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广西财经学院中国—东盟统计学院二期项目学生宿舍楼工程检测项目(重)询价采购公告
【招标公告】广西财经学院中国—东盟统计学院二期项目学生宿舍楼工程检测项目(重)询价采购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广西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广西 南宁市 | 采购单位 | 广西财经学院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广西财经学院中国—东盟统计学院二期项目学生宿舍楼工程检测项目(重)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根据广西财经学院采购管理办法,现就广西财经学院中国—东盟统计学院二期项目学生宿舍楼工程检测项目(重)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广西财经学院中国—东盟统计学院二期项目学生宿舍楼工程检测项目(重)
二、上限控制价
人民币(大写)肆拾陆万玖仟元整,(小写)¥***.00元。
三、工程概况
1.建设地点:南宁市西乡塘区大学西路189号,广西财经学院相思湖校区。
2.建设规模:广西财经学院中国—东盟统计学院二期项目学生宿舍楼工程用地面积约23.5亩,新建1栋学生宿舍楼,地上6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约11994.33平方米,建筑总高度24.3米,新建1座校门,地上1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约40平方米,建筑总高度3.6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工程、装饰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智能化工程、消防工程、空调通风工程、设备购置及室内外绿化、室外道路综合管线、消防设施、围墙等附属配套工程。
3.工程投资概算:5587.56万元
4.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业主自筹
四、服务内容
1.检测范围
包含但不限于土壤氡检测、噪声检测、见证取样及工程材料检测、地基与基础(桩基检测、基坑监测)、边坡监测、主体结构检测及沉降观测、钢结构检测、建筑节能检测、玻璃幕墙、绿色建筑、室内环境、水质分析、水电检测、智能建筑、防雷检测、建筑附属工程检测、二维码等本工程土建、安装、装饰等建设全过程中所需要检测的项目及后续服务。
2.服务周期
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广西财经学院中国—东盟统计学院二期项目学生宿舍楼工程竣工验收并提交全部完整合格的检测报告之日止。
3.质量要求
按国家、省、市现行规范、标准和委托单位的检测内容、完成时间进行检测,严格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对业主委托的检测项目进行客观公正检测,做到检测数据完整、准确、真实、清楚。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经营本次采购服务的供应商。
CMA认证: 必须具备广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且证书附表(能力附表)必须覆盖本次招标要求的所有检测项目类别。
质量管理体系: 通过ISO/IEC 1702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认证,并在有效期内。
(二)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三)供应商需取得省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专项资质要求:☑ 见证取样检测 ☑ 地基基础工程检测 ☑ 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 □建筑幕墙工程检测 □钢结构工程检测 ☑室内环境检测 ☑建筑物附属设备安装工程检测等资质范围。
(四)供应商需具备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资质认定证书附表内容须满足采购范围的要求。
(五)供应商需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要求,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二)~(五)所有文件要求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通过审核的信息为准。
(六)参加本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
(七)专业技术能力与资源要求
7.1专业技术人员:配备土木工程、建筑材料、环境工程、测绘、电气、岩土工程专业的专职检测技术人员各一人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提供技术负责人和专职检测技术人员的资格证书、近3个月社保证明。
7.2检测设备:拥有自有且满足本项目所有要求检测项目精度和量程范围的先进检测仪器设备。列出关键设备清单(如静载仪、动测仪、全站仪、精密水准仪、声级计、氡检测仪、节能检测设备、水电测试设备等)及相应的检定/校准证书(在有效期内)。禁止这些核心检测设备采用临时租赁方式,提供购买发票等证据。
7.3实验室设施:拥有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的位于南宁市的固定检测场地,具备开展所有试验的硬件条件和技术能力,提供各个实验室平面图和照片。提供办公场所证明(如租赁合同、房产证)。若有需要,业主会组织现场考察。
(八)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8.1业绩:
近3年内独立承担过至少3个公共建筑或住宅类项目的综合工程检测服务业绩。业绩必须包含本项目要求的关键检测范畴。
8.2业绩证明:
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委托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检测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项目名称、规模、检测范围、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竣工验收报告(或业主出具的履约评价/服务证明)复印件。
(九)财务状况与履约能力要求(确保资金稳定)
9.1财务审计报告:提供近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9.2履约能力证明:要求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十)信誉与合规要求
10.1信誉要求:
