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步头镇集体经济农贸商超中心出租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步头镇集体经济农贸商超中心出租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广西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广西 贺州市 | 采购单位 | 贺州市埠头投资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步头镇集体经济农贸商超中心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为优化资产配置,现就步头镇集体经济农贸商超中心实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标的简介及配套设施情况
步头镇集体经济农贸商超中心位于步头镇梅花街,周边道路交通十分发达,地理位置优越,具有车流、人流多的优势,占据地理位置优势。占地面积约353.48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940.59平方米。商超中心共六层楼(1层272.72m,2至6层300.03m/层),1至2层为商用,3至6层为套间,合计有19套间;内设电梯,屋内水电设施全通。项目已完成竣工验收。
注:标的物的具体概况请各投标人自行前去现场勘察标的物。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10年(起止时间待协商,具体承包期限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三、报名条件
凡年满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体及企业单位均可参加竞标。合同不得转让。
四、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的报价形式为明标形式。
方案一:整栋起标,起标价人民币15万元/年,竞价加价为5000元/次;
方案二:分类起标,1至2层(商用)起标价人民币10万元/年,竞价加价为4000元/次;3至6层(住宅)起标价人民币6万元/年,竞价加价为2000元/次;
方案三:分层起标,1层起标价人民币7.5万元/年,竞价加价为3000元/次;2层起标价人民币3.5万元/年,竞价加价为1000元/次;3至6层起标价人民币6万元/年,竞价加价为2000元/次。
以现场竞价方式报价,实行上不封顶。
注:根据报名起标情况,投标方报名整栋起标的,优先考虑方案一,方案二、方案三不予起标。低于此价格或未按有效报价的均作废标处理,以最高有效报价者为中标人。报名人是1家的,即以15万元中标;报名人大于等于2家的,则全部入围参加现场竞价。
五、租金支付方式
实行每半年一付,先交租金后使用,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六、报名需同时提交以下资料,其中任何一项不满足要求的,招标人拒绝其报名
投标报名人个人需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报名需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若投标人本人不能参加,被授权人须持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必须提供相应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其他资料,被授权人不能是另外的投标报名人或另外的被授权人)及上述提及的投标人所需资料。
七、投标意向金
投标意向金(人民币):方案一5万元、方案二3万元、方案三2万元。报名人须在2026年2月26日24:00点前将投标意向金缴纳并到账至指定银行账户,报名时携带缴纳保证金银行回执小票,否则按自动放弃投标资格处理。中标后10天内未履行签订合同及不缴纳租金的,意向金将不予退还,中标后10天内履行签订合同及缴纳租金的,投标意向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租期期满后扣除可能发生的相关维修费后退还承租人。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投标保证金交纳银行:广西贺州桂东农村合作银行步头支行;
收款单位(户名):贺州市埠头投资有限公司;账号:428712010115568935;(注:缴款时需在交款凭证用途栏注明:步头镇农贸商超中心出租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并注明意向投标方案。)
八、其他说明及要求
(1)竞标人缴纳意向金后可联系招标人获取租赁合同范本。
(2)中标后,给予中标方2个月免租金装修期。中标人必须在中标后10工作日内与招租人签订承租合同并付第一次租金,实行每半年一付,中标方若未按时签订承租合同或未支付第一次租金的取消其中标资格,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3)租赁期限为10年,前五年每年租金均为中标价,后五年每年租金均以中标价递增5%,且实行每半年一付。
(4)在承租期间,因城镇规划或重大项目需要拆迁的,承租方须无条件服从,合同终止履行,不算违约。
(5)合同期满后,承租方可优先续约;不再续约的,硬件设施装修属招标方所有,不可拆除。
(6)经营管理期内的水费、电费、管理费,由承租人承担;期内发生维修保养的问题,由承租人承担责任及支付费用;公共区域内的水费、电费,根据实际产生的费用由承租人共同承担。
注:本次招标如出现违法现象,经有关部门查实后,后果自负。
九、报名时间
2026年2月26日上午10:00止,逾期不接受报名;报名地址:步头镇梅花村民委员会村部楼。
十、现场竞标签到截止时间
2026年2月28日上午10:00止;地点为:步头镇梅花村民委员会村部楼三楼招投标会议室。
本招标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招标方所有。
联系人:***;电话:***(微信同号)。
欢迎符合条件的个人或单位前来报名投标!
