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80m²空气冷却塔提升改造项目竞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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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广西 河池市 | 采购单位 | 南丹县吉朗铟业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电解车间80m²空气冷却塔提升改造项目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电解车间80m²空气冷却塔提升改造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JL-JG-2026-002发包方:南丹县吉朗铟业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04月第一部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为“电解车间80m²空气冷却塔提升改造项目”,发包方为南丹县吉朗铟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设备供货、安装及调试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地点:广西南丹县吉朗铟业有限公司电解分厂。2.2 招标内容:对现有1台80m²锌电解液空气冷却塔进行整体提升改造,包括但不限于改造设计、旧设备拆除(如有必要)、新设备制造、运输、保险、卸货、安装、调试、验收、培训及质保期服务。2.3 招标范围: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四部分《供货范围与工程界限》。
2.4 现场图纸链接:
80m2上梁平面2026.1.30.dwg
80m2下梁平面 (2).dwg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设备制造商。3.2 投标人应具有至少3年以上的同类冷却塔(处理腐蚀性电解液)的设计与制造经验,并提供近三年内(2023年1月1日至今)不少于3个类似工况条件下的成功应用业绩证明(以合同及用户验收报告为准)。3.3 投标人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核心设备须由投标人自有工厂生产)。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
1. 总体要求1.1 本招标文件为项目招标、投标、评标、定标及后续签订合同的依据。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的要求。1.2 发包方保留对本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
2. 投标报价2.1 投标报价应为固定总价,包含为完成本招标文件规定全部义务所需的设计、材料、制造、运输、保险、装卸、安装、调试、税费、管理、利润及质保期服务等所有费用。2.2 投标人应提供详细的分项报价清单,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费、主要材料费(分项列明)、制造加工费、安装工程费、运杂费、税费等。
3. 技术要求响应投标人必须对本文件第三部分《技术规格与要求》中所有带“★”的强制性条款做出逐条响应,并提供详细的技术方案、计算书及设计图纸。任何一条未响应或负偏离,将导致投标被否决。
4. 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重点评估投标人的技术方案先进性、业绩与经验、产品质量保障能力、商务报价合理性及售后服务承诺。
第三部分技术规格与要求
1. 现场基础条件1.1 安装地点:室外安装。1.2 气候条件:
极端最高气温:38℃
年平均相对湿度:79%
年平均气压:95kPa1.3 电解液性质(★关键参数):
溶液名称:硫酸锌溶液
主要成分:Zn ~50g/L,SO₄²⁻ ~180g/L,Cl⁻ ~1000mg/L,F⁻ ~400mg/L
比重:~1.35
溶液温度:进液~40-42℃,要求出液 ~35-37℃
2. 总体性能要求2.1 处理能力:额定溶液处理量 800 m³/h(必须满足,不得低于此值)。2.2 冷却幅度:在夏季极端气温38℃、来液温度42℃工况下,出液温度必须 ≤37℃,即温差 Δt ≥5℃。此条为性能考核核心指标。2.3 利旧设备:现有风机(直径4500mm,功率55KW,风量64×10⁴ m³/h,压头196Pa)由发包方提供,投标方负责适配设计及连接。若因改造导致风机不匹配,由投标方负责更换并承担费用。
