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广西八桂种苗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启苗生物基材工厂轻基质杯制作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网上询价公告
所属地区:广西贵港市
发布日期:2026-03-17
【招标公告】广西八桂种苗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启苗生物基材工厂轻基质杯制作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网上询价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广西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广西 贵港市 |
采购单位 |
广西八桂种苗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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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广西八桂种苗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启苗生物基材工厂轻基质杯制作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采购公告-企业自采系统
| 项目名称 | 广西八桂种苗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启苗生物基材工厂轻基质杯制 作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 系统项目编号 | WSXJ20260316000015 |
| 标段(包) | 广西八桂种苗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启苗生物基材工厂轻基质杯制 作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 企业内部项目编号 | / |
| 项目类别 | □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
| 是否生产经营性物资 | □是☑否 |
| 采购方式 | ☑网上询价 |
| 竞价机制 | ☑多轮次 □一次性 |
| 报价形式 | ☑总价 □单价 □费率 □折扣率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6年03月20日 09:30 | 竞价时长 | 60分钟 |
| 延时周期 | 3分钟 | 减价幅度 | / |
| 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竞价范围) | (一)采购内容: 1.服务内容:轻基质杯制作劳务外包服务 2.外包数量:外包计划总数量9450 万个,具体规格(直径×长度)及数量为:3.5cm×7cm规格8200万个、4.0cm×7cm规格850万个、4.5cm×8cm规格400万个。实际制作量可在计划采购量上下浮动20%。 3.人员配置:15-20人,具 体根据采购方生产需求确定。 4.项目地点:广西贵港市覃塘区八桂种苗集团贵港市苗圃基地内。(二)项目上限价: 本项目上限总价为人民币壹佰肆拾柒万伍仟伍佰元整(¥***.00),含税 费。其中,3.5cm×7cm规格上限单价为0.015元/个,4.0cm×7cm规格上限单价为0.019元/个,4.5 cm×8cm规格上限单价为0.021元/个。承包单价包含除机器设备、生产原料、无纺布、打包袋和场 地外的全部生产费用(如人工、水电、机器设备维修养护、耗材、柴油、场地卫生保洁等)。 注:1.本项目报价按总价填报,即在系统内填报金额为总价。 2.报价总价、单价均不得超过上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
| 技术参数及需求 | (一)产品规格及配方: 1.轻基质杯规格(直径×长度)为3.5cm×7cm、4.0cm×7cm、4.5cm×8 cm,混料均匀,混料比例按配方体积比例足量使用,轻基质杯混料紧实、不易脱落,湿度适中,杯口切口匀称。 2.基础配方体积比例为谷壳25%+椰糠55%+泥炭土20%或谷壳30%+椰糠55%+泥炭土1 5%,成交方需按采购方要求调配配方,或按需求生产其他配方的轻基质杯,同规格不同配方轻基 质杯按中标单价结算。 3.椰糠、谷壳需堆沤发酵3个月以上(含3个月),成交方需至少提前3个 月进行原料堆沤发酵,按采购方规定比例均匀混拌并添加发酵剂,完成3次椰糠与谷壳的翻堆发酵、2次椰糠+谷壳+泥炭土的翻堆陈化,做好物料状态巡查,确保陈化达标后方可生产。 (二)生 产要求: 1.无纺布由采购方供应,供应量按每吨无纺布生产370万只3.5cm×7cm规格轻基质杯计,不足部分成交方自费向采购方购买;若每吨无纺布生产合格3.5cm×7cm规格轻基质杯数量大于4 10万只,未用完的无纺布由采购方按购买价格的一半结算给成交方(奖励);成交方需合理使用 各规格轻基质杯生产用无纺布,杜绝浪费。 2.成交方需规划专用混料区域,由专人负责按合同约 定比例充分搅拌原料后再上机生产。 3.成交方按照采购方的需求,安排人员进行成品基质杯发货 装车。 4.采购方急需轻基质杯时,成交方需及时组织人工加班增员保障生产,按采购方下达的需 求计划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生产。 (三)设备与物料管理 1.成交方自行采购的生产机器设备,需向采购方报备并经核验批准后方可使用。 2.采购方提供的生产设备设施,成交方需负责日常 保养、维修,移交时双方确认设备完好状态,合同期满后需恢复设备正常使用状态,因成交方原 因造成设备损坏无法修复的,需按折旧价赔偿。 3.成交方负责新购无纺布的卸装、入库叠放,以 |
| 及装杯方盘的卸车、拉运、整齐放置,同时做好生产物资、成品的防盗、防灾工作,保持生产车 间及周边环境卫生、水沟道路通畅。 (四)具体以后续合同约定为准。 |
| 预算金额(招标控制价 或最高限价) | / |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一)潜在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 组织(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二)满 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三)潜在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 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被国家相关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 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 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 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下的采购活动。 (五)参与报价的供应商,需在资格文件处提交营业 执照复印件。 |
| 投标保证金 | 竞标保证金(不超过预算金额的2%)及退还方式: □不收取:/ ☑收取: 1.金额(元):10000.00 2.缴纳截止时间:2026年03月20日 09:30 3.退还说明:未成交供应商保证金将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后中标供应商 保证金将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 |
