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公开询价-钦州港奔腾港口工程构件预制场项目(金谷港区金鼓江作业区2号至4号泊位)项目填海竣工海域验收服务询价公告
【招标公告】公开询价-钦州港奔腾港口工程构件预制场项目(金谷港区金鼓江作业区2号至4号泊位)项目填海竣工海域验收服务询价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广西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广西 钦州市 | 采购单位 | 中交天航南方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钦州港奔腾港口工程构件预制场项目(金谷港区金鼓江作业区2号至4号泊位)项目填海竣工海域验收服务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编号:FWFA00000059455钦州港奔腾港口工程构件预制场项目(金谷港区金鼓江作业区2号至4号泊位)项目填海竣工海域验收服务
询价公告
现就钦州港奔腾港口工程构件预制场项目(金谷港区金鼓江作业区2号至4号泊位)项目填海竣工海域验收服务进行公开询价。为确保本项目顺利通过国家海洋主管部门的审批,我方需聘请具备专业资质的机构提供全面的验收技术服务工作。核心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编制《填海项目竣工海域使用验收报告》、开展实地测量与勘测、组织专家评审验收、编制验收材料汇编、以及协助向主管部门报审等全部相关工作。诚邀具备相应能力和经验的单位参与报价。
1.项目概况
1.1 工程名称:钦州港奔腾港口工程构件预制场项目(金谷港区金鼓江作业区2号至4号泊位)
1.2 工程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州港
2.服务内容:
1.负责与用海审批主管部门对接、协调各项事宜,确保验收工作顺利开展;
2.协调用海审批主管部门加快审核交填海竣工验收申请材料,并尽快获取主管部门开展验收测量工作的通知。
3.根据测量工作通知要求开展相关测量工作,负责通知和协调主管部门派员监督、见证,现场签署填海竣工海域使用验收现场测量记录表,并出具满足验收要求的宗海图。
4.根据《填海项目竣工海域使用验收测量规范》(HY/T0318-2021)相关要求编制填海竣工海域使用验收测量报告。
5.协调用海审批主管部门召开填海项目竣工验收会议,负责对接、协调各与会专家获取填海竣工海域使用验收意见,确保通过项目通过填海竣工验收并获得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填海竣工海域使用验收的函。
6.负责各个阶段会议材料准备和汇报,对接、协调各与会专家,负责会务及场所准备,并承担所有费用。
7.服务依据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海域使用权管理规定》;《填海项目竣工海域使用验收管理办法》;《填海项目竣工海域使用验收测量规范》(HY/T 0318-2021)。
8、服务报价:
报价人须严格按照上述服务内容,按照明细表已完全涵盖上述全部7项服务, 总报价应为完成所有服务内容的最终含税全费用价格。任何缺项、漏项均被视为包含在总价以内。
3.质量要求
1、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满足相关国家规范。
2、确保通过项目通过填海竣工验收并获得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填海竣工海域使用验收的函。
3、技术服务进度要求:自甲方填海完成后,25天内完成验收(或者确保甲方获得填海竣工海域使用验收的函)。
4.支付要求
费用支付:
费用的支付时间:完成踏勘控制点测量支付合同额30%,完成组织召开专家会,支付合同额50%,获得批复的验收函支付合同额20%。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采取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转账/电汇、商业汇票、国内信用 证、供应链票据、中交疏浚云票、中交E 信为主的供应链金融产品、简单汇等结算方式支付 合同款项,产品开具期限不超12个月(含12个月),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办理相关 产品支付,且甲方不承担乙方融资产生的相关费用。
5.报价人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具备海洋科学技术咨询服务、规划设计管理、不动产登记代理服务、国土资源规划、评审论证的单位均可报名参加。
3、近三年无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
4、报价人财务状况: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近三年财务报表。
5、履约信用要求:无不良履约记录,附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zhzxgk/)查询资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资料。
6、公司合格供应商网络名录内。
6.询价文件的获取
各单位于2025年10月15日23时30分至2025年10月19日23时30分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c.ccccltd.cn)参与报名并下载询价文件。
7.报价文件的递交
6.1报价人应按询价文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完成报价文件的编制,并按照询价文件中规定的形式和要求的截止日期之前递交报价文件。
6.2在询价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报价人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报价文件,并书面通知询价单位。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使用与报价书相同的方式签署、密封和送达,并作为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报价时间截止后,询价单位不再接受任何形式的函件。
6.3报价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5年10月19日23时30分至2025年10月22日23时30分,报价人应当通过远程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上传,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时间。
6.4逾期未上传成功或未送至报价地点的报价文件,询价人不予受理。
6.5报价说明
6.5.1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报价人对询价内容(标的物)的报价应包括材料价格、质检(自检)费、试验费、材料检测费、运输费、装卸费、各类规费、保险(除甲方担保的工程一切险之外,按法律规定乙方应该承担的险种)、税费、利润等一切费用。询价书有特殊规定的,应作文字说明;
6.5.2报价人应按《报价表》中所列的报价项目逐项填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署,加盖报价单位公章方为有效;
6.5.3一项报价内容只允许一个报价,询价人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报价;
6.5.4报价文件报价中的单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除非合同的主要条款另有规定。
6.5.5最高投标总限价为:无。
8.开 标