无重大违法记录、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记录。提供供应商声明函。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查询结果。
10.2诉讼与处罚:提供承诺函,承诺近3年内无因自身原因导致的重大检测质量事故,未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以暂停或取消检测资格的处罚,未因检测服务质量问题受到诉讼并败诉。
(十一)服务
要求提供详细的检测方案、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障措施、沟通协调机制、应急响应预案。
(十二)其他要求
12.1无违法转包分包:承诺在中标后不得将本项目检测任务的主体和关键性工作进行转包或违法分包。
12.2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价要求
总价报价,报价不能超过本项目上限控制价。
七、付款方式
(一)预付款支付
1.合同签订生效且请款申请经业主审核通过后,自收到成交供应商合格发票之日起14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5%作为预付款;
2.预付款在支付第一期检测服务费进度款时全部扣回。
(二)进度款支付
1.本项目检测服务费进度款在建筑完工,提交全部完整合格的检测报告,并通过联合验收后支付至合同总价的60%(含已支付的);
2.本工程交付使用1年后支付合同总价的100%(含已支付的)。
备注:每次支付进度款需提供相应的检测报告,请款申请经业主审核通过后,自收到成交供应商合格发票之日起14个工作日内支付。
八、承包方式
固定总价包干(如合同范围内检测内容增减,结算时不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实施和完成本项目全部检测工作所需的劳务费、技术服务费、检测、交通、通讯、办公场地、保险、税费和利润等,检测业务有关一切费用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风险、责任和各种应有的费用。
九、履约保证金
(一)成交供应商自收到成交通知书之日起7日历天内按成交金额的5%缴纳履约保证金(如为中小企业,则履约保证金比例为2%),否则将取消其成交资格。
(二)履约保证金的形式:支票、汇票、本票、银行保函、银行转账等方式。
(三)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必须涵盖工程联合验收合格、提交完整检测资料且交付使用后一年的时间段。
(四)履约保证金的返还:工程交付使用一年后,自成交供应商提交返还申请材料之日起14个工作日内一次性返还履约保证金(无息),成交供应商在合同期限内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或违约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履约保证金指定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财经学院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南宁明秀西路支行
银行账号:611957485481
十、其他约定
如在工程实施期间,因国家政策变化、政府对本合同工程的计划调整或不可抗力等非业主原因造成本合同工程停建的,则成交供应商必须接受终止服务并积极配合业主做好善后工作,按已实际完成的检测服务内容和合同的相关约定结清检测报酬。
十一、服务要求答疑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服务要求答疑联系人:***,电话0771-3820956,19177756367。
十二、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报价人应于2025年10月15日(星期三)16:00前将报价文件密封盖章交至南宁市大学西路189号广西财经学院相思湖校区行政楼310室,文件接收联系人:***,电话***。
报价文件需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递交,如为法定代表人递交的,递交时需出示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为委托代理人递交的,递交时需出示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十三、报价文件内容
报价文件必须包含:
(一)报价单(详见附件1)
(二)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受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供应商报价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复印件(如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银行缴税付款凭证或缴款回单等,如为非税务机关开具的凭证或回单的,应清晰反映:付款人名称、账号,征收机关名称,缴款金额,税种名称,所属时期等内容)。无纳税记录的,应提供供应商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复印件,格式自拟),《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原件一年内保持有效。
(五)供应商报价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复印件一式一份(如社保部门开具的证明、收款收据等,或银行缴款凭证、回单等,如为非社保部门开具的凭证或回单的,应清晰反映:缴款单位名称、社保单位名称、保险名称、缴款金额等内容)。无缴费记录的,应提供应商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复印件,格式自拟)。
(六)省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证书(复印件)。
(七)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资质认定证书附表内容须满足采购范围的要求(复印件)。ISO/IEC 1702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认证证书。
(八)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要求,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的证明文件。
(九)参加本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必须提供)。
(十)技术负责人和专职检测技术人员的资格证书、近3个月社保证明。
(十一)关键设备清单(如静载仪、动测仪、全站仪、精密水准仪、声级计、氡检测仪、节能检测设备、水电测试设备等)、相应的检定/校准证书(在有效期内)、供购买发票等证明非临时租借的证据。
(十二)各个实验室平面图和照片,办公场所证明(如租赁合同、房产证)。
