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2026年贵港市社区(村)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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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广西 贵港市 | 采购单位 | 贵港市妇女联合会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2026年社区(村)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项目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持续深化社区(村)家长学校建设,打造 “三有三可”升级版,带动全市家长学校建设全面铺开、提质增效,为广大家庭提供普惠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帮助家长树立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贵港市妇联现就2026年社区(村)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项目进行公开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购买主体
广西壮族自治区妇女联合会、贵港市妇女联合会
二、实施时间
2026年7月—2027年6月
三、购买项目内容
(一)项目内容。详见《2026年贵港市社区(村)家长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项目目录》(附件1)。本次项目覆盖全市14所重点社区(村)家长学校,具体名单如下:
(1)原申报五星级家长学校名单:港南区江南街道廉石社区家长学校、港北区贵城街道登龙桥社区家长学校
(2)原申报四星级家长学校名单:覃塘区覃塘街道荷塘社区家长学校、港南区湛江镇云柳村家长学校、平南县上渡街道大乙岭社区家长学校、平南县平南街道瑞雁社区家长学校、桂平市寻旺乡长安老乡家园社区家长学校
(3)原申报三星级家长学校名单:港南区东津镇梁莫村家长学校、覃塘区五里镇五里社区家长学校、港北区中里乡六台村家长学校、桂平市西山镇福山村家长学校、港北区武乐镇水石村家长学校、桂平市西山镇凤凰社区圣贤家长学校、覃塘区蒙公镇高占村家长学校
(二)项目经费及来源。项目经费总额17万元,按三个等级给予经费支持:原申报的五星级家长学校每所支持0.5万元;四星级每所支持0.25万元;三星级每所支持0.15万元。经费来源为自治区妇联下拨经费。
项目实施按照《社区(村)家长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项目实施与管理要求(试行)》(附件2)执行。
(三)项目实施时间。2026年7月至2027年6月。
四、承接主体资质条件
承接项目组织需为依法成立的企业、社会组织(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公益二类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优先考虑有从事妇女儿童关爱服务和家庭教育工作经验的机构。
五、项目申报
(一)参与项目申报的社会组织需提交《项目申报表》(附件3)、项目实施方案(包含经费预算)一式5份,纸质盖章版邮寄或送至市妇联家庭和儿童工作部,电子版材料(PDF格式)发至指定邮箱,邮件主题注明:申报单位名称+2026年社区(村)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项目。
(二)在报送《项目申报表》的同时须提供加盖组织印章的社会团体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社会信用证书);社会组织年检记录、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复印件;本社会组织所获荣誉、评估等级证明等材料复印件(如无可不报)。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三)申报截止时间:2026年5月12日上午12点。
六、承接机构确定方式
市妇联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对所有申报项目材料进行审核。经市妇联党组研究审核后,确定承接结构名单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正式签订项目合同。
七、评估验收
市妇联对活动实施情况、资金使用情况、活动开展效果进行全程监督管理,及时掌握项目实施进度,督促承接组织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数量及标准等提供服务,及时发现和整改项目实施过程出现的问题。自治区妇联适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抽查。
八、资金拨付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市妇联及时申请资金,资金到位后一次性拨付给承接方。项目如有超支,超支部分由项目承接方承担。如项目末期评估不合格,或实施过程中发生项目异常,市妇联有权终止项目,并由项目承接方退回部分项目款。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电话:***。
邮箱:ggfljeb@163.com。
地址:贵港市荷城路888号市行政中心大楼A539。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贵港市妇女联合会负责解释。
附件:1.2026年贵港市社区(村)家长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项目目录
附件1:2026年贵港市社区村家长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项目目录.docx
2.社区(村)家长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项目实施与管理要求(试行)
附件2:社区(村)家长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项目实施与管理要求(试行).wps
3.项目申报表
附件3:项目申报表.docx
贵港市妇女联合会
2026年4月29日
THE END
来源:***
审核:龙友莲
编辑:韦翠芳、叶君玲
一、购买主体
广西壮族自治区妇女联合会、贵港市妇女联合会
二、实施时间
2026年7月—2027年6月
三、购买项目内容
(一)项目内容。详见《2026年贵港市社区(村)家长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项目目录》(附件1)。本次项目覆盖全市14所重点社区(村)家长学校,具体名单如下:
(1)原申报五星级家长学校名单:港南区江南街道廉石社区家长学校、港北区贵城街道登龙桥社区家长学校
(2)原申报四星级家长学校名单:覃塘区覃塘街道荷塘社区家长学校、港南区湛江镇云柳村家长学校、平南县上渡街道大乙岭社区家长学校、平南县平南街道瑞雁社区家长学校、桂平市寻旺乡长安老乡家园社区家长学校
(3)原申报三星级家长学校名单:港南区东津镇梁莫村家长学校、覃塘区五里镇五里社区家长学校、港北区中里乡六台村家长学校、桂平市西山镇福山村家长学校、港北区武乐镇水石村家长学校、桂平市西山镇凤凰社区圣贤家长学校、覃塘区蒙公镇高占村家长学校
(二)项目经费及来源。项目经费总额17万元,按三个等级给予经费支持:原申报的五星级家长学校每所支持0.5万元;四星级每所支持0.25万元;三星级每所支持0.15万元。经费来源为自治区妇联下拨经费。
项目实施按照《社区(村)家长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项目实施与管理要求(试行)》(附件2)执行。
(三)项目实施时间。2026年7月至2027年6月。
四、承接主体资质条件
承接项目组织需为依法成立的企业、社会组织(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公益二类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优先考虑有从事妇女儿童关爱服务和家庭教育工作经验的机构。
五、项目申报
(一)参与项目申报的社会组织需提交《项目申报表》(附件3)、项目实施方案(包含经费预算)一式5份,纸质盖章版邮寄或送至市妇联家庭和儿童工作部,电子版材料(PDF格式)发至指定邮箱,邮件主题注明:申报单位名称+2026年社区(村)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项目。
(二)在报送《项目申报表》的同时须提供加盖组织印章的社会团体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社会信用证书);社会组织年检记录、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复印件;本社会组织所获荣誉、评估等级证明等材料复印件(如无可不报)。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三)申报截止时间:2026年5月12日上午12点。
六、承接机构确定方式
市妇联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对所有申报项目材料进行审核。经市妇联党组研究审核后,确定承接结构名单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正式签订项目合同。
七、评估验收
市妇联对活动实施情况、资金使用情况、活动开展效果进行全程监督管理,及时掌握项目实施进度,督促承接组织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数量及标准等提供服务,及时发现和整改项目实施过程出现的问题。自治区妇联适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抽查。
八、资金拨付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市妇联及时申请资金,资金到位后一次性拨付给承接方。项目如有超支,超支部分由项目承接方承担。如项目末期评估不合格,或实施过程中发生项目异常,市妇联有权终止项目,并由项目承接方退回部分项目款。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电话:***。
邮箱:ggfljeb@163.com。
地址:贵港市荷城路888号市行政中心大楼A539。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贵港市妇女联合会负责解释。
附件:1.2026年贵港市社区(村)家长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项目目录
附件1:2026年贵港市社区村家长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项目目录.docx
2.社区(村)家长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项目实施与管理要求(试行)
附件2:社区(村)家长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项目实施与管理要求(试行).wps
3.项目申报表
附件3:项目申报表.docx
贵港市妇女联合会
2026年4月29日
THE END
来源:***
审核:龙友莲
编辑:韦翠芳、叶君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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