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百色市妇幼保健院遴选第三方医疗护理服务公司采购项目(重)(YZLBS2025-C3-031-BSQT-1)成交结果公告
所属地区:广西百色市
发布日期:2025-09-30
【招标结果】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百色市妇幼保健院遴选第三方医疗护理服务公司采购项目(重)(YZLBS2025-C3-031-BSQT-1)成交结果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广西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广西 百色市 |
采购单位 |
百色市妇幼保健院 |
| 招标代理机构 |
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百色市妇幼保健院遴选第三方医疗护理服务公司采购项目(重)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 中标单位 |
广西陪陪我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 联系方式 |
*** |
|
|
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百色市妇幼保健院遴选第三方医疗护理服务公司采购项目(重
)(YZLBS2***25-C3-***31-BSQT-1)成交结果公告
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百色市妇幼保健院遴选第三方医疗护理服务公司采购项目(
重)
(YZLBS2***25-***3-***31-BSQT-1)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YZLBS2***25-C3-***31-BSQT-1
二、项目名称:百色市妇幼保健院遴选第三方医疗护理服务公司采购项目(重)
三、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名称:广西陪陪我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地址: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凯旋路9号海尔·青啤(
东盟)联合广场3号楼六层6***8号办公室
成交供应商综合评审得分:89.33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序 号 | 项目名称 | 数 量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标准 | 1 厂服务期限 |
| 1 | 百色市妇幼保健院遂选第 三方医疗护理服务公司采 购 | 项 | 详见竞争性 商文件采购需 求 | 详见竞争性 商文件采购需 求 | 详见竞争性 商文件采购需 求 | 自签订合同 之日起 2 年(采购合 同一年一签 ) |
五、磋商小组名单:
阳媚平、黄小萍、黄翠英(采购人评委)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固定金额5*********元收取。
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人民币伍仟元整(¥5*********.******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百色市妇幼保健院
地址:百色市右江区翔云路1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百色市右江区迎龙路7***号百色建通时代广场(竹洲大桥旁)二号楼A座二十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蕾
电话:***
十、附件:
1、竞争性磋商文件
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25年9月29日
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生磋
项目名称:百色市妇幼保健院遴选第三方医疗护理服务公司采购项目(重)
项目编号:YZLBS2***25-C3-***31-BSQT-1
采购人:百色市妇幼保健院
采购代理机构: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25年9月
目 录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2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采购需求 15
第四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31
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 37
第六章合同文本 58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百色市妇幼保健院遴选第三方医疗护理服务公司采购项目(重)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百色市右江区百
色建通时代广场二号楼A座二十层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25年9月28
日|9时3***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ZLBS2***25-C3-***31-BSQT-1
项目名称:百色市妇幼保健院遴选第三方医疗护理服务公司采购项目(重)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总金额(元):***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百色市妇幼保健院遴选第三方医疗护理服务公司采购项目(重)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遴选第三方医疗服务公司为患者提供医疗护理员辅助护
理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最高限价(如有):***元
合同履约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年(采购合同一年一签)
本标项(否)接受联合体竞标
备注:
二、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25年9月17日至2***25年9月24日,每天上午***8:******至12:******,下午3:******至6:******(北
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百色市右江区百色建通时代广场二号楼A座二十层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方式:供应商须按照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及售价现场购买或邮购磋商文件。需邮购磋商文件的,
供应商必须于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截止前将磋商文件价款汇到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须提供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单位名称、收件人姓名、收件人联系方式及收件地址等,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供的,不予办理
邮寄手续;因此造成供应商无法按时获取磋商文件的,责任由供应商承担。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
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17年第16号的规定,供应商在索取发票时,请提
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开户名称: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百色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南宁东葛支行
银行账号:8113******1***144******15823***
电子邮箱:gxyunlongbs@163.com
注:
1.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应当填写完整准确的单位名称。
2.已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售价(元): 25***
四、响应文件提交
提交起止时间:2***25年9月28||8时3***分至9时3***分(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2***25年9月28||9时3***分(北京时间)
