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广西沿海铁路股份有限公司钦州港中油线轨道衡改造建设工程采购公告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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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广西 钦州市 | 采购单位 | 广西沿海铁路股份有限公司钦州车务段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钦州港中油线轨道衡改造建设工程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广西沿海铁路股份有限公司钦州车务段
钦州港中油线轨道衡改造建设工程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QCLX2025-11-4)
一、采购条件
本项目属企业采购,根据采购人相关管理办法及规定实施,采购资金已落实,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采购信息进行公告。
二、项目概况
(一)发包单位:广西沿海铁路股份有限公司钦州车务段;
(二)项目名称:钦州港中油线轨道衡改造建设工程;
(三)采购编号:QCLX2025-11-4;
(四)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五)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六)包件划分:否;
(七)完成期限:120日内(具体以开工报告日期为准);
(八)项目概况:按《钦州港中油线轨道衡改造工程施工设计图》进行施工。对现有轨道衡基础进行拆除,在原基础上根据施工图纸进行土建施工,安装新的轨道衡及车辆信息智能扫描识别系统等设备并符合条件。
(注: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工程量以实际验工计价作为结算依据,报价人不能主张异议。)
三、资质、资格要求
1.报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企业或其它组织。
2.报价人或其报价产品不存在国家行政机构、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信用评价、质量检查、招投标或物资供应等方面处于暂停合作、禁止采购、停用的状态;报价人所报铁路产品无国家铁路局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质量监督检查或抽查不合格情形(复查通过除外);报价人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报价人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报价人没有与采购人及其所属单位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报价人或其报价产品在采购人及其所属单位因质量、履约、廉洁等方面造成较大负面影响,受到采购人相应处理的,按采购人有关规定期限执行。
3.须为一般纳税人,需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
4.具备近三年(2022年至今)须有轨道衡同类施工业绩,提供至少一份合同复印件。
5.报价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丙)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6.报价人须为广西沿海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库供应商。
7.不接受代理商、联合体参加,不得分包转包。
四、采购文件获取
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8日。请供应商按要求提供下列资料报名。
1.请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进行报名。将报名资料发送至邮箱qcdkbs@163.com;(⑴加盖公章的报名表扫描件(见附件2);⑵报名资料不全、错误、逾期报名的,采购人有权不接受报名。
2.邮件未被系统自动退回的,可视为报名资料发送成功,也可电话确认。
3.对报名资料齐全的供应商,采购人通过电子邮件发出询价函。
4.按照《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公司物资供应商关系及信用评价管理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参与铁路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接受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信用评价管理。影响信用等级,请供应商谨慎对待。
五、相关要求
(一)技术标准及要求
- 按《钦州港中油线轨道衡改造工程施工设计图》进行施工。
- 符合《铁路桥涵设计规范》TB10002-2017。
- 符合《铁路桥梁钢结构设计规范》TB10091-2017。
- 符合《铁路桥涵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TB10092-2017。
- 符合《铁路桥涵地基和基础设计规范》TB10093-2017。
- 符合《铁路技术管理规程(普速铁路部分)》(铁总科技【2014】172号)。
- 符合《邻近铁路营业性施工安全监测技术规程》TB10314-2021。
- 符合《铁路轨道设计规范》TB10082-2017。
