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G7221衡阳至南宁公路(龙胜至融安段)七分部其他钢材采购询价函
【招标公告】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G7221衡阳至南宁公路(龙胜至融安段)七分部其他钢材采购询价函: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广西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广西 柳州市 | 采购单位 | 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G7221衡阳至南宁公路(龙胜至融安段)七分部其他钢材采购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G7221衡阳至南宁公路(龙胜至融安段)七分部其他钢材采购询价函
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G7221衡阳至南宁公路(龙胜至融安段)七分部其他钢材采购询价函
(采购编号:LQGC-2026-HW0073-2)
致供应商: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现组织开展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G7221衡阳至南宁公路(龙胜至融安段)七分部其他钢材采购工作。如你单位有意向参与,请按照本询价函要求的时间和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参加报价。
一、项目概况
(一)采购人: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二)工程项目名称:G7221衡阳至南宁公路(龙胜至融安段)七分部
(三)采购预算金额:约8.2万元
(四)采购需求数量:拟成交1个供应商。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采购内容
(二)质量要求:无缝钢管符合《结构用无缝钢管》(GB/T 8162-2018)标准,电焊钢管符合《直缝电焊钢管》(GB/T 13793-2016),角钢、工字钢、槽钢符合(GB/T 706-2016)《热轧型钢》标准,钢板符合(GB/T 19879-2023)《建筑结构用钢板》标准。如合同期内标准更新,则按国家最新标准执行。
(三)验收方式:
1.计量方式:过磅计量或按数量验收。以供应商送货单为依据,经采购人过磅复核。误差范围在±3‰以内(含)的,以送货单重量为准。误差范围超过±3‰的,以采购人过磅重量为准,如供应商对复磅有异议,双方可到第三方(须经县级以上国家法定计量检测机构核定)地磅复核,以此重量作为终裁,过磅费由有失公允一方承担;
2.供应商应随货提供签字版货单、有效的产品质量证明书、产品合格证一式贰份,产品质量证明书、产品合格证每页需加盖公章;
3.双方遵照签订的合同履约。
(四)交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定制类产品自采购人批次下订单之日起25日内交货,非定制类产品自采购人批次下订单之日起7日内交货。
(五)供货地址:广西柳州市融安县长安镇、大坡乡、浮石镇
(六)响应保证金:
1.响应保证金的交纳形式:银行转账,且必须以报价供应商的银行账户进行公对公交纳,不允许代交,否则视为响应无效。
2.交纳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
3.须在2026年1月9日10时00分前,交纳至采购人指定的银行账户,以交纳至该账户的到账时间为准,逾期无效。
(3)须在2026年1月9 日10时00分前,登录电子招采平台→我参与的项目→费用交纳→提交响应保证金的回执单,否则不能提交报价。
4.响应保证金的退还,一律以银行转账方式无息原路退还至供应商汇款账户。
5.响应保证金交纳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南宁桂雅支行
账户名: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账号:84518999910130012001006
(七)评分办法
合理低价法。合理低价法是采用一次报价,以经评审合格的最低报价(不含税)为评分基准价;供应商经评审合格的报价等于该基准价得满分,每提高1%减 1 分,中间值按比例内插计算。
(八)定标方式
1.本次采购可推荐1名成交候选人。采购人根据开启结果及报价文件符合性检查完成后,按采购文件约定的评分办法进行评分,按评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列,取排序靠前的1名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
2.本次采购采用“评定分离”。由采购人根据评审报告,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定标方法,结合对成交候选人合同履行能力和风险进行复核的情况,在评审报告所列成交候选人名单中自主确定成交人。
3.定标方法:
1)价格定标法,由采购人在经公示无有效异议、履约能力复核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选定报价最低的为成交人。
2)当第一成交人放弃、或采购人认为其不能满足采购需求、或其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后未能履约、或被投诉且情况属实时,可由第二成交人替代或重新组织采购,依此类推。原则上,顺位成交的供应商,其成交价不得高于按定标方法确定的原第一成交人的成交价。
3)当按上述定标规则计算的结果相同时,依次按供应商信用等级高低、递交响应文件先后、抽签的顺序确定成交人。
4)经核查如发现采购文件有不合理条款、或采购程序不符合规定、或报价不具备竞争性的,采购人有权对本次采购项目进行重新评审或终止采购。
5)采购人对采购成交结果有否决权。