标书开启定于2025年10月22日23时30分,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开标,以询价系统设定的流程为准。
9.评 标
8.1评标办法
8.2选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8.3评标工作由询价人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评标小组负责,并独立履行其规定的职责;
8.4在报价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中标的过程中,报价人对询价人和评标小组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取消其报价资格;
8.5评标小组在对报价文件的评审中,对报价价格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修正:
8.5.1如果单价乘数量不等于总价,应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
8.5.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8.5.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8.6评标小组有权就报价文件中含混之处向报价人提出询问或澄清要求。报价人必须按照询价人通知的时间、地点派技术和商务人员进行澄清。
8.7必要时询价人可要求就澄清的问题作书面回答,该书面回答应由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署,并将作为报价内容的一部分。
8.8报价人对报价文件的澄清不得改变报价的价格及实质性内容。
8.9在询价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
8.9.1对询价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报价人不足三家的(材料是唯一来源的除外);
8.9.2出现影响招报价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8.9.3报价人的报价均超过了询价人预算,询价人不能支付的;
8.10.废标后,询价人将把废标的理由在系统内通知所有报价人。
10.授 标
1.评标小组根据报价人资格审查情况,报价文件的评价和比较,按照询价文件的评标标准进行打分和汇总评分结果。
2.询价人按评标小组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审核确定一个或几个中标单位。
3.询价人对未中标单位不承担解释未中标原因的义务。
11.合同的签订
1.中标单位应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期限和地点,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个工作日内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与甲方代表签订合同。
2.签订合同及合同条款应以询价文件和中标单位的报价文件为依据。
12.公告媒体
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
13.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交天航南方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地址: 广西钦州市钦南区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勒沟东大街18号
联 系 人: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件: 1658492246@qq.com
2025 年 10 月15日物资信息
序号
设备物资名称
数量
单位1
填海验收服务
1
项
询价公告
现就钦州港奔腾港口工程构件预制场项目(金谷港区金鼓江作业区2号至4号泊位)项目填海竣工海域验收服务进行公开询价。为确保本项目顺利通过国家海洋主管部门的审批,我方需聘请具备专业资质的机构提供全面的验收技术服务工作。核心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编制《填海项目竣工海域使用验收报告》、开展实地测量与勘测、组织专家评审验收、编制验收材料汇编、以及协助向主管部门报审等全部相关工作。诚邀具备相应能力和经验的单位参与报价。
1.项目概况
1.1 工程名称:钦州港奔腾港口工程构件预制场项目(金谷港区金鼓江作业区2号至4号泊位)
1.2 工程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州港
2.服务内容:
1.负责与用海审批主管部门对接、协调各项事宜,确保验收工作顺利开展;
2.协调用海审批主管部门加快审核交填海竣工验收申请材料,并尽快获取主管部门开展验收测量工作的通知。
3.根据测量工作通知要求开展相关测量工作,负责通知和协调主管部门派员监督、见证,现场签署填海竣工海域使用验收现场测量记录表,并出具满足验收要求的宗海图。
4.根据《填海项目竣工海域使用验收测量规范》(HY/T0318-2021)相关要求编制填海竣工海域使用验收测量报告。
5.协调用海审批主管部门召开填海项目竣工验收会议,负责对接、协调各与会专家获取填海竣工海域使用验收意见,确保通过项目通过填海竣工验收并获得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填海竣工海域使用验收的函。
6.负责各个阶段会议材料准备和汇报,对接、协调各与会专家,负责会务及场所准备,并承担所有费用。
7.服务依据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海域使用权管理规定》;《填海项目竣工海域使用验收管理办法》;《填海项目竣工海域使用验收测量规范》(HY/T 0318-2021)。
8、服务报价:
| 序号 | 工作 类型 | 工作内容 | 项目 类别 | 数量 |
1 | 填海项目竣工验收测量 | 1.踏勘,准备资料; 2.图跟点控制测量; 3.碎部测量,数据编辑; 4.检查修改,成果资料整理。 5.负责通知和协调主管部门派员监督、见证 | 宗海测绘 | 1.683公顷 |
2 | 地形控制点GNSS 测量 | 3个 | ||
3 | 工程测量 | 1幅 | ||
4 | 编写报告 | 内业数据处理并绘制图件; 2.编制填海竣工验收测量报告。 3.负责各个阶段会议材料准备 | 1.报告编制以及印刷费 2.对接、协调各与会专家,负责会务及场所准备及费用 | 1项 |
5 | 其他服务 | 1.组织专家评审 2.对接、协调用海审批主管部门,确保验收工作顺利开展 | 专家评审会议与咨询费 | 1项 |
报价人须严格按照上述服务内容,按照明细表已完全涵盖上述全部7项服务, 总报价应为完成所有服务内容的最终含税全费用价格。任何缺项、漏项均被视为包含在总价以内。
3.质量要求
1、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满足相关国家规范。
2、确保通过项目通过填海竣工验收并获得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填海竣工海域使用验收的函。
3、技术服务进度要求:自甲方填海完成后,25天内完成验收(或者确保甲方获得填海竣工海域使用验收的函)。
4.支付要求
费用支付:
费用的支付时间:完成踏勘控制点测量支付合同额30%,完成组织召开专家会,支付合同额50%,获得批复的验收函支付合同额20%。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采取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转账/电汇、商业汇票、国内信用 证、供应链票据、中交疏浚云票、中交E 信为主的供应链金融产品、简单汇等结算方式支付 合同款项,产品开具期限不超12个月(含12个月),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办理相关 产品支付,且甲方不承担乙方融资产生的相关费用。
