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灵川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2026年检验检测试剂耗材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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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广西 桂林市 | 采购单位 | 灵川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灵川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6年检验检测试剂耗材采购项目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灵川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2026年检验检测试剂耗材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为保障我中心检验检测、地方病监测、农村饮用水安全监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艾滋病检测、传染病防控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等工作有序开展,满足实验室检测业务需求,我中心拟以公开询价方式采购一批检测试剂、耗材,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一、项目基本信息
(一)项目名称:灵川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6年检验检测试剂耗材采购项目。
(二)项目预算:人民币11.3万元整(报价不得超过预算)。
(三)采购内容:地方病监测、农村饮用水安全监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艾滋病检测、传染病防控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等工作所需试剂、耗材(详见附件4)。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法人资格,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产品,具备相关经营范围。
2.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 具备有效的资质:(1)涉及第二类医疗器械: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2)涉及第三类医疗器械(含体外诊断试剂 6840):提供《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含体外诊断试剂);(3)所投体外诊断试剂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含附件)。
4. 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5. 不得存在围标、串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违规行为。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三、报名及报价需提交材料
所有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统一用A4纸装订,一式叁份,密封包装,密封袋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电话。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人参与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按附件2格式填写)。
3.相关资质复印件:(1)二类医疗器械:《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2)三类医疗器械(含体外诊断试剂6840):《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产品注册证。
4.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查询记录打印件(含查询时间、单位名称)。
5.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按附件3格式填写)。
6.报价函(按附件1格式填写)。
7.核心产品(含:体外诊断试剂、标准物质、培养基、生物指示剂)厂家授权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四、报名及报价时间、地点
1. 提交材料时间:2026年5月25日至2026年5月31日(不含周末,仅工作日受理),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逾期不予受理。
2. 提交方式:现场递交或快递递交(以邮戳时间为准)。
3. 递交地址:灵川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五楼中心办公室(灵川县八里街八里七路45号)
4. 联系人及电话 :业务咨询 文 英***
材料接收 ******五、其他要求
1. 报价包含产品、运输、装卸、税费等全部费用,不接受选择性报价。
2. 所投产品须为全新、合格、在有效期内的正品,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3. 供货周期:按需配送,部分试剂需分批配送,常规需求≤3个工作日内送达指定地点;紧急需求≤24小时内送达。
4. 验收:到货后按国家/行业标准及采购清单现场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供应商须在3个工作日内无条件退换,并承担复检费用;逾期未处理的,按合同总价 0.5%/日支付违约金,情节严重的取消成交资格并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
5. 质保:非试剂类产品≥12个月;试剂类产品须为最新批号,剩余有效期≥6个月,在有效期内正常使用。
6. 售后服务:提供7×24小时技术咨询,质量问题24小时响应、48小时内解决或更换。
7. 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采购资金来源于财政拨款,货款于货物验收合格后, 在县财政拨付支付资金后的30 个工作日内支付。
8. 报价文件一经递交,不予退还。
9. 成交原则:供应商资格审查合格且报价文件实质性响应本公告所有要求(资质、产品规格、质量标准、售后服务等均无负偏离),以有效报价最低者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报价相同的,按到达现场提交材料先后顺序择优判定;上述条件仍相同的,由采购单位现场抽签确定。
附件:1. 报价函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
4.2026年检验检测工作所需采购试剂耗材汇总表
灵川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6年5月25日
附件1报价函.docx
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docx
附件3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docx
附件4 2026年检验检测工作所需采购试剂耗材汇总表.xls
1、灵川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灵川县卫生监督所)关于2025年公共卫生样品检测收样时间的公告
2、灵川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灵川县卫生监督所)关于预防接种门诊疫苗接种工作移交到灵川县中医医院的公告
3、便民|灵川镇15个社区管辖范围一览更新了赶紧收藏
来源:灵川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编辑:李悦玲
审核:一审董珊、唐爱萍/二审龚元胜/三审阳冬长
健康证办理咨询:0773-6811166
艾滋病免费咨询:0773-6812266
结核病免费咨询:0773-6821683
样品检测咨询:0773-6811682、0773-6811671
免疫规划工作咨询:0773-6811895