- 符合《铁路轨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13-2018。
- 符合《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2015年版。
- 符合《铁路混凝土》TB/T3275-2018。
- 符合《铁路无砟轨道嵌缝材料》Q/CR601-2017。
- 符合《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技术规程》Q/CR9207-2017。
- 符合《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8。
- 符合《铁路工程沉降变形观测与评估技术规程》Q/CR9230-2016。
- 符合《客货共线铁路轨道工程施工技术规程》Q/CR9654-2017。
- 符合《自动轨道衡》GB/T 11885-2015。
- 符合《自动轨道衡检定规程》JJG234-2012。
- 符合《铁路机车车辆自动识别设备技术条件》GB/T25340-2010。
- 符合《铁路货运安全检测监控与管理系统总体技术规范》TJ/KH011-2013中的:附件6:《轨道衡测报数据传输与交换接口约定》附件7:《铁路货运计量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检测设备与信息系统接口协议》附件13:《铁路站场用轨道衡技术条件》附件14:《铁路货车超偏载检测装置和动态轨道衡雷电综合防护技术条件》以及其它适用的国家或行业标准的最新版本。如标准出现矛盾则按最高标准执行或按双方商定的标准。
- 符合GB/T6583-ISO8402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术语,JTJ 244-95 港口设备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 符合《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2008)。
- 符合《铁路运输管理信息系统设计规范(试行)》(TB 10081-2002)。
- 符合《铁路通信线路、传输及接入网设计规范》(铁建设[2014]62 号)。
- 符合《铁路货运计量安全检测设备运用管理规则》(铁总运[2016]272号)。
- 符合《铁路线路修理规则》的规定,轨道衡基础维修时,线路几何尺寸。
- 符合《动态电子轨道衡技术条件》GB11885;
- 符合《计算机站场技术条件》(GB/T2887-1989)。
- 符合《电阻应变称重传感器》GB7551;
- 符合《称重显示控制器技术条件》GB722。
- 符合《铁路线路路基维修规程》。
- 符合《轨道衡设备大修规程》
- 符合《电子衡器通用技术条件》(GB/T14249.2)。
- 符合《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货运计量安全检测设备运用管理实施细则》。
- 符合《广西沿海铁路公司铁路货运计量安全检测设备运用管理实施细则》。
- 符合《钦州车务段铁路货运计量安全检测设备运用管理实施细则》。
符合最新版本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原铁道部及铁路总公司相关技术规范。如标准出现矛盾则按最高标准执行或按双方商定的标准执行。
(二)施工要求
1.按《钦州港中油线轨道衡改造工程施工设计图》进行施工。
2.乙方必须按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对进度的检查监督。
3.在工程验收并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在此期间发生损坏的,由乙方负责修复并承担费用。
4.按约定的要求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
5.严格执行本地区关于施工现场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建筑物无污染,现场无建筑垃圾。
6.乙方按照约定负责工程项目文件的收集、整理、归档,并保证其完整性、准确性、系统性、有效性和规范性。
7.乙方负责做好进场开工前的现场技术交底工作,根据项目施工范围和影响,与铁路通信、信号、工务、供电、房建、供水、车站等设备管理单位联系,探明施工地段地下管线及其他隐蔽设备的准确位置,查明管线数量及走向,完成对接和书面签认。乙方负责办理铁路车务、工务、供电、电务、房生段,及运营、基础部等单位、部门的施工方案、施工计划等申请审批手续,签订施工安全协议,提供施工图纸、施工方案等。
8.乙方所有人员需严格遵守铁路站区、货场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携带统一证件出入施工区域。
9.在铁路站区、货场内动火或使用产生火花的机具须按规定办理动火证并做好防护措施。
10.乙方负责对工程中涉及的治安、消防、市政、环保、交通、防疫、施工所在地居民关系协调,并承担发生的问题和费用。
11.乙方负责对乙方人员(包括所有现场管理人员、施工人员、劳务人员等)办理人身伤害、劳动安全保险,乙方人员发生的任何人身、劳动安全问题和事故均由乙方独立承担全部责任。
12.乙方在生产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和其他相关法规、规范。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期间违反相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相关经济损失。
13.乙方在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时,不得侵害甲方与他人使用公用道路、水源、市政管网等公共设施的权利,避免对邻近的公共设施产生干扰。乙方占用或使用他人的施工场地,影响他人作业或生活的,应承担相应责任。如项目建设涉及征地拆迁,需配合甲方办理征地拆迁相关手续(征拆费用由甲方承担)。
