销售数据以及网签备案数据,对金三伴侣台账中62个土地增值税项目信息进行更新。同时,为科学拟定年度清算计划,主管税务分局已收集54份土地增值税项目评估表。年度清算计划已按要求通过本局土地增值税领导小组集体审议并报上级部门备案。三是截至2026年6月,我局清算团队已完成远东江滨华府四期、广裕·帝景湾二期的初步审核,正在与企业意见交互。四是根据上级检查组提出的疑点问题,认真开展复核工作。截至2026年6月,部分项目经复核已确认存在疑点问题,联合管理分局与企业进行沟通,并督促企业整改,6月15日,涉及企业已完成整改。
(二)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加强作风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廉洁自律等方面有弱项。
1.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情况汇报制度,要求各分局各部门在第一季度落实向局党委书记汇报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机关党委做好监督和督促工作,2026年应向党委汇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25人,实际汇报人数25人。
2.加强党的建设有落差。未严格落实全国税务系统党建工作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2026年5月14日,在党委会专题研究部署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情况“回头看”工作,并明确要求今后每年专题部署一次。切实在每月“三会一课”安排“第一议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3.落实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压实“四同”责任,将全面从严治党、思想政治等四项工作纳入党委年度重点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步谋划部署、推进考核,明确每年专题研究次数标准,纳入责任清单刚性执行。二是强化质量管控,会前对党委会的议题严格审核,避免出现重复研究的错误出现。对于专题研究的事项,明确各党委委员需结合分管工作领域作分析和部署。已于2026年1月21日在党委会专题研究巡视巡察工作,2026年4月28日在党委会专题研究思想政治工作,2026年5月14日在党委会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2026年6月17日在党委会专题研究一体化综合监督工作。
4.党委委员履行“一岗双责”有缺失。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压实“一岗双责”,明确党委委员分管领域党建责任,将履职情况纳入年度考核,推动其常态化抓好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二是规范报告管理,明确述职述廉报告撰写标准、内容要求,突出个人履职实际、问题短板及整改举措,杜绝照搬照抄、高度雷同。三是强化审核把关,建立“个人自审+党委终审”审核机制,从严审核班子成员及职级干部的述职述廉报告,对不规范、雷同报告退回重写,提升报告质量,确保述职述廉真实反映履职情况。2025年度述职报告已认真对照要求进行撰写。
5.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将长期坚持。一是5月14日党委会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已制定《2026年八步区税务局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点》;2025年党委与党委纪检组全年进行专题会商2次,提出10项具体监督建议,局党委全面认领问题建议,建立整改台账;创新实施“一把手+纪检组长+分管领导”三级联动谈话机制,推动谈心谈话全覆盖。二是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点名道姓宣读案例、剖析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强化警示震慑;同时组织纪检干部深入十二个支部开展案例通报宣讲,实现对非党员、助征员的警示教育全覆盖,持续深化警示效果。召开案例专题剖析会,对我局办理的案件进行深度复盘,制定全局的以案促改方案和措施,对涉案部门下发提醒通知书,督促相关部门完善相关制度规范,堵塞制度漏洞。三是保持案件查办高压态势,2025年以来,我局接到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共9件,其中已办结6件,在办3件;立案审查4件。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5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4人,党纪轻处分4人,重政处分2人。积极与职能部门开展明察暗访和专项检查,整合纪检委员和分局兼职监督员参与监督,壮大监督力量。四是加强证件保管及线索排查。截止目前,组织人事股保存干部有效护照58本,有效往来通行证75本,有效往来台湾通行证9本;把退休干部护照也集中保管,保存退休干部有效护照35本,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39本,有效往来台湾通行证5本。今年以来到贺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提取全体在职干部(包含助征员,事业编)以及退休干部出入境证件持有情况及出入境记录信息,共排查299人次。
6.落实专题会商制度机制不到位、有漏项。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严格落实党委会商制度。2025年,通过召开党委与党委纪检组专题会商会2次,上半年的党委会商主题为“以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为契机,严抓问题整改落实,深化八步区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下半年党委会商主题为“深刻汲取案件教训,纵深推进管党治党——聚焦基层税务人员非职务违纪违法行为系统治理”。立足监督职责提出监督建议10项。组织党委纪检组与职能部门会商4次、“一案双查”联席会议4次,制发提醒通知书10份,推动建立制度机制2项。2026年上半年八步区税务局严格按照《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委员会办公室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省级税务局党委与党委纪检组专题会商会议指引(试行)>的通知》(税总党委办发〔2025〕10号)要求落实党委纪检组与党委专题会商,对上一次专题会商所提意见落实情况进行通报,在会上党委委员结合“一岗双责”的工作要求分析存在问题和不足,提出下步工作打算;同时建立专题会商问题整改台帐,党委纪检组通过制发监督提醒通知书加强对整改落实的日常监督。二是加强文件学习,补齐缺项短板。组织纪检人员重新学习《省级税务局党委与党委纪检组专题会商会议指引(试行)》文件,弄懂吃透文件要求规定,避免重复出现类似问题。同时严格按照党委会商文件要求,将相关台帐内容整理补齐。三是落实整改跟踪问效。对此次的问题进行台帐管理,落实专人责任制,对不能按时完成的或以后再次出现类似问题的人员进行问责,杜绝巡察一次整改一次的恶性循环。
7.落实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制化正规化建设年工作有缺项。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组织开展案件办案经验交流和办案业务知识学习会,捋清文件程序要求,做到合法合规合程序。二是立即对存在不符合程序的做法进行整改,按照要求补齐手续,完善案件材料。三是在公文系统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违纪干部的违纪违法行为进行通报和曝光,释放严的基调。
8.开具党风廉政意见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加强对廉政意见开具的文件学习,对之前开具错误的廉政意见全部进行整改,并对之前开具的廉政意见进行复查,查缺补漏,现已全部检查和整改完毕。
9.落实监督责任不够严实。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明确职责范围。按照文件要求,捋清纪检组、机关纪委、各支部纪检委员各自职责权限,对标对表明确职责所在,认领相关监督职责和监督责任,并按照相关要求落实定期汇报职责。已于2025年11月17日召开八步区税务局纪检监督职能专题学习暨责任落实推进会议,下发并解读任务清单,明确各岗位监督职责。二是加强联合执纪。后期纪检组将联合各支部纪检委员和兼职监督员,按照各自权限职责范围,进一步在日常监督、专项检查和明察暗访等监督检查中加强联合协作,提升监督合力。三是落实责任汇报。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落实定期汇报职责,压实各岗位的监督执纪职责。已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述职大会听取本单位机关纪委、党支部纪检委员履行监督职责工作汇报,于2026年4月10日召开一季度党支部纪检委员联席会议,听取各支部纪检委员监督工作汇报。2026年机关纪委严格落实每半年向纪检组汇报1次工作履职情况,党支部纪检委员同步严格落实每半年向机关纪委汇报1次工作履职情况。
10.干部职工上班迟到现象仍有发生。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将长期坚持。一是压实各部门工作责任,严肃工作纪律,常态化开展考勤工作。按照每天考勤、每月汇总的形式,由干部手签、部门负责人复核,做好三张表的报送,即:每周人员签到表、每月考勤汇总表以及人员休假情况登记表。目前各部门按时报送三张表,如实报送迟到、请假等情况。二是不定时开展考勤抽查,强化全体干部工作作风。组织人事股协同党委纪检组、党委办公室组成纪律检查小组,不定时到各部门抽查人员到岗情况,强化干部考勤监督管理。今年以来,纪律检查小组共不定期检查干部考勤纪律6次,通报4次,通报50人次。三是重点监督节假日前后考勤工作,对于春节、清明、三月三、端午等假期前后等关键节点的上下班考勤,采取提醒+抽查的方式,在全员工作微信群强调节假日前后上下班考勤纪律注意事项。纪检部门将严格按照管理职责对监督不到位的部门下发提醒通知书,督促各部门履行管理职责。
11.婚丧喜庆事宜报备管理不够严实。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对之前审批报备不完整的婚丧喜庆申请单进行全面核实整改,并对审批部门人员进行学习教育,明确审批责任。依托党支部党员会议、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安排普通干部列席,累计开展相关文件学习20次,实现全体干部职工全覆盖。
12.执行财经纪律不到位。