地点:百色市右江区百色建通时代广场二号楼A座二十层开标厅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25年9月28||9时3***分(北京时间)
地点:百色市右江区百色建通时代广场二号楼A座二十层评标二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保证金:免缴纳
2.网上查询地址: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www.cebpubservice.com/)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百色市妇幼保健院
地址:百色市右江区翔云路18号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百色市右江区百色建通时代广场二号楼A座二十层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方式:***
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25 年9月17日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 余款号 | 内 谷 1.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详见竞争性商公告 2.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2.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
| 3 | 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 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2.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 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采购活动。 |
| 5. 1 | 是否接受联合体竞标:详见竞争性商公告 口不允许分包 口允许分包 分包内容:/ |
| 6. 2 | 分包金额或者比例:/。 分包供应商必须具备的资质:/ 资格证明文件 1.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其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 |
| 12. 1. 1 | 证书或者执业许可证或资质证书等),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提供, 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2.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2***25年3月至2***25年8月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 税收的凭据复印件;依法免税的,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从成立之日起到响应 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成立之日起的依法缴纳税收相应证明文 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3.供应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2***25年3月至2***25年8月内任意_1个月的依 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费凭证(如:专用收据、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者社保部门的证明) 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从成立之日起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成立之日起的依法缴纳 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4.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2***24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中国 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信用报告(企业竞标的提供企业信用报告,自然人竞标的提供个人 信用报告);供应商属于成立时间在规定年度之后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 |
|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的月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 企业信用报告;资信证明应在有效期内,未注明有效期的,银行出具时间至响应文件提交截 止时间不超过一年);(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5.供应商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 处理) 6.竞标声明(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
| 注: 无效响应处理。 |
| 7.除商文件规定必须提供以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1.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 2.竞标声明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 |
| 效响应处理。 12. 1. 2 注: |
| 3.供应商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在规定签章处签 |
|
| 字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商务技术文件 |
|
| 1.无串通竞标行为的承诺函(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后附);(除自然人 |
|
| 竞标外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3.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后附);(委托时必须提供,否 |
| 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
| 4.商务要求偏离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5.服务方案(格式自拟);(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
| 6.技术要求偏离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
| 7.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格式自拟); 8.对应采购需求的技术要求、商务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资料(格式自拟); |
| 9.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
|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签字, 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
|
| 2.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 无效响应处理。 |
|
| 3.以上材料未附格式的,由供应商自行拟定。 |
|
|
|
| 本项目须提供响应文件电子版,具体规定如下: |
| 12. 2 |
|
|
| 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同时递交响应文件电子版。 |
|
| 盖章的响应文件正本的扫描件 |
| 1.响应文件电子版内容:与纸质响应文件全部内容一致。 |
| 响应文件袋中。 | (PDF格式)1份。 3.响应文件电子版密封方式:响应文件电子版光盘(或者U盘)与纸质版响应文件一并装入 |
| 15. 2 | 竞标有效期:自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9***日。 |
| 16. 1 | 本项目不收取商保证金。 |
| 17. 2 | 响应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三份;正本与副本内容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 响应文件提交起止时间:详见竞争性商公告。 |
