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贵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开征集贵港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项目审价机构进入备选库的公告
【招标信用】贵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开征集贵港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项目审价机构进入备选库的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广西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广西 贵港市 | 采购单位 | 贵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贵港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项目审价机构备选库建立项目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贵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开征集贵港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项目审价机构进入备选库的公告
各项目审价机构:
为规范我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维修资金”)的使用管理,建立健全公开、公平、公正的价格审查机制,确保资金安全、合理、有效使用,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建设部、财政部令第16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我市相关管理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符合条件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建立“贵港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项目审价机构备选库”(以下简称“备选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贵港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项目审价机构备选库建立项目。
二、入库机构服务内容
入选备选库的审价机构,将接受委托,对贵港市行政区域内申请使用维修资金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更新和改造项目(以下简称“维修项目”)进行工程造价审核(含预算审核、过程跟踪、结算审核等),并出具独立、客观、公正的审价报告,为维修资金拨付提供依据。
三、申请入库机构资格要求
申请进入备选库的审价机构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经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合法的执业资质,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具备有工程造价咨询。
(三)拥有满足执业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土木建筑、安装工程同一专业的一级和二级造价工程师至少各一人,且所有执业人员均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素养。
(四)具有从事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等造价咨询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近三年内(自2023年1月1日起)独立完成过不少于5项工程项目的造价咨询(审计)业绩(需提供合同及成果文件关键页复印件)。
(五)申请机构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未因业务质量问题和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的行政处罚或公开通报批评,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六)在广西区内设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办公设备,具备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
(七)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入库评审流程
(一)申请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4月10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请途径
申请机构应将书面申报材料报送至贵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物业管理科(地址:贵港市港北区迎宾大道883号)
(三)提交材料
1.《贵港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项目审价机构入库申请表》(格式自拟,需加盖公章);
2.机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办理);
4.机构人员构成情况表,以及造价工程师的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劳动合同及近期社保证明复印件;
5.近三年内代表性造价咨询业绩证明(合同关键页及成果文件关键页);
6.机构内部管理制度、质量控制制度及廉洁自律承诺书;
7.机构近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8.无行贿犯罪记录、无重大违法记录及信用状况的声明或相关查询截图;
9.其他有助于评审的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核对原件,提交的复印件应清晰并加盖申请机构公章。
(四)资格审查与评审
我局将组织评审小组,对所有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符合性审查和综合评审。评审内容主要包括机构资质、人员配备、业绩经验、技术能力、内部管理、社会信誉及服务方案等。
(五)结果公示
评审结束后,将在贵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网站上对拟入库机构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正式入库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机构,将正式纳入“贵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项目审价机构备选库”。
五、备选库管理与使用
(一)备选库实行定期更新与动态管理相结合,原则上每三年集中调整一次。所有入库机构均需在每次集中调整时重新提交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后方可继续保留入库资格。
(二)入选机构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一经核实,即从备选库中予以清退,且不再受理其再次入库申请,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1.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真实情况的;
2.无正当理由拒绝承接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指派的评审服务任务的;
3.在提供评审服务期间,未经批准单方面解除合同擅自退出的;
4.在服务期间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严重违反合同约定出具虚假报告、考核不合格或不能胜任工作的,且拒不整改的。
(三)机构因自身原因退出备选库的,应当提前向贵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书面报备。
(四)具体维修项目委托审价时,各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等既可以从本次公布进入备选库的机构中选取,也可以从本次未进入备选库但具备相关资质条件的其他审价工程造价咨询机构中选取,审价人员不能超出执业范围、注册专业范围审价。选取工作由相关业主或业主委员会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自主决定,我局将按程序规定办理资金拨付审核。
六、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请联系贵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物业管理科,联系电话:***。
