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灵山县陆屋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编制服务内控机制简易采购供应商选取公告
【招标信用】灵山县陆屋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编制服务内控机制简易采购供应商选取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广西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广西 钦州市 | 采购单位 | 灵山县宏创城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灵山县陆屋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编制服务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我公司拟选取灵山县陆屋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编制服务供应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灵山县陆屋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编制服务
(二)项目业主:灵山县宏创城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三)项目地点:灵山县陆屋镇
(四)项目概况:对1座日污水处理能力5000吨的污水处理厂设施进行升级改造,排放标准提高为一级标准A标准,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提升泵井,高效深床生物滤池,反冲洗水池,加药间与配电间,鼓风机房,紫外线消毒渠,化学除磷系统,配电及自控系统等
(五)要求工期:30天
(六)采购控制价:以业主备案表为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是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注册的)并且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二)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不得参与采购活动。
三、报名资料
(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核对用)和复印件,若委托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核对用)和复印件;
(三)上述所有资料须加盖报名单位的公章,经核材料真实有效且合格方可进行报名。
四、项目报名信息
2026年1月22日至2026年1月23日(共2个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接受报名,法定节假日及双休日除外。
五、项目报名信息
地 址:灵山县荔香大道荔香园7栋702铺面
联系人及电话:*** ***
本公告同步在我公司公告栏发布。
欢迎符合资格的单位报名参与。
灵山县宏创城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026年1月21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灵山县陆屋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编制服务
(二)项目业主:灵山县宏创城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三)项目地点:灵山县陆屋镇
(四)项目概况:对1座日污水处理能力5000吨的污水处理厂设施进行升级改造,排放标准提高为一级标准A标准,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提升泵井,高效深床生物滤池,反冲洗水池,加药间与配电间,鼓风机房,紫外线消毒渠,化学除磷系统,配电及自控系统等
(五)要求工期:30天
(六)采购控制价:以业主备案表为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是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注册的)并且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二)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不得参与采购活动。
三、报名资料
(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核对用)和复印件,若委托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核对用)和复印件;
(三)上述所有资料须加盖报名单位的公章,经核材料真实有效且合格方可进行报名。
四、项目报名信息
2026年1月22日至2026年1月23日(共2个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接受报名,法定节假日及双休日除外。
五、项目报名信息
地 址:灵山县荔香大道荔香园7栋702铺面
联系人及电话:*** ***
本公告同步在我公司公告栏发布。
欢迎符合资格的单位报名参与。
灵山县宏创城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026年1月21日
剑鱼标讯广西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