3. 结构与材料详细要求3.1 总体结构:采用塔顶进液方式。投标方需重新设计塔内配液、填料、捕滴及导风系统。冷却塔导风筒顶面至喷嘴雾化末端垂直高度 不得小于5米。3.2 格栅:利用原有格栅梁。新设格栅由投标方设计,材质为PP(聚丙烯),规格150×12mm。相邻格栅采用M12 PP螺栓连接。3.3 塔顶配液装置(★):
材质:PE100级全新原生料,牌号23050或同等及以上档次。严禁使用任何再生料或回收料。投标方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材料采购来源承诺及材质证明。
连接方式:法兰式连接。所有管道法兰连接处、三通连接处必须加装套管或筋板加强。严禁在管道上直接焊接开孔。所有大小头、三通必须使用成品管件。3.4 喷管与喷嘴(★):
喷管规格由投标方设计,材质需耐腐蚀、耐压。
喷头材质:316L不锈钢,与喷管采用螺纹连接,必须便于拆卸清理。
所有管件(含支管、喷嘴)承压能力≥0.3MPa。
喷嘴必须防结晶堵塞,设计便于清理更换。喷淋必须实现塔体横断面的100%全覆盖,无死角。投标方需提供喷嘴布置图及覆盖率计算说明。3.5 高效捕滴(除雾)装置:
采用PVC材质,双层结构,单片厚度≥1.8mm。
总安装高度为320mm。
捕滴效率≥99.5%,且外排气体中飘液量必须满足国家及当地最新环保排放标准。3.6 塔壁阻流及气封装置:材质为玻璃钢(FRP),厚度分别不低于5mm(阻流装置)和3mm(气封装置)。3.7 紧固件:所有与腐蚀性介质接触的紧固件(螺栓、螺母、垫片)材质为SS316L不锈钢。
第四部分供货范围与工程界限
1. 供货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投标方负责整套冷却塔改造的交钥匙工程,具体包括:1.1 设备与材料:本文件第三部分所列全部新设备、材料(格栅、配液装置、喷管、喷嘴、捕滴装置、阻流装置、气封装置、紧固件、连接件等)。1.2 技术服务:改造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安装指导、调试、操作维护培训。1.3 施工:
旧有塔内件(格栅除外)的拆除、清理。
新设备的现场安装、连接、固定。
所有安装所需的工器具、辅材、耗材。
设备卸货及安装所需吊车、起重设备及相应费用。
安装期间人员的食宿、交通、安全防护等全部费用。1.4 文件资料:提供最终版改造设计图、安装图、操作维护手册、主要材料质量证明文件(含PE管材质证明、316L材质报告等)。
2. 发包方(需方)责任2.1 提供现场施工用电、用水接口。2.2 协助办理入厂相关手续。2.3 按时支付合同款项。
第五部分设计、制造、验收标准与性能保证
1. 执行标准除招标文件已列标准外,以下列标准为最低要求,不一致时以最高、最严标准为准:
GB/T 7190.1-2018 《机械通风冷却塔 第1部分:中小型开式冷却塔》
HG/T 20696-1999 《玻璃钢化工设备设计规定》
GB/T 13663.2-2018 《给水用聚乙烯(PE)管道系统》
GB 55006-2021 《钢结构通用规范》
以及文件原列所有标准
2. 出厂检验与到货验收2.1 投标方应提供完整的产品出厂检验报告。2.2 材料抽检:发包方有权在设备制造期间派员或委托第三方对原材料(尤其是PE、316L、FRP)进行抽检,抽检不合格,投标方应无条件更换同批次全部材料,并承担发包方检测费用及工期延误损失。
3. 竣工验收(★性能考核)3.1 安装调试完毕后,由双方共同进行连续72小时性能考核。3.2 考核条件:在夏季室外温度≥30℃(或模拟工况),进液温度稳定在40-42℃时,考核以下指标:
处理量是否达到800 m³/h。
出液温度是否稳定在35-37℃(Δt≥5℃)。
塔顶目测及仪器检测飘水量是否符合环保要求(捕滴效率≥99.5%)。
喷嘴喷淋是否全覆盖。3.3 验收结论:全部指标合格,双方签署《竣工验收报告》。任一指标不合格,视为验收失败。投标方须在15日内完成免费整改,整改后重新考核。若第二次考核仍不合格,发包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要求投标方拆除设备、恢复原状、退还已支付全部款项,并赔偿发包方一切直接及间接损失。
第六部分质量保证与售后服务
1. 质保期自《竣工验收报告》签署之日起 12个月。
2. 质保范围质保期内,因设计、材料、制造、安装等任何乙方原因导致的设备渗漏、破损、变形、效率不达标等问题,投标方应在接到通知后48小时内派员到场,免费进行维修或更换,并承担因此给发包方造成的生产损失(按实际损失核算)。
3. 使用寿命承诺在正常使用和维护条件下,冷却塔整体结构(不含易损件如喷嘴)的设计使用寿命应 ≥20年。若在此期间发生因结构设计或材料缺陷导致的重大故障,投标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4. 售后响应质保期后,投标方应长期提供技术支持。接到故障通知后,2小时内电话响应,48小时内技术人员到达现场处理。
第七部分工期与交付
总工期:合同签订生效后 40个日历日内,完成全部设计、制造、运输、安装及调试工作,具备验收条件。
关键节点:
合同签订后5日内,提供经发包方确认的详细改造设计图。
合同签订后30日内,设备运抵现场。
合同签订后40日内,完成安装调试。