(二)本公告由贵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附件:贵港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项目审价机构备选库申请表
贵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3月30日
附件:贵港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项目审价机构备选库申请表
(扫描二维码下载)
内容来源:贵港市住建局 蔡洁英
编 辑:庞雨圆
校 对:高瞻
终 审:张文新
编辑出品:贵港市住建局 贵港市融媒体中心
各项目审价机构:
为规范我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维修资金”)的使用管理,建立健全公开、公平、公正的价格审查机制,确保资金安全、合理、有效使用,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建设部、财政部令第16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我市相关管理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符合条件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建立“贵港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项目审价机构备选库”(以下简称“备选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贵港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项目审价机构备选库建立项目。
二、入库机构服务内容
入选备选库的审价机构,将接受委托,对贵港市行政区域内申请使用维修资金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更新和改造项目(以下简称“维修项目”)进行工程造价审核(含预算审核、过程跟踪、结算审核等),并出具独立、客观、公正的审价报告,为维修资金拨付提供依据。
三、申请入库机构资格要求
申请进入备选库的审价机构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经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合法的执业资质,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具备有工程造价咨询。
(三)拥有满足执业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土木建筑、安装工程同一专业的一级和二级造价工程师至少各一人,且所有执业人员均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素养。
(四)具有从事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等造价咨询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近三年内(自2023年1月1日起)独立完成过不少于5项工程项目的造价咨询(审计)业绩(需提供合同及成果文件关键页复印件)。
(五)申请机构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未因业务质量问题和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的行政处罚或公开通报批评,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六)在广西区内设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办公设备,具备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
(七)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入库评审流程
(一)申请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4月10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请途径
申请机构应将书面申报材料报送至贵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物业管理科(地址:贵港市港北区迎宾大道883号)
(三)提交材料
1.《贵港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项目审价机构入库申请表》(格式自拟,需加盖公章);
2.机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办理);
4.机构人员构成情况表,以及造价工程师的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劳动合同及近期社保证明复印件;
5.近三年内代表性造价咨询业绩证明(合同关键页及成果文件关键页);
6.机构内部管理制度、质量控制制度及廉洁自律承诺书;
7.机构近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8.无行贿犯罪记录、无重大违法记录及信用状况的声明或相关查询截图;
9.其他有助于评审的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核对原件,提交的复印件应清晰并加盖申请机构公章。
(四)资格审查与评审
我局将组织评审小组,对所有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符合性审查和综合评审。评审内容主要包括机构资质、人员配备、业绩经验、技术能力、内部管理、社会信誉及服务方案等。
(五)结果公示
评审结束后,将在贵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网站上对拟入库机构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正式入库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机构,将正式纳入“贵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项目审价机构备选库”。
五、备选库管理与使用
(一)备选库实行定期更新与动态管理相结合,原则上每三年集中调整一次。所有入库机构均需在每次集中调整时重新提交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后方可继续保留入库资格。
(二)入选机构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一经核实,即从备选库中予以清退,且不再受理其再次入库申请,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1.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真实情况的;
2.无正当理由拒绝承接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指派的评审服务任务的;
3.在提供评审服务期间,未经批准单方面解除合同擅自退出的;
4.在服务期间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严重违反合同约定出具虚假报告、考核不合格或不能胜任工作的,且拒不整改的。
(三)机构因自身原因退出备选库的,应当提前向贵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书面报备。
(四)具体维修项目委托审价时,各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等既可以从本次公布进入备选库的机构中选取,也可以从本次未进入备选库但具备相关资质条件的其他审价工程造价咨询机构中选取,审价人员不能超出执业范围、注册专业范围审价。选取工作由相关业主或业主委员会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自主决定,我局将按程序规定办理资金拨付审核。
六、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请联系贵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物业管理科,联系电话:***。
(二)本公告由贵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附件:贵港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项目审价机构备选库申请表
贵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3月30日
附件:贵港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项目审价机构备选库申请表
(扫描二维码下载)
内容来源:贵港市住建局 蔡洁英
编 辑:庞雨圆
校 对:高瞻
终 审:张文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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