| 19. 1 23. 1 商小组的人数:_3人。 |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详见竞争性商公告。 响应文件提交地点:详见竞争性商公告。 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首次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在响 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
| 25. 2 | 商务要求评审中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为***项。 技术要求评审中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为_***项。 商的顺序: 按照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顺序,通知商时,若某供应商不在通知现场时(该供应商排序到 最后商),按照签到的顺序由其下一位供应商先参与商。 参与商前,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必须向商小组出示本人有效证件原件<有效 证件可以是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明)、机动车驾驶证、社会保障卡或者护照的其中一项>, 若参与商的委托代理人不是响应文件中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时,必须同时出示有效的授权委 |
| 27. 1 | 托书原件,否则商小组将拒绝其参与商。 履约保证金:无。 签订合同携带的证明材料: |
| 28. 1 | 委托代理人负责签订合同的,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等其他资格证件。 法定代表人负责签订合同的,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原件等其他证明材料。 接收质疑函方式:以书面形式。 |
| 3***. 2 | 质疑联系部门及联系方式: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部,联系电话:***,通 讯地址:百色市右江区百色建通时代广场二号楼A座二十层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业务时间:上午8时******分到12时******分,下午3时******分到6时******分,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 务。 1.采购代理费支付方式: |
| 31. 1 |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2.采购代理费收取标准: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固定金额5*********元收取, |
| 32. 1 | 解释:构成本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除商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 仅适用于竞标阶段的规定,按更正公告(澄清公告)、竞争性商公告、供应商须知、采购 需求、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响应文件格式、合同文本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 |
| 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者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 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更正公告(澄清公告)与同步更新的商文 件不一致时以更正公告(澄清公告)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或 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
| 32. 2 过”“以外”,不包括本数。 | 1.本商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公章”是指根据我国对公章的管理规定,用供应商法定主体 行为名称制作的印章,除本商文件有特殊规定外,供应商的财务章、部门章、分公司章、 工会章、合同章、竞标/投标专用章、业务专用章及银行的转账章、现金收章、现金付章 等其他形式印章均不能代替公章。 2.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时,本商文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指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 商文件所称负责人是指参加竞标的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或者执业许可证等证照上的负责人, 本商文件所称自然人指参与竞标的自然人本人,且应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自然人 应当为年满18岁以上成年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已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 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3.本商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签字”是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亲自在文件 规定签署处亲笔写上个人的名字的行为,私章、签字章、印鉴、影印等其他形式均不能代替 亲笔签字。 4.自然人竞标的,商文件规定盖公章处由自然人撼手指指印。 5.本商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以内”“届满”,包括本数;所称的“不满”“超 |
供应商须知正文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磋商小组的相关行为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关于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有关规定的约束和保护。
1.2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的所有采购程序和环节(法律、法规另有规定
的,从其规定)。
2.定义
2.1“采购人”是指百色市妇幼保健院。
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和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理机构。
2.3“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4“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采购对象。
2.5“竞标”是指供应商按照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磋商文件、提交响应文件并希望
获得标的的行为。
2.6“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
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2.7“响应文件”是指:供应商根据本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包含资格证明、商务技术等所有内容的文件。
2.8“实质性要求”是指磋商文件中已经指明不满足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的条款,或者不能负
偏离的条款,或者采购需求中带“_”的条款。
2.9“正偏离”,是指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中有关条款作出的响应优于条款要求并有利
于采购人的情形。
2.1***“负偏离”,是指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中有关条款作出的响应不满足条款要求,
导致采购人要求不能得到满足的情形。
2.11“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是指采购需求中的不属于“实质性要求”的条款。
3.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竞标费用
供应商应承担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获取磋商文件、勘查现场、编制和