整改情况:部分已整改完成。办公室、组织人事股、机关党委、工会已完成整改。收核涉及6个问题,5个已完成整改,其中收核往来款项长期挂账问题还在持续整改。一是2025年11月24日已按照要求在公文系统内对17500元培训费进行局内公告。同时,加强对相关文件的学习,对应公开的培训费管理情况及时公开。二是于2025年11月18日,对2024年周转房使用管理情况在公文系统公开。三是强化预算刚性约束,今后严格执行年度预算批复,遵守“先有预算,后有支出,没有预算就没有支出”的原则,严禁擅自扩大开支范围、提高支出标准;压实责任健全机制,明确各岗位经费管理责任,将预算执行纳入日常工作考核;优化下年度预算编制,结合本年度实际开支、工作实情科学编制下一年度预算,杜绝预算编制粗放、估算不实导致后期超支。四是往来款项长期挂账问题,该往来款为贺县中学花岗岩板材厂投资款10万元,因各种历史原因从1997年挂账至今。在2016年、2018年进行资产清查及2022年清理往来款时均有上报上级部门申请核销,2023年再次上报监管局申请核销,均因账龄太长又缺乏跟踪预警,无法收集到完整的材料,无法审核通过予以核销。根据监管局建议,我单位于2023年10月10日按要求补充经济鉴证报告到监管局,但监管局没有再出新的审核意见。2025年巡察再次指出该问题后,我局党委高度重视,由收核部门牵头、相关股室配合,逐笔梳理全部长期挂账往来明细,登记往来款清理台帐,及时清理款项。针对贺县中学花岗岩板材厂投资款的清理,按照监管局审核意见,重新整理收集材料,通过实地走访莲塘政府、贺州第四高级中学(原贺县中学)、贺州市八步区市场监督管局等部门了解相关情况,于6月15日通过公文系统正式发函到贺州市八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贺州市八步区教育局、贺州第四高级中学、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请求其协助查找贺县中学花岗岩板材厂办理清算注销手续、破产公告或者破产清算的清偿文件,相关部门均有回复电话了解情况,并答应尽量查找相关资料。我局积极配合各部门,争取9月底前收集各部门复函及相关材料,重新整理后再次上报上级申请核销。今后,将加强管控,建立长效机制,防止类似的长期挂账发生。抓好源头管控,加强有关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国有资产及清查核实管理等方面制度规定的学习,了解政策界限口径,及时依规进行账务处理,避免简单“一挂了之”;建立定期清理制度,健全风险管理,严格往来款挂账审批,完善往来款管理台帐,根据“谁经办,谁负责”的原则,及时组织催缴和清理,防止“先清后乱”“边清边挂”;规范日常财务行为,因公借款审批从严从细,原则上不得代垫、代付应由个人承担的款项,往来款项凭证摘要填写清晰规范、内容完整。五是立行立改。完善接待清单填写规范,此后均已列明接待人员的具体职务。今后严格按照公务接待相关规定及经费管理办法规范报账流程,严把填报审核关口,对漏项、错填、内容不实等清单一律退回重填,杜绝不合规单据入账,强化业务学习培训,明确填报禁忌与易错点,提升经办人员业务能力,健全日常监督机制,定期对接待台帐、清单资料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整改填报漏洞,常态化抓好整改落实。六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贺州市八步区税务局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规定:“伙食费,参照本局差旅费有关规定,在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标准内据实报销”,《国家税务总局贺州市八步区税务局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按规定标准每人每天100元包干使用”,经核实两次主题党日活动开展时间为1天,未超标准。已组织各党支部支委会学习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今后将加强学习党建活动经费使用相关规定,严格审核程序,定期对党建活动经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七是已对2024年5月以来的工会收支事项已经填制记账凭证,并形成年度会计账簿与报表。原始材料已整理装订成册,以便保管。八是今后严格执行自管公有住房出租收入管理办法,明确租金收入的支出范畴,严禁擅自扩大支出用途、随意列支无关费用,做到收入专款专用、支出依规执行。九是资产处置未通过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信息公开系统公开问题,经核查,截止2025年巡察时已在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信息公开系统就处置的183项资产进行公示,具体公示情况为2022年2月24日在平台公示2辆报废车辆,2022年9月13日在平台公示179件办公家具类资产报废事项,2023年6月20日公示2辆报废车辆;后通过资产系统查到2023年批准拆除的1处房产(鉴定为危房)、1台复印机没有公示,已于2026年5月21日在平台公示。十是已用2026年1月、2月的出租房产收入抵扣出租拍卖手续费。十一是今后根据实际情况做好采购需求、做准采购预算,避免再发生类似的情况;加强政府采购相关文件的学习,提高采购人员的业务水平。
13.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较为突出。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由机关党委抓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题学习与党员教育管理整改,将《习近平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论述摘编》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等相关内容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学习内容,结合廉政谈话、季度警示教育机制、主题党日“纪检委员时间”、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开展常态化纪律宣教。督促各支部抓实党员日常谈话提醒、苗头性问题纠治。2026年上半年,已开展2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相关内容,有效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各党支部已开展6次有关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相关案例、文件的学习,引导干部职工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二是在开展2026年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工作中,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实作为学习教育问题查摆的具体表现,以学习教育为坚实基础,持续巩固拓展学习成果,推动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三是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显著增强,强化震慑效应。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党委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以案促改工作,制定整改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党委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通过调研座谈、分级分类谈心谈话等方式,加强对分管领域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已收集谈心谈话表45份;专门召开案例专题剖析会,对我局办理的案件进行深度复盘。从制度漏洞、监管缺位、思想松懈等维度深入挖掘问题根源,系统梳理案件中暴露出的审核把关不严、内部监督失效、廉政风险防控缺失等关键问题,为全局制定针对性整改措施奠定坚实基础;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点名道姓宣读案例、剖析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强化警示震慑;同时组织纪检干部深入支部开展案例通报宣讲,实现对非党员、助征员的警示教育全覆盖,持续深化警示效果。组织7名干部代表旁听职务犯罪庭审,用真实庭审场景强化干部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法治意识,切实做到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制订了《国家税务总局贺州市八步区税务局纪检组组长与基层税务分局长谈心谈话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谈心谈话流程,明确监督重点;严格落实《广西税务系统防治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常态化实施办法》,切实扎紧制度笼子。
(三)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有不足
1.领导班子业务能力建设存在不足。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2025年度局党委班子成员已按要求每人牵头1个课题开展调研并撰写调研报告,2026年局党委班子成员已按要求每人牵头1个课题开展调研。二是已制定2026年八步区税务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和学习计划表,常态化开展学习交流,提升班子成员调研能力和业务素养,扎实补齐调查研究工作短板。
2.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已于2026年5月8日落实本次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主动认领巡察反馈问题。严肃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深挖问题根源,明晰整改方向,为后续逐项抓实整改、补齐工作短板夯实了基础。二是在今后的民主生活会上(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委班子成员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聚焦党性剖析与问题导向,摒弃“老好人”思想,坚决杜绝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确保批评意见见人见事见思想,直击痛点、触及灵魂,切实增强“辣味”,推动党内政治生活更加严肃规范。三是严格按照程序开展民主生活会,执行材料预审制度,明确要求党委领导班子剖析报告和个人发言提纲必须经党委书记逐一审阅把关签字后方可开会,确保程序规范、内容深刻、效果扎实。已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按程序召开了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
