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平陆运河水上服务区加油(气)站租赁项目谈判采购邀请函

所属地区:广西钦州市 发布日期:2026-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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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广西 钦州市 采购单位 广西平陆运河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平陆运河水上服务区加油(气)站租赁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平陆运河水上服务区加油(气)站租赁项目
招租邀请函
   (邀请单位名称)  : 
广西平陆运河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出租方”)就平陆运河水上服务区加油(气)站租赁项目进行招租,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项目谈判。
一、招租项目名称:平陆运河水上服务区加油(气)站租赁项目
二、招租编号:PLZL-2026-001
三、项目概况及租赁内容
(一)项目概况
(1)新福水上加油(气)站
加油(气)站部分:占地面积约2597,约3.89亩;新建一层框架结构站房一座,建筑面积为170.00;新建型钢结构加油罩棚一座,投影面积226.60;新设承重罐区,1具50m³92#汽油油罐,1具50m³95#汽油油罐,1具50m³0#柴油罐,均为SF双层油罐,油罐总容积为150m³(柴油折半计算总罐容为125m³,二级加油(气)站);新安装2台四枪四油品潜油泵加油机;新建主标识立牌1座(10米)。
岸基加注部分:占地面积约5642.49,约8.46亩;新设非承重罐区,8具50m³0#柴油罐,均为FF双层油罐,储罐总容积200m³(柴油折半计入),本站为一级岸基式加注站;设有2台潜油泵型加油机。
总投资概算2313万元,其中土地费用1437万元,固定资产估算876万元。
(2)钦州水上加油(气)站
加油(气)站部分:占地面积约2998,约4.49亩;新建二层框架结构站房一座,建筑面积为358.62;新建型钢结构加油罩棚一座,投影面积651.50;新设承重罐区,1具30m³92#汽油油罐,1具30m³95#汽油油罐,1具30m³98#汽油油罐,1具30m³0#柴油罐,均为SF双层油罐,油罐总容积为120m³(柴油折半计算总罐容为105m³,二级加油(气)站);新安装3台四枪四油品、1台双枪双油品潜油泵加油机;6台120kW双枪充电桩、800kVA箱式变压器;新建主标识立牌1座(10米);钢结构光伏车棚一座,投影面积210.00。
岸基加注部分:占地面积约5147.28,约7.72亩;非承重罐区,16具50m³0#柴油罐,均为FF双层油罐,设有100 m³LNG立式储罐2台,LNG低温泵撬(双泵)1台,储罐总容积合计600 m³ (柴油折半计入),本站为二级岸基式加注站;2台潜油泵型加油机、1台单枪加气机。
总投资概算4305万元,其中土地费用2625万元,固定资产估算1680万元。
出租方拟对外租赁上述加油(气)站,由承租人为主体对加油(气)站开展独立经营管理、办理相关经营手续,确保新福、钦州水上服务区在通航时具备加油加气服务功能。
备注:
1.上述面积数据仅供参考,成交租金不因面积、配置等增减而调增或调减。
2.交付之日至2026年12月31日为试运行期,免租金。
3.标的物尚未建成,相关数据为设计文件参数,承租人充分了解出租标的状况,交付以实际建成实体为准。
(二)租赁内容
新福水上服务区加油(气)站和钦州水上服务区加油(气)站场地使用权、经营管理权。
(三)租赁期限:租赁期限为4年,自加油(气)站交付之日起至2030年12月31日(其中交付之日至2026年12月31日为试运行期,试运行期间出租方不收取租金)。
四、交易条件
(一)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1.标的用途:出租标的用于加油(气)站经营。如由此造成承租方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标的并导致加油(气)站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2.加油(气)站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设备维修、人员工资、人员安全培训、油品购置、水电费、物业费、煤气费、电话费、网络使用费、有线电视费、卫生或垃圾清运费、罚款、税费(包括但不限于经营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等)及相关劳务支出以及实施时与相关单位的配合等发生一切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3.承租方应对加油(气)站设备、设施和环境进行管护维修,并能保持正常使用要求。承租方应按规定要求管护和经营,并按合同约定缴纳租金,否则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3.在租赁期内,加油(气)站建筑及设施设备维修维护、相关安全检测、质量检测等一切费用,均由承租方负责承担。
4.在租赁期内,承租方负责对防火防盗、门前三包,场内外卫生、综合治理、生产安全及环境保护等工作,如相关部门检查各项指标未达到标准所造成的处罚,均由承租方承担。
5.在租赁期内,承租方负责油品采购和销售,产品质量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如发生产品质量引起的各种纠纷和造成的后果由承租方负责。
6.如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增加投资的,建设方案须报出租方审核,待出租方审核同意并取得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批复意见后,承租方才能施工建设。租赁期满新增的不可移动的设备设施无偿移交给出租方,新增的可移动的设施设备经双方协商后可折价处理给出租方或承租方自行拆除搬离。
7.加油(气)站租赁合同生效之日,加油(气)站租赁前的债权债务由出租方享有和承担,加油(气)站租赁期间因承租方需要新增的债权债务由承租方享有和承担。
8.加油(气)站租赁合同生效日前产生的各项税费由出租方承担,加油(气)站租赁合同生效后承租方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各项税费由承租方承担。