提交响应文件、参加磋商与应答、签订合同等,不论竞标结果如何,均应自行承担。
5.联合体竞标
5.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竞标,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5.2如接受联合体竞标,联合体竞标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6.转包与分包
6.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6.2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7.特别说明
7.1如果本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供应商或制造商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材料的,资格、
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必须为供应商或者制造商所拥有或自身获得
7.2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
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7.3供应商在竞标活动中提供任何疑似虚假材料,将报监管部门查处;签订合同后发现的,成交供应
商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
政与刑事责任。
7.4在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
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
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7.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竞标,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竞标事宜;
(3)不同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
(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
(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
7.6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行为,将报同级监督管理部门:
(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响应文
件;
(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
(3)供应商之间协商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采购活动;
(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然后再参加竞标;
(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
(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
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二、磋商文件
8.磋商文件的构成
(1)竞争性磋商公告;
(2)供应商须知;
(3)采购需求;
(4)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5)响应文件格式;
(6)合同文本。
9.供应商的询问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的采购需求,如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疑问的,如要求采购人作出澄清或
者修改的,供应商尽可能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1***.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
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
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书
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11.响应文件的编制原则
供应商必须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
责任。响应文件必须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12.响应文件的组成
12.1响应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两部分组成。
12.1.1资格证明文件:详见须知前附表
12.1.2 商务技术文件:详见须知前附表
12.2响应文件电子版:详见须知前附表
13.计量单位
磋商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磋商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
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种类为人民币,否则视同未响应。
14.竞标的风险
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
可能导致其响应无效,是供应商应当考虑的风险。
15.竞标有效期
15.1竞标有效期是指为保证采购人有足够的时间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完成评审、确定成交供应商、合
同签订等工作而要求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在一定时间内保持有效的期限。
15.2 竞标有效期应由供应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期限作出响应。
15.3 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在竞标有效期内均保持有效。
16.磋商保证金
16.1供应商须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
16.2磋商保证金的退还
未成交供应商的竞标保证金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自签
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
16.3磋商保证金不计息。
16.4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3)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4)除因不可抗力或者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5)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7.响应文件编制的要求
17.1供应商应按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响应文件并标注页码,响应文件内容不完
整、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由此引发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17.2响应文件应按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分别编制,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按顺序装
订成册。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响应文件的封面应注明“正本”、
“副本”字样,提供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不足的将按无效响应处理。由于响应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
丢失或者其他情况导致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7.3响应文件的正本应打印或者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响应文件正本除本“供应商须知”中规定的
可提供复印件外均须提供原件,副本可为正本签字、盖章后的复印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
为准。
17.4响应文件须由供应商在规定位置盖公章并签字(具体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或响应文件格式规定