5.报价人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具备海洋科学技术咨询服务、规划设计管理、不动产登记代理服务、国土资源规划、评审论证的单位均可报名参加。
3、近三年无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
4、报价人财务状况: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近三年财务报表。
5、履约信用要求:无不良履约记录,附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zhzxgk/)查询资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资料。
6、公司合格供应商网络名录内。
6.询价文件的获取
各单位于2025年10月15日23时30分至2025年10月19日23时30分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c.ccccltd.cn)参与报名并下载询价文件。
7.报价文件的递交
6.1报价人应按询价文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完成报价文件的编制,并按照询价文件中规定的形式和要求的截止日期之前递交报价文件。
6.2在询价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报价人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报价文件,并书面通知询价单位。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使用与报价书相同的方式签署、密封和送达,并作为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报价时间截止后,询价单位不再接受任何形式的函件。
6.3报价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5年10月19日23时30分至2025年10月22日23时30分,报价人应当通过远程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上传,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时间。
6.4逾期未上传成功或未送至报价地点的报价文件,询价人不予受理。
6.5报价说明
6.5.1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报价人对询价内容(标的物)的报价应包括材料价格、质检(自检)费、试验费、材料检测费、运输费、装卸费、各类规费、保险(除甲方担保的工程一切险之外,按法律规定乙方应该承担的险种)、税费、利润等一切费用。询价书有特殊规定的,应作文字说明;
6.5.2报价人应按《报价表》中所列的报价项目逐项填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署,加盖报价单位公章方为有效;
6.5.3一项报价内容只允许一个报价,询价人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报价;
6.5.4报价文件报价中的单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除非合同的主要条款另有规定。
6.5.5最高投标总限价为:无。
8.开 标
标书开启定于2025年10月22日23时30分,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开标,以询价系统设定的流程为准。
9.评 标
8.1评标办法
8.2选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8.3评标工作由询价人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评标小组负责,并独立履行其规定的职责;
8.4在报价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中标的过程中,报价人对询价人和评标小组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取消其报价资格;
8.5评标小组在对报价文件的评审中,对报价价格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修正:
8.5.1如果单价乘数量不等于总价,应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
8.5.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8.5.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8.6评标小组有权就报价文件中含混之处向报价人提出询问或澄清要求。报价人必须按照询价人通知的时间、地点派技术和商务人员进行澄清。
8.7必要时询价人可要求就澄清的问题作书面回答,该书面回答应由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署,并将作为报价内容的一部分。
8.8报价人对报价文件的澄清不得改变报价的价格及实质性内容。
8.9在询价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
8.9.1对询价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报价人不足三家的(材料是唯一来源的除外);
8.9.2出现影响招报价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8.9.3报价人的报价均超过了询价人预算,询价人不能支付的;
8.10.废标后,询价人将把废标的理由在系统内通知所有报价人。
10.授 标
1.评标小组根据报价人资格审查情况,报价文件的评价和比较,按照询价文件的评标标准进行打分和汇总评分结果。
2.询价人按评标小组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审核确定一个或几个中标单位。
3.询价人对未中标单位不承担解释未中标原因的义务。
11.合同的签订
1.中标单位应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期限和地点,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个工作日内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与甲方代表签订合同。
2.签订合同及合同条款应以询价文件和中标单位的报价文件为依据。
12.公告媒体
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
13.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交天航南方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地址: 广西钦州市钦南区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勒沟东大街18号
联 系 人: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件: 1658492246@qq.com
2025 年 10 月15日物资信息
序号
设备物资名称
数量
单位1
填海验收服务
1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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