(十三)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委托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检测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项目名称、规模、检测范围、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竣工验收报告(或业主出具的履约评价/服务证明)复印件。
(十四)近3年(若为企业成立不足3年,则从成立之日起)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十五)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十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记录。提供供应商声明函。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查询结果。
(十七)提供承诺函,承诺近3年内无因自身原因导致的重大检测质量事故,未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以暂停或取消检测资格的处罚,未因检测服务质量问题受到诉讼并败诉。
(十八)要求提供详细的检测方案、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障措施、沟通协调机制、应急响应预案。
(十九)承诺在中标后不得将本项目检测任务的主体和关键性工作进行转包或违法分包。
以上所有报价材料都必须提供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一份,装入一个文件袋内,封装并加以密封(文件袋外层应写明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否则按照无效报价处理。
十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报价
(一)不接受快递送达方式报价,不按规定时间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作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二)报价文件必须字迹清晰,凡因字迹不清晰导致容易引起歧义的,作无效报价处理;
(二)报价文件缺漏或未按规定签章的作无效报价处理;
(三)不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的作无效报价处理;
(四)报价超过上限控制价的作无效报价处理;
(五)未按照报价文件标明的具体参数和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作无效报价处理;
(六)私自更改删除报价文件内容的作无效报价处理;
(七)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合理的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的作无效报价处理。
十五、评审办法
最低价法。
十六、确定成交供应商办法
(一)评审小组在全部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前提下,按报价由低到高排列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报价最低者为成交供应商。
(二)报价相同时,由评审小组抽签确定成交供应商。
(三)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放弃成交或者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我校可以与成交供应商之后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也可以重新组织采购。
(四)竞争不足三家供应商的,评审结果经报批同意后,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也可以重新组织采购。
广西财经学院基建服务中心
2025年10月11日
一、项目名称
广西财经学院中国—东盟统计学院二期项目学生宿舍楼工程检测项目(重)
二、上限控制价
人民币(大写)肆拾陆万玖仟元整,(小写)¥***.00元。
三、工程概况
1.建设地点:南宁市西乡塘区大学西路189号,广西财经学院相思湖校区。
2.建设规模:广西财经学院中国—东盟统计学院二期项目学生宿舍楼工程用地面积约23.5亩,新建1栋学生宿舍楼,地上6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约11994.33平方米,建筑总高度24.3米,新建1座校门,地上1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约40平方米,建筑总高度3.6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工程、装饰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智能化工程、消防工程、空调通风工程、设备购置及室内外绿化、室外道路综合管线、消防设施、围墙等附属配套工程。
3.工程投资概算:5587.56万元
4.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业主自筹
四、服务内容
1.检测范围
包含但不限于土壤氡检测、噪声检测、见证取样及工程材料检测、地基与基础(桩基检测、基坑监测)、边坡监测、主体结构检测及沉降观测、钢结构检测、建筑节能检测、玻璃幕墙、绿色建筑、室内环境、水质分析、水电检测、智能建筑、防雷检测、建筑附属工程检测、二维码等本工程土建、安装、装饰等建设全过程中所需要检测的项目及后续服务。
2.服务周期
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广西财经学院中国—东盟统计学院二期项目学生宿舍楼工程竣工验收并提交全部完整合格的检测报告之日止。
3.质量要求
按国家、省、市现行规范、标准和委托单位的检测内容、完成时间进行检测,严格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对业主委托的检测项目进行客观公正检测,做到检测数据完整、准确、真实、清楚。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经营本次采购服务的供应商。
CMA认证: 必须具备广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且证书附表(能力附表)必须覆盖本次招标要求的所有检测项目类别。
质量管理体系: 通过ISO/IEC 1702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认证,并在有效期内。
(二)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三)供应商需取得省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专项资质要求:☑ 见证取样检测 ☑ 地基基础工程检测 ☑ 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 □建筑幕墙工程检测 □钢结构工程检测 ☑室内环境检测 ☑建筑物附属设备安装工程检测等资质范围。