为准),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骑缝盖公章不视为在规定位置盖章。
17.5响应文件中标注的供应商名称应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执业许可证、自然人身份证)
及公章一致,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17.6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者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供应商的法
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响应文件因涂改、行间插字或者删除导致字迹潦草或者
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18.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8.1响应文件正、副本全部装入一个或者多个包封袋/箱(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可另行单独递交)
中并加以密封,封口处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以示密封(密封
要求达到不泄露供应商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为合格)。
18.2响应文件外层包装封面上应标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所竞分标、响应文件提
交截止时间前不得启封”字样。
19.响应文件的提交
19.1供应商必须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响应文件。
19.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收到响应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
19.3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
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2***.首次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
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
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补充、修改的内容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并按照本须知正文第19条的规定密封。
21. 首次响应文件的退回
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时,应当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
代理人签字领回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采用邮寄方式提交的,以到付的方式寄回至原地址),除此之外采
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已提交的响应文件概不退回。
22. 截止时间后的撤回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书面申请撤回响应文件的,将根据本须
知正文17.4的规定不予退还其磋商保证金。
四、评审及磋商
23.磋商小组成立
23.1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具体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者本
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
准的货物或者服务采购项目,或者达到公开招标规模标准的采购工程,经批准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
的,磋商小组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
23.2评审专家应当从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
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及情况特殊、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的评审专家的项目,经
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可以自行选定评审专家。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
名法律专家。
24.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
首次响应文件由磋商小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开启。
25.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25.1本项目的评审方法为综合评分法。
25.2磋商小组按照“第四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
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26.确定成交供应商及结果公告
26.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
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
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
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6.2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
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前,应当对成交供应商信用进行查询,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
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因上述规定的同样原因被取消成交资格的,采购人可以确定
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以上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磋商文件一并保存。
26.3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采购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而放弃签订
合同),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因前款
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
27.履约保证金
27.1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提交方式、退付的时间和条件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成交供应商
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7.2在履约保证金退还日期前,若成交供应商的开户名称、开户银行、账号有变动的,请以书面形
式通知履约保证金收取单位,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28.签订合同
28.1 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应当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出示相关证明材料,具体内容详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经采购人核验合格后方可签订合同。
28.2 签订合同时间: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28.3 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按照本须知正文第27.3条的规定确定成交供应商。
29.采购合同公告
本项目无需公告。
3***. 询问、质疑和投诉
3***.1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