9.承租方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文明管理的操作流程,完善相关措施,并做好自身保险等工作,须购买相应的保险且受益人为出租方,承租方作为加油(气)站实际经营管理者,负责并承担加油(气)站经营期间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0.凡涉及与应急、消防、治安、市政、环保、交通、机关、社区街道及周边居民等关系协调发生的问题和费用均由承租方负责解决并承担经济支出。
11.承租方负责租赁经营期间依法办事、合法经营,承担所有证照管理、年检送审及费用,负责经营期间所有证照的安全保管,正常年审等工作(如营业执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消防安全、防雷检测等部门核发的有关证书必须随时保持完善,并合法有效管理,年检送审等工作),且符合经营条件,不得有过期或者失效等情况发生。租赁期间的全部责任及费用均由承租方全部承担。
12.承租方不得将中标项目进行转包、转让、出售等方式嫁接到第三方,否则属于违约,除按照有关约定承担一切责任外,并按相关约定及法律法规赔偿出租方损失。其他具体细节以双方所签订的《加油(气)站租赁合同》中进行明确。
13.租赁期满,新增的不可移动的设备设施须无偿移交出租方;新增的可移动的设施设备经计提折价及双方协商后,可折价处理给出租方或承租人自行拆除搬离,且承租方必须保证所有设施设备、站房及辅助用房等功能完好,正常运行,安全使用;如需继续对外租赁时,同等条件下,承租方有优先承租权。
14.其他未尽事宜在租赁双方签订的《加油(气)站租赁合同》中约定。
(二)承租方资格要求
1.意向承租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
2.意向承租方具有成品油(或气)及危险化学品经营资质(其经营加油(气)站或其实际控制子企业具有成品油及危险化学品经营资质),经营团队人员不少3人,且具有两年及以上在营加油(或气)站的经营经验(须提供包括但不限于运营加油(或气)站合同、任职等相关证明文件)。
3.承租方拥有健全完善的管理制度(“经营、服务、调度、统计、技术”等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有油气产业链保供、物流及经营安全等制度体系。
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承租方,不得参加竞标。出租方有权核查承租方信用情况,若在评审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发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承租方,其竞标将被否决。若在签订合同前查询发现成交候选人存在前述情况的,出租方将取消其成交资格。
5.承租方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6.承租方须具有“专业、规范、安全”的油(或气)运营管理资质及经验,管理制度完善、操作规程齐全、人员储备充足,可保障水上服务区安全平稳运行。
7.承租方需协助出租方培育油(或气)品经营人才和油(或气)品经营产业链;在租赁期间,承租方同意与运河集团下属相关企业共同推进设立合资公司负责经营平陆运河水上加油(气)等业务,承租方承诺注入其它相应规模资产共同经营。
8.财务要求
2022年至2024年利润不为负,需提供2022年至2024年经审计或单位盖章的财务报表。(备注: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年数的企业,只需提交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年份至所要求最近年份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9.报价有效性
报价不低于底价。本次租赁项目设租赁底价:租金总价543.12万元,其中:固定租金311.96万元,浮动租金231.16万元。
    四、谈判办法
(一)谈判程序
1.资格审查;
2.谈判;
3.详细评审;
4.推荐中标候选人;
5.编写并提交谈判报告;
6.出租人确定中标人。
(二)资格审查
详见承租方资格要求。
(三)谈判
符合承租方资格要求的意向承租人可以参与第二轮报价,二轮为最终报价,以本轮报价作为最终评审依据。
(四)详细评审
谈判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响应文件从技术服务方案、人员、管理水平以及承租方以往业绩等方面进行详细评审,并对技术、商务文件等分别评审打分(投标文件的技术评审的评分以所有谈判小组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计算),满分100分,其中:商务、技术、报价分值分别为:20分、40分、40分。
1.商务评审:(20分)
主要内容和分值范围如下:
评分项目
评分标准
近年来业绩(10分)
承租方满足资格要求得基本分6分;
在以上基础上,承租方每增加经营1座加油站或加气站的,加1分;本小项满分4分(须提供相关材料,如加油站租赁经营合同或委托合同、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证的扫描件)。
(本项满分10分)
企业信誉(5分)
1.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
2.近3年获得国家税务主管部门授予“纳税信用A企业”证书的荣誉称号得1分,连续3年及以上获得,得3分。
(本项满分5分)
财务能力
(5分)
财务能力满足承租方资格要求的得基本分3分;在此基础上,
1.承租方近三年(2022-2024年)的平均营业收入达到10亿元,得基本分0.5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0亿元加0.5分,本项最高加1分。
2. 承租方近三年(2022-2024年)的平均资产负债率30%-40%(含30%),得0.5分;平均资产负债率20%-30%(不含30%),得1分。
(本项满分5分)

2.技术评审(40分)
主要内容和分值范围如下:
评分项目
评分标准
前期筹备方案(5分)
提供了前期筹备方案,有对项目油(气)站建设工作提供支持的,可得基本分4分。在此基础上,根据工作计划安排的合理性、与本项目实际情况的符合性,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的可靠性、可实施性情况,酌情加0~1分,本项最高得5分。
资产运营与管理服务方案(10分)
提供了资产运营与管理服务方案的,可得基本分8分。在此基础上,根据租赁期间的资产保值、日常运营、安全管控安排的合理性、与本项目实际情况的符合性情况,酌情加0~2分,本项最高得10分。
油(气)源保障方案以及物流运输保障(10分)
提供油(气)源保障方案以及物流运输保障方案的,可得基本分8分。在此基础上,根据方案详尽、系统性、科学性,与本项目实际情况的符合性情况,酌情加0~2分,本项最高得10分。
基本制度体系(10分)
