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二焦产线技改项目—冷却塔安全节能改造工程答疑澄清公告

所属地区:广西柳州市 发布日期:2025-12-23

【招标公告】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二焦产线技改项目—冷却塔安全节能改造工程答疑澄清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广西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广西 柳州市 采购单位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2025年二焦产线技改项目—冷却塔安全节能改造工程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2025年二焦产线技改项目—冷却塔安全节能改造工程
(KLLGG252010)更正公告(一)
各投标人:
一、项目名称:2025年二焦产线技改项目—冷却塔安全节能改造工程
二、项目编号:KLLGG252010
三、招标单位: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四、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编:545001
地址:广西柳州市城中区东环大道256号万达中心写字楼13-22室
五、现对招标文件做出如下更正:
一、原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地点:广西柳州市北雀路117号金融综合楼4楼(413)开标室2”
现更正为: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1月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地点:广西柳州市北雀路117号金融综合楼4楼(413)开标室2”
二、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14.3 工程进度款
(5)双方约定的其他费用支付方式:工程结算审定后,双方约定的其他费用作为性能指标保障费用,约定支付年限为 3 年,按年度进行支付,每个支付周期支付比例(第一期(首年)为双方约定的其他费用的20%,第二期(次年)为双方约定的其他费用的20%,第三期(第三年)为双方约定的其他费用的60%),性能指标要求及支付比例如“双方约定的性能指标要求表”。
双方约定的性能指标要求表
名称
指标要求
双方约定的其他费用占比
项目
性能指标完成情况(均值)
双方约定的其他费用扣除比例(按双方约定的其他费用占比金额计)
运行节电率较原冷却塔电机
30%
30%(占合同总额15%)
实际运行节电率较原冷却塔电机低于20%
节电效率<20%
0
实际运行节电率较原冷却塔电机大于20%低于30%
20%≤节电效率<30%
50%
实际运行节电率较原冷却塔电机大于等于100%
节电效率≥30%
100%
冷却塔出口水温
(1)若循环水回水温度≤45℃,则要求冷却塔出水温度≤32℃;(2)若循环水回水温度>45℃,则要求冷却塔出水温度≤35℃。
70%(占合同总额35%)
工艺冷却塔在环境湿球温度:26.7℃,干球温度31.5℃,循环水冷却塔的进水温度≤45℃情况下,实现塔的出水温度不高于32℃;循环水冷却塔的进水温度>45℃,实现冷却塔的出水温度不高于35℃。
(1)进塔水温≤45℃,出口>32℃;
(2)进塔水温度>45℃,冷却塔出口水温>35℃。
0
(1)进塔水温≤45℃,冷却塔出水温度32-35℃;
(2)进塔水温>45℃,冷却塔出水温度32-35℃。
50%
(1)进塔水温≤45℃,冷却塔出口水温≤32℃;
(2)进塔水温>45℃,冷却塔出口水温≤32℃。
100%
备注
①节电效率考核验收期为1个月,即在设备安装验收合格后,按约定的节电率不低于90%保证值进行性能考核,设备节电率持续1个月均能达到承诺的保证值时,视为设备性能考核验收合格,电能计量表以双方认可的智能表进行取数。(详见技术要求附件一)
②出口水温考核验收期7天,期间须正常运行。水温检测方式:冷却塔安装过程中在进出口水管预留取样口,检测时用煤油温度计进行现场取样实测。如检测值超过要求,承包人须在30天内完成整改。若出水温度低于28℃,则不考虑进出口水温差。
③双方约定的其他费用支付方式:工程结算审定后,双方约定的其他费用作为性能指标保障费用,约定支付年限为 3 年,按年度进行支付,每个支付周期支付比例(第一期(首年)为双方约定的其他费用的20%,第二期(次年)为双方约定的其他费用的20%,第三期(第三年)为双方约定的其他费用的60%),性能指标要求及支付比例如“双方约定的性能指标要求表”。


现更正为:
“14.3 工程进度款
(5)双方约定的其他费用支付方式:双方约定的其他费用作为性能指标保障费用,工程结算审定后支付。若在考核期内未能达标,则根据指标达标情况,按“双方约定的性能指标要求表”进行支付,详见下表。
双方约定的性能指标要求表
名称
指标要求
双方约定的其他费用占比
项目
性能指标完成情况(均值)
双方约定的其他费用扣除比例(按双方约定的其他费用占比金额计)
运行节电率较原冷却塔电机
30%
30%(占合同总额15%)
实际运行节电率较原冷却塔电机低于20%
节电效率<20%
0
实际运行节电率较原冷却塔电机大于20%低于30%
20%≤节电效率<30%
50%
实际运行节电率较原冷却塔电机大于等于100%
节电效率≥30%
100%
冷却塔出口水温
(1)若循环水回水温度≤45℃,则要求冷却塔出水温度≤32℃;(2)若循环水回水温度>45℃,则要求冷却塔出水温度≤35℃。
70%(占合同总额35%)
工艺冷却塔在环境湿球温度:26.7℃,干球温度31.5℃,循环水冷却塔的进水温度≤45℃情况下,实现塔的出水温度不高于32℃;循环水冷却塔的进水温度>45℃,实现冷却塔的出水温度不高于35℃。
(3)进塔水温≤45℃,出口>32℃;
(4)进塔水温度>45℃,冷却塔出口水温>35℃。
0
(3)进塔水温≤45℃,冷却塔出水温度32-35℃;
(4)进塔水温>45℃,冷却塔出水温度32-35℃。
50%
(1)进塔水温≤45℃,冷却塔出口水温≤32℃;
(2)进塔水温>45℃,冷却塔出口水温≤32℃。
100%
备注
①节电效率考核验收期为1个月,即在设备安装验收合格后,按约定的节电率不低于90%保证值进行性能考核,设备节电率持续1个月均能达到承诺的保证值时,视为设备性能考核验收合格,电能计量表以双方认可的智能表进行取数。(详见技术要求附件一)
②出口水温考核验收期7天,期间须正常运行。水温检测方式:冷却塔安装过程中在进出口水管预留取样口,检测时用煤油温度计进行现场取样实测。如检测值超过要求,承包人须在30天内完成整改。若出水温度低于28℃,则不考虑进出口水温差。
③双方约定的其他费用支付方式:双方约定的其他费用作为性能指标保障费用,工程结算审定后支付。