(四)供应商需具备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资质认定证书附表内容须满足采购范围的要求。
(五)供应商需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要求,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二)~(五)所有文件要求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通过审核的信息为准。
(六)参加本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
(七)专业技术能力与资源要求
7.1专业技术人员:配备土木工程、建筑材料、环境工程、测绘、电气、岩土工程专业的专职检测技术人员各一人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提供技术负责人和专职检测技术人员的资格证书、近3个月社保证明。
7.2检测设备:拥有自有且满足本项目所有要求检测项目精度和量程范围的先进检测仪器设备。列出关键设备清单(如静载仪、动测仪、全站仪、精密水准仪、声级计、氡检测仪、节能检测设备、水电测试设备等)及相应的检定/校准证书(在有效期内)。禁止这些核心检测设备采用临时租赁方式,提供购买发票等证据。
7.3实验室设施:拥有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的位于南宁市的固定检测场地,具备开展所有试验的硬件条件和技术能力,提供各个实验室平面图和照片。提供办公场所证明(如租赁合同、房产证)。若有需要,业主会组织现场考察。
(八)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8.1业绩:
近3年内独立承担过至少3个公共建筑或住宅类项目的综合工程检测服务业绩。业绩必须包含本项目要求的关键检测范畴。
8.2业绩证明:
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委托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检测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项目名称、规模、检测范围、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竣工验收报告(或业主出具的履约评价/服务证明)复印件。
(九)财务状况与履约能力要求(确保资金稳定)
9.1财务审计报告:提供近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9.2履约能力证明:要求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十)信誉与合规要求
10.1信誉要求:
无重大违法记录、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记录。提供供应商声明函。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查询结果。
10.2诉讼与处罚:提供承诺函,承诺近3年内无因自身原因导致的重大检测质量事故,未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以暂停或取消检测资格的处罚,未因检测服务质量问题受到诉讼并败诉。
(十一)服务
要求提供详细的检测方案、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障措施、沟通协调机制、应急响应预案。
(十二)其他要求
12.1无违法转包分包:承诺在中标后不得将本项目检测任务的主体和关键性工作进行转包或违法分包。
12.2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价要求
总价报价,报价不能超过本项目上限控制价。
七、付款方式
(一)预付款支付
1.合同签订生效且请款申请经业主审核通过后,自收到成交供应商合格发票之日起14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5%作为预付款;
2.预付款在支付第一期检测服务费进度款时全部扣回。
(二)进度款支付
1.本项目检测服务费进度款在建筑完工,提交全部完整合格的检测报告,并通过联合验收后支付至合同总价的60%(含已支付的);
2.本工程交付使用1年后支付合同总价的100%(含已支付的)。
备注:每次支付进度款需提供相应的检测报告,请款申请经业主审核通过后,自收到成交供应商合格发票之日起14个工作日内支付。
八、承包方式
固定总价包干(如合同范围内检测内容增减,结算时不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实施和完成本项目全部检测工作所需的劳务费、技术服务费、检测、交通、通讯、办公场地、保险、税费和利润等,检测业务有关一切费用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风险、责任和各种应有的费用。
九、履约保证金
(一)成交供应商自收到成交通知书之日起7日历天内按成交金额的5%缴纳履约保证金(如为中小企业,则履约保证金比例为2%),否则将取消其成交资格。
(二)履约保证金的形式:支票、汇票、本票、银行保函、银行转账等方式。
(三)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必须涵盖工程联合验收合格、提交完整检测资料且交付使用后一年的时间段。
(四)履约保证金的返还:工程交付使用一年后,自成交供应商提交返还申请材料之日起14个工作日内一次性返还履约保证金(无息),成交供应商在合同期限内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或违约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履约保证金指定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财经学院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南宁明秀西路支行
银行账号:611957485481
十、其他约定
如在工程实施期间,因国家政策变化、政府对本合同工程的计划调整或不可抗力等非业主原因造成本合同工程停建的,则成交供应商必须接受终止服务并积极配合业主做好善后工作,按已实际完成的检测服务内容和合同的相关约定结清检测报酬。
十一、服务要求答疑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服务要求答疑联系人:***,电话0771-3820956,19177756367。
十二、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报价人应于2025年10月15日(星期三)16:00前将报价文件密封盖章交至南宁市大学西路189号广西财经学院相思湖校区行政楼310室,文件接收联系人:***,电话***。
报价文件需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递交,如为法定代表人递交的,递交时需出示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为委托代理人递交的,递交时需出示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十三、报价文件内容