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3***.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
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接收质疑函
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信息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具体质疑起算时间如下:
(1)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3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
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
3***.4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必须在法定
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质疑函格式后附):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
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3***.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
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
(一)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采
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二)对采购过程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成交候选
人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质疑答复导致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行政监督管
理部门。
3***.6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
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行政主管部门提起投诉(投诉书格式后附)。
31.其他内容
31.1代理服务收取标准及缴费账户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
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代理服务费。
32.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32.1本磋商文件解释规则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2.2 其他事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采购需求
说明:
1.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标注“”号的条款为实质性条款或要求,必须满足或优于,否则响应无效。
2.本服务项目中伴随货物的,采购需求中出现的品牌、型号或者生产供应商仅起参考作用,不属于
指定品牌、型号或者生产供应商的情形。供应商可参照或者选用其他相当的品牌、型号或者生产供应商
替代。
3.供应商必须自行为其竞标侵犯其他供应商或专利人的专利成果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技术要求
一、项目概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
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加强医疗护理员培训和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医发(2***19)49 号)及《广
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卫生健康委财政厅 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医药管理局印发加强医疗
护理员培训和规范管理试点方案》(桂人社发【2***24】6号)等文件精神、根据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自
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医保局、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广西“无陪护”病房(区)
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采购人实际情况进行本次百色市妇幼保健院医疗护理员服务采购项目。
本项目为服务商工作人员根据病人的病情及需求,经患者或家属自愿原则购买并签订相关服务协议
后服务商工作人员为患者提供医疗护理员辅助护理服务。采购人无需向服务商支付或承担任何有关的费
用。
二、服务内容与需求
(一)服务对象
1、在百色市妇幼保健院住院且有陪护需求的患者(不含重症医学科、新生儿科),各服务项目的选
择由患者或家属(委托人)选择并签订相关的服务协议并收取相应服务费用。
2、重症医学科、新生儿科患者服务特殊,主要由采购人医护人员提供服务,必要时可要求服务商派
遣护理员协助服务,由此产生的医疗费用由采购人按照国家相关医疗服务价格标准进行收取,患者或家
属(委托人)无需另外向服务商缴纳服务费用。
(二)总体要求
1、服务商在采购人场地为患者提供医疗护理员服务,但不影响其他劳务公司在采购人场地为患者提
供服务业务。
2、采购人医护人员不作为医疗护理员所在公司宣传的主体,也不参与医疗护理员公司与患者之间的
议价收费活动。
(三)服务商管理要求
1、管理形式:由服务商统一招聘、管理及培训医疗护理员。
2、陪护模式:服务商需根据病情提供一对一、一对多(最多不超过3人)、班组模式等进行。
3、陪护协议:服务商必须与接受陪护的患方签署合法的陪护协议并妥善保存。
4、收费方式:在采购人指定地点以签署的陪护协议为标准缴纳陪护费用,并根据患方要求开具发票。
5、收费标准:患者陪护费按陪护等级定价,在合同中约定,在医院公共区域进行公示,不得乱收费,
如需调整价格需提前3*** 个工作日书面向采购人提交申请,审议通过方公示无异议后方可调价。
6、公司管理要求
(1)服务商对所属医疗护理员应实行“六个统一”管理,即统一着装、统一标识、统一调派、统
一服务标准、统一价格标准、统一价格公示。
(2)服务商提供的医疗护理员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①恪守职业道德,维护医院信誉。文明礼貌、态度和蔼,尊重病人。品行良好,无犯罪违法行为。
②年龄≤6*** 岁,身体健康,服务商需提供持有有效健康证的人员为医疗护理员。
③有保密意识,对病人的资料和隐私要严格保密。
④具有一定的读、听、写、说语言沟通能力。
⑤必须具备人社部门或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关培训合格证书。
(3)服务商需提供管理人员负责医院陪护日常管理工作,管理人员须由具有医院陪护管理经验,大
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担任。如不符合要求,采购人有权责令服务商随时换人。
(4)服务商须保证本院陪护人员的数量,以满足临床需要,并提供24小时连续陪护服务。接到陪
护需求后1小时内须回应患方是否有陪护人员。
(5)服务商对违规、违纪、违反职业道德的陪护人员应严肃处理,采购人有权要求服务商对上述陪
护人员及考核不合格的陪护人员责令劝退。
(6)服务商须有完善的管理制度。服务商同患方签订服务协议时,应在陪护人员、患方共同对服务
内容、时限、人员、费用等均没有异议的情况下签订服务协议。
(7)管理人员定期下病区巡视、督查医疗护理员服务质量,发现问题和不良行为及时进行批评教育
和指导,必要时予以其他处罚或开除处理。
(8)充分尊重医院主管部门、病区护士长的意见。
(9)看护期应保持房内整洁、安全,待工期医疗护理员的住宿由服务商或医疗护理员个人自行解决,
不在医院公共场所或病房留宿。
(1***)医疗护理员在院期间发生疾病、意外伤害或纠纷由服务商负责处理与医院无关。
7、信息化管理软件
(1)服务商应用信息化手段赋能陪护服务,向医院展示信息化管理软件系统或能力。
(2)信息化管理软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用户(患者或家属)可进行在线陪护服务申请,含预计陪护起止日期、时间、病区床位信息、收
费价格标准、陪护人员匹配和筛选等。
②医疗护理员可在线进行接单。
③医疗护理员档案:含所有医疗护理员姓名、性别、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照片、健康证明、
相关资格证书、劳动合同等。
△8、特殊资质要求
服务商的上岗员工,用工均应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派驻人员经过专业规范培训,持有病患陪护专项