贺州市埠头投资有限公司
2026年2月4日
图文:于松宇
责编:于松宇
审核:廖木连
一、招租标的简介及配套设施情况
步头镇集体经济农贸商超中心位于步头镇梅花街,周边道路交通十分发达,地理位置优越,具有车流、人流多的优势,占据地理位置优势。占地面积约353.48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940.59平方米。商超中心共六层楼(1层272.72m,2至6层300.03m/层),1至2层为商用,3至6层为套间,合计有19套间;内设电梯,屋内水电设施全通。项目已完成竣工验收。
注:标的物的具体概况请各投标人自行前去现场勘察标的物。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10年(起止时间待协商,具体承包期限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三、报名条件
凡年满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体及企业单位均可参加竞标。合同不得转让。
四、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的报价形式为明标形式。
方案一:整栋起标,起标价人民币15万元/年,竞价加价为5000元/次;
方案二:分类起标,1至2层(商用)起标价人民币10万元/年,竞价加价为4000元/次;3至6层(住宅)起标价人民币6万元/年,竞价加价为2000元/次;
方案三:分层起标,1层起标价人民币7.5万元/年,竞价加价为3000元/次;2层起标价人民币3.5万元/年,竞价加价为1000元/次;3至6层起标价人民币6万元/年,竞价加价为2000元/次。
以现场竞价方式报价,实行上不封顶。
注:根据报名起标情况,投标方报名整栋起标的,优先考虑方案一,方案二、方案三不予起标。低于此价格或未按有效报价的均作废标处理,以最高有效报价者为中标人。报名人是1家的,即以15万元中标;报名人大于等于2家的,则全部入围参加现场竞价。
五、租金支付方式
实行每半年一付,先交租金后使用,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六、报名需同时提交以下资料,其中任何一项不满足要求的,招标人拒绝其报名
投标报名人个人需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报名需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若投标人本人不能参加,被授权人须持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必须提供相应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其他资料,被授权人不能是另外的投标报名人或另外的被授权人)及上述提及的投标人所需资料。
七、投标意向金
投标意向金(人民币):方案一5万元、方案二3万元、方案三2万元。报名人须在2026年2月26日24:00点前将投标意向金缴纳并到账至指定银行账户,报名时携带缴纳保证金银行回执小票,否则按自动放弃投标资格处理。中标后10天内未履行签订合同及不缴纳租金的,意向金将不予退还,中标后10天内履行签订合同及缴纳租金的,投标意向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租期期满后扣除可能发生的相关维修费后退还承租人。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投标保证金交纳银行:广西贺州桂东农村合作银行步头支行;
收款单位(户名):贺州市埠头投资有限公司;账号:428712010115568935;(注:缴款时需在交款凭证用途栏注明:步头镇农贸商超中心出租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并注明意向投标方案。)
八、其他说明及要求
(1)竞标人缴纳意向金后可联系招标人获取租赁合同范本。
(2)中标后,给予中标方2个月免租金装修期。中标人必须在中标后10工作日内与招租人签订承租合同并付第一次租金,实行每半年一付,中标方若未按时签订承租合同或未支付第一次租金的取消其中标资格,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3)租赁期限为10年,前五年每年租金均为中标价,后五年每年租金均以中标价递增5%,且实行每半年一付。
(4)在承租期间,因城镇规划或重大项目需要拆迁的,承租方须无条件服从,合同终止履行,不算违约。
(5)合同期满后,承租方可优先续约;不再续约的,硬件设施装修属招标方所有,不可拆除。
(6)经营管理期内的水费、电费、管理费,由承租人承担;期内发生维修保养的问题,由承租人承担责任及支付费用;公共区域内的水费、电费,根据实际产生的费用由承租人共同承担。
注:本次招标如出现违法现象,经有关部门查实后,后果自负。
九、报名时间
2026年2月26日上午10:00止,逾期不接受报名;报名地址:步头镇梅花村民委员会村部楼。
十、现场竞标签到截止时间
2026年2月28日上午10:00止;地点为:步头镇梅花村民委员会村部楼三楼招投标会议室。
本招标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招标方所有。
联系人:***;电话:***(微信同号)。
欢迎符合条件的个人或单位前来报名投标!
贺州市埠头投资有限公司
2026年2月4日
图文:于松宇
责编:于松宇
审核:廖木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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