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广西博物馆馆藏革命文物数字化采集项目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广西南宁市 发布日期:2025-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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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广西 南宁市 采购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博物馆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广西博物馆馆藏革命文物数字化采集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一、项目名称
广西博物馆馆藏革命文物数字化采集项目
二、项目概括
2025年是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为推动馆藏革命文物的数字化保护与利用,进一步发挥馆藏革命文物的资源价值,更好地传承与弘扬伟大抗战精神和革命传统,拟委托专业的技术公司对47件馆藏革命文物进行数字化采集工作,包括对其中的25件进行三维数字化采集,完成高精度三维模型制作;对22件进行二维数字化采集及成果制作,实现文物数字资源永久存档。
三、项目预算
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00)。
四、项目需求
(一)技术要求
1、文物三维数字化采集设备及技术要求
1.1三维扫描设备要求
(1)三维扫描设备的扫描最高精度≦10µm;
(2)三维扫描设备的扫描最高分辨率≦10µm;
(3)三维数据带实质尺寸数据;
(4)具有设备自跟踪的点云拼接功能。
1.2采集相机设备要求
(1)相机成像传感器尺寸不小于24mm×36mm;
(2)成像的RGB每通道颜色深度值不小于12bit;
(3)具有Adobe RGB及以上色域;
(4)单张照片不小于3400万像素;
(5)支持RAW文件存储。
1.3照明设备要求
(1)应采用持续色温为5500K的人工光源,色温偏差不超过10%;
(2)宜使用冷光源;
(3)在连续拍摄期间,光源亮度差异应不大于10%。
1.4三维模型采集作业技术参数要求
(1)采集过程中扫描仪宜与文物保持相同的距离范围;
(2)分块扫描时, 按照分块数最少、相邻块彼此平行、相邻块之间有效点云的重叠度大于30%的原则设计分块;
(3)扫描需要标靶点时, 控制点可作为标靶点使用;
(4)每件文物现场扫描完成后, 应立即进行重叠度、完整度、点间距的检查,有不合格项时按 相应要求重扫或补扫;
(5)保证扫描点云无分层、错位;
(6)扫描仪输出的校准记录、单站扫描记录和拼接记录数据无异常。
1.5三维扫描采集的点云数据处理要求
(1)使用扫描仪配套软件或通用软件;
(2)应删除多余点,只保留采集对象的点云数据;
(3)应对数据进行降噪,并过滤、剔除异常点,并进行记录;
(4)采用标靶点、控制点、点云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分块点云拼接配准,配准后的点云尺寸精度符合标准规范要求;
(5)按曲率采样方式进行点云抽稀,抽稀后的点间距符合标准规范要求;
(6)除去与可移动文物无关的多余部分;
(7)消除变形、叠面、交叉面等现象;
(8)在点间距符合要求的范围内,进行三角网减量;
(9)在模型精度符合要求的范围内,进行局部或整体平滑处理;
(10)在符合指标要求的情况下,重复上述步骤使网格模型数据量最小。
1.6三维模型处理基本要求
(1)消除网格模型中的变形、叠面、交叉面、缝隙等现象;
(2)修补网格模型的孔洞,使模型完整度达到100%;
(3)UV分块的边界应在文物模型的隐蔽、平滑处,UV分块分布均匀、充满画幅、无拉伸;
(4)低网格模型使用单张贴图,单张纹理贴图应不低于4096×4096像素;
(5)纹理贴图应由存档纹理模型的纹理贴图烘焙制作而成,并修补缺失部分的纹理贴图。
2、文物二维数字化采集设备及技术要求
2.1二维采集设备要求
(1)数码相机宜配备定焦镜头,对焦功能正常;图像传感器尺寸宜不小于24mm×36mm、像素数不小于5000万;
(2)扫描仪采集光学分辨率≥300dpi,支持RGB采集模式,支持色彩管理;
(3)摄影灯具输出功率和色温应统一、稳定,色温宜为5500K,显色指数应不小于95%;
(4)色卡应为摄影专用色卡且不少于24色,应支持创建ICC色彩特性文件、校正白平衡、校准色彩。 
(5)背景纸应为摄影专用背景纸,颜色应为灰、白、黑色,纸面应平整、干净。 
2.2文物二维数字化采集要求
(1)影像采集包括色卡影像、全形影像、局部影像等;
(2)影像采集质量需符合以下要求:立体类珍贵文物的影像像素数不小于5000万、色彩深度不小于16bit,一般文物的影像像素数不小于3000万、色彩深度不小于12bit;平面类珍贵文物的影像像素数不小于(X×300)×(Y×300),色彩深度为16bit;一般文物的影像像素数不小于(X×200)×(Y×200),色彩深度不小于8bit; 
