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广西八桂种苗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田东苗圃桉树造林苗育苗承揽项目网上询价公告

所属地区:广西百色市 发布日期:2026-05-19

【招标公告】广西八桂种苗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田东苗圃桉树造林苗育苗承揽项目网上询价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广西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广西 百色市 采购单位 广西八桂种苗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广西八桂种苗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田东苗圃桉树造林苗育苗承揽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采购公告-企业自采系统
项目名称广西八桂种苗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田东苗圃桉树造林苗育苗承揽 项目系统项目编号WSXJ20260518000018
标段(包)广西八桂种苗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田东苗圃桉树造林苗育苗承揽 项目企业内部项目编号/
项目类别□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是否生产经营性物资□是☑否
采购方式☑网上询价
竞价机制☑多轮次 □一次性
报价形式☑总价 □单价 □费率 □折扣率
竞价开始时间2026年05月22日 09:30竞价时长60分钟
延时周期3分钟减价幅度/
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竞价范围)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广西八桂种苗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田东苗圃桉树造林苗育苗 承揽项目 2.项目类别:服务类 3.项目地点:百色市田东县祥周镇布兵村 4.采购内容: (1)苗 木种类及数量:培育桉树组培轻基质造林用苗量300万株,增减幅度在育苗总量的50%以内的(含5 0%); (2)出圃时间:以苗木实际可出圃时间为准; (3)承揽服务期限:2026年6月1日起至2 027年7月31日止。 5.预算金额(上限价):本项目报价以育苗总量300万株为测算基准,上限单 价为0.175元/株,上限总价为人民币伍拾贰万伍仟元整(¥***.00),含税费。成交单价按报价÷育苗总量计算,单价四舍五入保留三位小数。合同最终总价按成交单价,以实际育苗总量据实 结算、随量增减。 注:(1)报价不得超过本上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本次报价请按 总价填报。 (3)竞价人可结合自身成本及服务能力自由报价,报价不得存在恶意低价竞争情形,采购人有权对不合理低价报价进行核查。 二、竞价保证金要求 1.缴纳要求: 本项目竞价保证 金金额: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竞价人应在竞价开始前,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将保证金足 额缴付至广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指定收款账户(付款账户信息必须与系统后台信息完全一致),未按要求缴纳的,无法参与竞价。 2.退还时限: 未成交供应商的竞价保证金:自成交通知书发 出之日起5日内无息原路退还; 成交供应商的竞价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无息原路 退还。 3.不予退还情形: 除法律法规、采购文件等另有约定外,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 购人有权不予退还其采购保证金: (1)供应商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 件的; (2)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采购文件认 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 通的; (5)法律法规或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技术参数及需求1.培育桉树造林用苗轻基质组培苗量300万株,增减幅度在育苗总量的50%以内的(含50%)。苗木 生长良好、健壮,无病虫害、无分枝,主杆和顶芽明显,木质化充分,根系发达、完整,苗木高 度15~35厘米,地径达到0.17厘米以上,正常叶片4对以上。 2.具体以后续合同约定为准。
预算金额(招标控制价 或最高限价)/
1.竞价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主体或个体工商户,持有 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林木种苗培育、生产、经营相关范畴,具备独立承担民 事责任、履行合同义务、承担苗木质量全责的能力,无吊销、注销、经营异常等不良状态。 2.信
供应商资格要求事责任、履行合同义务、承担苗木质量全责的能力,无吊销、注销、经营异常等不良状态。 2.信 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近三年内无林木种苗质量违法违规处罚记录、无重大合同违约记录、无恶意竞标不良记录,提交有效信用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价,不接受联合经营体参与报名,接受独立法人单位、个体工商户申请;同时,竞价人必须持有合法有效的对公银行账户,能够 正常开展资金结算、款项收付业务,提供对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复印件(加 盖单位公章或个体工商户公章)。 4.竞价人在近两年内,承接过同类规模化造林苗育苗生产项目 中如苗木合格率或轻基质杯利用率达不到发包人要求,造成发包人损失,被要求赔偿发包人的,有类似情形达到2次及以上的,不能参与竞价。 5.竞价人承诺法人全程参与本项目苗木培育工作。