4.如供应商出现以下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可没收响应保证金作为违定标约金,并按照《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对供应商给予相应处罚(包括但不限于暂停响应资格、降低信用等级、淘汰退库、列入黑名单等):
1)发现有串通响应(供应商互相串通或与采购人串通)或恶意报价行为。
2)成交结果公示后,供应商无故放弃成交或成交后提出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拒绝签合同的。
(九)定价结算付款方式
1.定价方式:固定定价。
2.结算方式:按自然月为结算周期,每月20日前双方根据上月所供材料的“送货签收单”、“对账单”,按实收质量合格的数量进行结算。
3.票据交付方式:一票制,每月30日前,供应商向采购人寄送已盖章的“对账单”和增值税专用发票/或采购人自行下载电子专用发票(税率13%)。如本合同有效期内,国家增值税税率发生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税率执行,不含税价维持不变,以开具发票的时间为准。
4.付款方式:货到项目验收合格后且成交方向采购方出具合格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日内,采购方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该批次货款的95%。【如成交方月20日后提供增值税发票的,该期的结算数据作为下下个月资金支付计划的审批依据】。
(十)合同履约保证金:
1.在合同签订前,供应商应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向采购方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暂定金额的3%(四舍五入取整数)。
2.合同签订前,成交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足额交纳合同履约保证金纳。如成交人未遵守此规定,采购人可宣布其成交无效,视成交人单方面违约,成交人自愿将其所缴纳的响应保证金转为向采购人交缴的违约金,采购人不予以退还。采购人有权将成交人列入不合格供方名单。
3.合同签订后,成交单位不能履约的,视成交人单方面违约,成交人自愿将其所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转为向采购人交缴的违约金,采购人不予以退还。采购人有权将成交人列入不合格供方名单。
4.履约保证金在完成合同最终结算后90个自然日内在其无任何纠纷的情况下,无息退还。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通用资格要求
(二)专用资格要求
四、报名及采购文件的领取及要求
(一)报名:自询价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月9日9时00 分。
(二)报名:在报名时间内,登录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采平台(https://ebidding.bgigc.com/)。登录后,在左侧菜单栏点击【采购管理】→【公告公示】进行查看,并勾选意向报名的标段进行报名。
(三)报价文件领取方式及时间:报名经审核通过后,在响应报价截止时间前,登录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采平台(https://ebidding.bgigc.com/)。登录后,在左侧菜单栏点击【采购管理】→【我参与的项目】,在项目信息列表,点击【参与项目】,自行查看下载。
(四)现场考察:采购人不组织考察。
五、响应报价方式及要求
(一)通过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采平台(https://ebidding.bgigc.com/)响应报价,逾期未完成的,视为供应商放弃响应。
(二)响应报价截止时间:2026年1月9日11 时00 分。
(三)响应报价开启时间:2026年1月9日11 时 30分。
(四)标的物清单(报价单)填写方式
供应商应登录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采平台(网址https://ebidding.bgigc.com/gxbt/j_form)→我参与的项目→响应→按照采购人提供的标的物清单格式进行响应报价操作,响应细目报价均已包含所有税费(含增值税)。
(五)采购控制价:本采购项目设置含税上限价,详见招采平台“报价单”。
六、供应商报价须知
1.报价为含税到货单价,包含产品单价、装车费、运杂费、税费、合理利润等一切费用。
2.开启前供应商可多次报价调整报价,以最后一次在北投电子招采平台系统上填报确认的报价为准。
3.供应商报价清单中的每一单项均需要填写单价及金额。
4.供应商须按报价清单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品规、材质、标注厂家品牌),如须澄清请联系采购人。
5.供应商须充分考虑单价、交货、供货期限等一切风险,谨慎报价。
七、无效报价的常见情形
1.未响应询价函规定及采购清单要求的;
2.本次采购设有含税上限单价,超过上限单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3.本次报价文件采用电子版方式发布。获取电子版报价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在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采平台(https://ebidding.bgigc.com/)下载响应文件参与,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上传PDF版报价文件,未按要求上传报价文件作无效报价处理。
4.若供应商上传报价文件中标的物清单报价与采购平台清单综合价不一致的,以在采购平台上传的报价文件(盖章)为准。若报价文件中单价与总价不一致的,以单价乘以数量修正后的金额为准。
5.若报价文件中总价填报与标的物清单总价不一致,以报价单中标的物清单的金额为准(若标识物清单金额计算有误参照第4点执行)。