3.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规定不够严格。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提高认识,明确及时归档要求。学习选人用人相关制度规定,明确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需要归档的材料清单,了解电子版和纸质版档案的归档要求,按照选拔任用流程所需要的文书材料,有规律条例地归档整齐。今年以来组织人事部门利用党支部学习选人用人相关制度政策2次,参加全国税务系统人事条线联学2次,进一步增强了人事干部工作的规范性和科学性。二是立行立改,严格落实会议回避制度。我局组织人事部门组织相关人员再次深入学习会议回避制度,自2024年9月后召开的党委会人事议题,对涉及的考察对象、提任领导职务及晋升职级人选等事项全部采取了会议回避制度,并按规定在会议记录中特别注明。三是集中整理“补手续”,完成历史材料规范化装订。组织人事股组织8人组成工作小组,集中对2021年以来开展的领导职务提任和职级晋升工作进行再次核查整理,特别是针对巡视巡察提出的《干部选拔工作纪实表》进行完善,对选拔任用过程中形成的相关文件材料进行归档,目前共完成2021年以来领导干部选拔任用8批次68人、职级晋升5批次117人的相关文件材料进行归档整理,经核查暂未发现问题。
4.人才队伍建设和青年干部工作有短板。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及时下发相关工作方案。聚焦青年干部业务能力,激发青年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与活力,及时下发了《国家税务总局贺州市八步区税务局青年干部成长双导师制工作方案》、《中共国家税务总局贺州市八步区税务局委员会关于成立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相关制度文件。二是做好传帮带,助力青年练就过硬本领。实行导师制,围绕税收主责主业,搭建多元化成长平台,用好“模拟税费问题查账训练营”,推行“双清单”管理办法,建立“课程清单”与“实战化项目清单”双向联动机制,促进学用结合,赋能税费征管“强基工程”。同时,邀请青年干部融入“枫桥式”办税服务厅建设,立足纳税人缴费人需求,延伸服务触角,提升服务温度与效能。2026年以来面向青年干部举办“模拟税费问题查账训练营”2次,青年干部参与人数70人,对2025年度7个实战化项目团队颁发了优秀奖,极大的激发了青年干部干事创业的激情。在党委会上专门听取青年干部工作汇报1次,召开青年干部座谈会1次,征集青年干部的成长需求和意见建议7条。三是深化廉政教育,筑牢青春向党的忠诚根基。通过纪检委员进支部、纪检委员时间,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学习典型案例通报。2026年以来,共开展“纪检干部进支部”活动2次,开展警示教育大会2次,对2025年度入职的12名新录用公务员开展廉政第一课谈心谈话座谈会,有效引导青年干部将纪律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从思想根源增强敬畏意识。四是强化八小时之外监督,共组织152名职工干部签订《税务人员八小时之外承诺书》。制定《驻村干部管理制度》,与新老驻村队员开展谈心谈话12人次,定期到驻村点了解驻村干部情况,走访村委干部10人次,以便掌握青年干部的思想动态和驻村干部的纪律作风情况。
5.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严把述职评议考核关,明确抓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部分内容作为必述内容,同时,机关党委加强对基层党支部书记述职报告的预审,对内容不全、质量不高的报告一律退回重写,并强化日常督导,切实压实基层党支部书记“一岗双责”,确保党建责任全面落地。已严格按照规定完成2025年度基层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
6.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落实不规范、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严格执行“第一主题”制度,确保每次学习都由党委书记领学,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任务,切实提升政治站位与学习的严肃性。二是全面梳理学习内容,已制定2026年度八步区税务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通过集体研讨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补齐内容短板,深化思想理论武装。三是已完善2023年-2025年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材料归档,明确专人负责全过程记录与资料归档,确保会议纪要、发言提纲及佐证材料完整规范、有据可查,全面提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规范化水平。
7.基层党组织建设基础工作不够扎实。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严格落实党委会议每年至少专题研究1次党支部建设工作的要求,按规定做好专题研究党支部建设工作。二是全面排查并规范基层党组织设置,目前已完成党支部的调整。
8.基层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严格。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要求党支部严格按照基层党组织生活会工作要求和会议流程开展组织生活会,已按要求完成2025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相关工作并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
9.党员教育有所弱化、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明确在未设置党小组的前提下,必须通过定期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会议的形式,严格落实政治学习、谈心谈话等组织生活要求,坚决杜绝组织生活“空转”。目前自2025年8月后,所有未设置党小组的党支部都按要求每月召开党员会议落实组织生活。二是加强对各党支部党务工作者的业务培训和日常督导,规范会议记录,确保“三会一课”制度执行到位,组织生活质量全面提升。已于2026年1月、4月收集并检查各支部会议记录本,对记录不规范的要求及时整改。
(四)巡视巡察监督以及审计等其他监督发现问题整改不彻底
1.巡视巡察问题整改不到位。
整改情况:部分整改完成,除“个别其他应收款长期挂账”问题还在持续整改,其他问题已整改完成。该问题涉贺县中学花岗岩板材厂投资款,因各种历史原因未能收回导致挂账至今,在2016年、2018年进行资产清查及2022年清理往来款时均有上报上级部门申请核销,2023年再次上报监管局申请核销,均因账龄太长又缺乏跟踪预警,无法收集到完整的材料,无法审核通过予以核销。根据监管局建议,我单位于2023年10月10日按要求补充经济鉴证报告到监管局,但监管局没有再出新的审核意见。2025年巡察再次指出该问题后,我局党委高度重视,由收核部门牵头、相关股室配合,逐笔梳理全部长期挂账往来明细,登记往来款清理台帐,及时清理款项。针对贺县中学花岗岩板材厂投资款的清理,按照监管局审核意见,重新整理收集材料,通过实地走访莲塘政府、贺州第四高级中学(原贺县中学)、贺州市八步区市场监督管局等部门了解相关情况,于6月15日通过公文系统正式发函到贺州市八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贺州市八步区教育局、贺州第四高级中学、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请求其协助查找贺县中学花岗岩板材厂办理清算注销手续、破产公告或者破产清算的清偿文件,相关部门均有回复电话了解情况,并答应尽量查找相关资料。我局积极配合各部门,争取9月底前收集各部门复函及相关材料,重新整理后再次上报上级申请核销。今后,将加强管控,建立长效机制,防止类似的长期挂账发生。一是抓好源头管控,加强有关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国有资产及清查核实管理等方面制度规定的学习,了解政策界限口径,及时依规进行账务处理,避免简单“一挂了之”。二是建立定期清理制度,健全风险管理,严格往来款挂账审批,完善往来款管理台帐,根据“谁经办,谁负责”的原则,及时组织催缴和清理,防止“先清后乱”“边清边挂”。三是规范日常财务行为,因公借款审批从严从细,原则上不得代垫、代付应由个人承担的款项,往来款项凭证摘要填写清晰规范、内容完整。针对部分问题屡查屡有、税务人员违规在企业兼(任)职专项整治不到位的问题。一是纪检组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推进违规出国(境)审批,同时做好智慧监督,对违规经商办企业的问题线索进行处置,对存在违纪违法的行为进行严格核查,人事部门对总局下发的疑点数据及智慧监督平台下发的疑点数据进行核实。2025年以来,我局对违规经商办企业人员进行严肃处理批评教育10人次,责令检查3人次。二是加强证件保管及线索排查。强化护照管理及出入境信息比对。截止目前,组织人事股保存干部有效护照58本,有效往来通行证75本,有效往来台湾通行证9本;把退休干部护照也集中保管,保存退休干部有效护照35本,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39本,有效往来台湾通行证5本。今年以来到贺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提取全体在职干部(包含助征员,事业编)以及退休干部出入境证件持有情况及出入境记录信息,共排查299人次。三是按照《广西税务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结合总局下发的疑点数据,强化部门协作,对我局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线索进行详细核实,对确属于违规经商办企业的人员按要求依法依规进行处理。截至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毕。
2.督察审计问题整改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废止3份原与上级文件不符的制度,并对照上级文件修订印发新的接待管理办法、车辆使用管理办法和车辆维修维护管理办法,严格按新制度执行。二是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全国税务系统会议费管理办法》(税总财务发〔2025〕30号)、《全国税务系统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税总厅发〔2025〕29号)及《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办公室关于明确机关会议费及公务接待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桂税办发〔2025〕41号)等文件精神,对今后的公开事项建立“填报-初审-复核”三级审核机制,严把质量关。并于2025年9月30日公开2024年接待费使用情况。三是重新制作《公务用车登记表》,新增公务用车使用部门及人员等信息作为必填项,加强用车审批,发放车钥匙时审核清楚用车事由、用车地点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填写清楚等。并于2025年9月30日公开2024年车辆运行费使用情况。四是规范《公务用车登记表》填写,使用公务用车须登记事由,且严格按照公务用车的规定用途使用,做到不混用。五是按规定登记单车核算台账,按要求登记公务用车行驶里程、过路过桥费、洗车费、补胎等各项费用。六是严格按照规定做好每年的党费账户会计账证表。