职业技能证书或医疗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具有相关工作经验 在服务商(第三方)备案之前提供
有效的健康证明,无传染病或卫生部门规定服务业限制的其它疾病。人员各项素质符合行业要求,身体
健康,没有传染病及精神病等不能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疾病病史,体貌端正,没有犯罪记录,具有与工
作岗位相关的知识、技能。
9、服务商负责病区陪医疗护理员作的具体安排,保证人员到位、服务到位、管理到位,根据本合同,
提供全程住院陪护服务。
1***、服务商陪护人员需认真观察住院患者,特别是对孕产妇及新生儿,发现问题及时向医生、护士
汇报情况。
11、服务商在结束陪护服务后负责电话跟踪回访,确保服务质量。
12、服务商应制定陪护规范、服务标准等相关制度,采购人定期评估陪护效果、考核陪护质量。
13、服务商的陪护及相关人员与采购人不存在劳动或劳务等法律关系。
14、医疗护理员服务费用应合理、透明,不得高于市场平均价格
(四)医疗护理员辅助护理服务具体内容
辅助护理服务级别包含:一级陪护、二级陪护、三级陪护、一对一陪护、一对多陪护。
1、工作纪律与行为准则:
(1)仪容仪表规范要求
①工作衣整洁无污渍,在工作时间内不得穿拖鞋、高跟鞋和响底鞋;
②女性陪护员不得披头散发并保持头发的清洁无异味,不得佩戴夸张的首饰(如:耳环过大、项链
过长、手链等);男性陪护员不得留长发并保持头发的清洁无异味,不得留长须;
③陪护员应经常修剪指甲,做到不留长指甲,并保持指甲的清洁度做到指甲缝内无污物。
(2)行为规范与管理要求
①医疗护理员无干涉医疗行为,无对医院不利的言行;
②医疗护理员应服从科室管理,尊重病人和医护人员,文明礼貌服务,关爱病患,不得与患者、家
属或医护人员发生争吵;
③医疗护理员下班后禁止在病区洗澡及占用病床等相关医院设施;
④医疗护理员不得擅自进入治疗室、医护办公室,不能翻阅医疗文件及资料,不得随意使用医护办
公电话;
⑤医疗护理员严禁从事医疗护理专业技术性工作;
⑥对患者一视同仁,不得拒绝陪护感染科、无名氏、儿童、孤寡老人等特殊患者;
⑦严禁有直接或间接对患者或家属进行药品、医疗器材、保健品、保健器具等的商业推销行为;
⑧严禁泄露和买卖患者信息资料,医疗护理员工作结束后,不得骚扰患者和家属;
⑨医疗护理员在岗在位,无擅自离岗。无上班时间聚众聊天、大声喧哗、接待访客、打牌、吸烟、
喝酒等事项。
2、做好住院患者基础护理
(1)每天协助患者漱口刷牙、洗脸;注意水温适中;
(2)每天根据实际情况为患者擦身2次,在擦身时注意患者的保暖和保护患者的隐私部位,切忌
让患者大面积暴露于被服外;
(3)每天为患者梳头并做好患者的头发清洁工作,做头发梳理和清洁工作时注意用力适度,不要用
蛮力拉扯患者的头发;
(4)做好患者的指甲修剪工作,修剪时注意不要给患者造成伤害;
(5)男患者做好胡须的修理工作,保持患者良好的精神面貌。
3、做好住院患者床位管理
(1)每天整理床头柜,保持床头柜的整洁和符合医院的管理要求;
(2)每天整理好床单,保持患者的床单整洁和无异物,在整理床单整理工作时注意病人的保暖工作;
(3)每天做好床单位的“四固定”:固定洗脸盆位置、固定牙刷及毛巾位置、固定水瓶位置、固
定床旁桌椅位置。
4、做好住院患者全面日常照护与安全管理
(1)每天用热水烫好病人餐具协助病人进餐、服药。喂饭时注意冷热适中,速度不可过快。特殊病
人的进餐,严格按照医生、护士的嘱咐操作。协助患者服药时,严格按照医生、护士的嘱咐操作,注意
服药的方法,如需口服给药的,注意水温适合,以免烫伤患者口腔;
(2)患者进餐结束后,及时撤走患者的餐具,清洗病人餐具备用;
(3)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每天侧面开窗通风 15-3*** 分钟,保持病室的空气流通。遇特殊季节气候时,
注意患者保暖工作;
(4)在患者日常治疗、检查过程中,帮助看护各种管路是否通畅,发现病情异常及时汇报医护人员。
对躁动病人做好安全防护,采取防拔管、防跌倒、防自伤等措施;
(5)对生活不能自理的患者,帮助大小便、翻身、拍背、按摩等,在医护人员指导下协助危重患者
翻身,防止压力性损伤的发生;
(6)搬运病人或护送病人外出检查、散步要注意平稳操作,安全使用各种运送工具,途中注意观察
病人情况,确保病人安全,防止患者走失等其他意外事件的发生;
(7)患者休息时提供良好的休息环境,并观察好病人的体位,以防坠床和跌倒事件发生;
(8)对神志不清、意识障碍的病人,医疗护理员不可擅自离开;
(9)每天主动关心患者,安抚患者的情绪使患者更安心的等待治疗;
(1***)每天注意观察患者,如发现异常及时汇报医院医生、护士和家属;
(11)每天在为患者做个人卫生工作后注意及时擦拭地面水迹,保持地面干燥;
(12)每天协助患者大小便,如有异常情况及时向医院医生、护士汇报;
(13)根据医嘱每 2-4小时监督及协助病人翻身,检查皮肤情况,预防褥疮发生。
(五)医疗护理员辅助陪护服务收费标准(如收费政策调整,按最新文件收费标准收费)
1、三级照护:15 元/天/人
2、二级照护:3*** 元/天/人
3、一级照护:6***元/天/人
4、一对一照护:25***-28*** 元/天/人
5、一对多照护:12***-15*** 元/天/人
注:由服务商结合当地市场消费水平,自主定价,做好公示同时在市场监管部门进行备案。
(六)照护级别对象及服务内容
| 三级(基础)生活照护 (15元/天) | 服务内容 |
| 适用对象: 所有住院患者 | 1.整理病床单元、更换床单、扫床等,保持床单元干净、整洁。 2.协助更换衣物、被褥。 3.协助护士送大小便标本、血液标本、病理标本等工作。 4.协助护士为患者预约检查、护送患者外出检查、收发各种检查报告。 5.协助患者修剪指甲、刮胡子(特殊病种除外)。 6.巡视病房,帮助患者解决临时生活需求。 |
| 二级生活照护 (3***元/天) | 7.严格执行医疗护理员工作“十不允许” 服务内容 |
| 适用对象: 病情较轻、生活需要协 助者 | 含1-7项,另增加: 8.协助饮水、服药、打饭。 9.协助护士接送患者行高压氧及血液透析治疗。 1***.协助护士做好运送患者回病房及过床等工作。 11.在患者输液或无人陪同的情况下,协助患者上厕所。 12.协助护士为手术患者更换手术衣、接送手术患者、为手术患者铺好麻醉床。 |
| 一级生活照护 (6***元/天) | 服务内容 |
| 适用对象: 病情较重、生活半自理 患者 | 含1-12项,另增加: 13.协助漱口、洗脸、擦手、梳头、洗脚、会阴清洗、喂水、喂饭。 14.在护士指导下协助翻身、叩背、更换体位。 15.协助二便护理。 16.各种引流液计量、倾倒工作(护士观察记录后)。 |
| 一对多生活照护 (12***元-15***元/天) | 服务内容 |
| 含1-16项,另增加: 17.协助护士做鼻饲。 18.协助护士为患者床上擦浴、洗头,保持身体清洁干燥,预防褥疮。 适用对象: 行动不便、病情稍重, 术后有尿管及其他引流 管,生活需要帮助者 21.协助患者做康复训练。 22.协助护士为患者使用开塞露。 23.协助患者听音乐、读报、聊天等心理陪护。 | 19.协助床上大小便,清洗便器,观察大小便情况,发现异常,向护士汇报,按 照护士要求收集留存二便标本。 2***.协助护士做好气道、管道等护理工作。 |
| 一对一生活照护 (25***元-28***元/天) | 服务内容 |
| 适用对象: 病情较重、生活完全不 能自理者 | 涵盖以上所有服务职责范围内容,专人一对一24小时特别照护。 |
(七)最低人员配备要求
| 岗位 | 人员配备 | 岗位要求 | 岗位职责 |
| 主任 (管) | 1人 | 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工作勤快, 能吃苦耐劳,有较好的沟通能力,从 事陪护管理工作5年以上工作经验。 | 负责全院医疗护理员的整体运 作、质量把控及管理工作。 |
| 领班 | 1人 | 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工作勤快, 能吃苦耐劳,有较好的沟通能力,从 事陪护管理工作3年以上工作经验。 | 负责配合协助主任完成全部陪 护的整体动作、质量把控及管理 工作,每日巡查工作记录在案。 |
| 特级陪护 | 根据病人情况及 需求配备一对 、一对二、 对多陪护 | 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工作勤快, 能吃苦耐劳,从事陪护管理工作3年 或以上工作经验。 | 负责病情危重、神智不清或烦躁 不安,手术后需按时翻身,大小 后便失禁者24小时护理。岗位 工作内容详见陪护级别对象及 服务内容。 |
| 一/二/三级 陪护 | 根据病人量及需 求量配备 | 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工作勤快, 能吃苦耐劳,从事陪护管理工作1年 或以上工作经验。 | 负责病情稳定或处于康复期,生 活能自理的患者;病情稳定,存 在生活自理能力部分不足的患 者。适用于病情较重,生活不能 自理的患者,岗位工作内容详见 陪护级别对象及服务内容。 |
1.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2.热爱管理工作,追求卓越,勇于创新,勤奋敬业,具有奉献精神;
备注
3.身体条件达标。所录用人员无传染性疾病、无刑事犯罪记录、品行端正、有从业经历和
熟练技能。
商务要求
一、合同签订时间: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5日|内。
二、服务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年(采购合同一年一签)。
三、服务费用
1、根据病人的病情及需求,患者或家属自愿原则购买并签订相关服务协议,由服务商工作人员为患
者提供医疗护理员辅助护理服务。采购人无需向服务商支付或承担任何有关的费用。