三、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
“(二)性能考核标准
1.项目性能考核
项目性能考核时,合同价款的50%作为双方约定的其他费用,双方约定的其他费用根据实现情况按照下表支付:
双方约定的性能指标要求表

指标名称

指标要求
双方约定的其他费用占比

项目

实际指标

双方约定的其他费用
支付比例(按双方约定的其他费用占比金额计)

运行节电率较原冷却塔电机

30%

30%
(占合同总额15%)

实际运行节电率较原冷却塔电机低于20%

节电效率<20%

0

实际运行节电率较原冷却塔电机大于20%低于30%

20%≤节电效率<30%

50%

实际运行节电率较原冷却塔电机大于等于100%

节电效率≥30%

100%

冷却塔出口水温
(1)若循环水回水温度≤45℃,则要求冷却塔出水温度≤32℃;
(2)若循环水回水温度>45℃,则要求冷却塔出水温度≤35℃。

70%
(占合同总额35%)

工艺冷却塔在环境湿球温度:26.7℃,干球温度31.5℃,循环水冷却塔的进水温度≤45℃情况下,实现塔的出水温度不高于32℃;循环水冷却塔的进水温度>45℃,实现冷却塔的出水温度不高于35℃。

(1)进塔水温≤45℃,出口>32℃;(2)进塔水温度>45℃,冷却塔出口水温>35℃。

0

(1)进塔水温≤45℃,冷却塔出水温度32-35℃;(2)进塔水温>45℃,冷却塔出水温度32-35℃。

50%

(1)进塔水温≤45℃,冷却塔出口水温≤32℃;(2)进塔水温>45℃,冷却塔出口水温≤32℃。

100%

①节电效率考核验收期为1个月,即在设备安装验收合格后,按约定的节电率不低于30%保证值进行性能考核,设备节电率持续1个月均能达到承诺的保证值时,视为设备性能考核验收合格,电能计量表以双方认可的智能表进行取数。
②出口水温考核验收期7天,期间须正常运行。水温检测方式:冷却塔安装过程中在进出口水管预留取样口,检测时用煤油温度计进行现场取样实测。如检测值超过要求,承包人须在30天内完成整改。若出水温度低于28℃,则不考虑进出口水温差。
③双方约定的其他费用支付方式:工程结算审定后,双方约定的其他费用作为性能指标保障费用,约定支付年限为 3 年,按年度进行支付,每个支付周期支付比例(第一期(首年)为双方约定的其他费用的20%,第二期(次年)为双方约定的其他费用的20%,第三期(第三年)为双方约定的其他费用的60%),性能指标要求及支付比例如“双方约定的性能指标要求表”。


现更正为:
“(二)性能考核标准
1.项目性能考核
项目性能考核时,合同价款的50%作为双方约定的其他费用,双方约定的其他费用根据实现情况按照下表支付:
双方约定的性能指标要求表

指标名称

指标要求
双方约定的其他费用占比

项目

实际指标

双方约定的其他费用
支付比例(按双方约定的其他费用占比金额计)

运行节电率较原冷却塔电机

30%

30%
(占合同总额15%)

实际运行节电率较原冷却塔电机低于20%

节电效率<20%

0

实际运行节电率较原冷却塔电机大于20%低于30%

20%≤节电效率<30%

50%

实际运行节电率较原冷却塔电机大于等于100%

节电效率≥30%

100%

冷却塔出口水温
(1)若循环水回水温度≤45℃,则要求冷却塔出水温度≤32℃;
(2)若循环水回水温度>45℃,则要求冷却塔出水温度≤35℃。

70%
(占合同总额35%)

工艺冷却塔在环境湿球温度:26.7℃,干球温度31.5℃,循环水冷却塔的进水温度≤45℃情况下,实现塔的出水温度不高于32℃;循环水冷却塔的进水温度>45℃,实现冷却塔的出水温度不高于35℃。

(1)进塔水温≤45℃,出口>32℃;(2)进塔水温度>45℃,冷却塔出口水温>35℃。

0

(1)进塔水温≤45℃,冷却塔出水温度32-35℃;(2)进塔水温>45℃,冷却塔出水温度32-35℃。

50%

(1)进塔水温≤45℃,冷却塔出口水温≤32℃;(2)进塔水温>45℃,冷却塔出口水温≤32℃。

100%

①节电效率考核验收期为1个月,即在设备安装验收合格后,按约定的节电率不低于30%保证值进行性能考核,设备节电率持续1个月均能达到承诺的保证值时,视为设备性能考核验收合格,电能计量表以双方认可的智能表进行取数。
②出口水温考核验收期7天,期间须正常运行。水温检测方式:冷却塔安装过程中在进出口水管预留取样口,检测时用煤油温度计进行现场取样实测。如检测值超过要求,承包人须在30天内完成整改。若出水温度低于28℃,则不考虑进出口水温差。
③双方约定的其他费用支付方式:双方约定的其他费用作为性能指标保障费用,工程结算审定后支付。


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各投标单位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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