6.报价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逐页加盖单位公章。报价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
八、联系方式
(一)采购业务质疑、异议。
如对采购公告有异议的,请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以书面(需载明异议人基本情况,异议内容及辅助材料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可邮件或当面)方式递交至受理机构。逾期递交或不按要求递交的不予受理。
受理机构: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递交地址:南宁市良庆区平乐大道21号广西路桥集团主楼2325室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524156594@qq.com
(二)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以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监督机构名称: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监督机构联系电话:0771-2569499(注意此联系方式不是业务咨询电话)。
(三)采购业务咨询
采购人: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良庆区平乐大道21号广西路桥集团主楼2325室
联系人:
1.电子招采平台客服电话:0771-3135863
2.公司业务部门:******
3.项目经理部:严先生19968173279
采购单位: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1月7日
附件下载: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G7221衡阳至南宁公路(龙胜至融安段)七分部其他钢材采购询价函文件08584.pdf
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G7221衡阳至南宁公路(龙胜至融安段)七分部其他钢材采购询价函
(采购编号:LQGC-2026-HW0073-2)
致供应商: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现组织开展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G7221衡阳至南宁公路(龙胜至融安段)七分部其他钢材采购工作。如你单位有意向参与,请按照本询价函要求的时间和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参加报价。
一、项目概况
(一)采购人: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二)工程项目名称:G7221衡阳至南宁公路(龙胜至融安段)七分部
(三)采购预算金额:约8.2万元
(四)采购需求数量:拟成交1个供应商。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采购内容
|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供货期(月) | 含税上限单价(元/吨)(元/个) | 定价模式 |
| 1 | 角钢 | L125*80*8 | 吨 | 5.00 | 1个月 | 3600 | 固定单价 |
| 2 | 角钢 | L75*75*7 | 吨 | 16.00 | 1个月 | 3600 | 固定单价 |
| 3 | 钢管 | Φ42*2.5mm | 吨 | 1.00 | 1个月 | 4500 | 固定单价 |
| 4 | 钢管接头 | Φ42 | 个 | 530.00 | 1个月 | 2 | 固定单价 |
(二)质量要求:无缝钢管符合《结构用无缝钢管》(GB/T 8162-2018)标准,电焊钢管符合《直缝电焊钢管》(GB/T 13793-2016),角钢、工字钢、槽钢符合(GB/T 706-2016)《热轧型钢》标准,钢板符合(GB/T 19879-2023)《建筑结构用钢板》标准。如合同期内标准更新,则按国家最新标准执行。
(三)验收方式:
1.计量方式:过磅计量或按数量验收。以供应商送货单为依据,经采购人过磅复核。误差范围在±3‰以内(含)的,以送货单重量为准。误差范围超过±3‰的,以采购人过磅重量为准,如供应商对复磅有异议,双方可到第三方(须经县级以上国家法定计量检测机构核定)地磅复核,以此重量作为终裁,过磅费由有失公允一方承担;
2.供应商应随货提供签字版货单、有效的产品质量证明书、产品合格证一式贰份,产品质量证明书、产品合格证每页需加盖公章;
3.双方遵照签订的合同履约。
(四)交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定制类产品自采购人批次下订单之日起25日内交货,非定制类产品自采购人批次下订单之日起7日内交货。
(五)供货地址:广西柳州市融安县长安镇、大坡乡、浮石镇
(六)响应保证金:
1.响应保证金的交纳形式:银行转账,且必须以报价供应商的银行账户进行公对公交纳,不允许代交,否则视为响应无效。
2.交纳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
3.须在2026年1月9日10时00分前,交纳至采购人指定的银行账户,以交纳至该账户的到账时间为准,逾期无效。
(3)须在2026年1月9 日10时00分前,登录电子招采平台→我参与的项目→费用交纳→提交响应保证金的回执单,否则不能提交报价。
4.响应保证金的退还,一律以银行转账方式无息原路退还至供应商汇款账户。
5.响应保证金交纳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南宁桂雅支行
账户名: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账号:84518999910130012001006
(七)评分办法
