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合浦县还珠南路北侧(县公共汽车公司停车场侧边)14.3亩土地(其中仓库约5000m2)临时使用项目招商公告
【招标公告】合浦县还珠南路北侧(县公共汽车公司停车场侧边)14.3亩土地(其中仓库约5000m2)临时使用项目招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广西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广西 北海市 | 采购单位 | 广西合高工程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合浦县还珠南路北侧临时使用招商项目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次竞标标的位于合浦县还珠南路北侧(县公共汽车公司停车场侧边)14.3亩土地(其中仓库约5000m2),临时使用费挂牌包干价243,000.00元/年,期限为2年,临时使用期限内逐年递增5%。
二、招商报名须知
(一)竞标原则
1.本临时使用招商项目以自愿为前提,坚持公平、公开、公正、最高报价中标的原则。
2.采取现场公开竞价方式,意向竞标人现场报价,报价不得低于挂牌价,竞拍增幅2000元/年或整倍数。
3.如报名人仅有一个或竞价现场仅一人参与,则按照挂牌价和意向竞标人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二)标的临时使用期限
标的临时使用期限:2年。
(三)标的临时使用用途
主要以工厂、生产车间、仓库等业态为主的经营场所及相关用途。
(四)临时使用费及收取方式
中标价作为临时使用费标准,临时使用期限内逐年递增5%。标的临时使用费采取“先支付后使用、按年支付”方式收取,与履约保证金一并在签订临时使用协议书时支付。
(五)保证金
1.本招商项目收取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额为100,000.00元。意向人在报名登记前向招商人指定账户交纳100,000.00元竞价保证金。竞价成功后自动转为及补足履约保证金,如未竞价成功,招商人在招商程序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退还。
保证金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广西合高工程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4505 0165 7108 0999 9666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浦支行营业部
2.竞价保证金采用网银、电汇等方式收取,意向竞标人不得以现金方式交纳。
3.保证金交纳时间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未能到账的视为自动放弃竞标资格。
4.意向竞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或提供虚假资料,否则取消竞标或成交资格,并没收保证金。
(六)标的临时使用条件
1.中标人负责办理土地临时使用涉及的包括但不限于临时建筑建设、商业经营等所有审批手续。如中标人未能依法依规取得相关审批手续导致无法使用及经营而终止临时使用协议,视为中标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因违规建设及经营使用发生任何行政处罚,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招商人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2.招商人因开发、转让或合作开发土地收回,及政府建设或回购土地收回的,中标人须在收到招商人书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无条件按要求清场撤离,招商人不构成单方违约承担相应责任。
3.中标人如需新增投资建设地上临时建筑及相关设施设备,应经招商人事前书面许可。
4.中标人不得改变用途、转让他人、堆排废物垃圾、私排废液等,一旦发现,视同违约,协议自动终止,招商人有权向中标人追索赔偿并要求无条件恢复现状。
5.标的红线范围内部分构筑物尚未拆迁清离,未完全清场,中标人了解并认可土地现状,在临时使用过程如因此产生纠纷及赔偿问题,由中标人负责解决并承担相关赔偿责任。
三、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26年2月6日至2025年2月13日(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报名地址:广西合高工程有限公司(北海市银海区南珠大道与银滩大道交汇处北海园博园北门);
联系人:***(***)(***)
报名材料:意向竞标人为企业的,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及竞价保证金缴款证明;个人报名的,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竞标保证金缴款证明。
四、竞标时间、地点
竞标地点:广西合高工程有限公司2楼会议室。
竞标时间:2026年2月14日10:00。
广西合高工程有限公司
2026年2月5日
本次竞标标的位于合浦县还珠南路北侧(县公共汽车公司停车场侧边)14.3亩土地(其中仓库约5000m2),临时使用费挂牌包干价243,000.00元/年,期限为2年,临时使用期限内逐年递增5%。
二、招商报名须知
(一)竞标原则
1.本临时使用招商项目以自愿为前提,坚持公平、公开、公正、最高报价中标的原则。
2.采取现场公开竞价方式,意向竞标人现场报价,报价不得低于挂牌价,竞拍增幅2000元/年或整倍数。
3.如报名人仅有一个或竞价现场仅一人参与,则按照挂牌价和意向竞标人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二)标的临时使用期限
标的临时使用期限:2年。
(三)标的临时使用用途
主要以工厂、生产车间、仓库等业态为主的经营场所及相关用途。
(四)临时使用费及收取方式
中标价作为临时使用费标准,临时使用期限内逐年递增5%。标的临时使用费采取“先支付后使用、按年支付”方式收取,与履约保证金一并在签订临时使用协议书时支付。
(五)保证金
1.本招商项目收取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额为100,000.00元。意向人在报名登记前向招商人指定账户交纳100,000.00元竞价保证金。竞价成功后自动转为及补足履约保证金,如未竞价成功,招商人在招商程序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退还。
保证金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广西合高工程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4505 0165 7108 0999 9666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浦支行营业部
2.竞价保证金采用网银、电汇等方式收取,意向竞标人不得以现金方式交纳。
3.保证金交纳时间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未能到账的视为自动放弃竞标资格。
4.意向竞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或提供虚假资料,否则取消竞标或成交资格,并没收保证金。
(六)标的临时使用条件
1.中标人负责办理土地临时使用涉及的包括但不限于临时建筑建设、商业经营等所有审批手续。如中标人未能依法依规取得相关审批手续导致无法使用及经营而终止临时使用协议,视为中标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因违规建设及经营使用发生任何行政处罚,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招商人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2.招商人因开发、转让或合作开发土地收回,及政府建设或回购土地收回的,中标人须在收到招商人书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无条件按要求清场撤离,招商人不构成单方违约承担相应责任。
3.中标人如需新增投资建设地上临时建筑及相关设施设备,应经招商人事前书面许可。
4.中标人不得改变用途、转让他人、堆排废物垃圾、私排废液等,一旦发现,视同违约,协议自动终止,招商人有权向中标人追索赔偿并要求无条件恢复现状。
5.标的红线范围内部分构筑物尚未拆迁清离,未完全清场,中标人了解并认可土地现状,在临时使用过程如因此产生纠纷及赔偿问题,由中标人负责解决并承担相关赔偿责任。
三、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26年2月6日至2025年2月13日(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报名地址:广西合高工程有限公司(北海市银海区南珠大道与银滩大道交汇处北海园博园北门);
联系人:***(***)(***)
报名材料:意向竞标人为企业的,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及竞价保证金缴款证明;个人报名的,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竞标保证金缴款证明。
四、竞标时间、地点
竞标地点:广西合高工程有限公司2楼会议室。
竞标时间:2026年2月14日10:00。
广西合高工程有限公司
2026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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