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2026年中国电信贵港分公司业务用品及广告宣传服务采购项目标包2询比公告

所属地区:广西贵港市 发布日期:2026-04-16

【招标结果】2026年中国电信贵港分公司业务用品及广告宣传服务采购项目标包2询比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广西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广西 贵港市 采购单位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贵港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2026年中国电信贵港分公司业务用品及广告宣传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
联系方式 ***
本询比项目为2026年中国电信贵港分公司业务用品及广告宣传服务采购项目(标段编号:GXBBFA202604130012),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贵港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就2026年中国电信贵港分公司业务用品及广告宣传服务采购项目所需的货物及服务进行采购。
    本次集中询比合同有效期为: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 采购业务用品及广告宣传品的设计、制作及安装等,包括但不限于喷绘、海报、写真、灯片、车贴、横幅、宣传单、宣传折页等。本项目总预算为160万元(含税)。
    服务地点:贵港市、桂平市、平南县采购人指定地点。
    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或合同金额执行完毕止,以先到者为准。
    本项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CP01605广告制作。
序号
标包名称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期
1
标包1
广告制作
-
-
港北、港南、覃塘、贵港本部
-
2
标包2
广告制作
-
-
桂平市
-
3
标包3
广告制作
-
-
平南县
-

 
本项目划分标包。本标包为标包2。
    本项目允许供应商同时成交的最多标包数为1个。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2成交供应商数量:4个,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
 
序号
标包
预估合同金额(含税)
对应成交份额、区域
备注
成交人
成交份额
包含区域
1
标包1
55万元
第一成交人
55%
港北、港南、覃塘
本项目供应商最多成交1个标包,将按标包1-标包2-标包3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已推荐为成交候选人的供应商则不再推荐为其它标包成交候选人。
45万元
第二成交人
45%
贵港本部
2
标包2
30万元
第一成交人
100%
桂平市
3
标包3
30万元
第一成交人
100%
平南县
注:本项目为框架采购,实际采购数量以实际需求为准,供应商响应时应充分考虑该风险。

   1.2.2成交供应商数量如下[请在此处自行编辑与采购方案相同的有效供应商及成交供应商数量原则相关表格]    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请在此处自行编辑与采购方案相同的份额分配原则]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供应商对附件《基准价表》进行统一折扣报价,折扣报价最高响应限价为100%,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最高投标限价表}【请前往上方菜单栏“招标文件附表”处进行编辑,转换成PDF后将同步数据至正文!】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     2.1.4     2.1.3 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如供应商为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询比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中响应。    (4)。
    2.1.4 本次询比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1)产品制造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且必须使用代理商响应和签订销售合同的;(2)产品制造商为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资企业(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资本)或者由外国投资者(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享有绝对控制权(最大或最多表决权)的企业且必须使用代理商响应和签订销售合同的。代理商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    (2)供应商与产品制造商的代理合作关系迄今为止应已持续年(含)以上。    (3)         2.1.5 业绩要求:供应商自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询比公告发布之日前(不含公告发布当日)至少具备一份国内同类项目(广告宣传或物料制作)有效业绩(按询比文件业绩情况表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2.1.6服务团队:供应商须为本项目配置至少3名服务人员(至少包含1名设计师、1名安装人员、1名日常对接人员),其中至少一名安装人员须具备一本国家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高处作业证(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
    备注:各类人员不可互用,互用人员仅视为日常对接人员。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不按要求提供不予认可。
     a.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b.供应商为其人员缴纳的2025年10月起至响应截止时间任意1个月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或供应商与其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扫描件。
     c.至少一名安装人员的高处作业证扫描件,证书真实性、有效性可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https://cx.mem.gov.cn/查询,如无法查询或过期的不予认可。
     2.1.7服务车辆:供应商须为本项目配置至少一辆服务车辆。
     备注:须按以下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a.车辆行驶证扫描件,车辆类型须为机动车,非机动车、摩托车、电瓶车等其他车型不予认可;
     b.体现车牌号及检验有效期的车辆已年审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可以是行驶证副页上检验有效期盖章记录或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或交管12123有效期内检验截图);
     c.车辆实体照片(体现车牌号);
     d.如拟投入车辆为供应商自有车辆,行驶证所有人须体现供应商名称;如为租赁车辆,须另提供供应商与车辆所有人签订的有效租赁车辆合同扫描件。
    2.1.8须按第一章公告要求递交样品。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04月23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4月23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4月23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 ;    (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 产品资格要求:
2.3.1 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2.3.2 产品。    2.3.3 产品    2.3.4    2.3.5    2.3.6 产品应符合中国电信相关技术要求,并满足以下关键技术指标:    2.3.7 产品业绩要求:    2.3.8     2.4 产品制造商资格要求    2.4.1 制造商应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4.2     2.4.3     2.4.4     2.4.5    2.4.6    2.5 现场考察       2.6 评价检测        2.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 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4月15日23时00分00秒至2026年04月21日18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4.2 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询比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供应商注册”。
    4.3 询比文件费用: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用。每套售价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支付要求:。
5. 响应文件的提交
    5.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2026年04月23日09时00分00秒
    5.2 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响应文件提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询比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5.3 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样品的递交
    6.1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于2026年04月23日09时00分00秒递交至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港北区中山北路11号(收件人及联系电话:方芳19163660080/李权龙18070916351)。
    6.2样品递交要求:双面彩色铜版纸1张、异形氛围牌1块,具体递交要求详见询比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7. 供应商注册
    7.1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7.3 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4000111884
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贵港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
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港北区中山北路11号
地    址:
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大学东路89号
邮    编:
537000
邮    编:
530000
联 系 人:
***
联 系 人:
***
电    话:
 
电    话: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3523323978@qq.com
网    址:
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
网    址:
/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大学路支行
 
 
账    号:
45050160485100001383-0006

    9.2 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
2026年0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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