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全州县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全财采决字(2026年2号)
【招标信用】全州县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全财采决字(2026年2号):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广西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广西 桂林市 | 采购单位 | 全州县民政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全州县民政局2026年民政购买服务项目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全州县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全财采决字(2026年2号)
一、项目编号:GLZC2026-C3-240030-GXRG
二、项目名称:全州县民政局2026年民政购买服务项目
三、采购日期:2026-05-27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全州县星远社工服务中心
地址:桂林市全州县全州镇湘源路马家村第一层102号
被投诉人 1 :全州县民政局
地址:全州县全州镇路西堤路2号
被投诉人 2 :广西瑞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桂林市临桂区西城大道10号山水凤凰城宏福园21-1栋
相关供应商:/
地址:/
当事人:/
地址:/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全州县星远社工服务中心对质疑答复不满意,于2026年7月1日向本机关现场递交投诉书。经审查,该《投诉书》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以及《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査工作的通知》(财库〔2007〕1号)相关规定,需予补齐补正和修改完善。2026年7月6日,本机关向投诉人发出《关于限期补齐补正及修改完善政府采购投诉书一次性告知函》。2026年7月10日,投诉人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机关递交补齐补正及修改完善的政府采购投诉书,本机关审查后于同日依法予以受理。本机关依法调取了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投诉人响应文件、采购项目符合性审查表、质疑答复函及被投诉人情况说明等材料,现已审查终结。
投诉事项1:我中心于2026年6月9日参加了全州县民政局2026年民政购买服务项目(项目的编号:GLZC2026-C3-240030-GXRG)的政府采购活动。在本项目的评审过程中,我中心在未接到任何书面通知要求澄清的情况下,就直接被认定符合性审查不通过,提交的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响应,按废标处理,失去参与本项目竞争的资格。本项目磋商小组的该行为己严重违反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评审流程;严重侵害了我中心的合法权益;严重损害政府采购的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投诉事项2:本项目磋商小组对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严重侵害了我中心的合法权益;严重损害政府采购的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投诉处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二)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决定:投诉事项1、2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事项1、2。
七、其他补充事宜
当事人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全州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处理决定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全州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全州县财政局
2026年08月18日
一、项目编号:GLZC2026-C3-240030-GXRG
二、项目名称:全州县民政局2026年民政购买服务项目
三、采购日期:2026-05-27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全州县星远社工服务中心
地址:桂林市全州县全州镇湘源路马家村第一层102号
被投诉人 1 :全州县民政局
地址:全州县全州镇路西堤路2号
被投诉人 2 :广西瑞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桂林市临桂区西城大道10号山水凤凰城宏福园21-1栋
相关供应商:/
地址:/
当事人:/
地址:/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全州县星远社工服务中心对质疑答复不满意,于2026年7月1日向本机关现场递交投诉书。经审查,该《投诉书》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以及《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査工作的通知》(财库〔2007〕1号)相关规定,需予补齐补正和修改完善。2026年7月6日,本机关向投诉人发出《关于限期补齐补正及修改完善政府采购投诉书一次性告知函》。2026年7月10日,投诉人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机关递交补齐补正及修改完善的政府采购投诉书,本机关审查后于同日依法予以受理。本机关依法调取了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投诉人响应文件、采购项目符合性审查表、质疑答复函及被投诉人情况说明等材料,现已审查终结。
投诉事项1:我中心于2026年6月9日参加了全州县民政局2026年民政购买服务项目(项目的编号:GLZC2026-C3-240030-GXRG)的政府采购活动。在本项目的评审过程中,我中心在未接到任何书面通知要求澄清的情况下,就直接被认定符合性审查不通过,提交的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响应,按废标处理,失去参与本项目竞争的资格。本项目磋商小组的该行为己严重违反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评审流程;严重侵害了我中心的合法权益;严重损害政府采购的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投诉事项2:本项目磋商小组对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严重侵害了我中心的合法权益;严重损害政府采购的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投诉处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二)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决定:投诉事项1、2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事项1、2。
七、其他补充事宜
当事人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全州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处理决定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全州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全州县财政局
2026年08月18日
剑鱼标讯广西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