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桂林市芦笛小学办公用品、水电耗材、卫生工具、电脑打印机维修及耗材、广告宣传物料定点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广西桂林市 发布日期:2026-07-01

【招标公告】桂林市芦笛小学办公用品、水电耗材、卫生工具、电脑打印机维修及耗材、广告宣传物料定点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广西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广西 桂林市 采购单位 桂林市芦笛小学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桂林市芦笛小学办公用品、水电耗材、卫生工具、电脑打印机维修及耗材、广告宣传物料定点采购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桂林市芦笛小学办公用品、水电耗材、卫生工具、电脑打印机维修及耗材、广告宣传物料定点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上级相关文件及学校采购制度,拟对我校办公用品类、水电耗材类、卫生工具用品类、广告宣传类、电脑打印机维修及耗材类等五类用品定点供货商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桂林市芦笛小学办公用品类、水电耗材类、卫生工具劳保用品类、电脑打印机维修及耗材类、广告宣传物料的定点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办公用品类:2026001;水电耗材类:2026002;卫生工具用品类:2026003;电脑打印机维修及耗材类:2026004;广告宣传物料:2026005
三、采购内容
办公用品、水电耗材、卫生工具用品、电脑打印机维修及耗材,广告宣传物料,如需进一步了解详情,请下载对应品类的采购清单。
四、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
本次采购实行物品单价报价,年采购量可参考报价单最后一列年采购量,卫生工具用品类、广告宣传类和电脑打印机维修及耗材类不提供年采购量参考,无预算总金额。最终采购量和采购金额以实际采购量为准。
五、本次定点供货服务时间
服务期一年,投标单价为合同执行基准价;履约期间市场价格大幅波动,供应商提交书面调价申请、附市场比价佐证,经学校评审小组审核通过方可调整,全年调价不超过2次;所有单品报价不得高于本地市场同期零售均价。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工商管理有关规定要求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达到本次招标采购货物要求,具有合法资格的供应商;
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采购活动;
4.供应商经营范围须覆盖本次投标对应品类;具备各级政府采购定点、机关事业单位同类定点供货协议的,可作为履约能力佐证材料纳入综合评分参考,不作为投标准入硬性条件,无相关资质不影响参与本次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
6.具有多项经营资质的供应商最多可两个品类投标,各品类需分别编制、递交投标文件,五个品类独立评审,各确定1家中标单位。
7.投标人承诺全部递交材料真实有效,学校有权核验原件;存在虚假材料的,列入我校失信名单,3年内禁止参与校内所有采购项目。
七、投标书内容要求
注:以下各项均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按顺序装订成册密封提交,否则报价无效。  
1.投标人封面(见标书附件格式);
2.目录(格式自拟);
3.投标函(见标书附件格式);
4.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时,按标书附件格式填写);
7. 各级政府采购定点、机关事业单位定点供货协议复印件(非必须项);
8.近2年内中小学、机关单位同类定点供货业绩(附合同 / 中标截图佐证);
9.投标报价表(按招标清单报价表填写);
10.服务承诺书(按标书附件格式填写);
11.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自2023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12.近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险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缺失视为投标无效)。
八、投标文件的组成、包装与递交
1.投标人应按标书的内容要求按顺序排列文件装订成册。未按要求装订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2. 投标人须将文件一并装入文件袋中加以密封并在封贴处密封签章(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均可)。
3.投标人在报价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投标截止时间后,报价人不得撤回、修改报价文件。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
2026年7月6日17:00前以书面密封形式递交至我校,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签收保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桂林市叠彩区芦笛路芦笛巷2号桂林市芦笛小学(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
十、开标方式
     本次招标将在桂林市芦笛小学由校内评审小组分类开展综合评审,不再邀请投标人参与,评审确定中标人后,再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单个品类有效递交文件供应商不足3家的,该品类本次招标流标,学校重新组织征集。
十一、公告期限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二、发布媒体
桂林市芦笛小学微信公众号
十三、其他事项
招标服务期限、定点采购协议等其他未尽事宜自公布中标结果后双方协商拟定。各品类评审结束确定拟中标单位后,在学校微信公众号同步公示3个工作日;供应商若对评审结果有异议,须在公示期内携带书面佐证材料向学校提交书面质疑,逾期、无佐证材料、口头异议均不予受理。
十四、联系事项
采购人名称:桂林市芦笛小学
地  址:桂林市叠彩区芦笛路芦笛巷2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本项目最终解释权归桂林市芦笛小学
 
附件:
   附件1-办公用品采购清单.xlsx
   附件2-水电耗材及小电器采购.xlsx
   附件3-卫生工具和劳保类清单.xls
   附件4-电脑打印机维修及耗材清单.xlsx
   附件5-广告宣传物料清单.xlsx
   附件6- 投标附件资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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