合理低价法。合理低价法是采用一次报价,以经评审合格的最低报价(不含税)为评分基准价;供应商经评审合格的报价等于该基准价得满分,每提高1%减 1 分,中间值按比例内插计算。
(八)定标方式
1.本次采购可推荐1名成交候选人。采购人根据开启结果及报价文件符合性检查完成后,按采购文件约定的评分办法进行评分,按评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列,取排序靠前的1名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
2.本次采购采用“评定分离”。由采购人根据评审报告,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定标方法,结合对成交候选人合同履行能力和风险进行复核的情况,在评审报告所列成交候选人名单中自主确定成交人。
3.定标方法:
1)价格定标法,由采购人在经公示无有效异议、履约能力复核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选定报价最低的为成交人。
2)当第一成交人放弃、或采购人认为其不能满足采购需求、或其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后未能履约、或被投诉且情况属实时,可由第二成交人替代或重新组织采购,依此类推。原则上,顺位成交的供应商,其成交价不得高于按定标方法确定的原第一成交人的成交价。
3)当按上述定标规则计算的结果相同时,依次按供应商信用等级高低、递交响应文件先后、抽签的顺序确定成交人。
4)经核查如发现采购文件有不合理条款、或采购程序不符合规定、或报价不具备竞争性的,采购人有权对本次采购项目进行重新评审或终止采购。
5)采购人对采购成交结果有否决权。
4.如供应商出现以下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可没收响应保证金作为违定标约金,并按照《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对供应商给予相应处罚(包括但不限于暂停响应资格、降低信用等级、淘汰退库、列入黑名单等):
1)发现有串通响应(供应商互相串通或与采购人串通)或恶意报价行为。
2)成交结果公示后,供应商无故放弃成交或成交后提出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拒绝签合同的。
(九)定价结算付款方式
1.定价方式:固定定价。
2.结算方式:按自然月为结算周期,每月20日前双方根据上月所供材料的“送货签收单”、“对账单”,按实收质量合格的数量进行结算。
3.票据交付方式:一票制,每月30日前,供应商向采购人寄送已盖章的“对账单”和增值税专用发票/或采购人自行下载电子专用发票(税率13%)。如本合同有效期内,国家增值税税率发生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税率执行,不含税价维持不变,以开具发票的时间为准。
4.付款方式:货到项目验收合格后且成交方向采购方出具合格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日内,采购方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该批次货款的95%。【如成交方月20日后提供增值税发票的,该期的结算数据作为下下个月资金支付计划的审批依据】。
(十)合同履约保证金:
1.在合同签订前,供应商应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向采购方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暂定金额的3%(四舍五入取整数)。
2.合同签订前,成交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足额交纳合同履约保证金纳。如成交人未遵守此规定,采购人可宣布其成交无效,视成交人单方面违约,成交人自愿将其所缴纳的响应保证金转为向采购人交缴的违约金,采购人不予以退还。采购人有权将成交人列入不合格供方名单。
3.合同签订后,成交单位不能履约的,视成交人单方面违约,成交人自愿将其所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转为向采购人交缴的违约金,采购人不予以退还。采购人有权将成交人列入不合格供方名单。
4.履约保证金在完成合同最终结算后90个自然日内在其无任何纠纷的情况下,无息退还。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通用资格要求
| 序号 | 通用资格要求 |
| 1 | 报价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
| 2 | 报价供应商为企业的,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报价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应具备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 3 | 报价供应商应具有与采购内容相应业绩或类似经验,信誉良好、有经济实力。 |
| 4 | 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同报价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报价:关联供应商,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同时在参与报价的其他单位任职的。 |
| 5 | 报价供应商未被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暂停或取消其响应采购资格。 |
| 6 | 报价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 7 | 报价供应商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 8 | 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
