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南宁轨道交通1号线金湖广场等3个车站出入口商铺招租公告
【招标信用】南宁轨道交通1号线金湖广场等3个车站出入口商铺招租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广西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广西 南宁市 | 采购单位 | 南宁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南宁轨道交通1号线金湖广场等3个车站出入口商铺租赁项目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南宁轨道交通1号线金湖广场等3个车站
出入口商铺招租公告
1 招租条件
南宁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拟对南宁轨道交通1号线金湖广场站、万象城站、埌东客运站共5个出入口商铺进行招租,现面向市场招募具备商业运营经验的承租方,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与竞租。
2 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南宁轨道交通1号线金湖广场等3个车站出入口商铺租赁项目
2.2出租方:南宁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
2.3标的坐落:南宁轨道交通1号线金湖广场站B出入口、万象城站A出入口、埌东客运站D出入口
2.4招租面积及底价:
2.5标的现状:商铺建成后完成天地墙基础装修,具备接电和给排水条件。
2.6招租用途:经营零售业、轻餐饮服务、便民服务等,不可从事易燃易爆、明火烹饪、高油烟、高排污、高噪音、易拥堵影响疏散、影响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的业态,经营范围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同时满足地铁车站安全消防要求。
3 合作模式
执行“保底租金与营业额分成两者取其高”模式。保底租金先付后用,分成比例以竞租方报价成交为准(须不低于7%)。租金3年内无递增。
4 合同期限
合作期限为3年,无免租期。
5 租金支付
保底租金和营业额分成均按月结算。保底租金的第一期租金需在租赁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足额缴纳,后续每期租金需在当期开始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缴纳,具体时间按租赁合同约定执行;营业额分成差额在当期租期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营业额账单,经出租方核实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承租方在租赁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缴纳相当于成交平均年保底租金(含税)的30%的履约保证金。
6 经营机制
自租赁合同签署日起,每个租赁年度内,若承租方累计4个月(含不连续)的月度营业额分成金额未达到当月保底租金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7 承租方资质要求
7.1意向承租方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相关行业经营许可证(如涉及食品、烟草等特殊品类,需提供对应许可),资质齐全、真实有效,无过期、吊销等异常情况。
7.2意向承租方在过去的经营过程中诚信经营,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综合查询被执行人”中不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年检合格的相关证照及无税务部门欠税的不良记录(税务部门打印证明)。
7.3 2024年1月1日至今,未被南宁轨道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公司列入不良企业信用名单。
7.4认同项目的民生定位与运营理念,愿意遵守地铁运营、城市管理相关规定,不影响公共秩序,配合统一的运营管理;愿意且有能力承担本项目运营所需的全部投资及自行办理政府、物业等一切相关审批手续。
8 资格评审方式
采用资格后审,通过资格审查后方可进入综合评分环节。谈判小组从意向承租方的实力、商铺运营方案、商铺租赁报价、其他附加分4个方面进行全面综合的考量和评分,结合谈判结果,最终根据得分排名,推荐得分最高的意向承租方为项目承租方。
9 报名须知
9.1获取文件:本项目不发放纸质文件,意向承租方自行在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官网(http://www.nngdjt.com)的招标招商中的招商信息公告处下载招租文件。
注:意向承租方如未完整下载相关文件,或由于未及时关注招租补充通知(补遗)、澄清、答疑等相关项目信息而影响其申请的,其责任自行承担。
9.2资料递交要求
9.2.1竞租文件须密封后按以下时间和地点递交:
一标、二标递交时间:2026年8月10日08:00-08:30;
三标、四标、五标递交时间:2026年8月10日14:00-14:30;
递交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83号南宁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屯里车辆段综合楼205会议室。
9.2.2出租方有权拒收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封装的竞租文件。
9.2.3意向承租方法定代表人携带资格证明书原件或授权代表携带公司授权委托书原件,于申请递交指定时间和地点完成竞租文件递交,为确保身份信息准确性,请在递交时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原件进行现场验证,否则出租方有权拒收其竞租文件。
9.3谈判安排:
9.3.1 一标、二标谈判时间:2026年8月10日08:30-12:30;三标、四标、五标谈判时间:2026年8月10日14:30开始至结束。
9.3.2 谈判地点同递交地点。谈判内容:保底租金、分成比例、经营机制、合同响应、付款方式等。意向承租方须提前半小时到场,扰乱秩序者将被拒绝。
10 出租方联系方式
出租方:南宁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83号
联系人及电话:*** 0771-2778888 18776627487
11 纪律监督部门及电话
南宁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0771-2778084。