三、对长期整改任务采取的重要举措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效
(一)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加强作风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廉洁自律等方面有弱项
执行财经纪律不到位。往来款项长期挂账。截至2025年9月底,存在往来款项长期挂账未清理的问题,涉及1笔往来款项,金额合计100000元。
(二)巡视巡察监督以及审计等其他监督发现问题整改不彻底
巡视巡察问题整改不到位。个别问题整改缓慢。2019年11月,贺州市税务局党委巡察组对八步区税务局党委进行了巡察,指出存在4个方面21个问题。截至2025年巡察组进驻后,已完成20个问题的整改工作,剩余“个别其他应收款长期挂账”问题还在持续整改。
整改情况:以上两个问题涉及贺县中学花岗岩板材厂投资款,因各种历史原因未能收回导致挂账至今。在2016年、2018年进行资产清查及2022年清理往来款时均有上报上级部门申请核销,2023年再次上报监管局申请核销,均因账龄太长又缺乏跟踪预警,无法收集到完整的材料,无法审核通过予以核销。根据监管局建议,我单位于2023年10月10日按要求补充经济鉴证报告到监管局,但监管局没有再出新的审核意见。2025年巡察再次指出该问题后,我局党委高度重视,由收核部门牵头、相关股室配合,逐笔梳理全部长期挂账往来明细,登记往来款清理台帐,及时清理款项。针对贺县中学花岗岩板材厂投资款的清理,按照监管局审核意见,重新整理收集材料,通过实地走访莲塘政府、贺州第四高级中学(原贺县中学)、贺州市八步区市场监督管局等部门了解相关情况,于6月15日通过公文系统正式发函到贺州市八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贺州市八步区教育局、贺州第四高级中学、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请求其协助查找贺县中学花岗岩板材厂办理清算注销手续、破产公告或者破产清算的清偿文件,相关部门均有回复电话了解情况,并答应尽量查找相关资料,我局积极配合各部门,争取9月底前收集各部门复函及相关材料,重新整理后再次上报上级申请核销。今后,将加强管控,建立长效机制,防止类似的长期挂账发生。一是抓好源头管控,加强有关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国有资产及清查核实管理等方面制度规定的学习,了解政策界限口径,及时依规进行账务处理,避免简单“一挂了之”。二是建立定期清理制度,健全风险管理,严格往来款挂账审批,完善往来款管理台帐,根据“谁经办,谁负责”的原则,及时组织催缴和清理,防止“先清后乱”“边清边挂”。三是规范日常财务行为,因公借款审批从严从细,原则上不得代垫、代付应由个人承担的款项,往来款项凭证摘要填写清晰规范、内容完整。
四、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一)加强思想认识,夯实巡察整改政治根基。始终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严肃重大的政治任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重要论述,压紧压实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和各责任单位直接落实责任,通过常态化谈心提醒、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引导全体干部职工从政治层面认清问题根源,做到思想上再对标、责任上再压实、行动上再跟进,以思想自觉保障整改工作落地见效。
(二)健全完善整改工作机制,筑牢闭环管控保障体系。优化巡察整改全流程管理制度,整改工作实行“销号不销责”,各责任单位应根据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建立长效机制,强化跟踪问效。常态化开展整改“回头看”,对已销号问题定期复核防止反弹,对推进迟缓、敷衍应付的情形及时督促纠偏,规范向上报备和内部监督流程,构建起问题认领、推进落实、督查核验、销号巩固、长效管控的完整闭环,推动整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长效运行。
(三)深化巡察成果运用,做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坚持标本兼治、举一反三,不局限于点对点整改单个问题,对照巡察暴露出来的制度短板、管理漏洞、作风弱项,梳理共性问题健全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体系,把整改成效融入日常业务、队伍管理、廉政建设全过程,将巡察整改成果与干部考核、作风建设、履职监督有机结合,深挖问题背后深层次治理短板,以点带面补齐工作薄弱环节,把巡察监督成效转化为规范内部治理、提升履职效能、防范廉政风险的长效动能。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774-5296610;邮政信箱:广西贺州市八步区太白西路166号308室;电子邮箱:hzsbbqswj@gxj.gxhz.gov.cn。
中共国家税务总局贺州市八步区税务局委员会
2026年8月31日
关于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中共国家税务总局贺州市税务局委员会(以下简称“贺州市税务局党委”)统一部署,2025年10月13日至10月27日,贺州市税务局党委派出巡察组对中共国家税务总局贺州市八步区税务局委员会(以下简称“八步区税务局党委”)开展了常规巡察。2025年12月30日,贺州市税务局党委巡察组向八步区税务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基本情况
八步区税务局党委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重要政治考验,始终站在维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全盘认领巡察反馈问题,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坚决整改。局党委坚决扛牢整改主体责任,2026年1月21日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巡视巡察工作,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市局党委巡察整改有关规定、巡视巡察反馈意见等,审议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党委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拟定整改方案,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督促提醒党委班子其他成员落实整改责任。党委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主动认领问题,及时研究解决问题,全力推进分管领域的整改任务,形成以上率下、分兵把口、层层负责、合力整改的工作格局。截至2026年8月26日,对贺州市税务局党委巡察组反馈的四个方面存在的36个问题,已完成整改34个,有2个问题部分完成整改。制定整改措施100条,已落实整改措施97条。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一)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特别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执行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职能责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等方面有短板。
1.落实党委会议“第一议题”制度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严格落实党委会议“第一议题”制度相关要求,党委会“第一议题”由党委书记带头领学领悟,结合八步税务实际带头体会交流、带头研提措施,组织党委班子成员结合职责分工谈体会认识。会前严格审核“第一议题”学习内容。二是建立“第一议题”事项台账,将党委会中的重要事项纳入督查督办事项,并做好及时跟踪收集反馈。三是对贯彻落实情况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及时纠偏,切实履行好纪律监督责任。
2.政治机关建设有短板。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于2025年10月、2026年1月开展党支部书记对全体党员的两次集体廉政谈话,及时督促党支部书记执行“六必谈”制度,尤其是对工作岗位变动或遇到困难和其他情形的干部进行谈心谈话,全面客观掌握党员干部的思想状况。二是丰富学习方式,通过集中学习、专题研讨等形式,系统解读市局党委决策部署和工作理念,于2026年2月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中安排学习2026年全市税务工作会议精神,确保学习覆盖到每一名干部职工。三是突出重点对象,于2026年2月青年理论学习小组中安排学习2026年全市税务工作会议精神。通过开展青年干部座谈会进行学习交流,提升其政策理解力和执行力。
3.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已于2025年11月20日召开党委会议专题研究党内法规执行工作。明确今后严格落实党委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专题研究党内法规执行工作的要求。
4.落实《信访工作条例》及开展信访不够到位,信访投诉问题解决时效不高,跟踪落实力度不够强。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严格落实《信访工作条例》,办公室及时呈批信访件并转相关责任部门,同时建立完善信访事项登记,做好跟踪及答复信访人后续工作,并收集归档有关资料,确保信访工作时效及资料归档完整。