| 履约约定 | (一)成交方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生产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部法律责任,需为自 身及聘请的全部作业人员购买每人保额80万元以上的人身意外保险,保单复印件提交采购方存档 并提供原件复核;作业人员需具备相应资质,特殊工种持上岗证上岗,相关证件复印件提交采购 方存档。 (二)成交方自行聘请工作人员,承担招用工、工资福利等全部费用,如发生劳资纠纷、债务纠纷均由成交方自行负责,与采购方无关;严禁招用无身份证人员、未成年人、65岁及以 上年老体弱人员或患有重大疾病人员进场作业。 (三)成交方需服从采购方对生产过程、安全生 产的监督指导,严格按采购方制定的合格标准和工艺要求生产,接受采购方的安全生产检查,对 采购方提出的安全隐患、生产问题需按要求限期整改。 (四)成交方不得单方面中途停止承包服 务,不得将本项目劳务外包服务擅自转包、分包给第三方。 (五)成交方需承担生产过程中的水 电费(按实际单价收取)、设备维护维修费、耗材费等全部约定费用,按采购方要求做好生产全 过程管理,落实防触电、防食物中毒、防火灾等各项安全预防措施。 (六)成交方需对采购方的 商业信息、技术信息、合同内容等保密信息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方公开、复制或不正当使 用,否则需赔偿采购方全部损失并支付合同款20%的违约金。 (七)成交方需缴纳5万元履约保证 金,若因成交方违约导致采购方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期满并完成全部费用结算 后,采购方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八)因成交方原因造成采购方生产设备设施、生产原料、轻 基质杯成品损失的,成交方需承担全部经济赔偿责任;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意外事 故、法律纠纷,均由成交方自行承担赔偿及法律责任,与采购方无关。 (九)具体以后续合同约 定为准。 |
| (一)采购方自用轻基质杯验收: 由采购方育苗承包者负责质量和数量把关,成交方与育苗承包 者调运轻基质杯时,双方签字确认数量和质量后方可调运,育苗承包者对某批次质量不认可的,可拒绝调运;调运单一式三份,采购方、育苗承包者、成交方各持一份,采购方根据调运单确认 的数量进行结算。 (二)对外销售轻基质杯验收: 由成交方提出书面验收申请,采购方组织相 |
| 验收约定 | 的数量进行结算。 (二)对外销售轻基质杯验收: 由成交方提出书面验收申请,采购方组织相 关人员实施验收,双方均需到场,成交方按采购方要求协助验收;验收以本公告约定的合格轻基 质杯标准为依据,按以下数量随机抽样检测: 1.销售数量10001-50000只,抽样100只; 2.销售 数量50001-100000只,抽样200只; 3.销售数量100001-500000只,抽样300只; 4.销售数量5000 01只以上,抽样500只。 (三)质量不合格处理: 某批次轻基质杯质量不合格比例超10%(含10%)的,成交方每次赔偿采购方500元;若该情形累计超过3次,采购方有权单方面中止合同,不予 退还履约保证金并视为成交方违约,成交方需无偿返工不合格产品,给采购方造成损失的,需承 担全部赔偿责任。 (四)具体以后续合同约定为准。 |
| 结算约定 | (一)结算依据为采购方验收确认的合格轻基质杯实际生产量,成交方每生产够800万只合格轻基 质杯,可向采购方申请结算,结算金额按可结算总额的100%计;若每月产量达到800万只结算标准,采购方至少每月结算一次。 (二)成交方申请结算时,需向采购方提供合法有效的育苗基质杯 制作增值税发票,采购方凭发票办理结算付款手续。 (三)无纺布结算按本公告“技术参数及需 求”相关约定执行,合同结束后,采购方与成交方按实际验收的合格轻基质杯总数量、无纺布供 应剩余量进行最终结算。 (四)设备维修保养费用结算:设备配件(不含刀片等耗材)一次性采 购费用超2000元,或整套设备一次性更换购置费超5000元的,由采购方、成交方按8:2比例承担(多次累计费用由成交方承担),维修、安装费用全部由成交方承担,更换的设备/配件所有权归采 购方。 (五)具体以后续合同约定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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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供应商须遵守 | 1.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的《***服务管理办法》《广西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询(比)价采购规则 (试行)》《***竞价采购规则 (试 行)》《***入驻协议(2)》《***供应商信息库和供应商 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试行)》《供应商现场交易行为规范》等要求。 2.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 先”原则,确定最终成交方。报价过程中,报价人应当认真严肃地进行报价,一经成交,不得撤 销。因网络环境报价可能存在延时等不可抗原因,报价时间以服务器时间为准,报价认定以系统 记录数据为准。 3.对本项目提出的疑问,如有必要采购单位会在报价时间开始前以澄清公告的形 式予以回复,请保持关注。 |
| 特别提示 | 1.供应商应完全响应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的要求,不得负偏离。未能完全响应的或资格条件不符 合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2.保证金通过在***注册的银行账户并根据 系统提示付款,以系统到帐为准(系统到帐时间可能晚于银行到帐时间,为确保及时到账请提前准 备并优先选择兴业银行网银或网点操作)。 3.本项目以网上公开的形式诚邀各符合条件的供应商 参加本次项目采购,至公告截止日,如果不足3家供应商参与报价且符合公告要求的,项目招标失 败。本项目按照报价最低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4.***为采购人提供系统服务,不负责本项目货物交割、产品质量、合同签订及履约、价款结算等事项,也不对该等事项进行 任何担保,委托方与供应商之间的一切纠纷与***无关。 5.一次性报价为含税 总报价。 |
| 资金缴纳方式 | 银行缴纳 |
| 服务费收取 | 中标单位按照 缴纳系统服务费。 |
| 发票开具及保证金退还 | 阳光采购平台足额收到款项后5个工作日内开具发票,中标方足额支付系统服务费后方予退还其交 付的采购保证金。 |
| 备注 | / |
| 发布媒体 | ***和其他须公示的网站,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
| 采购人信息 |
| 采购人名称:广西八桂种苗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联系方式 | |
| 采购人名称:广西八桂种苗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丹凤路高峰大厦8楼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
| 监督机构信息 |
| 监督机构: / 联系方式: / |
| *** |
|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枫林路18号广西国资交易中心 联系人:***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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