竞价人可根据项目实施需要,安排固定、专职的育苗技术人员,该些技术人员须具备林木种苗 相关从业经验,不得临时抽调;同时,竞价人及项目相关管理人员、工作人员需具备较强的组织 管理能力,能高效统筹育苗全流程工作,确保各项培育任务有序推进、按时完成;人品端正、诚 信自律,无弄虚作假、恶意串通等不良行为,坚守诚实信用原则;服从性强,严格遵守采购人的 各项管理规定、育苗标准及履约要求,积极配合采购人的现场核查、进度管控及各项工作安排,确保全程合规履约、苗木品质达标。 6.竞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 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 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被国家相关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 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竞价人,不 得参加同一标段下的采购活动,同一竞价人仅限成交一次,严禁重复成交。 8.本竞价项目不允许 分包,必须竞价人独立实施。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一旦发现竞价成交人进行二次或多次分包,则视为竞价成交人违约。 9.竞价人如不符合前述资格条件仍参与竞价的,即便其报价为最低,亦 不予成交;采购方有权在所有有效竞价人中按顺位依次确定成交候选人及成交人。 10.采购人有 权对有效竞价人进行综合评审,择优确定成交人。在竞价申请人满足本项目全部资格条件、报价 合规有效的前提下,采购人可结合竞价人育苗专业经验水平、行业社会影响力、技术实力、过往 合作与项目履约评价、企业信誉口碑、人格品质等综合因素,择优选定成交单位,不唯低价成交。
投标保证金竞标保证金(不超过预算金额的2%)及退还方式: □不收取:/ ☑收取: 1.金额(元):1000.00 2.缴纳截止时间:2026年05月22日 09:30 3.退还说明:未成交供应商保证金将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后中标供应商 保证金将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
1.成交人作为承揽方(以下简称“乙方”),须具备对应育苗经营资质,指派专人全程配合采购 人(以下简称“甲方”)管理人员的指导与监督工作;自行选聘、管理合格作业人员,所有人员 须提供真实有效身份证明,签订正规劳动合同,缴纳社保及保额不低于80万元的人身意外险,保 险单据须提交甲方存档复核。严禁使用不符合要求人员,若作业人员违规、履职不力或损害甲方 利益,须立即更换并承担全部损失。 2.现场管理责任:乙方法定代表人每月须在育苗现场管理不 少于15天,接受甲方监督核实;全权负责作业人员日常管理,制定不低于甲方标准的内部规章制 度,落实安全生产要求,承担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劳资纠纷,全部法 律责任与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3.严格遵照甲方制定的苗木生产、出圃、控苗计划开展作业,服从甲方生产进度、技术规范及安全生产监督,按要求完成育苗全流程工作,不得擅自调整生
履约约定产安排。 4.严格执行苗木分级标准:苗高8公分以上苗木必须分级,25公分以上未出圃苗木培育 期间至少分级2次;遵循轻基质杯移栽规范,原则上一杯一苗,特殊弱苗多株移栽不得超出单批次 总量6%,杜绝违规移栽。 5.按品系、按月落实苗木批次管理,未按要求执行的,须无条件整改并 承担整改费用;做好苗圃环境卫生、物资防盗、病虫害防治及灾害天气防护工作,遇积水内涝及 时排水救苗、消毒杀菌,因防护不到位造成苗木损失的,按对应苗木销售额三倍赔偿。 6.负责育 苗场地设施维护,包括荫棚黑网收放、地布铺设维护、水电设施维修保养,杜绝水电浪费;规范 处理育苗物资,及时清理回收轻基质杯、泡沫箱等甲方物资,按指定地点堆放废弃物资。 7.合同 到期后,按甲方要求规整苗木配合验收,验收合格后免费管护1个月(水电费由甲方承担),超期 管护按甲方约定单价结算,管护期满后妥善移交甲方生产物资并核对数量。 8.全权负责苗木装车 出圃工作,接到调苗通知后及时组织专业人员装车,全程监督抽检,装车前报请甲方技术员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5%);严禁混入病苗、弱苗、小苗等不合格苗,若不合格苗超出3%,须自行购 苗补足,并按对应销售额三倍赔偿;严禁擅自更改出苗单品系,严禁私售甲方苗木、外购苗木充 数。 9.费用承担范围:竞价成交育苗单价为包干价,包含除甲方提供的场地、瓶苗、轻基质杯外 的全部育苗成本,包括人工费、保险费、水电费、设备维修费、各类装卸费等,所有费用自行按 时支付,逾期未付的,甲方有权从承揽费中直接扣除。 10.结算标准约束:苗木合格率及轻基质 杯利用率约定要求为苗木合格率(≥78%)及轻基质杯利用率(≥80%),该两项指标均达标,则 按竞价成交价结算;指标未达标按对应等级下调单价。苗木合格率低于68%或轻基质利用率低于69 %的,乙方须按照甲方对外销售瓶苗及轻基质杯的价格给予甲方补偿损失;上述该两项指标超额达 标的,则对应结算单价可进行适当上浮,但涨幅不能超过0.005元/株。 11.款项与发票:接受甲 方按月进度预支费用规则,预支总额受约定比例限制;最终结算完成后15日内,向甲方开具合规 增值税普通发票,凭发票结清余款,未按时开票的,甲方有权拒付余款。 12.履约保证金:合同 签订后2个工作日内,缴纳2万元履约保证金,履约无违约的,合同期满结算完毕后无息退还;若 发生违约行为,保证金不予退还,不足弥补损失的,须另行补足。 13.乙方成交后不得擅自转包、分包本项目,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处承揽费总金额30%的违约金。 14.乙方接到甲方整改 通知后拒不整改的,视为严重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须在5日内撤离现场,保证金不 予退还。 15.严禁私自销售、调换、充数甲方苗木,一经查实,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处对应苗 木销售额三倍以上违约金,违约金不足弥补损失的,另行补足。 16.保密义务:对项目涉及的甲 方商业信息、技术资料、合同内容等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给第三方,违者赔偿全部损失,并处合 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 17.具体以后续合同约定为准。