5.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工作制度不够完善。个别税收法律法规和制度政策落实不到位,对外提供数据不规范,审核数据需求不严谨、审核不严格。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2026年上半年以党支部“三会一课”为基础,通过党员干部学习、普通干部列席,学习税收政策文件和工作指引30次,覆盖局内全体干部,强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二是严格规范“四个不得”,对政府来函征求意见认真回函,回函由分管领导和一把手审核把关。三是强化监督机制,目前暂未发现重大问题或严重不良影响。
6.“税费皆重、税费一体、税费协同”工作格局不够强。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社非股已结合欠税欠费工作会议、收入分析工作会议,组织学习区局《社会保险费征缴争议处理工作指引》《欠费管理工作指引》文件,推进解决社保费征缴争议等重点难点问题,一体研究推进税费工作,做到“管税必管费”;法制股负责社会保险费复议应诉;税政股和风险股负责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申报口径解释并参与所得税与社会保险费数据比对分析;一分局和税源管理分局负责抓好社会保险费政策咨询、缴费服务和信用管理等工作,协同社非股做好社会保险费政策宣传、典型案件公开曝光、舆情防控工作。定期开展土地出让金与城镇土地使用税、契税、印花税等关联税费种的申报比对工作,目前暂未发现问题。
7.落实税费优惠政策不到位,存在应享未享、不应享而享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根据政策适用联席办工作方案,上半年组织学习总局下发税收政策文件和工作指引3次,覆盖局内全体干部;税政部门开展内部培训2次,覆盖20人;组织模拟税费问题查账训练营学习2次,覆盖70人。第一税务分局组织开展夕课学习最新税收政策、执法规范等内容13次,提升了全局干部的税费业务水平和政策合规意识。二是做好牵头工作,各分局及办税服务厅加强政策宣传辅导,各条线归口管理。上半年面向纳税人培训14次,300余人次;推动业务部门完善政策辅导和审核把关,及时发现并纠正“应享未享”或“违规享受”等的执法过错,避免出现重大错享、漏享问题。三是已督促疑点涉及分局,经主管局对企业进行辅导,涉及的企业均整改完成。
8.落实税收监管力度不够,欠税户数及金额增长较大。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盘点欠税重点企业,强化数据分析质效,通过整理出企业欠税成因、开票情况、不动产状态、银行存款情况以及触发相应指标情况供各税源管理部门了解欠税企业,对企业欠税清偿能力进行前瞻性分析、评估清偿能力,着力提升欠税追征的精准性。二是要求欠税企业报送合理的欠税清缴计划,资产报告、处置报告,掌握纳税人经营状态情况,要求纳税人定期报送企业欠税报告,跟踪欠税清缴计划执行情况,对于不按承诺清缴的及时采取保全、强制措施。三是持续推动全局查询欠税企业银行账户存款工作,定期下发查询企业名单和相关要求,对有可用余额的进行强制扣缴税款。截止2026年6月5日,我局本年新欠3124.7万元,去年同期5736.09万元,减少2611.4万元。本年清理欠税7869.72万元,去年同期4972.11万元,减少2897.61万元;落实欠税管理新机制,强化执法手段应用,2026年实施查封拍卖2套住宅清欠税款166.09万元。
9.深化税务领域改革在优化跨省迁移税费服务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经请示征管科,6条逾期迁移数据已无法整改;经过系统更迭,该类任务需通过固定模块进行监控,已安排专人每日监控、及时清理对应任务。
10.持续夯实征管基础、提升征管效能方面与数字化转型条件下的税费征管“强基工程”的要求有差距,对发票管理等重点领域税收监管不够,完善防控措施有待提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对于在发票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能改立改,不能立行立改的要建立发票专项整治整改问题台帐,并持续整改验收。同时向各税务分局传达学习关于发票领域专项整治文件,加强平时税收工作和发票领域中的审查。经我局自查,2026年4月30日认定的D级纳税人但增值税专用发票票种核定份数大于25份的有9户,目前已调减份数的有4户,其中5户无法调减的原因是被列入风险纳税人无法调整发票票种核定信息,虽无法调减发票额度,但被列入风险纳税人后,企业无法开具发票,能对企业进行有效管控,封堵发票监管漏洞。
11.个体户税收监管工作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已对开受票金额超120万个体户申报有疑点数据的纳税人进行约谈,督促纳税人自查补报,对该68户纳税人2024年申报收入数据97664.92万元和2025年申报数据18888.10万元进行核查整改;二是对15户双定户自开专用发票未足额申报纳税人进行整改,已完成补报,入库税款2283.11元;三是对135户连续发票开超次月未调整定额纳税人进行定期定额调整,取消定期定额并督促纳税人整改申报表。
12.税收领域重大风险管理力度不够强。
整改情况:整改措施已完成,将长期坚持。一是已制定了《国家税务总局贺州市八步区税务局关于房地产开发项目全流程管理的工作指引》与《国家税务总局贺州市八步区税务局土地增值税清算核定征收工作机制》,自2025年12月1日起试行。二是2026年第一季度,我局根据企业提供的销售数据以及网签备案数据,对金三伴侣台账中62个土地增值税项目信息进行更新。同时,为科学拟定年度清算计划,主管税务分局已收集54份土地增值税项目评估表。年度清算计划已按要求通过本局土地增值税领导小组集体审议并报上级部门备案。三是截至2026年6月,我局清算团队已完成远东江滨华府四期、广裕·帝景湾二期的初步审核,正在与企业意见交互。四是根据上级检查组提出的疑点问题,认真开展复核工作。截至2026年6月,部分项目经复核已确认存在疑点问题,联合管理分局与企业进行沟通,并督促企业整改,6月15日,涉及企业已完成整改。
(二)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加强作风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廉洁自律等方面有弱项。
1.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情况汇报制度,要求各分局各部门在第一季度落实向局党委书记汇报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机关党委做好监督和督促工作,2026年应向党委汇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25人,实际汇报人数25人。
2.加强党的建设有落差。未严格落实全国税务系统党建工作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2026年5月14日,在党委会专题研究部署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情况“回头看”工作,并明确要求今后每年专题部署一次。切实在每月“三会一课”安排“第一议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3.落实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压实“四同”责任,将全面从严治党、思想政治等四项工作纳入党委年度重点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步谋划部署、推进考核,明确每年专题研究次数标准,纳入责任清单刚性执行。二是强化质量管控,会前对党委会的议题严格审核,避免出现重复研究的错误出现。对于专题研究的事项,明确各党委委员需结合分管工作领域作分析和部署。已于2026年1月21日在党委会专题研究巡视巡察工作,2026年4月28日在党委会专题研究思想政治工作,2026年5月14日在党委会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2026年6月17日在党委会专题研究一体化综合监督工作。
4.党委委员履行“一岗双责”有缺失。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压实“一岗双责”,明确党委委员分管领域党建责任,将履职情况纳入年度考核,推动其常态化抓好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二是规范报告管理,明确述职述廉报告撰写标准、内容要求,突出个人履职实际、问题短板及整改举措,杜绝照搬照抄、高度雷同。三是强化审核把关,建立“个人自审+党委终审”审核机制,从严审核班子成员及职级干部的述职述廉报告,对不规范、雷同报告退回重写,提升报告质量,确保述职述廉真实反映履职情况。2025年度述职报告已认真对照要求进行撰写。
5.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将长期坚持。一是5月14日党委会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已制定《2026年八步区税务局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点》;2025年党委与党委纪检组全年进行专题会商2次,提出10项具体监督建议,局党委全面认领问题建议,建立整改台账;创新实施“一把手+纪检组长+分管领导”三级联动谈话机制,推动谈心谈话全覆盖。二是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点名道姓宣读案例、剖析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强化警示震慑;同时组织纪检干部深入十二个支部开展案例通报宣讲,实现对非党员、助征员的警示教育全覆盖,持续深化警示效果。召开案例专题剖析会,对我局办理的案件进行深度复盘,制定全局的以案促改方案和措施,对涉案部门下发提醒通知书,督促相关部门完善相关制度规范,堵塞制度漏洞。三是保持案件查办高压态势,2025年以来,我局接到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共9件,其中已办结6件,在办3件;立案审查4件。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5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4人,党纪轻处分4人,重政处分2人。积极与职能部门开展明察暗访和专项检查,整合纪检委员和分局兼职监督员参与监督,壮大监督力量。四是加强证件保管及线索排查。截止目前,组织人事股保存干部有效护照58本,有效往来通行证75本,有效往来台湾通行证9本;把退休干部护照也集中保管,保存退休干部有效护照35本,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39本,有效往来台湾通行证5本。今年以来到贺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提取全体在职干部(包含助征员,事业编)以及退休干部出入境证件持有情况及出入境记录信息,共排查299人次。