14.乙方要根据施工情况制定应急预案,出现轨道变形失稳、设备设施侵限等危及行车安全的隐患时要及时有效处置。
(三)验收要求
1.材料入库时需经甲方对材料数量、质量及性能指标、技术参数、相关标识、进行验收。
2.项目竣工后须经甲方组织验收合格方可交付使用。
3.本项目质保期为3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甲方出具的验收凭证不作为最终判定标的物质量的依据。
(四)质量要求
- 质保期:钦州港中油线轨道衡改造质量保证期:自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三年。
- 提供使用的产品均为全新合格产品。
- 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设备和工程没有任何质量缺陷;凡因材料缺陷、施工不良等情况引起的损坏和故障,应由乙方负责免费修复,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事故等全部责任。
- 凡因乙方操作不当等导致设备或系统的损坏、发生故障及人身事故的由乙方负全部责任。由此给铁路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 凡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国铁集团有关要求的,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并进行赔偿,甲方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或取消合同,并不支付货款。
验收要求
- 按《钦州港中油线轨道衡改造工程施工设计图》进行验收。
- 验收交付日期:120天(具体以开工报告日期为准)。
- 提供由国家轨道衡计量站核发的“检定证书”。
- 提供由质监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
- 提供设备、配件、工程等所有产品合格证和设计建设图纸等相关技术资料,文件全部采用简体规范汉字,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合格证明书、物料清单、使用和维护手册含外购电气设备自带说明书、安装图和电气原理图、其他有关的技术文件。
- 乙方负责组织铁路车务、工务、供电、电务等相关部门进行验收,符合铁路车务、工务、供电、电务等相关部门使用标准并经验收通过。
乙方对整个轨道衡整体性能负全部技术责任直至整体完成达标验收,包括本工程的设计、制造、采购、运输及储存、安装、调试、竣工、试运行、消缺和最终完成由乙方负责组织国家轨道衡计量站对该轨道衡首次检定,通过业主验收,交付业主等所有工作。
(五)其他要求
乙方负责组织协调轨道衡厂家提供轨道衡设备、配件、材料至施工地点以进行安装建设,负责组织协调轨道衡厂家对轨道衡进行检测、检定、调试、配合,负责钦州港中油线轨道衡改造项目涉及的轨道衡厂家、铁路站段部门、检测检定部门等相关单位的组织协调工作。
(六)价格要求
1.原则上推荐通过资格审查及经评审报价(税前)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但报价低于其成本的、超过采购人支付能力的除外。
2.实际结算价款采用验工计价作为结算依据。
3.价款包括但不限于:业务成果在指定地点交验价,包含现场勘查、材料、包装、商检、运杂费、安装调试、检验检测费、验收交接、技术服务、质保期保障及税费等。
4.工程量按采购人确定的施工图纸钦州港中油线轨道衡改造总价包含轨道衡安装建设、检测、检定、调试、配合,涉及相关单位和个人的配合等所产生的包工包料费用。
4.甲方在收到齐全的结算资料后3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验收合格项目价款的97%,剩余3%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界满无质量和违约行为25天内无息返还。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西沿海铁路股份有限公司钦州车务段;
详细地址:广西钦州市钦北区永福西大道63号钦州车务段设备科202室;
邮政编码:535000;
采购经办人:***(负责答复报价人对采购项目咨询及接收相关质疑、异议材料);
电话:***;
传真:0777-5123212;
邮箱:caigou@cwdsbk.com
技术联系人:***(负责答复报价人各类技术咨询);
电话:0777-5122097;
本采购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上发布;
纪检监察:0777-5123142;
附件:报名表
钦州车务段设备科
2025年11月14日
附件2:
报 名 表
采购编号:QCLX2025-11-4
| 企业类型 | 国有企业□ 民营企业□ 其他□(注明类型) |
| 联系方式 | 授权代表人: 移动电话: 传真电话: 电子邮箱:(用来接电子谈判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等) |
| 报名报价 包件号及包件名称 | 包件号:不划分包件; 项目名称:钦州港中油线轨道衡改造建设工程; |
| 开票信息 (须如实填写下列信息) | 单位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电话: 开户行及账号: |
| 保证金退款信息 | 退款账号: 开户行(请务必注明所在省、市,未注明所在省、市的无法退款): |
| 发票邮寄地址 | |
备注:报价人须确保填报信息真实有效、准确无误,因信息填写不全或
填写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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