提供基本制度体系方案的,可得基本分4分。在此基础上,根据基本制度体系(“经营、服务、调度、统计、技术”等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经营安全等基本保障体系,服务区加油(或气)站油(或气)品供应保障能力情况,酌情加0~2分,本项最高得10分。
承诺设立合资公司方案(5分)
提供培育出租方油(或气)品经营人才和油(或气)品经营产业链方案,承诺在租赁期间同意与运河集团下属相关企业共同设立合资公司的,可得基本分4分。在此基础上,根据方案详尽、系统性、科学性,与本项目实际情况的符合性情况,酌情加0~1分,本项最高得5分。

 
3.报价评审(40分)
主要内容和分值范围如下:
评分项目
评分标准
报价部分(40分)
1.第二轮最终报价=评标价。
2.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人投标总价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基准价。
3.投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①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P-偏差率×100×E1;
②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P+偏差率×100×E2;
其中:P是评标价所占的权重分值;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
本项目的P=40.0,E1=0.2,E2=0.3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报价采用两轮报价方式。
报价轮次:本次报价分为第一轮报价、第二轮最终报价,共两轮。第一轮报价,各竞价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首次报价。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承租人的第一轮报价为有效报价,不公开、不淘汰,仅作为竞价参考。第二轮报价,第一轮有效报价的竞价人可以参与第二轮报价,二轮为最终报价,以本轮报价作为最终评审依据。
(五)提出中标候选人的排序
谈判小组将对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评审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以综合得分由高至低作为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序的依据。
(六)编写谈判报告
评标结束后,谈判小组向出租人提交谈判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
(七)出租人确定中标人
出租人根据谈判小组提出的中标候选人的排序,首先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出租人可以按照谈判小组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谈判。
六、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报价。
七、采购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6年3月27日至2026年4月5日,由潜在供应商登录广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行政事业国资专区)(https://xz.gxygcg.com)下载采购文件,逾期不能办理投标报名及采购文件等资料下载。潜在报价人自行在采购服务平台注册账号和了解投标报价基本操作,操作手册获取,详见广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业务指南/操作指引/广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
2.方式: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上传资料审核☑不要求 □要求:  /  。
备注:①供应商未在广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行政事业国资专区)注册的,请按广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行政事业国资专区)规定完成供应商的注册。注册完成后方可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若对广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行政事业国资专区)操作有疑问,可在广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业务指南”界面下载相应指导资料。②如有要求供应商上传证明资料的,未按要求上传则在线申请审核不予通过;已按要求上传证明资料的,在线通过审核后供应商即可在线下载采购文件。
八、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 7日10时00分,地点为 广西钦州市钦北区(G325钦江大桥北侧)平陆运河管理区综合楼708室。
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采用邮寄方式的投标人应留有充分的时间保证响应文件能寄达至采购人,否则采购人将予以拒收。因投标人或快递公司等其他任何原因导致响应文件未能按时寄达采购人,或者响应文件遗失等情况,后果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应保证其响应文件在2026年4月7日10时00分前寄达采购人。(邮寄地址:广西钦州市钦北区(G325钦江大桥北侧)平陆运河管理区综合楼708室 ,收件人:*** ,联系电话:***)。
  九、信息公告发布媒体:
广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行政事业国资专区)(https://xz.gxygcg.com)。
十、联系事项:
采购人:   广西平陆运河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钦州市钦北区(G325钦江大桥北侧)平陆运河管理区综合楼708室
邮    编:          535000                 
联 系 人:      ***           
电    话:       ***              
 
            2026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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