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广西财经学院相思湖校区教学楼J栋项目档案移交归档服务的询价公告

所属地区:广西南宁市 发布日期:2026-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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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广西 南宁市 采购单位 广西财经学院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广西财经学院相思湖校区教学楼J栋项目档案移交归档服务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一、项目名称
广西财经学院相思湖校区教学楼J栋项目档案移交归档服务。
二、上限控制价
人民币(大写) 伍仟柒佰壹拾柒元贰角伍分,(小写)¥***.25元。
三、工程概况与服务内容
(一)建设地点:南宁市西乡塘区大学西路189号,广西财经学院相思湖校区。
(二)总建筑面积:4083.75㎡。
(三)服务内容:
1、 工程纸质档案资料综合技术性整理及编制服务。按一系列规范化编制整理,电子目录录入,档案扫描数字化,电子数据挂接等。
2、 工程声像档案资料采编整理服务。按城建档案拍摄收集要求进行工程声像资料的拍摄 (含照相、录像);后期声像档案编制、照片筛选处理;照片目录编制及说明;装册组卷、刻制照片数据光盘;录像视频采集,短片制作及刻制光盘,档案目录编制等。
3、 档案移交归档服务:业主委托服务供应商办理项目档案移交南宁城市城建档案馆行政管理部门的相关事宜,并确保项目档案顺利通过初审及复审的各项步骤并成功移交。
4、 后期档案馆消毒上架事宜由服务供应商负责 。
5、档案整理后得到的电子目录、扫描文件、声像等数据光盘载体一式肆份,一份用于移交给各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用于办理档案移交手续,叁份移交给业主方,服务期限结束后服务供应商不再保留任何业主的资料并将剩余的资料退回业主 。
(四)、服务期限:
服务供应商在档案移交完毕并将档案消毒上架且业主拿到南宁市城建档案馆出具的档案移交证明文书后结束。
(五)、服务要求:
1、在 30个工作日内完成纸质档案整理、声像档案编制、档案移交等。如因档案馆初审及复审时限而导致的工作期限延长除外。
2、接受采购人的委托,代表采购人接收、审核施工单位的工程资料移交,依据国家现行标准规定、南宁城建档案馆现行要求,严格、细心审核施工单位工程资料的完整性、合规性,提出审核结论及整改要求。
3、档案整理:涵盖该建设工程项目从项目前期准备、工程建设实施到竣工验收等全过程所形成的各类文件资料的整理、数字化处理、声像资料的拍摄整理并移交南宁城建档案馆,取得档案存档证明,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立项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施工技术资料、工程变更资料、质量验收资料、安全管理资料、竣工图等。
4、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现行的建设工程档案整理规范和标准进行整理,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系统性和规范性,满足档案归档及日后查阅利用的要求,以取得南宁城建档案馆出具的存档证明为准。
5.整理内容
5.1对各类档案资料进行分类、编号、编目、装订等工作,形成符合规范的档案案卷。
5.2建立电子档案目录,实现纸质档案与电子档案的关联,方便检索和查询。
5.3协助进行档案的数字化处理,确保数字化档案的质量和存储安全。
四、 资格要求
(一)服务 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及其相应的经营范围。
(二)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登记许可证明材料等)。
(三)在南宁市区设有固定经营场所。
(四)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五)参加本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
(六)供应商的业绩要求:近4年来(指:2023年1月1日至竞标截止时间),竞标人须承接5个以上(含5个)项目档案整理工作(提交合同复印件,原件报名时备查)。
(七)供应商与广西财经学院没有发生过经济纠纷或违约记录。
(八)若供应商在本校有三个以上(含三个)在建工程或未完成竣工验收项目的,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
六、报价要求
总价报价,报价不能超过本项目上限控制价。
七、付款方式
(一)本项目不设预付款。
(二)服务供应商在档案移交完毕并提交相应移交证明文书后,请款申请经业主审核通过后,自收到成交供应商合格发票之日起14个工作日内支付成交金额的100%。
八、承包方式
总价包干(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各项成本、人工费、材料费、管理费、差旅费、专家评审费、开办费、税金及场地费、利润等所有费用)。
九、报价要求:
1、服务总费用包括: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声像档案采编每平米单价,工程纸质档案整理服务费、工程声像档案拍摄及编制、管理费、档案移交归档服务费、耗材、保险、利润、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一切费用。
2、服务供应商所提供的档案移交证明文书应真实有效。
3、供应商应保证针对货物或服务所涉及的知识产权和所提供的相关技术资料是合法取得,并享有完整的知识产权,不会因为采购人的使用而被责令停止使用、追偿或要求赔偿损失,如出现此情况,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供应商承担。
十、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报价人应于2026年7月27日16:00时前,将报价文件密封盖章交到南宁市明秀西路100号广西财经学院明秀校区2号办公楼101室,文件接收联系人:***,电话***,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予以拒收。报价文件以邮寄形式递交,报价人请通过顺丰或EMS等合法快递服务寄送报价文件,递交时间以签收时间为准,不接受现场上门投送,递交时间以我校签收时间为准。
在此过程中需特别注意:邮寄形式递交报价文件的送达时间以采购人实际收到文件的时间为准,而非快递邮戳所示时间;同时务必确保文件在公告规定的报价截止时间前成功送达,若因快递延误等非采购人原因导致文件逾期送达,采购人有权拒收该报价文件。
服务要求答疑联系人:***,电话***
十一、报价文件内容
(一)报价单一式一份(详见附件1,加盖单位公章);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受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式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四)供应商报价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复印件一式一份(如社保部门开具的证明、收款收据等,或银行缴款凭证、回单等,如为非社保部门开具的凭证或回单的,应清晰反映:缴款单位名称、社保单位名称、保险名称、缴款金额等内容)。无缴费记录的,应提供应商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复印件,格式自拟);
(五)供应商报价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复印件一式一份(如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银行缴税付款凭证或缴款回单等,如为非税务机关开具的凭证或回单的,应清晰反映:付款人名称、账号,征收机关名称,缴款金额,税种名称,所属时期等内容)。无纳税记录的,应提供供应商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复印件,格式自拟),《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原件一年内保持有效;
(六)符合“四、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资质证明文件各一式一份(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七)参加本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必须提供)。
(八)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查询结果。
以上所有报价材料都必须提供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一份,装入一个文件袋内,封装并加以密封(文件袋外层应写明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否则按照无效报价处理。
十二、无效报价情形
(一)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不满足上述条件之一,以及报价超过上限控制价的均做无效报价处理;
(二)报价文件必须字迹清晰,凡因字迹不清晰导致容易引起歧义的,作无效报价处理;
(三)报价文件缺漏或未按规定签章的作无效报价处理;
(四)不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的作无效报价处理;
(五)报价超过上限控制价的作无效报价处理;
(六)未按照报价文件标明的具体参数和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作无效报价处理;
(七)私自更改删除报价文件内容的作无效报价处理;
(八)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合理的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的作无效报价处理;
(九)报价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十三、评审办法
最低价法。
十四、确定成交供应商办法
(一)竞争不足三家供应商的,评审结果经报批同意后,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也可以重新组织采购。
(二)评审小组在全部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前提下,按报价由低到高排列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报价最低者为成交供应商。
(三)报价相同时,由评审小组抽签确定成交供应商。
(四)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放弃成交或者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我校可以与成交供应商之后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也可以重新组织采购。
(五)根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本项目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小组将启动异常低价响应审查程序,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小组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1.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响应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响应报价平均值×50%;
2.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响应报价50%的,即响应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响应报价×50%;
3.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响应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
4.评审小组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广西财经学院赋能保障部基建服务中心
2026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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