6.落实专题会商制度机制不到位、有漏项。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严格落实党委会商制度。2025年,通过召开党委与党委纪检组专题会商会2次,上半年的党委会商主题为“以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为契机,严抓问题整改落实,深化八步区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下半年党委会商主题为“深刻汲取案件教训,纵深推进管党治党——聚焦基层税务人员非职务违纪违法行为系统治理”。立足监督职责提出监督建议10项。组织党委纪检组与职能部门会商4次、“一案双查”联席会议4次,制发提醒通知书10份,推动建立制度机制2项。2026年上半年八步区税务局严格按照《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委员会办公室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省级税务局党委与党委纪检组专题会商会议指引(试行)>的通知》(税总党委办发〔2025〕10号)要求落实党委纪检组与党委专题会商,对上一次专题会商所提意见落实情况进行通报,在会上党委委员结合“一岗双责”的工作要求分析存在问题和不足,提出下步工作打算;同时建立专题会商问题整改台帐,党委纪检组通过制发监督提醒通知书加强对整改落实的日常监督。二是加强文件学习,补齐缺项短板。组织纪检人员重新学习《省级税务局党委与党委纪检组专题会商会议指引(试行)》文件,弄懂吃透文件要求规定,避免重复出现类似问题。同时严格按照党委会商文件要求,将相关台帐内容整理补齐。三是落实整改跟踪问效。对此次的问题进行台帐管理,落实专人责任制,对不能按时完成的或以后再次出现类似问题的人员进行问责,杜绝巡察一次整改一次的恶性循环。
7.落实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制化正规化建设年工作有缺项。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组织开展案件办案经验交流和办案业务知识学习会,捋清文件程序要求,做到合法合规合程序。二是立即对存在不符合程序的做法进行整改,按照要求补齐手续,完善案件材料。三是在公文系统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违纪干部的违纪违法行为进行通报和曝光,释放严的基调。
8.开具党风廉政意见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加强对廉政意见开具的文件学习,对之前开具错误的廉政意见全部进行整改,并对之前开具的廉政意见进行复查,查缺补漏,现已全部检查和整改完毕。
9.落实监督责任不够严实。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明确职责范围。按照文件要求,捋清纪检组、机关纪委、各支部纪检委员各自职责权限,对标对表明确职责所在,认领相关监督职责和监督责任,并按照相关要求落实定期汇报职责。已于2025年11月17日召开八步区税务局纪检监督职能专题学习暨责任落实推进会议,下发并解读任务清单,明确各岗位监督职责。二是加强联合执纪。后期纪检组将联合各支部纪检委员和兼职监督员,按照各自权限职责范围,进一步在日常监督、专项检查和明察暗访等监督检查中加强联合协作,提升监督合力。三是落实责任汇报。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落实定期汇报职责,压实各岗位的监督执纪职责。已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述职大会听取本单位机关纪委、党支部纪检委员履行监督职责工作汇报,于2026年4月10日召开一季度党支部纪检委员联席会议,听取各支部纪检委员监督工作汇报。2026年机关纪委严格落实每半年向纪检组汇报1次工作履职情况,党支部纪检委员同步严格落实每半年向机关纪委汇报1次工作履职情况。
10.干部职工上班迟到现象仍有发生。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将长期坚持。一是压实各部门工作责任,严肃工作纪律,常态化开展考勤工作。按照每天考勤、每月汇总的形式,由干部手签、部门负责人复核,做好三张表的报送,即:每周人员签到表、每月考勤汇总表以及人员休假情况登记表。目前各部门按时报送三张表,如实报送迟到、请假等情况。二是不定时开展考勤抽查,强化全体干部工作作风。组织人事股协同党委纪检组、党委办公室组成纪律检查小组,不定时到各部门抽查人员到岗情况,强化干部考勤监督管理。今年以来,纪律检查小组共不定期检查干部考勤纪律6次,通报4次,通报50人次。三是重点监督节假日前后考勤工作,对于春节、清明、三月三、端午等假期前后等关键节点的上下班考勤,采取提醒+抽查的方式,在全员工作微信群强调节假日前后上下班考勤纪律注意事项。纪检部门将严格按照管理职责对监督不到位的部门下发提醒通知书,督促各部门履行管理职责。
11.婚丧喜庆事宜报备管理不够严实。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对之前审批报备不完整的婚丧喜庆申请单进行全面核实整改,并对审批部门人员进行学习教育,明确审批责任。依托党支部党员会议、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安排普通干部列席,累计开展相关文件学习20次,实现全体干部职工全覆盖。
12.执行财经纪律不到位。
整改情况:部分已整改完成。办公室、组织人事股、机关党委、工会已完成整改。收核涉及6个问题,5个已完成整改,其中收核往来款项长期挂账问题还在持续整改。一是2025年11月24日已按照要求在公文系统内对17500元培训费进行局内公告。同时,加强对相关文件的学习,对应公开的培训费管理情况及时公开。二是于2025年11月18日,对2024年周转房使用管理情况在公文系统公开。三是强化预算刚性约束,今后严格执行年度预算批复,遵守“先有预算,后有支出,没有预算就没有支出”的原则,严禁擅自扩大开支范围、提高支出标准;压实责任健全机制,明确各岗位经费管理责任,将预算执行纳入日常工作考核;优化下年度预算编制,结合本年度实际开支、工作实情科学编制下一年度预算,杜绝预算编制粗放、估算不实导致后期超支。四是往来款项长期挂账问题,该往来款为贺县中学花岗岩板材厂投资款10万元,因各种历史原因从1997年挂账至今。在2016年、2018年进行资产清查及2022年清理往来款时均有上报上级部门申请核销,2023年再次上报监管局申请核销,均因账龄太长又缺乏跟踪预警,无法收集到完整的材料,无法审核通过予以核销。根据监管局建议,我单位于2023年10月10日按要求补充经济鉴证报告到监管局,但监管局没有再出新的审核意见。2025年巡察再次指出该问题后,我局党委高度重视,由收核部门牵头、相关股室配合,逐笔梳理全部长期挂账往来明细,登记往来款清理台帐,及时清理款项。针对贺县中学花岗岩板材厂投资款的清理,按照监管局审核意见,重新整理收集材料,通过实地走访莲塘政府、贺州第四高级中学(原贺县中学)、贺州市八步区市场监督管局等部门了解相关情况,于6月15日通过公文系统正式发函到贺州市八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贺州市八步区教育局、贺州第四高级中学、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请求其协助查找贺县中学花岗岩板材厂办理清算注销手续、破产公告或者破产清算的清偿文件,相关部门均有回复电话了解情况,并答应尽量查找相关资料。我局积极配合各部门,争取9月底前收集各部门复函及相关材料,重新整理后再次上报上级申请核销。今后,将加强管控,建立长效机制,防止类似的长期挂账发生。抓好源头管控,加强有关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国有资产及清查核实管理等方面制度规定的学习,了解政策界限口径,及时依规进行账务处理,避免简单“一挂了之”;建立定期清理制度,健全风险管理,严格往来款挂账审批,完善往来款管理台帐,根据“谁经办,谁负责”的原则,及时组织催缴和清理,防止“先清后乱”“边清边挂”;规范日常财务行为,因公借款审批从严从细,原则上不得代垫、代付应由个人承担的款项,往来款项凭证摘要填写清晰规范、内容完整。五是立行立改。完善接待清单填写规范,此后均已列明接待人员的具体职务。今后严格按照公务接待相关规定及经费管理办法规范报账流程,严把填报审核关口,对漏项、错填、内容不实等清单一律退回重填,杜绝不合规单据入账,强化业务学习培训,明确填报禁忌与易错点,提升经办人员业务能力,健全日常监督机制,定期对接待台帐、清单资料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整改填报漏洞,常态化抓好整改落实。六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贺州市八步区税务局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规定:“伙食费,参照本局差旅费有关规定,在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标准内据实报销”,《国家税务总局贺州市八步区税务局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按规定标准每人每天100元包干使用”,经核实两次主题党日活动开展时间为1天,未超标准。已组织各党支部支委会学习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今后将加强学习党建活动经费使用相关规定,严格审核程序,定期对党建活动经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七是已对2024年5月以来的工会收支事项已经填制记账凭证,并形成年度会计账簿与报表。原始材料已整理装订成册,以便保管。八是今后严格执行自管公有住房出租收入管理办法,明确租金收入的支出范畴,严禁擅自扩大支出用途、随意列支无关费用,做到收入专款专用、支出依规执行。九是资产处置未通过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信息公开系统公开问题,经核查,截止2025年巡察时已在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信息公开系统就处置的183项资产进行公示,具体公示情况为2022年2月24日在平台公示2辆报废车辆,2022年9月13日在平台公示179件办公家具类资产报废事项,2023年6月20日公示2辆报废车辆;后通过资产系统查到2023年批准拆除的1处房产(鉴定为危房)、1台复印机没有公示,已于2026年5月21日在平台公示。十是已用2026年1月、2月的出租房产收入抵扣出租拍卖手续费。十一是今后根据实际情况做好采购需求、做准采购预算,避免再发生类似的情况;加强政府采购相关文件的学习,提高采购人员的业务水平。
