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桂林市七星区财政局投诉处理公告(2025年第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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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广西 桂林市 | 采购单位 | 桂林市七星区教育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桂林市七星区教育局幼儿园教学办公家具及厨卫等设备采购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一、项目编号:GLZC2025-J1-990524-GLSZ
二、项目名称:***幼儿园教学办公家具及厨卫等设备采购
三、采购日期:2025-11-06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梅思迪雅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新都香城北路188号附50号
被投诉人 1 :***
地址:桂林市七星区码坪街15号
被投诉人 2 :桂林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地址:桂林市临桂区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5楼
相关供应商:桂林博童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平乐县平乐镇大街117号
当事人:/
地址:/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中标供应商所提供产品的制造商无相关认证证书,不具备生产资质,不符合《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规定》。
投诉请求:1.请求暂停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2.请求认定中标供应商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并取消其中标资格。
3.请对中标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进行依法处理。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投诉处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二)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处理决定如下:
投诉人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决定驳回投诉事项。
当事人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七、其他补充事宜
桂林市七星区财政局
2026年01月06日
二、项目名称:***幼儿园教学办公家具及厨卫等设备采购
三、采购日期:2025-11-06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梅思迪雅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新都香城北路188号附50号
被投诉人 1 :***
地址:桂林市七星区码坪街15号
被投诉人 2 :桂林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地址:桂林市临桂区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5楼
相关供应商:桂林博童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平乐县平乐镇大街117号
当事人:/
地址:/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中标供应商所提供产品的制造商无相关认证证书,不具备生产资质,不符合《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规定》。
投诉请求:1.请求暂停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2.请求认定中标供应商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并取消其中标资格。
3.请对中标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进行依法处理。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投诉处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二)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处理决定如下:
投诉人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决定驳回投诉事项。
当事人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七、其他补充事宜
桂林市七星区财政局
2026年01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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