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轨道云著项目南区3、5、6、7、11、12、23号楼景观工程澄清公告(一)

所属地区:广西南宁市 发布日期:2026-03-14

【招标公告】轨道云著项目南区3、5、6、7、11、12、23号楼景观工程澄清公告(一):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广西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广西 南宁市 采购单位 南宁轨道盛拓天和房地产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城建咨询设计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轨道云著项目南区3、5、6、7、11、12、23号楼景观工程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一、项目名称:轨道云著项目南区3、5、6、7、11、12、23号楼景观工程
项目招标编号:E4501002816024915001
二、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3月10日
三、招标文件澄清内容:
序号
章节/条款
原招标文件内容
更改后招标文件内容
1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建设规模:轨道云著(南区)项目总用地面积为70124.35㎡,总建筑面积为282244.72㎡,总景观面积47445.84㎡。
建设规模:轨道云著(南区)项目总用地面积为70124.35㎡,总建筑面积为282244.72㎡,总景观面积为47445.84㎡,其中,3、5、6、7、11、12、23号楼景观面积为19621.12㎡。
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1.11 分包
☑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分包金额要求:/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
分包其他要求:依据招标文件规定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工程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否则招标人有权要求其改正;拒不改正的,招标人可终止合同,并报请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查处。
□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非主体结构、非关键性工作允许分包。
分包金额要求:按实际发生金额。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依法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
分包其他要求:依据招标文件规定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工程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否则招标人有权要求其改正;拒不改正的,招标人可终止合同,并报请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查处。
3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3.5.1 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本工程不允许分包。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全部工程。
3.5.2 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
3.5.1 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地基与基础工程、主体工程。
3.5.2 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非主体结构、非关键性工作允许分包。

若招标文件中有涉及以上澄清内容则全文统一,按更改后的内容执行,其他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四、本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已于2026年03月13日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登录平台下载查看。
 
 
招 标 人:南宁轨道盛拓天和房地产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城建咨询设计有限公司
日   期:2026年0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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