13.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较为突出。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由机关党委抓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题学习与党员教育管理整改,将《习近平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论述摘编》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等相关内容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学习内容,结合廉政谈话、季度警示教育机制、主题党日“纪检委员时间”、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开展常态化纪律宣教。督促各支部抓实党员日常谈话提醒、苗头性问题纠治。2026年上半年,已开展2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相关内容,有效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各党支部已开展6次有关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相关案例、文件的学习,引导干部职工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二是在开展2026年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工作中,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实作为学习教育问题查摆的具体表现,以学习教育为坚实基础,持续巩固拓展学习成果,推动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三是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显著增强,强化震慑效应。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党委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以案促改工作,制定整改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党委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通过调研座谈、分级分类谈心谈话等方式,加强对分管领域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已收集谈心谈话表45份;专门召开案例专题剖析会,对我局办理的案件进行深度复盘。从制度漏洞、监管缺位、思想松懈等维度深入挖掘问题根源,系统梳理案件中暴露出的审核把关不严、内部监督失效、廉政风险防控缺失等关键问题,为全局制定针对性整改措施奠定坚实基础;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点名道姓宣读案例、剖析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强化警示震慑;同时组织纪检干部深入支部开展案例通报宣讲,实现对非党员、助征员的警示教育全覆盖,持续深化警示效果。组织7名干部代表旁听职务犯罪庭审,用真实庭审场景强化干部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法治意识,切实做到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制订了《国家税务总局贺州市八步区税务局纪检组组长与基层税务分局长谈心谈话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谈心谈话流程,明确监督重点;严格落实《广西税务系统防治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常态化实施办法》,切实扎紧制度笼子。
(三)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有不足
1.领导班子业务能力建设存在不足。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2025年度局党委班子成员已按要求每人牵头1个课题开展调研并撰写调研报告,2026年局党委班子成员已按要求每人牵头1个课题开展调研。二是已制定2026年八步区税务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和学习计划表,常态化开展学习交流,提升班子成员调研能力和业务素养,扎实补齐调查研究工作短板。
2.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已于2026年5月8日落实本次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主动认领巡察反馈问题。严肃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深挖问题根源,明晰整改方向,为后续逐项抓实整改、补齐工作短板夯实了基础。二是在今后的民主生活会上(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委班子成员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聚焦党性剖析与问题导向,摒弃“老好人”思想,坚决杜绝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确保批评意见见人见事见思想,直击痛点、触及灵魂,切实增强“辣味”,推动党内政治生活更加严肃规范。三是严格按照程序开展民主生活会,执行材料预审制度,明确要求党委领导班子剖析报告和个人发言提纲必须经党委书记逐一审阅把关签字后方可开会,确保程序规范、内容深刻、效果扎实。已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按程序召开了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
3.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规定不够严格。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提高认识,明确及时归档要求。学习选人用人相关制度规定,明确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需要归档的材料清单,了解电子版和纸质版档案的归档要求,按照选拔任用流程所需要的文书材料,有规律条例地归档整齐。今年以来组织人事部门利用党支部学习选人用人相关制度政策2次,参加全国税务系统人事条线联学2次,进一步增强了人事干部工作的规范性和科学性。二是立行立改,严格落实会议回避制度。我局组织人事部门组织相关人员再次深入学习会议回避制度,自2024年9月后召开的党委会人事议题,对涉及的考察对象、提任领导职务及晋升职级人选等事项全部采取了会议回避制度,并按规定在会议记录中特别注明。三是集中整理“补手续”,完成历史材料规范化装订。组织人事股组织8人组成工作小组,集中对2021年以来开展的领导职务提任和职级晋升工作进行再次核查整理,特别是针对巡视巡察提出的《干部选拔工作纪实表》进行完善,对选拔任用过程中形成的相关文件材料进行归档,目前共完成2021年以来领导干部选拔任用8批次68人、职级晋升5批次117人的相关文件材料进行归档整理,经核查暂未发现问题。
4.人才队伍建设和青年干部工作有短板。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及时下发相关工作方案。聚焦青年干部业务能力,激发青年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与活力,及时下发了《国家税务总局贺州市八步区税务局青年干部成长双导师制工作方案》、《中共国家税务总局贺州市八步区税务局委员会关于成立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相关制度文件。二是做好传帮带,助力青年练就过硬本领。实行导师制,围绕税收主责主业,搭建多元化成长平台,用好“模拟税费问题查账训练营”,推行“双清单”管理办法,建立“课程清单”与“实战化项目清单”双向联动机制,促进学用结合,赋能税费征管“强基工程”。同时,邀请青年干部融入“枫桥式”办税服务厅建设,立足纳税人缴费人需求,延伸服务触角,提升服务温度与效能。2026年以来面向青年干部举办“模拟税费问题查账训练营”2次,青年干部参与人数70人,对2025年度7个实战化项目团队颁发了优秀奖,极大的激发了青年干部干事创业的激情。在党委会上专门听取青年干部工作汇报1次,召开青年干部座谈会1次,征集青年干部的成长需求和意见建议7条。三是深化廉政教育,筑牢青春向党的忠诚根基。通过纪检委员进支部、纪检委员时间,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学习典型案例通报。2026年以来,共开展“纪检干部进支部”活动2次,开展警示教育大会2次,对2025年度入职的12名新录用公务员开展廉政第一课谈心谈话座谈会,有效引导青年干部将纪律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从思想根源增强敬畏意识。四是强化八小时之外监督,共组织152名职工干部签订《税务人员八小时之外承诺书》。制定《驻村干部管理制度》,与新老驻村队员开展谈心谈话12人次,定期到驻村点了解驻村干部情况,走访村委干部10人次,以便掌握青年干部的思想动态和驻村干部的纪律作风情况。
5.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严把述职评议考核关,明确抓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部分内容作为必述内容,同时,机关党委加强对基层党支部书记述职报告的预审,对内容不全、质量不高的报告一律退回重写,并强化日常督导,切实压实基层党支部书记“一岗双责”,确保党建责任全面落地。已严格按照规定完成2025年度基层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
6.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落实不规范、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严格执行“第一主题”制度,确保每次学习都由党委书记领学,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任务,切实提升政治站位与学习的严肃性。二是全面梳理学习内容,已制定2026年度八步区税务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通过集体研讨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补齐内容短板,深化思想理论武装。三是已完善2023年-2025年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材料归档,明确专人负责全过程记录与资料归档,确保会议纪要、发言提纲及佐证材料完整规范、有据可查,全面提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规范化水平。
7.基层党组织建设基础工作不够扎实。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严格落实党委会议每年至少专题研究1次党支部建设工作的要求,按规定做好专题研究党支部建设工作。二是全面排查并规范基层党组织设置,目前已完成党支部的调整。
8.基层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严格。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要求党支部严格按照基层党组织生活会工作要求和会议流程开展组织生活会,已按要求完成2025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相关工作并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
