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联网中心2023、2024年度信息化建设项目竣工审计服务询价采购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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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广西 南宁市 | 采购单位 | 广西壮族自治区收费公路联网收费清分结算中心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联网中心2023、2024年度信息化建设项目竣工审计服务询价采购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联网中心2023、2024年度信息化建设项目
竣工审计服务询价采购文件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24〕59号)有关要求,联网中心将对2023、2024年度信息化建设项目进行竣工审计,特邀请具备以自身名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咨询类机构参加本次询价采购活动。
一、采购服务内容
(一)对联网中心2023、2024年度信息化建设项目进行竣工审计,并在规定时间内出具审计报告。
(二)审计报告包括对建设项目竣工相关材料、财务收支等内容。
二、采购预算
上限价人民币1.4万元。
三、相关要求
(一)审计报告应符合法律、法规以及政府相关部门出台的有关文件要求。
(二)拟投入项目人员不少于2人,项目人员应具备相关审计资质且2023年1月1日以来参与过项目竣工审计工作。
四、交付成果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完成竣工审计报告的编写工作,2025年11月30日前按采购人要求完善报告并由采购人组织验收。
五、验收标准:报告符合符合法律、法规以及政府相关部门出台的有关文件要求,并通过采购人审核。
五、投标及开标时间
(一)标书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加盖报价人公章,装入文件袋中加以密封,于2025年10月25日上午12:00前递交至广西壮族自治区收费公路联网收费清分结算中心(广西南宁市滨湖路66号公路大厦1206)。
(二)开标时间:2025年10月28日15:30。
(三)开标地点:广西南宁市滨湖路66路公路大厦17楼会议室。
六、投标须知
投标文件组成:
1、报价表(格式附后);
2、投标人须有合法的经营资格,必须提供下列有效证照材料: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
3、供应商须具备财政部门登记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资格。
4、拟投入本项目人员项目成员业绩证明材料(包括有关资格证明或合同、签字报告等业绩证明材料)。
5、有效的法人代表人授权书(如非法定代表人投标请提供)。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按无效投标报价处理:
1、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上限价的;
2、投标文件组成内容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
3、投标文件未装订成册且未加盖骑缝章的;
4、投标文件未使用信封进行密封且密封处未加盖公章的。
七、中标人确定办法
评标采用低价中标法,即投标方的投标文件完全响应采购文件的前提下,按其投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依次排出名次,投标价格最低者将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第三名分别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中标候选人,依此类推。若投标价相同,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投标文件提供相应业绩数量多少优先确定排名。
八、中标人责任
(一)中标人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和采购人要求提供服务。
(二)中标人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期限交付成果,因中标人原因造成的延误按合同金额的1%/天进行扣款。
(三)中标人对工作过程中知悉的采购方信息予以保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
九、合同签订、付款方式
(一)合同签订: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双方共同承认的采购文件作为签订合同内容依据,其他未尽事宜以最终签订合同为准。
(二)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乙方完成项目竣工审计工作,且出具的审计报告通过甲方的验收,甲方一次性支付100%合同款给乙方。甲方收到乙方开具金额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支付申请材料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款项给乙方。
附件:
报价表
单位:人民币(元)
竣工审计服务询价采购文件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24〕59号)有关要求,联网中心将对2023、2024年度信息化建设项目进行竣工审计,特邀请具备以自身名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咨询类机构参加本次询价采购活动。
一、采购服务内容
(一)对联网中心2023、2024年度信息化建设项目进行竣工审计,并在规定时间内出具审计报告。
(二)审计报告包括对建设项目竣工相关材料、财务收支等内容。
二、采购预算
上限价人民币1.4万元。
三、相关要求
(一)审计报告应符合法律、法规以及政府相关部门出台的有关文件要求。
(二)拟投入项目人员不少于2人,项目人员应具备相关审计资质且2023年1月1日以来参与过项目竣工审计工作。
四、交付成果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完成竣工审计报告的编写工作,2025年11月30日前按采购人要求完善报告并由采购人组织验收。
五、验收标准:报告符合符合法律、法规以及政府相关部门出台的有关文件要求,并通过采购人审核。
五、投标及开标时间
(一)标书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加盖报价人公章,装入文件袋中加以密封,于2025年10月25日上午12:00前递交至广西壮族自治区收费公路联网收费清分结算中心(广西南宁市滨湖路66号公路大厦1206)。
(二)开标时间:2025年10月28日15:30。
(三)开标地点:广西南宁市滨湖路66路公路大厦17楼会议室。
六、投标须知
投标文件组成:
1、报价表(格式附后);
2、投标人须有合法的经营资格,必须提供下列有效证照材料: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
3、供应商须具备财政部门登记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资格。
4、拟投入本项目人员项目成员业绩证明材料(包括有关资格证明或合同、签字报告等业绩证明材料)。
5、有效的法人代表人授权书(如非法定代表人投标请提供)。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按无效投标报价处理:
1、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上限价的;
2、投标文件组成内容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
3、投标文件未装订成册且未加盖骑缝章的;
4、投标文件未使用信封进行密封且密封处未加盖公章的。
七、中标人确定办法
评标采用低价中标法,即投标方的投标文件完全响应采购文件的前提下,按其投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依次排出名次,投标价格最低者将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第三名分别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中标候选人,依此类推。若投标价相同,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投标文件提供相应业绩数量多少优先确定排名。
八、中标人责任
(一)中标人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和采购人要求提供服务。
(二)中标人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期限交付成果,因中标人原因造成的延误按合同金额的1%/天进行扣款。
(三)中标人对工作过程中知悉的采购方信息予以保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
九、合同签订、付款方式
(一)合同签订: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双方共同承认的采购文件作为签订合同内容依据,其他未尽事宜以最终签订合同为准。
(二)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乙方完成项目竣工审计工作,且出具的审计报告通过甲方的验收,甲方一次性支付100%合同款给乙方。甲方收到乙方开具金额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支付申请材料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款项给乙方。
附件:
报价表
单位:人民币(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服务内容 | 数量 | 单价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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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大写 小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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