(3)构图合理、焦点清晰、曝光精确、色彩准确、反差适中、画面整洁;
(4)根据文物形体和采集空间大小选择适宜的镜头;
(5)输出影像质量须符合以下要求:珍贵文物影像应输出为RAW或TIFF格式文件,色彩空间为AdobeRGB,色彩深度为 16bit;一般文物影像宜输出为TIFF或JPEG格式文件,色彩空间为Adobe RGB,色彩深度不小于8bit。 
2.3文物二维数字化制作要求
(1)用色卡影像导入色彩管理软件,生成ICC色彩特性文件;然后使用影像加工软件为影像指相应ICC色彩特性文件。
(2)影像存在歪斜、倒置、构图不准确等情况时,应校正和裁切;平面类文物影像应依照文物区域裁切。影像存在划痕、脏点等情况,应修整至画面整洁。 
(3)分段拍摄的文物应拼接全形影像;拼接后的影像应无变形、无错位、无色差,长宽比例与实物一致;拼接后的影像文件应独立命名并记录。 
(4)加工完成的成果影像应由成果影像质量检查人逐张检查,质量检查应符合规范规定。不合格应查找原因并重新加工。
(二)商务要求
1、交付成果时间及方式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12月20日前完成共43件/套革命文物的二、三维数字化采集及成果制作。交付方式由广西区内采购人具体指定。
2、质量保证期
不少于1年(自最终验收合格之日算)。在质保期内本项目产品如出现质量问题,成交供应商必须及时免费提供售后服务。质保期内接到质量问题通知后24小时内处理。
3、其他要求
(1)报价要求:报价应包括文物三维数字化采集、三维模型制作、二维数字化采集、文物二维影像处理加工等服务的费用,包括采购、运输、劳务、管理、利润、税金、保险、协调、售后服务以及所有不确定因素的风险等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对于本文件中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总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方将不予支付成交供应商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总报价中。
(2)知识产权:用于本项目的所有文物资源及其数字化成果的知识产权属采购人所有。项目实施过程中对文物资源及数字化成果的使用由采购人及成交人双方协商解决。通过本项目实施形成的专利与技术成果,在项目执行期间双方可以免费使用,由此带来的可能收益及项目的最终成果归属,由双方视具体情况自行协商决定是否另行签订专项协议约定。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因参加项目而明示或默示的授予或被视为授予可任意使用该项目关于专利、版权、技术成果、商业秘密,或拥有或控制项目知识产权的任何权利或许可。
同时,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成交人提供的产品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人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3)成交人不得将项目非法分包或转包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否则采购人有权即刻终止合同,并要求成交人赔偿相应损失。
五、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要求
(1)供应商提供相关响应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资质证明文件、诚信证明、项目报价单、项目服务方案、服务承诺、业绩证明材料等。
(2)图片资料、复印件(扫描件)等应清晰可见,内容不得倒置、歪斜。
(3)响应文件应装订成册,封面应包含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日期等基本信息。按照目录顺序排列,并加盖骑缝章。
2.提交形式
本项目仅接收纸质报价材料,供应商须在规定时间内将相关报价材料寄送至指定地点。报价材料须密封装填,并在邮寄文件上注明“广西博物馆馆藏革命文物数字化采集项目”字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材料。
3.截止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4.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博物馆(南宁市青秀区古城路21-10号东门警务亭)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询问电话及联系人
******
附件:馆藏革命文物数字化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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