9.党员教育有所弱化、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明确在未设置党小组的前提下,必须通过定期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会议的形式,严格落实政治学习、谈心谈话等组织生活要求,坚决杜绝组织生活“空转”。目前自2025年8月后,所有未设置党小组的党支部都按要求每月召开党员会议落实组织生活。二是加强对各党支部党务工作者的业务培训和日常督导,规范会议记录,确保“三会一课”制度执行到位,组织生活质量全面提升。已于2026年1月、4月收集并检查各支部会议记录本,对记录不规范的要求及时整改。
(四)巡视巡察监督以及审计等其他监督发现问题整改不彻底
1.巡视巡察问题整改不到位。
整改情况:部分整改完成,除“个别其他应收款长期挂账”问题还在持续整改,其他问题已整改完成。该问题涉贺县中学花岗岩板材厂投资款,因各种历史原因未能收回导致挂账至今,在2016年、2018年进行资产清查及2022年清理往来款时均有上报上级部门申请核销,2023年再次上报监管局申请核销,均因账龄太长又缺乏跟踪预警,无法收集到完整的材料,无法审核通过予以核销。根据监管局建议,我单位于2023年10月10日按要求补充经济鉴证报告到监管局,但监管局没有再出新的审核意见。2025年巡察再次指出该问题后,我局党委高度重视,由收核部门牵头、相关股室配合,逐笔梳理全部长期挂账往来明细,登记往来款清理台帐,及时清理款项。针对贺县中学花岗岩板材厂投资款的清理,按照监管局审核意见,重新整理收集材料,通过实地走访莲塘政府、贺州第四高级中学(原贺县中学)、贺州市八步区市场监督管局等部门了解相关情况,于6月15日通过公文系统正式发函到贺州市八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贺州市八步区教育局、贺州第四高级中学、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请求其协助查找贺县中学花岗岩板材厂办理清算注销手续、破产公告或者破产清算的清偿文件,相关部门均有回复电话了解情况,并答应尽量查找相关资料。我局积极配合各部门,争取9月底前收集各部门复函及相关材料,重新整理后再次上报上级申请核销。今后,将加强管控,建立长效机制,防止类似的长期挂账发生。一是抓好源头管控,加强有关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国有资产及清查核实管理等方面制度规定的学习,了解政策界限口径,及时依规进行账务处理,避免简单“一挂了之”。二是建立定期清理制度,健全风险管理,严格往来款挂账审批,完善往来款管理台帐,根据“谁经办,谁负责”的原则,及时组织催缴和清理,防止“先清后乱”“边清边挂”。三是规范日常财务行为,因公借款审批从严从细,原则上不得代垫、代付应由个人承担的款项,往来款项凭证摘要填写清晰规范、内容完整。针对部分问题屡查屡有、税务人员违规在企业兼(任)职专项整治不到位的问题。一是纪检组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推进违规出国(境)审批,同时做好智慧监督,对违规经商办企业的问题线索进行处置,对存在违纪违法的行为进行严格核查,人事部门对总局下发的疑点数据及智慧监督平台下发的疑点数据进行核实。2025年以来,我局对违规经商办企业人员进行严肃处理批评教育10人次,责令检查3人次。二是加强证件保管及线索排查。强化护照管理及出入境信息比对。截止目前,组织人事股保存干部有效护照58本,有效往来通行证75本,有效往来台湾通行证9本;把退休干部护照也集中保管,保存退休干部有效护照35本,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39本,有效往来台湾通行证5本。今年以来到贺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提取全体在职干部(包含助征员,事业编)以及退休干部出入境证件持有情况及出入境记录信息,共排查299人次。三是按照《广西税务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结合总局下发的疑点数据,强化部门协作,对我局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线索进行详细核实,对确属于违规经商办企业的人员按要求依法依规进行处理。截至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毕。
2.督察审计问题整改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废止3份原与上级文件不符的制度,并对照上级文件修订印发新的接待管理办法、车辆使用管理办法和车辆维修维护管理办法,严格按新制度执行。二是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全国税务系统会议费管理办法》(税总财务发〔2025〕30号)、《全国税务系统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税总厅发〔2025〕29号)及《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办公室关于明确机关会议费及公务接待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桂税办发〔2025〕41号)等文件精神,对今后的公开事项建立“填报-初审-复核”三级审核机制,严把质量关。并于2025年9月30日公开2024年接待费使用情况。三是重新制作《公务用车登记表》,新增公务用车使用部门及人员等信息作为必填项,加强用车审批,发放车钥匙时审核清楚用车事由、用车地点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填写清楚等。并于2025年9月30日公开2024年车辆运行费使用情况。四是规范《公务用车登记表》填写,使用公务用车须登记事由,且严格按照公务用车的规定用途使用,做到不混用。五是按规定登记单车核算台账,按要求登记公务用车行驶里程、过路过桥费、洗车费、补胎等各项费用。六是严格按照规定做好每年的党费账户会计账证表。
三、对长期整改任务采取的重要举措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效
(一)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加强作风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廉洁自律等方面有弱项
执行财经纪律不到位。往来款项长期挂账。截至2025年9月底,存在往来款项长期挂账未清理的问题,涉及1笔往来款项,金额合计100000元。
(二)巡视巡察监督以及审计等其他监督发现问题整改不彻底
巡视巡察问题整改不到位。个别问题整改缓慢。2019年11月,贺州市税务局党委巡察组对八步区税务局党委进行了巡察,指出存在4个方面21个问题。截至2025年巡察组进驻后,已完成20个问题的整改工作,剩余“个别其他应收款长期挂账”问题还在持续整改。
整改情况:以上两个问题涉及贺县中学花岗岩板材厂投资款,因各种历史原因未能收回导致挂账至今。在2016年、2018年进行资产清查及2022年清理往来款时均有上报上级部门申请核销,2023年再次上报监管局申请核销,均因账龄太长又缺乏跟踪预警,无法收集到完整的材料,无法审核通过予以核销。根据监管局建议,我单位于2023年10月10日按要求补充经济鉴证报告到监管局,但监管局没有再出新的审核意见。2025年巡察再次指出该问题后,我局党委高度重视,由收核部门牵头、相关股室配合,逐笔梳理全部长期挂账往来明细,登记往来款清理台帐,及时清理款项。针对贺县中学花岗岩板材厂投资款的清理,按照监管局审核意见,重新整理收集材料,通过实地走访莲塘政府、贺州第四高级中学(原贺县中学)、贺州市八步区市场监督管局等部门了解相关情况,于6月15日通过公文系统正式发函到贺州市八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贺州市八步区教育局、贺州第四高级中学、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请求其协助查找贺县中学花岗岩板材厂办理清算注销手续、破产公告或者破产清算的清偿文件,相关部门均有回复电话了解情况,并答应尽量查找相关资料,我局积极配合各部门,争取9月底前收集各部门复函及相关材料,重新整理后再次上报上级申请核销。今后,将加强管控,建立长效机制,防止类似的长期挂账发生。一是抓好源头管控,加强有关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国有资产及清查核实管理等方面制度规定的学习,了解政策界限口径,及时依规进行账务处理,避免简单“一挂了之”。二是建立定期清理制度,健全风险管理,严格往来款挂账审批,完善往来款管理台帐,根据“谁经办,谁负责”的原则,及时组织催缴和清理,防止“先清后乱”“边清边挂”。三是规范日常财务行为,因公借款审批从严从细,原则上不得代垫、代付应由个人承担的款项,往来款项凭证摘要填写清晰规范、内容完整。
四、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一)加强思想认识,夯实巡察整改政治根基。始终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严肃重大的政治任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重要论述,压紧压实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和各责任单位直接落实责任,通过常态化谈心提醒、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引导全体干部职工从政治层面认清问题根源,做到思想上再对标、责任上再压实、行动上再跟进,以思想自觉保障整改工作落地见效。
(二)健全完善整改工作机制,筑牢闭环管控保障体系。优化巡察整改全流程管理制度,整改工作实行“销号不销责”,各责任单位应根据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建立长效机制,强化跟踪问效。常态化开展整改“回头看”,对已销号问题定期复核防止反弹,对推进迟缓、敷衍应付的情形及时督促纠偏,规范向上报备和内部监督流程,构建起问题认领、推进落实、督查核验、销号巩固、长效管控的完整闭环,推动整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长效运行。
(三)深化巡察成果运用,做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坚持标本兼治、举一反三,不局限于点对点整改单个问题,对照巡察暴露出来的制度短板、管理漏洞、作风弱项,梳理共性问题健全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体系,把整改成效融入日常业务、队伍管理、廉政建设全过程,将巡察整改成果与干部考核、作风建设、履职监督有机结合,深挖问题背后深层次治理短板,以点带面补齐工作薄弱环节,把巡察监督成效转化为规范内部治理、提升履职效能、防范廉政风险的长效动能。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774-5296610;邮政信箱:广西贺州市八步区太白西路166号308室;电子邮箱:hzsbbqswj@gxj.gxhz.gov.cn。
中共国家税务总局贺州市八步区税务局委员会
2026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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