(二)专用资格要求
| 序号 | 专用资格要求 |
| 1 | 供应商应具备“2024年度纳税信用B级纳税人”及以上的资质,并在报名阶段将其电子税务局系统查验截图或税务局出具的证明扫描成pdf版加盖公章后上传至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响应报价。 |
四、报名及采购文件的领取及要求
(一)报名:自询价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月9日9时00 分。
(二)报名:在报名时间内,登录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采平台(https://ebidding.bgigc.com/)。登录后,在左侧菜单栏点击【采购管理】→【公告公示】进行查看,并勾选意向报名的标段进行报名。
(三)报价文件领取方式及时间:报名经审核通过后,在响应报价截止时间前,登录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采平台(https://ebidding.bgigc.com/)。登录后,在左侧菜单栏点击【采购管理】→【我参与的项目】,在项目信息列表,点击【参与项目】,自行查看下载。
(四)现场考察:采购人不组织考察。
五、响应报价方式及要求
(一)通过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采平台(https://ebidding.bgigc.com/)响应报价,逾期未完成的,视为供应商放弃响应。
(二)响应报价截止时间:2026年1月9日11 时00 分。
(三)响应报价开启时间:2026年1月9日11 时 30分。
(四)标的物清单(报价单)填写方式
供应商应登录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采平台(网址https://ebidding.bgigc.com/gxbt/j_form)→我参与的项目→响应→按照采购人提供的标的物清单格式进行响应报价操作,响应细目报价均已包含所有税费(含增值税)。
(五)采购控制价:本采购项目设置含税上限价,详见招采平台“报价单”。
六、供应商报价须知
1.报价为含税到货单价,包含产品单价、装车费、运杂费、税费、合理利润等一切费用。
2.开启前供应商可多次报价调整报价,以最后一次在北投电子招采平台系统上填报确认的报价为准。
3.供应商报价清单中的每一单项均需要填写单价及金额。
4.供应商须按报价清单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品规、材质、标注厂家品牌),如须澄清请联系采购人。
5.供应商须充分考虑单价、交货、供货期限等一切风险,谨慎报价。
七、无效报价的常见情形
1.未响应询价函规定及采购清单要求的;
2.本次采购设有含税上限单价,超过上限单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3.本次报价文件采用电子版方式发布。获取电子版报价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在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采平台(https://ebidding.bgigc.com/)下载响应文件参与,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上传PDF版报价文件,未按要求上传报价文件作无效报价处理。
4.若供应商上传报价文件中标的物清单报价与采购平台清单综合价不一致的,以在采购平台上传的报价文件(盖章)为准。若报价文件中单价与总价不一致的,以单价乘以数量修正后的金额为准。
5.若报价文件中总价填报与标的物清单总价不一致,以报价单中标的物清单的金额为准(若标识物清单金额计算有误参照第4点执行)。
6.报价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逐页加盖单位公章。报价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
八、联系方式
(一)采购业务质疑、异议。
如对采购公告有异议的,请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以书面(需载明异议人基本情况,异议内容及辅助材料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可邮件或当面)方式递交至受理机构。逾期递交或不按要求递交的不予受理。
受理机构: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递交地址:南宁市良庆区平乐大道21号广西路桥集团主楼2325室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524156594@qq.com
(二)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以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监督机构名称: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监督机构联系电话:0771-2569499(注意此联系方式不是业务咨询电话)。
(三)采购业务咨询
采购人: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良庆区平乐大道21号广西路桥集团主楼2325室
联系人:
1.电子招采平台客服电话:0771-3135863
2.公司业务部门:******
3.项目经理部:严先生19968173279
采购单位: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1月7日
附件下载: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G7221衡阳至南宁公路(龙胜至融安段)七分部其他钢材采购询价函文件08584.pdf
剑鱼标讯广西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