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大环江流域上平洞屯历史遗留污染源重金属环境风险隐患整治工程EPC总承包更正公告一

所属地区:广西河池市 发布日期:2026-07-11

【招标公告】大环江流域上平洞屯历史遗留污染源重金属环境风险隐患整治工程EPC总承包更正公告一: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广西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广西 河池市 采购单位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城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大环江流域上平洞屯历史遗留污染源重金属环境风险隐患整治工程EPC总承包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大环江流域上平洞屯历史遗留污染源重金属环境风险隐患整治工程EPC总承包更正公告一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90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4,470,288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广西电子标通用范本评标办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各投标人:
一、项目名称:大环江流域上平洞屯历史遗留污染源重金属环境风险隐患整治工程EPC总承包
二、项目编号:E4512002876004040001
三、更正内容如下:
项号
更正事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投标人拟分包的工作”
1、中标人不可以分包。
2、分包其他要求:/
1、中标人允许分包。
2、分包其他要求:非主体工程、非关键性工作。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的单位。
2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
件”的“4.5分包”
 
4.5.1一般约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
4.5.2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工程包括: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
4.5.5分包合同价款支付
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
4.5.1一般约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主体工程、关键性的工作。
4.5.2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工程包括:非主体工程、非关键性工作。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1)除前款约定的分包内容外,经过发包人和监理人同意,承包人可以将其他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第三人,但分包人应当经过发包人和监理人审批。发包人和监理人有权拒绝承包人的分包请求和承包人选择的分包人。
(2)在相关分包合同签订并报送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7天内,承包人应当将一份副本提交给监理人,承包人应保障分包工作不得再次分包。
(3)未经承包人和监理人审批同意的分包工程和分包人,承包人有权拒绝验收分包工程和支付相应款项,由此引起的发包人费用增加和(或)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承担。
4.5.5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分包工程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人(包括专业分包人)结算。发包人未经承包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人(包括专业分包人)支付相关分包合同项下的任何工程款项。因发包人未经承包人同意直接向分包人(包括专业分包人)支付相关分包合同项下的任何工程款项而影响承包人工作的,所造成的承包人费用增加和(或)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承担。
3
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1.3资格评审标准”的“(三)项目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情况、项目技术负责人”
(1)项目设计负责人情况:具有环境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得5分。
 
(1)项目设计负责人情况:具有环境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得3分;完成过重金属污染治理类项目设计业绩的(须提供设计合同或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或竣工验收报告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得2分。满分5分
 
4
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技术方案评分标准”的“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主要结合投标人提供的总体实施方案是否能够满足本项目的总体要求,各目标切实是否可行,科学合理进行评定。
主要结合投标人提供的总体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过程中废渣开挖、转运等工序易产生扬尘、施工期废水等二次污染等)是否能够满足本项目的总体要求,各目标切实是否可行,科学合理进行评定。
5
 
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技术方案评分标准”的“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
在施工工艺、施工方法、材料选用、劳动力安排等方面有保证工期的具体措施且措施得当。有控制工期的施工进度计划。应有施工总进度表或施工网络图,符合本项目施工实际要求。
在完成施工图设计及审查、施工工艺(包括但不限于废渣清运处置、微生物钝化/阻隔防渗施工等)、材料选用、劳动力安排等方面有保证工期的具体措施且措施得当。有控制工期的施工进度计划。应有施工总进度表或施工网络图,符合本项目施工实际要求。
6
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2)资信业绩”的“拟投入本项目管理人员配备情况”
(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环境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得3分;
 
(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环境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和完成过重金属污染治理类项目设计业绩的(须提供设计合同或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或竣工验收报告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得3分。
7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附件3 工程质量保修书”的第7点
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
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防渗阻隔为10年、微生物钝化为10年。

其余内容不变。
四、联系事项:
1.招标人: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城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环江县思恩镇迎宾路 2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0778-8805526
2.招标代理机构: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河池市金城江区江南东路47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人: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城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7月10日
递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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