延期处罚:每逾期一天,按合同总价的0.5%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5天,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索赔。
第八部分合同主要条款(草案)
付款方式(建议,具体可商议):
合同签订后支付20%预付款。
主要材料(PE管、316L喷嘴)进场验收合格后支付30%。
安装调试完成、性能考核合格、签署验收报告后支付40%。
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后支付10%尾款。
违约责任:除前述规定外,任何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投标方使用劣质材料(如再生PE)视为根本性违约,发包方可要求退一赔三。
争议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发包方所在地(南丹县)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现场技术联系人1:马德1898797736,商务联系人2 徐华秋18077861708
电解车间80m²空气冷却塔投标函
南丹县吉朗铟业有限公司:
我司已收悉贵司锌铟精深加工绿色制造项目防静电地板的邀标函,我司承诺按下述条件投标
一、供货期:合同签订后 40 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冷却塔材料供货。
二、安装工期:自材料进场之日起____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安装并交付使用。
三、总工期保证:我方承诺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四、投标总金额(含税):人民币(小写)___________元,大写金额________________。
该报价为基于现场实地测量结果,并已包含材料费、人工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税费及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投标人(全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 2026年____月____日
联系人: 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
该项目采取邀请投标方式,报价不用交保证金,只有一次报价机会,若未入围,后续我们将不再和您联系
商务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①营业执照、
②资质证明
③同类项目业绩合同
④ISO9001认证等;
注:请客户将《投标函》盖章扫描后发送邮件至:jilang5086@163.com,竞价截至时间为:2026年4月10日9:00,过期无效。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为“电解车间80m²空气冷却塔提升改造项目”,发包方为南丹县吉朗铟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设备供货、安装及调试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地点:广西南丹县吉朗铟业有限公司电解分厂。2.2 招标内容:对现有1台80m²锌电解液空气冷却塔进行整体提升改造,包括但不限于改造设计、旧设备拆除(如有必要)、新设备制造、运输、保险、卸货、安装、调试、验收、培训及质保期服务。2.3 招标范围: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四部分《供货范围与工程界限》。
2.4 现场图纸链接:
80m2上梁平面2026.1.30.dwg
80m2下梁平面 (2).dwg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设备制造商。3.2 投标人应具有至少3年以上的同类冷却塔(处理腐蚀性电解液)的设计与制造经验,并提供近三年内(2023年1月1日至今)不少于3个类似工况条件下的成功应用业绩证明(以合同及用户验收报告为准)。3.3 投标人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核心设备须由投标人自有工厂生产)。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
1. 总体要求1.1 本招标文件为项目招标、投标、评标、定标及后续签订合同的依据。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的要求。1.2 发包方保留对本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
