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南宁市第三职业技术学校智能网联机器人理货实验平台建设项目竞价公告

所属地区:广西南宁市 发布日期:2026-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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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广西 南宁市 采购单位 南宁市第三职业技术学校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南宁市第三职业技术学校智能网联机器人理货实验平台建设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南宁市第三职业技术学校智能网联机器人理货实验平台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62026060985926099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报价起止时间:2026-06-09 17:22  -  2026-06-12 17:22 
 采购单位:南宁市第三职业技术学校 
 供应商规模要求: 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参数要求 购买数量 控制金额(元) 意向品牌
智能网联机器人理货实验平台建设 核心参数要求:
采购目录: 教学仪器; 参数要求:详见《南宁市第三职业技术学校智能网联机器人理货实验平台建设项目采购需求文件》;
次要参数要求:
1项 ***.00 -

 
 买家留言:竞标人必须认真审核采购文件所有要求,若发现竞标人存在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行为,将视为无效竞价处理;如明知不满足采购文件技术商务要求而进行恶意竞争的,或因竞标人虚假竞标导致竞标无效造成的工期延误及损失,将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报有关部门处理,并在税务采购网平台列为失信供应商记录备案。 
 附件: 南宁市第三职业技术学校智能网联机器人理货实验平台建设项目采购需求文件.doc
 
 响应附件要求:竞标人必须按《南宁市第三职业技术学校智能网联机器人理货实验平台建设项目采购需求文件》的要求上传相关材料,做出响应,否则投标无效。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50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南宁市 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 南宁市第三职业技术学校东盟校区(东盟经济开发区发展大道11号)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商务要求
▲一、合同签订期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
二、服务期限或者服务时间: 签订合同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整体项目。
三、服务地点: 采购人(南宁市第三职业技术学校)指定地点。
四、付款方式: 项目通过采购人书面验收合格,且按采购人要求提交项目请款函及有关请款资料,市财政局批复用款计划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合同款。
五、服务要求: 1.质量保证期一年(自提交成果并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2.提供7×24小时电话热线支持和传真服务。项目建设及售后服务期间,出现任何项目问题,中标供应商须在1小时内响应,5小时内帮助采购人处理并解决问题。质量保证期外也提供服务热线支持。 3.在合同履行期限内,中标供应商应对服务出现的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六、验收要求: 1.验收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以及国家和行业验收规范要求及合同中的相关条款。 2.中标供应商提交的项目成果,由双方对照采购需求(包含建设目标、技术指标)进行验收。 3.由采购人对照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全面核对检验,中标供应商须无条件配合采购人对服务成果进行验收,如发现不符合招标文件的技术需求及要求或提供虚假承诺的,按相关规定做违约处理,中标供应商承担所有责任和费用,采购人保留进一步追究责任的权利。
七、其他要求: 1.报价必须含以下部分,包括: (1)服务的价格,包括但不限于全部人工费、服务费、管理费、利润、调试、验收、培训、聘请专家等各种费用以及售后服务及其它所有成本费用的总和; (2)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 (3)投标人应对本项目的所有内容范围及服务进行报价;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3.违约责任: (1)中标供应商在项目实施要求的服务期内因自身原因不能按时完成项目的,每逾期1天采购人对中标供应商处罚合同总金额的1‰作为违约金;逾期超过10天,采购人有权上报相关监督部门,所有后果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由于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的项目延期,不在违约处罚范围内。 (2)中标供应商在项目实施期间的服务成果未达到采购人要求的,采购人对中标供应商处罚合同总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3)违约责任产生的赔偿不意味违约方整个合同责任的解除,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迟、降低、减少有关合同条款履行的承诺。 (4)如中标供应商出现违约时,采购人应以书面方式告知中标供应商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中标供应商须在收到通知后须立即整改,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供应商须承担相应责任,且须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 (5)中标供应商的其它违约行为,采购人对中标供应商处罚合同总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并赔偿采购人相应的经济损失。 ▲(4)投标人应对本项目的所有要求提供方案的,提供详细的方案,不提供方案视为无效投标。 4.知识产权: (1)本项目所有权、使用权归采购人所有。 (2)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使用该项目成果内容时免受第三方在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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