以上电话接听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灵川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灵川县卫生监督所)全体干部职工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773-6811166
为保障我中心检验检测、地方病监测、农村饮用水安全监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艾滋病检测、传染病防控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等工作有序开展,满足实验室检测业务需求,我中心拟以公开询价方式采购一批检测试剂、耗材,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一、项目基本信息
(一)项目名称:灵川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6年检验检测试剂耗材采购项目。
(二)项目预算:人民币11.3万元整(报价不得超过预算)。
(三)采购内容:地方病监测、农村饮用水安全监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艾滋病检测、传染病防控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等工作所需试剂、耗材(详见附件4)。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法人资格,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产品,具备相关经营范围。
2.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 具备有效的资质:(1)涉及第二类医疗器械: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2)涉及第三类医疗器械(含体外诊断试剂 6840):提供《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含体外诊断试剂);(3)所投体外诊断试剂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含附件)。
4. 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5. 不得存在围标、串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违规行为。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三、报名及报价需提交材料
所有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统一用A4纸装订,一式叁份,密封包装,密封袋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电话。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人参与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按附件2格式填写)。
3.相关资质复印件:(1)二类医疗器械:《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2)三类医疗器械(含体外诊断试剂6840):《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产品注册证。
4.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查询记录打印件(含查询时间、单位名称)。
5.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按附件3格式填写)。
6.报价函(按附件1格式填写)。
7.核心产品(含:体外诊断试剂、标准物质、培养基、生物指示剂)厂家授权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四、报名及报价时间、地点
1. 提交材料时间:2026年5月25日至2026年5月31日(不含周末,仅工作日受理),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逾期不予受理。
2. 提交方式:现场递交或快递递交(以邮戳时间为准)。
3. 递交地址:灵川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五楼中心办公室(灵川县八里街八里七路45号)
4. 联系人及电话 :业务咨询 文 英***
材料接收 ******五、其他要求
1. 报价包含产品、运输、装卸、税费等全部费用,不接受选择性报价。
2. 所投产品须为全新、合格、在有效期内的正品,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3. 供货周期:按需配送,部分试剂需分批配送,常规需求≤3个工作日内送达指定地点;紧急需求≤24小时内送达。
4. 验收:到货后按国家/行业标准及采购清单现场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供应商须在3个工作日内无条件退换,并承担复检费用;逾期未处理的,按合同总价 0.5%/日支付违约金,情节严重的取消成交资格并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
5. 质保:非试剂类产品≥12个月;试剂类产品须为最新批号,剩余有效期≥6个月,在有效期内正常使用。
6. 售后服务:提供7×24小时技术咨询,质量问题24小时响应、48小时内解决或更换。
7. 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采购资金来源于财政拨款,货款于货物验收合格后, 在县财政拨付支付资金后的30 个工作日内支付。
8. 报价文件一经递交,不予退还。
9. 成交原则:供应商资格审查合格且报价文件实质性响应本公告所有要求(资质、产品规格、质量标准、售后服务等均无负偏离),以有效报价最低者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报价相同的,按到达现场提交材料先后顺序择优判定;上述条件仍相同的,由采购单位现场抽签确定。
附件:1. 报价函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
4.2026年检验检测工作所需采购试剂耗材汇总表
灵川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6年5月25日
附件1报价函.docx
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docx
附件3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docx
附件4 2026年检验检测工作所需采购试剂耗材汇总表.xls
1、灵川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灵川县卫生监督所)关于2025年公共卫生样品检测收样时间的公告
2、灵川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灵川县卫生监督所)关于预防接种门诊疫苗接种工作移交到灵川县中医医院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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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灵川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编辑:李悦玲
审核:一审董珊、唐爱萍/二审龚元胜/三审阳冬长
健康证办理咨询:0773-6811166
艾滋病免费咨询:0773-6812266
结核病免费咨询:0773-6821683
样品检测咨询:0773-6811682、0773-6811671
免疫规划工作咨询:0773-6811895
以上电话接听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灵川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灵川县卫生监督所)全体干部职工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773-6811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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