2. 投标报价2.1 投标报价应为固定总价,包含为完成本招标文件规定全部义务所需的设计、材料、制造、运输、保险、装卸、安装、调试、税费、管理、利润及质保期服务等所有费用。2.2 投标人应提供详细的分项报价清单,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费、主要材料费(分项列明)、制造加工费、安装工程费、运杂费、税费等。
3. 技术要求响应投标人必须对本文件第三部分《技术规格与要求》中所有带“★”的强制性条款做出逐条响应,并提供详细的技术方案、计算书及设计图纸。任何一条未响应或负偏离,将导致投标被否决。
4. 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重点评估投标人的技术方案先进性、业绩与经验、产品质量保障能力、商务报价合理性及售后服务承诺。
第三部分技术规格与要求
1. 现场基础条件1.1 安装地点:室外安装。1.2 气候条件:
极端最高气温:38℃
年平均相对湿度:79%
年平均气压:95kPa1.3 电解液性质(★关键参数):
溶液名称:硫酸锌溶液
主要成分:Zn ~50g/L,SO₄²⁻ ~180g/L,Cl⁻ ~1000mg/L,F⁻ ~400mg/L
比重:~1.35
溶液温度:进液~40-42℃,要求出液 ~35-37℃
2. 总体性能要求2.1 处理能力:额定溶液处理量 800 m³/h(必须满足,不得低于此值)。2.2 冷却幅度:在夏季极端气温38℃、来液温度42℃工况下,出液温度必须 ≤37℃,即温差 Δt ≥5℃。此条为性能考核核心指标。2.3 利旧设备:现有风机(直径4500mm,功率55KW,风量64×10⁴ m³/h,压头196Pa)由发包方提供,投标方负责适配设计及连接。若因改造导致风机不匹配,由投标方负责更换并承担费用。
3. 结构与材料详细要求3.1 总体结构:采用塔顶进液方式。投标方需重新设计塔内配液、填料、捕滴及导风系统。冷却塔导风筒顶面至喷嘴雾化末端垂直高度 不得小于5米。3.2 格栅:利用原有格栅梁。新设格栅由投标方设计,材质为PP(聚丙烯),规格150×12mm。相邻格栅采用M12 PP螺栓连接。3.3 塔顶配液装置(★):
材质:PE100级全新原生料,牌号23050或同等及以上档次。严禁使用任何再生料或回收料。投标方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材料采购来源承诺及材质证明。
连接方式:法兰式连接。所有管道法兰连接处、三通连接处必须加装套管或筋板加强。严禁在管道上直接焊接开孔。所有大小头、三通必须使用成品管件。3.4 喷管与喷嘴(★):
喷管规格由投标方设计,材质需耐腐蚀、耐压。
喷头材质:316L不锈钢,与喷管采用螺纹连接,必须便于拆卸清理。
所有管件(含支管、喷嘴)承压能力≥0.3MPa。
喷嘴必须防结晶堵塞,设计便于清理更换。喷淋必须实现塔体横断面的100%全覆盖,无死角。投标方需提供喷嘴布置图及覆盖率计算说明。3.5 高效捕滴(除雾)装置:
采用PVC材质,双层结构,单片厚度≥1.8mm。
总安装高度为320mm。
捕滴效率≥99.5%,且外排气体中飘液量必须满足国家及当地最新环保排放标准。3.6 塔壁阻流及气封装置:材质为玻璃钢(FRP),厚度分别不低于5mm(阻流装置)和3mm(气封装置)。3.7 紧固件:所有与腐蚀性介质接触的紧固件(螺栓、螺母、垫片)材质为SS316L不锈钢。
第四部分供货范围与工程界限
1. 供货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投标方负责整套冷却塔改造的交钥匙工程,具体包括:1.1 设备与材料:本文件第三部分所列全部新设备、材料(格栅、配液装置、喷管、喷嘴、捕滴装置、阻流装置、气封装置、紧固件、连接件等)。1.2 技术服务:改造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安装指导、调试、操作维护培训。1.3 施工:
旧有塔内件(格栅除外)的拆除、清理。
新设备的现场安装、连接、固定。
所有安装所需的工器具、辅材、耗材。
设备卸货及安装所需吊车、起重设备及相应费用。
安装期间人员的食宿、交通、安全防护等全部费用。1.4 文件资料:提供最终版改造设计图、安装图、操作维护手册、主要材料质量证明文件(含PE管材质证明、316L材质报告等)。
2. 发包方(需方)责任2.1 提供现场施工用电、用水接口。2.2 协助办理入厂相关手续。2.3 按时支付合同款项。
第五部分设计、制造、验收标准与性能保证
1. 执行标准除招标文件已列标准外,以下列标准为最低要求,不一致时以最高、最严标准为准:
GB/T 7190.1-2018 《机械通风冷却塔 第1部分:中小型开式冷却塔》
HG/T 20696-1999 《玻璃钢化工设备设计规定》
GB/T 13663.2-2018 《给水用聚乙烯(PE)管道系统》
GB 55006-2021 《钢结构通用规范》
以及文件原列所有标准
2. 出厂检验与到货验收2.1 投标方应提供完整的产品出厂检验报告。2.2 材料抽检:发包方有权在设备制造期间派员或委托第三方对原材料(尤其是PE、316L、FRP)进行抽检,抽检不合格,投标方应无条件更换同批次全部材料,并承担发包方检测费用及工期延误损失。
