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2026年“牵手‘童’行爱伴成长”钦州市“爱心妈妈”结对关爱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活动采购公告
【招标公告】2026年“牵手‘童’行爱伴成长”钦州市“爱心妈妈”结对关爱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活动采购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广西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广西 钦州市 | 采购单位 | 广西壮族自治区妇女联合会、钦州市妇女联合会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2026年‘牵手‘童’行爱伴成长’钦州市‘爱心妈妈’结对关爱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活动项目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儿童和妇联工作的重要论述,进一步落实全国妇联等九部门《深化开展爱心妈妈结对关爱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三年行动方案》部署要求,持续深化“爱心妈妈”结对关爱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工作,现就2026年“牵手‘童’行 爱伴成长”钦州市“爱心妈妈”结对关爱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活动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购买主体
广西壮族自治区妇女联合会、钦州市妇女联合会
实施时间
2026年8月(具体日期待定)
实施地点
钦州市三宣堂(民族英雄刘永福故居)、中共钦县县委旧址、平陆运河博物馆、北部湾大学航海模拟体验室及标本陈列馆、钦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项目内容
组织“爱心妈妈”及其家庭儿童与结对关爱的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约120人,开展一场“牵手‘童’行 爱伴成长”主题研学活动。通过实地参观三宣堂(民族英雄刘永福故居)、中共钦县县委旧址、平陆运河博物馆、北部湾大学航海模拟体验室及标本陈列馆、钦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引导少年儿童在沉浸式研学中感悟民族精神、赓续红色血脉,坚定听党话、跟党走的理想信念,感受世纪工程、拓展海洋视野,厚植家国情怀,树立远大志向,同时提升安全自护能力,传递社会关爱。
实施要求
(一)承接机构须制定科学可行的活动执行方案,明确活动流程、时间安排、人员分工、安全保障及预期成效。
(二)经费安排。项目经费总额为3万元,项目执行费用包括:车辆租赁、定制服装帽子、人身意外险购买、签到表及物料制作、音响设备、横幅、饮用水、互动道具、微心愿礼物、随行工作人员劳务、场地衔接、参观费用、摄影摄像等全部费用。
(三)乙方须为所有参加活动人员购买人身意外险,并对活动过程中的安全(含交通、场所、儿童照护等)负直接责任。在活动过程中,乙方应配备足够的工作人员维持秩序,配合爱心妈妈做好儿童看护,确保活动安全。
(四)活动结束后2天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活动履行过程中的签到表、精修图片、活动视频等资料。
(五)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不得将项目委托给第三方执行,并按本合同完成项目任务。
承接机构资格要求
(一)承接项目组织需为依法成立的企业、社会组织(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公益二类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具备强烈的社会责任感、较高的专业水平、规范的管理体系。
(二)业务范围包含青少年服务、社会公益服务、研学活动组织等相关内容,具备承办此类活动的相应服务能力和项目实施经验。
(三)拥有相对稳定的专业服务团队,具备大型活动组织经验者优先。
(四)社会信誉良好,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等名单。
(五)能够严格执行项目经费管理规定,确保资金规范、安全、高效使用。
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单位需将活动实施方案、法人登记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于2026年7月15日上午12:00前发送至邮箱:qzsfl@163.com,邮件主题注明:2026年“牵手‘童’行 爱伴成长”爱心妈妈结对关爱活动+申报单位名称。
资金拨付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自治区妇联及时按合同约定进行拨付。项目如有超支,超支部分由项目承接方承担。如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项目异常,自治区妇联、市妇联有权终止项目,并由项目承接方退回部分项目款。
联系方式
联系人:***,联系电话:***。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钦州市妇女联合会负责解释。
钦州市妇女联合会
2026年7月8日
完
来源丨***
编辑丨梁英儒
校对丨陈建欢
审核丨张 妍
钦州女性
钦州市妇联官方微信
投稿邮箱:
qzsflxcb@qinzhou.gov.cn
购买主体
广西壮族自治区妇女联合会、钦州市妇女联合会
实施时间
2026年8月(具体日期待定)
实施地点
钦州市三宣堂(民族英雄刘永福故居)、中共钦县县委旧址、平陆运河博物馆、北部湾大学航海模拟体验室及标本陈列馆、钦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项目内容
组织“爱心妈妈”及其家庭儿童与结对关爱的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约120人,开展一场“牵手‘童’行 爱伴成长”主题研学活动。通过实地参观三宣堂(民族英雄刘永福故居)、中共钦县县委旧址、平陆运河博物馆、北部湾大学航海模拟体验室及标本陈列馆、钦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引导少年儿童在沉浸式研学中感悟民族精神、赓续红色血脉,坚定听党话、跟党走的理想信念,感受世纪工程、拓展海洋视野,厚植家国情怀,树立远大志向,同时提升安全自护能力,传递社会关爱。
实施要求
(一)承接机构须制定科学可行的活动执行方案,明确活动流程、时间安排、人员分工、安全保障及预期成效。
(二)经费安排。项目经费总额为3万元,项目执行费用包括:车辆租赁、定制服装帽子、人身意外险购买、签到表及物料制作、音响设备、横幅、饮用水、互动道具、微心愿礼物、随行工作人员劳务、场地衔接、参观费用、摄影摄像等全部费用。
(三)乙方须为所有参加活动人员购买人身意外险,并对活动过程中的安全(含交通、场所、儿童照护等)负直接责任。在活动过程中,乙方应配备足够的工作人员维持秩序,配合爱心妈妈做好儿童看护,确保活动安全。
(四)活动结束后2天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活动履行过程中的签到表、精修图片、活动视频等资料。
(五)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不得将项目委托给第三方执行,并按本合同完成项目任务。
承接机构资格要求
(一)承接项目组织需为依法成立的企业、社会组织(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公益二类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具备强烈的社会责任感、较高的专业水平、规范的管理体系。
(二)业务范围包含青少年服务、社会公益服务、研学活动组织等相关内容,具备承办此类活动的相应服务能力和项目实施经验。
(三)拥有相对稳定的专业服务团队,具备大型活动组织经验者优先。
(四)社会信誉良好,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等名单。
(五)能够严格执行项目经费管理规定,确保资金规范、安全、高效使用。
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单位需将活动实施方案、法人登记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于2026年7月15日上午12:00前发送至邮箱:qzsfl@163.com,邮件主题注明:2026年“牵手‘童’行 爱伴成长”爱心妈妈结对关爱活动+申报单位名称。
资金拨付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自治区妇联及时按合同约定进行拨付。项目如有超支,超支部分由项目承接方承担。如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项目异常,自治区妇联、市妇联有权终止项目,并由项目承接方退回部分项目款。
联系方式
联系人:***,联系电话:***。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钦州市妇女联合会负责解释。
钦州市妇女联合会
2026年7月8日
完
来源丨***
编辑丨梁英儒
校对丨陈建欢
审核丨张 妍
钦州女性
钦州市妇联官方微信
投稿邮箱:
qzsflxcb@qinzhou.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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