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南宁市第七人民医院配套服务设施项目院内遴选公告

所属地区:广西南宁市 发布日期:2026-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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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广西 南宁市 采购单位 南宁市第七人民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南宁市第七人民医院配套服务设施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南宁市第七人民医院配套服务设施项目院内遴选公告
 
根据南宁市第七人民医院采购需求,现对南宁市第七人民医院金桥院区配套服务设施项目进行院内公开遴选,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南宁市第七人民医院配套服务设施项目
2.项目编号:NN7YYZC-2026-002
3.采购内容:为确保日常运营的顺畅,提升医疗保障服务质量与效率,采购配套设施服务。01分标采购提供共享轮椅服务供应商1名,服务期限3年;02分标采购提供共享陪护床服务供应商1名,服务期限3年;03分标采购提供共享充电宝服务供应商1名,服务期限3年;具体内容详见《第二章 采购需求》。
4.采购方式:院内遴选。
5.本项目采购预算价:0.00元。采购人不承诺业务量,以采购人实际需求数量为准。
6.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7.合作期限:合同期限3年,具体服务期限以服务合同为准。
二、竞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5.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未报名未获取本采购文件的竞标人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中标人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或分包。
三、报名时间及联系方式
1.报名资料:
①南宁市第七人民医院院内遴选会参会报名表(盖公章);
②供应商基本情况一览表(盖公章);
③营业执照复印件;
④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有效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⑤非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以及身份证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原件备查,核对无误后方可报名。
2.现场报名时间:2026年4月13日至2026年4月16日(工作日),每天上午8:00-12:00 下午 15:00-17:30  。
3.报名地址:南宁市第七人民医院金桥院区医技楼4楼415室招标采购办公室 (南宁市兴宁区金桥路120号)
4.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四、获取遴选文件
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4月16日止的正常工作时间。正常工作时间是指每天上午8时00分到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到17时30分,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获取方式:以电子版形式发送到供应商报名邮箱。本项目不发放纸质遴选文件,供应商在递交报名材料,经招标联系人审核确认报名资料齐全后,遴选文件以电子版形式发送到供应商报名邮箱。如报名资料不齐全,则不发送采购文件。售价:0元。
五、递交响应文件时间、遴选评审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26年4月22日8:30时至4月22日9:00时前
评审时间:2026年4月22日9时00 分后
地点:南宁市第七人民医院金桥院区(南宁市兴宁区金桥路120号)医技楼4楼会议室。
参加遴选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相关证明材料: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凭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凭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遴选。
 
附件1:南宁市第七人民医院院内遴选会参会报名表
附件2:供应商基本情况一览表
 
                                       
 
       南宁市第七人民医院
                                 2026年4月13日
附件1附件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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