报价文件必须包含:
(一)报价单(详见附件1)
(二)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受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供应商报价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复印件(如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银行缴税付款凭证或缴款回单等,如为非税务机关开具的凭证或回单的,应清晰反映:付款人名称、账号,征收机关名称,缴款金额,税种名称,所属时期等内容)。无纳税记录的,应提供供应商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复印件,格式自拟),《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原件一年内保持有效。
(五)供应商报价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复印件一式一份(如社保部门开具的证明、收款收据等,或银行缴款凭证、回单等,如为非社保部门开具的凭证或回单的,应清晰反映:缴款单位名称、社保单位名称、保险名称、缴款金额等内容)。无缴费记录的,应提供应商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复印件,格式自拟)。
(六)省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证书(复印件)。
(七)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资质认定证书附表内容须满足采购范围的要求(复印件)。ISO/IEC 1702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认证证书。
(八)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要求,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的证明文件。
(九)参加本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必须提供)。
(十)技术负责人和专职检测技术人员的资格证书、近3个月社保证明。
(十一)关键设备清单(如静载仪、动测仪、全站仪、精密水准仪、声级计、氡检测仪、节能检测设备、水电测试设备等)、相应的检定/校准证书(在有效期内)、供购买发票等证明非临时租借的证据。
(十二)各个实验室平面图和照片,办公场所证明(如租赁合同、房产证)。
(十三)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委托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检测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项目名称、规模、检测范围、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竣工验收报告(或业主出具的履约评价/服务证明)复印件。
(十四)近3年(若为企业成立不足3年,则从成立之日起)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十五)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十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记录。提供供应商声明函。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查询结果。
(十七)提供承诺函,承诺近3年内无因自身原因导致的重大检测质量事故,未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以暂停或取消检测资格的处罚,未因检测服务质量问题受到诉讼并败诉。
(十八)要求提供详细的检测方案、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障措施、沟通协调机制、应急响应预案。
(十九)承诺在中标后不得将本项目检测任务的主体和关键性工作进行转包或违法分包。
以上所有报价材料都必须提供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一份,装入一个文件袋内,封装并加以密封(文件袋外层应写明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否则按照无效报价处理。
十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报价
(一)不接受快递送达方式报价,不按规定时间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作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二)报价文件必须字迹清晰,凡因字迹不清晰导致容易引起歧义的,作无效报价处理;
(二)报价文件缺漏或未按规定签章的作无效报价处理;
(三)不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的作无效报价处理;
(四)报价超过上限控制价的作无效报价处理;
(五)未按照报价文件标明的具体参数和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作无效报价处理;
(六)私自更改删除报价文件内容的作无效报价处理;
(七)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合理的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的作无效报价处理。
十五、评审办法
最低价法。
十六、确定成交供应商办法
(一)评审小组在全部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前提下,按报价由低到高排列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报价最低者为成交供应商。
(二)报价相同时,由评审小组抽签确定成交供应商。
(三)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放弃成交或者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我校可以与成交供应商之后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也可以重新组织采购。
(四)竞争不足三家供应商的,评审结果经报批同意后,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也可以重新组织采购。
广西财经学院基建服务中心
2025年10月11日
剑鱼标讯广西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