3. 竣工验收(★性能考核)3.1 安装调试完毕后,由双方共同进行连续72小时性能考核。3.2 考核条件:在夏季室外温度≥30℃(或模拟工况),进液温度稳定在40-42℃时,考核以下指标:
处理量是否达到800 m³/h。
出液温度是否稳定在35-37℃(Δt≥5℃)。
塔顶目测及仪器检测飘水量是否符合环保要求(捕滴效率≥99.5%)。
喷嘴喷淋是否全覆盖。3.3 验收结论:全部指标合格,双方签署《竣工验收报告》。任一指标不合格,视为验收失败。投标方须在15日内完成免费整改,整改后重新考核。若第二次考核仍不合格,发包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要求投标方拆除设备、恢复原状、退还已支付全部款项,并赔偿发包方一切直接及间接损失。
第六部分质量保证与售后服务
1. 质保期自《竣工验收报告》签署之日起 12个月。
2. 质保范围质保期内,因设计、材料、制造、安装等任何乙方原因导致的设备渗漏、破损、变形、效率不达标等问题,投标方应在接到通知后48小时内派员到场,免费进行维修或更换,并承担因此给发包方造成的生产损失(按实际损失核算)。
3. 使用寿命承诺在正常使用和维护条件下,冷却塔整体结构(不含易损件如喷嘴)的设计使用寿命应 ≥20年。若在此期间发生因结构设计或材料缺陷导致的重大故障,投标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4. 售后响应质保期后,投标方应长期提供技术支持。接到故障通知后,2小时内电话响应,48小时内技术人员到达现场处理。
第七部分工期与交付
总工期:合同签订生效后 40个日历日内,完成全部设计、制造、运输、安装及调试工作,具备验收条件。
关键节点:
合同签订后5日内,提供经发包方确认的详细改造设计图。
合同签订后30日内,设备运抵现场。
合同签订后40日内,完成安装调试。
延期处罚:每逾期一天,按合同总价的0.5%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5天,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索赔。
第八部分合同主要条款(草案)
付款方式(建议,具体可商议):
合同签订后支付20%预付款。
主要材料(PE管、316L喷嘴)进场验收合格后支付30%。
安装调试完成、性能考核合格、签署验收报告后支付40%。
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后支付10%尾款。
违约责任:除前述规定外,任何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投标方使用劣质材料(如再生PE)视为根本性违约,发包方可要求退一赔三。
争议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发包方所在地(南丹县)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现场技术联系人1:马德1898797736,商务联系人2 徐华秋18077861708
电解车间80m²空气冷却塔投标函
南丹县吉朗铟业有限公司:
我司已收悉贵司锌铟精深加工绿色制造项目防静电地板的邀标函,我司承诺按下述条件投标
一、供货期:合同签订后 40 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冷却塔材料供货。
二、安装工期:自材料进场之日起____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安装并交付使用。
三、总工期保证:我方承诺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四、投标总金额(含税):人民币(小写)___________元,大写金额________________。
该报价为基于现场实地测量结果,并已包含材料费、人工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税费及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投标人(全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 2026年____月____日
联系人: 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
该项目采取邀请投标方式,报价不用交保证金,只有一次报价机会,若未入围,后续我们将不再和您联系
商务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①营业执照、
②资质证明
③同类项目业绩合同
④ISO9001认证等;
注:请客户将《投标函》盖章扫描后发送邮件至:jilang5086@163.com,竞价截至时间为:2026年4月10日9:00,过期无效。
剑鱼标讯广西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