验收约定1.合格苗木标准: 苗龄在0.25-0的苗木,苗木高度15~35厘米,地径达到0.17厘米以上,正常叶 片4对以上,苗木生长良好、健壮,无病虫害,苗木顶端优势明显,主茎不开叉,苗木木质化充分,根系发达、完整;苗龄在3个月以上的苗木,苗木高度15厘米以上,地径达到0.17厘米以上,正 常叶片4对以上,苗木生长良好、健壮,无病虫害,苗木顶端优势明显,主茎不开叉,苗木木质化 充分,根系发达、完整。 注:不合格苗是指:有患茎腐等病害的病苗、矮弱小苗、无红顶芽青苗、无明显顶芽开叉苗、萎蔫枯死状苗、发黄苗、脱杯苗、折断苗、育苗杯基质松垮苗等。 2.苗木 验收办法: (1)育苗合同到期后,苗木验收由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组织相关人员实施。验 收时甲乙双方均须在场,如甲方需要,乙方须协助验收工作。 (2)验收以合格苗木标准为指标,抽样方法验收如下: 苗木株数在500-1000株的,检测株数为50株; 苗木株数在1001-10000株 的,检测株数为100株; 苗木株数在10001-50000株的,检测株数为250株; 苗木株数在50001-10 0000株的,检测株数为350株; 苗木株数在100001-500000株的,检测株数为500株; 苗木株数在 500001株以上的,检测株数为750株。 3.具体以后续合同约定为准。
1.预付款约定: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预付乙方育苗承揽启动资金50000元,该款项在乙 方首次预支费用时直接抵扣。 2.月度结算计价规则:按育苗各工序固定单价核算,各工序分别依
结算约定据累计育苗数、分级数、60% 累计育苗数、苗木出圃数作为计价数量,分项核算后汇总当月费用。 3.月度报备与预支流程:乙方每月20日前向甲方报备当月承揽费用,甲方审定后按月进度预支;当月费用按已完工工序单价×对应苗木数量计算。 4.月度预支限额 (1)方式一:按苗木工序 预支,每道工序费用仅可预支一次; (2)方式二:按已销售合格苗木数量分次结算,结算单价 为成交价减0.03元; (3)常规预支结算总额不超过年度育苗承包总费用的50%; (4)若合同期 内合格苗木销量超领用瓶苗数78%,总额上限调整为销售苗木对应承包总费用的80%,按成交价结 算。 5.合同期满最终结算:期满后结合合格苗木出圃及验收数量、瓶苗和轻基质杯剩余量,核算 育苗合格率、轻基质杯利用率,按对应约定单价办理最终尾款及差价结算。 6.具体以后续合同约 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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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须遵守1.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广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广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服务管理办法》《广西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询(比)价采购规则 (试行)》《广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竞价采购规则 (试 行)》《广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入驻协议(2)》《广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供应商信息库和供应商 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试行)》《供应商现场交易行为规范》等要求。 2.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 先”原则,确定最终成交方。报价过程中,报价人应当认真严肃地进行报价,一经成交,不得撤 销。因网络环境报价可能存在延时等不可抗原因,报价时间以服务器时间为准,报价认定以系统 记录数据为准。 3.对本项目提出的疑问,如有必要采购单位会在报价时间开始前以澄清公告的形 式予以回复,请保持关注。
特别提示1.供应商应完全响应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的要求,不得负偏离。未能完全响应的或资格条件不符 合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2.保证金通过在广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注册的银行账户并根据 系统提示付款,以系统到帐为准(系统到帐时间可能晚于银行到帐时间,为确保及时到账请提前准 备并优先选择兴业银行网银或网点操作)。 3.本项目以网上公开的形式诚邀各符合条件的供应商 参加本次项目采购,至公告截止日,如果不足3家供应商参与报价且符合公告要求的,项目招标失 败。本项目按照报价最低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4.广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为采购人提供系统服务,不负责本项目货物交割、产品质量、合同签订及履约、价款结算等事项,也不对该等事项进行 任何担保,委托方与供应商之间的一切纠纷与广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无关。 5.一次性报价为含税 总报价。
资金缴纳方式银行缴纳
服务费收取中标单位按照 缴纳系统服务费。
发票开具及保证金退还阳光采购平台足额收到款项后5个工作日内开具发票,中标方足额支付系统服务费后方予退还其交 付的采购保证金。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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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广西八桂种苗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丹凤路高峰大厦8楼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监督机构信息
监督机构: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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