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2026年钦州市“滨海运河城幸福‘家’油站”家庭教育公益大讲堂项目一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广西钦州市 发布日期:2026-04-15

【招标公告】2026年钦州市“滨海运河城幸福‘家’油站”家庭教育公益大讲堂项目一采购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广西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广西 钦州市 采购单位 钦州市妇女联合会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滨海运河城幸福‘家’油站”家庭教育公益大讲堂项目一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持续深化社区(村)家长学校建设,为广大家庭提供普惠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帮助家长树立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钦州市妇联现就2026年钦州市“滨海运河城 幸福‘家’油站”家庭教育公益大讲堂项目一进行公开采购,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购买主体
钦州市妇女联合会
二、实施时间
2026年4月—2026年12月
三、实施地点
钦南区、钦北区的社区(村)家长学校、家庭教育示范点等。
四、购买项目内容
(一)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结合社区(村)家庭的实际需求,在钦南区、钦北区各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15场次,每场活动不少于30人参加,活动形式可包括家庭教育讲座、沙龙、亲子活动等。聚焦帮助家长建立良好亲子关系,促进家庭成员间和谐亲密关系的构建,引导孩子学会处理人际关系,掌握预防性侵的方法,学习观察孩子心理健康的技巧,做好家长情绪管理,破解隔代教养中的分歧,规避科学育儿中的常见误区,疏导青少年心理压力以及推动校家社协同育人等组织针对性、贴近基层家庭需求的活动,帮助家长树立科学育儿理念,引导他们主动关注孩子的生理、心理和情感需求,教会孩子情绪管理、压力应对、人际交往等心理调适方法。同时,向家长和未成年人普及《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知识,增强防性侵、防欺凌、防诈骗等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并指导广大家庭积极使用“八桂家教直通车”小程序。
(二)家庭教育个案辅导。根据特殊家庭需求,服务农村留守儿童家庭、离异单亲重组家庭、困难家庭以及涉案未成年人父母等群体,采取团体辅导或个案咨询相结合方式,为钦南区、钦北区提供家庭教育个案辅导服务各2次。
五、实施要求
(一)承接单位须制定科学可行的年度实施方案,明确活动内容、时间安排、责任分工和预期成效。
(二)经费安排。项目经费总额为3万元,项目执行费用包括课酬、交通、食宿、场租、活动材料费等。
(三)本项目提供特殊家庭个案辅导服务4次,规范建立服务台账和档案资料。同时,做好“八桂家教直通车”小程序二维码推广。
(四)项目实施期间做好活动记录、照片、视频、签到表、活动记录表及家长意见反馈表(详见附件2)、财务档案等资料归档,项目结束后提交完整结项报告。
六、承接单位资格要求
(一)承接项目组织需为依法成立的企业、社会组织(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公益二类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具备强烈的社会责任感、较高的专业水平、规范的管理体系。
(二)业务范围包含家庭教育指导、心理健康服务、青少年服务、社会公益服务等相关内容,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和项目实施经验。
(三)拥有相对稳定的专业服务团队,团队成员具备教育、心理、家庭教育指导等相关专业背景或资质者优先。
(四)社会信誉良好,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等名单。
(五)能够严格执行项目经费管理规定,确保资金规范、安全、高效使用。
七、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单位需将以下材料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一式4份报送:
(一)项目申报表(详见附件1);
(二)项目申报书(含机构或企业基本情况、项目实施方案、经费使用计划、服务团队简介、同类项目工作成效等);
(三)法人登记证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社会信用证书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四)社会组织年检记录、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复印件;本社会组织所获荣誉、评估等级证明等材料复印件(如无可不报),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五)团队成员相关资质证书、学历证明复印件;
(六)近三年开展家庭教育或同类社会服务项目佐证材料(如无可不报);
(七)项目实施保障措施及其他相关材料。
八、申报时间及方式
(一)申报截止时间:2026年4月21日上午12:00,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方式:纸质材料报送至钦州***,电子版材料(PDF格式)同步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主题注明:2026年家庭教育公益大讲堂项目一+申报单位名称。
九、承接机构确定方式
市妇联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对所有申报项目材料进行初审。经市妇联党组研究审核后,确定承接结构名单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正式签订项目合同。
十、评估验收
市妇联对活动实施情况、资金使用情况、活动开展效果进行全程监督管理,及时掌握项目实施进度,督促承接组织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数量及标准等提供服务,及时发现和整改项目实施过程出现的问题。
十一、资金拨付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市妇联及时申请资金,按合同约定进行拨付。项目如有超支,超支部分由项目承接方承担。如项目末期评估不合格,或实施过程中发生项目异常,市妇联有权终止项目,并由项目承接方退回部分项目款。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联系电话:***
地址:钦州市永福东大街11号市行政信息中心A0209;
邮箱:qzsfl@126.com。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钦州市妇女联合会负责解释。
附件:1.项目申报表
附件 项目申报表.docx
2.活动记录表及家长意见反馈表
附件 活动记录表及家长意见反馈表.doc
钦州市妇女联合会
2026年4月14日
END
来源丨***
编辑丨梁英儒
校对丨陈建欢
审核丨张   妍
钦州女性
钦州市妇联官方微信
投稿邮箱:
qzsflxcb@qinzhou.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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