特别提示:本公告为概要,详细条款以招租文件为准。意向承租方应充分了解标的现状及合同条款,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南宁轨道交通1号线金湖广场等3个车站出入口商铺招租文件.docx
附件1:南宁轨道交通1号线金湖广场等3个车站出入口商铺竞租文件.docx
附件2:南宁轨道交通1号线金湖广场等3个车站出入口商铺租赁合同.docx
出入口商铺招租公告
1 招租条件
南宁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拟对南宁轨道交通1号线金湖广场站、万象城站、埌东客运站共5个出入口商铺进行招租,现面向市场招募具备商业运营经验的承租方,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与竞租。
2 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南宁轨道交通1号线金湖广场等3个车站出入口商铺租赁项目
2.2出租方:南宁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
2.3标的坐落:南宁轨道交通1号线金湖广场站B出入口、万象城站A出入口、埌东客运站D出入口
2.4招租面积及底价:
2.5标的现状:商铺建成后完成天地墙基础装修,具备接电和给排水条件。
2.6招租用途:经营零售业、轻餐饮服务、便民服务等,不可从事易燃易爆、明火烹饪、高油烟、高排污、高噪音、易拥堵影响疏散、影响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的业态,经营范围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同时满足地铁车站安全消防要求。
3 合作模式
执行“保底租金与营业额分成两者取其高”模式。保底租金先付后用,分成比例以竞租方报价成交为准(须不低于7%)。租金3年内无递增。
4 合同期限
合作期限为3年,无免租期。
5 租金支付
保底租金和营业额分成均按月结算。保底租金的第一期租金需在租赁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足额缴纳,后续每期租金需在当期开始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缴纳,具体时间按租赁合同约定执行;营业额分成差额在当期租期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营业额账单,经出租方核实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承租方在租赁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缴纳相当于成交平均年保底租金(含税)的30%的履约保证金。
6 经营机制
自租赁合同签署日起,每个租赁年度内,若承租方累计4个月(含不连续)的月度营业额分成金额未达到当月保底租金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7 承租方资质要求
7.1意向承租方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相关行业经营许可证(如涉及食品、烟草等特殊品类,需提供对应许可),资质齐全、真实有效,无过期、吊销等异常情况。
7.2意向承租方在过去的经营过程中诚信经营,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综合查询被执行人”中不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年检合格的相关证照及无税务部门欠税的不良记录(税务部门打印证明)。
7.3 2024年1月1日至今,未被南宁轨道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公司列入不良企业信用名单。
7.4认同项目的民生定位与运营理念,愿意遵守地铁运营、城市管理相关规定,不影响公共秩序,配合统一的运营管理;愿意且有能力承担本项目运营所需的全部投资及自行办理政府、物业等一切相关审批手续。
8 资格评审方式
采用资格后审,通过资格审查后方可进入综合评分环节。谈判小组从意向承租方的实力、商铺运营方案、商铺租赁报价、其他附加分4个方面进行全面综合的考量和评分,结合谈判结果,最终根据得分排名,推荐得分最高的意向承租方为项目承租方。
9 报名须知
9.1获取文件:本项目不发放纸质文件,意向承租方自行在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官网(http://www.nngdjt.com)的招标招商中的招商信息公告处下载招租文件。
注:意向承租方如未完整下载相关文件,或由于未及时关注招租补充通知(补遗)、澄清、答疑等相关项目信息而影响其申请的,其责任自行承担。
9.2资料递交要求
9.2.1竞租文件须密封后按以下时间和地点递交:
一标、二标递交时间:2026年8月10日08:00-08:30;
三标、四标、五标递交时间:2026年8月10日14:00-14:30;
递交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83号南宁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屯里车辆段综合楼205会议室。
9.2.2出租方有权拒收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封装的竞租文件。
9.2.3意向承租方法定代表人携带资格证明书原件或授权代表携带公司授权委托书原件,于申请递交指定时间和地点完成竞租文件递交,为确保身份信息准确性,请在递交时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原件进行现场验证,否则出租方有权拒收其竞租文件。
9.3谈判安排:
9.3.1 一标、二标谈判时间:2026年8月10日08:30-12:30;三标、四标、五标谈判时间:2026年8月10日14:30开始至结束。
9.3.2 谈判地点同递交地点。谈判内容:保底租金、分成比例、经营机制、合同响应、付款方式等。意向承租方须提前半小时到场,扰乱秩序者将被拒绝。
10 出租方联系方式
出租方:南宁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83号
联系人及电话:*** 0771-2778888 18776627487
11 纪律监督部门及电话
南宁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0771-2778084。
特别提示:本公告为概要,详细条款以招租文件为准。意向承租方应充分了解标的现状及合同条款,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南宁轨道交通1号线金湖广场等3个车站出入口商铺招租文件.docx
附件1:南宁轨道交通1号线金湖广场等3个车站出入口商铺竞租文件.docx
附件2:南宁轨道交通1号线金湖广场等3个车站出入口商铺租赁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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