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关于象州县生态有机稻加工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象州县易地集中安置后续扶贫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检测工作的询价通告
【招标公告】关于象州县生态有机稻加工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象州县易地集中安置后续扶贫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检测工作的询价通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广西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广西 来宾市 | 采购单位 | 象州瑞象集团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象州县生态有机稻加工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象州县易地集中安置后续扶贫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象州瑞象集团旗下的象州县汇通国有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的象州县生态有机稻加工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象州县易地集中安置后续扶贫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象州县生态有机稻加工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合同价为9365206.4元;象州县易地集中安置后续扶贫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合同价为8366001.72元;两个项目总合同价为***.12元。该项目需进行工程检测工作,欢迎资质符合的单位与我司联系。现将本次公开询价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工作内容及范围:象州县生态有机稻加工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以及象州县易地集中安置后续扶贫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开展检测工作,并出具检测报告。
二、预算上限控制价:8.51万元
三、询价报名事项:
(一)此次询价不接受联合报名;
(二)联系人及电话:***(***),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11:30,15:00-18:00;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寄件报名,邮寄地址:象州瑞象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办公楼六楼投资建设部(象州县象州镇莲城路83号)。
四、供应商及询价响应文件要求:
(一)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达到本次项目服务的要求,具有法人资格的供应商,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的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备有效的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
(二)提交材料要求
1.报价函;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及资信证明复印件;
3.企业简介及相关业绩证明材料等企业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材料。
4.封面注明公司名称、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5.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若是2025年成立的企业,则提供2024年6月的财务报表,其财务报表不要求经审计;
6.拟投入项目人员表;
7.最近一个季度或近期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复印件(如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银行缴税付款凭证或缴款回单等,如为非税务机关开具的凭证或回单的,应清晰反映:付款人名称、账号,征收机关名称,缴款金额,税种名称,所属时期等内容)。无纳税记录的,应提供投标人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复印件,格式自拟);
8.最近一个季度或近期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复印件(如社保部门开具的证明、收款收据等,或银行缴款凭证、回单等,如为非社保部门开具的凭证或回单的,应清晰反映:缴款单位名称、社保单位名称、保险名称、缴款金额等内容)。无缴费记录的,应提供投标人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复印件,格式自拟);
9.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
10.检测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
以上材料一式壹份,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所有资料在提交时(含现场及邮寄方式)均需密封提交。
五、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11月28日至2025年12月1日,工作日上午8:00-11:30,15:00-18:00(快递报价资料以收件时间为准)。
六、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请有意向参与报价的单位将上述材料按要求装订成册、密封盖章后于2025年12月1日前寄到或直接送至象州瑞象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办公楼六楼投资建设部(象州县象州镇莲城路83号),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不予受理,邮寄送达以邮戳日期为准。
象州瑞象集团2025年11月28日
编辑:梁荣强
校对:韦政宏
审核:黄兰陶
一、工作内容及范围:象州县生态有机稻加工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以及象州县易地集中安置后续扶贫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开展检测工作,并出具检测报告。
二、预算上限控制价:8.51万元
三、询价报名事项:
(一)此次询价不接受联合报名;
(二)联系人及电话:***(***),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11:30,15:00-18:00;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寄件报名,邮寄地址:象州瑞象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办公楼六楼投资建设部(象州县象州镇莲城路83号)。
四、供应商及询价响应文件要求:
(一)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达到本次项目服务的要求,具有法人资格的供应商,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的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备有效的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
(二)提交材料要求
1.报价函;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及资信证明复印件;
3.企业简介及相关业绩证明材料等企业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材料。
4.封面注明公司名称、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5.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若是2025年成立的企业,则提供2024年6月的财务报表,其财务报表不要求经审计;
6.拟投入项目人员表;
7.最近一个季度或近期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复印件(如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银行缴税付款凭证或缴款回单等,如为非税务机关开具的凭证或回单的,应清晰反映:付款人名称、账号,征收机关名称,缴款金额,税种名称,所属时期等内容)。无纳税记录的,应提供投标人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复印件,格式自拟);
8.最近一个季度或近期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复印件(如社保部门开具的证明、收款收据等,或银行缴款凭证、回单等,如为非社保部门开具的凭证或回单的,应清晰反映:缴款单位名称、社保单位名称、保险名称、缴款金额等内容)。无缴费记录的,应提供投标人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复印件,格式自拟);
9.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
10.检测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
以上材料一式壹份,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所有资料在提交时(含现场及邮寄方式)均需密封提交。
五、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11月28日至2025年12月1日,工作日上午8:00-11:30,15:00-18:00(快递报价资料以收件时间为准)。
六、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请有意向参与报价的单位将上述材料按要求装订成册、密封盖章后于2025年12月1日前寄到或直接送至象州瑞象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办公楼六楼投资建设部(象州县象州镇莲城路83号),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不予受理,邮寄送达以邮戳日期为准。
象州瑞象集团2025年11月28日
编辑:梁荣强
校对:韦政宏
审核:黄兰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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