2、重症医学科、新生儿科患者服务特殊,主要由采购人医护人员提供服务,必要时可要求服务商派
遣护理员协助服务,由此产生的医疗费用由采购人按照国家相关医疗服务价格标准进行收取,患者或家
属(委托人)无需另外向服务商缴纳服务费用。
四、服务要求:服务商接到采购人处理问题通知后在2小时内到达采购人指定现场,一般问题应在4
小时内解决,重大问题或其他无法迅速解决的问题应在24小时内解决,要确保服务的连续性。
五、其他要求
供应商应根据本项目采购需求及“第四章 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提供服务方案,拟投
入人员、劳动安排、时间安排方案,服务承诺,相关证书,履约能力,业绩等。
附件:
附件1:医疗护理员工作岗位职责
附件2:医疗护理员职业行为准则
附件3:医疗护理员服务规范
附件4:医疗护理员服务质量考核表
附件 5-1:医疗护理员服务质量满意度调查表(服务对象填写)
附件 5-2:医疗护理员服务质量满意度调查表(医务人员填写)
附件1:
医疗护理员工作职责
一、在医务人员的指导下,辅助完成相应临床照护工作。
二、遵守国家各部门相关法律、法规及医院各项规章制度。
三、负责整理并维持室内环境和床单元的干净、整齐,定时整理用物。
四、负责每日居室通风,布置适宜的病房环境。
五、负责提供日常生活照护。
六、协助护士为生活不能自理或仅能部分自理的患者提供晨晚间照护。
七、协助非禁食、禁饮患者就餐、餐后清洁、整理餐具。
八、负责每周定时为患者洗浴、洗头、修剪指(趾)甲。
九、协助护士为卧床患者翻身、叩背、大小便后进行会阴部清洁。
十、协助护士完成痰、尿、便标本留取并放到指定地点。
十一、协助医务人员完成各种检查和手术的准备工作。
十二、协助送检患者整理物品,协助医务人员安全转运患者。
十三、负责出院患者床单的更换。
十四、熟悉患者基本生命体征和常见症状的识别,发现异常及时向医务人员汇报。
十五、经常与患者沟通交流,了解患者生活习惯。
十六、遇有意外及突发事件,及时向医务人员汇报,不可隐瞒。
附件2:
医疗护理员职业守则
一、遵纪守法,规范行为
具有正确的价值观,自觉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要求。了解与自身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
权利和责任,确保服务符合行业规范,做到知法、守法。
二、爱岗敬业,团结协作
热爱自己的岗位,树立职业荣誉感,保持严谨的工作作风,以敬畏生命的态度对待工作。自觉履行
岗位职责,忠于职守,尽职尽责,全心全意为患者提供优质服务。树立全局观念,一切以保护患者利益
为前提,同事之间相互理解、相互信任、相互沟通、相互配合、相互监督,努力提高服务质量。
三、尊重患者,关爱生命
坚持患者至上,给予患者尊重、同情、关怀,时刻关注其服务需求。帮助其减轻病痛,使其得到温
馨细致的照护。自觉维护患者隐私,尊重其人格和权利。
四、遵守规程,严谨求实
积极进取,刻苦钻研,努力学习和掌握相关知识与职业技能,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增强安全防范意
识,善于发现问题,规范自身的服务行为,确保照护工作的质量。
五、优质服务,诚实守信
举止端庄、和蔼礼貌。具有认真负责的态度及责任意识,讲信用,讲信誉,信守承诺,忠实于工作
职责,以主动、诚实、耐心、细心、爱心的态度完成工作。
附件 3:
医疗护理员服务规范
严格遵守《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在日常服务中还应遵循以下规范:
一、仪容仪表
按照标准防护要求,穿好工作服、戴口罩。服装应清洁整齐且型号适宜,领口衣扣齐全,佩戴工作
牌,手、指甲清洁无污垢。
二、日常用语
(一)不使用歧视或污秽的语言,应根据患者的年龄、职业而选择不同的称呼,不能用床号直呼患
者。
(二)规范文明用语,语言表达清晰、亲切、温和,应根据患者的反应来调整语音和语速,表达服
务用语应简洁、通俗、易懂。
(三)将爱心、耐心、细心、责任心融入语言中,应避免将自身的任何不良情绪发泄给患者。
(四)应使用鼓励语言,增强患者自信心。
三、非语言沟通
可通过倾听、面部表情、专业性皮肤接触、目光、手势、体态等形式表示关怀与安慰,让患者感受
到亲切、温暖,提高沟通效果。
附件 4:
医疗护理员工作质量考核表
(满分1****** 分,合格分≥9*** 分)
被考核者: 考核人员: 考核时间:
| 考核 | 考评内容 | 扣分标准 | 扣分原因 | 得分 |
| 项目 服装 仪表 | 1.仪表不规范,不穿统一工衣,不按规定戴 头花(帽)及胸卡,穿拖鞋上班,不修剪指 (趾)甲。 | 一次扣1分 | | |
| 工 | 2.在病区内不大声喧哗。 未及时给患者喂食、翻身、洗头(高级别患 | 一次扣1分 | | |
| 者),未及时倾倒大、小便;患者衣物床单 脏、湿了未及时更换。 | | | |
| 因生活照护不周,患者出现皮肤红肿、压疮。 因生活照护操作不当或失职,致患者发生坠 | 一次扣5分 一次扣11分 | | |
| 床、摔伤、烫伤、室息等意外。 擅自为患者调节输液速度、拔针、鼻饲或调 | | | |
| 节吸氧流量而导致患者发生不良反应。 未经批准,私自调班、擅自离岗,影响病区 | 一次扣5分 | | |
| 正常工作 上班时间睡觉、做私事,看电视,私自吃患 | 一次扣1分 | | |
| 的食物。 任何时间未经护士长同意的情况下私自陪同 | 一次扣1分 | | |
| 作 质 患者外出医院(散步、购物)等。 量 | 一次扣2分 | | |
| 带家属、亲友到病区探访、洗澡、洗衣服等。 | 一次扣1分 一次扣5分 | | |
| 在临床科室收取废物私自变卖。 | 没收用具,一 | | |
| 在病区使用电磁炉、微波炉等电器 经发现并查实后有窃取科室物品或患者财务 | 次扣2分 | | |
| 行为。 由于员工的言语不当而引起患者与医院之间 | 一次扣11分 | | |
| 发生纠纷等行为。 患者发生意外,未及时上报科室护士长或满 | 一次扣11分 未及时上报 | | |
| 报。 | 一次扣2分, | | |
| | 瞒报1次扣5 分 | | |
| 不服从所在科室的管理,造成不良事件发生, 视情节严重程度扣分 | 一次扣1至 11分不等 | | |
| 因用语或沟通不当等,与家属发生争吵,造 | 一次扣2分 | | |
| 职 业 道 德 | 成不良影响。 经核实故意透露患者隐私、信息或通过此途 | 一次扣2分 | | |
| 径收取额外费用。 收取患者(家属)红包。 | 一次扣11分 | | |
| 拾获患者财物未如数归还 | 一次扣1分 | | |
| 发生有效投诉 | 1次扣11分 | | |
| 被考核人员确认签名 | | 考核最终得分 | |
注:
1.所有上岗的医疗护理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人员上岗。
2.实行“院部一陪护公司一科室”三级质量控制体系
(1)一级质控:科室每月对护理员资质、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引导患者或家属扫码进行满意度调查。
(2)二级质控:陪护组长每日上午、下午各检查一次,片区主管对每月进行工作质量检查;
(3)三级质控:护理部每季度对护理员资质、服务质量进行督查,确保服务质量。
3.被考核人员单次考核得分<9*** 分为不合格,同一被考核人员一年内累计考核不合格达3次,由
陪护服务机构重新组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继续指派或推荐到病区提供辅助护理服务。
4.被考核人员得分<9*** 分的医疗护理员按每人每次罚款成交供应商1****** 元,罚款应在被处罚之日
起1***个工作日内缴清。
5.因被患者或患者家属(经授权的)投诉至所在科室且投诉成立的医疗护理员按每人每次处罚服务
商 3****** 元,罚款应在被处罚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缴清。
附件 5-1:
医疗护理员服务质量满意度调查表(满意度≥9***%)
(服务对象及家属填写)
| 序号 | 调查内容 | 评价结果 |
| 满意 | 较满意 | 一般 | 不好 | 很差 |
| 1***分 | 8分 | 6分 | 4分 | 2分 |
| 1 | 医疗护理员是否主动跟您介绍照护级别、服务内容 及收费标准? | | | | | |
| 2 | 医疗护理员是否按协议服务内容开展辅助护理服 务? | | | | | |
| 3 | 医疗护理员是否遵守陪护服务作息时间的要求? | | | | | |
| 4 | 您对医疗护理员服务技能是否满意? | | | | | |
| 5 | 当您遇到问题向医疗护理员咨询或寻求帮助时,医 疗护理员是否主动或热情的帮助您? | | | | | |
| 6 | 医疗护理员是否为您打扫或整理床单、枕套、被 子? | | | | | |
| 7 | 您对医疗护理员的礼仪、形象、服务意识是否满 意?(着装规范整洁,仪表端庄,统一穿工作服, 佩戴工作牌) | | | | | |
| 8 | 医疗护理员是否按时到服务地点提供服务,无串 岗、缺岗、上班时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的事情,如 玩手机、看电视、聚众闲聊或嬉闹等,上班时间是 否见到医疗护理员抽烟、喝酒或酒后上班? | | | | | |
| 9 | 医疗护理员有无向您索取食品、礼物、钱财等现 象? | | | | | |
| 1*** | 您对医疗护理员的总体服务评价是? | | | | | |
注:
1.每月由所在科室完成一次,调查人员数不低于1***人。
2.医疗护理员服务质量满意度在同一年度内累计达3次低于9*** 分的,由陪护服务机构重新组织培
训,考核合格后方可继续指派或推荐到病区提供辅助护理服务。
3.被考核人员得分<9*** 分的医疗护理员按每人每次罚款成交供应商1****** 元,罚款应在被处罚之日
起1***个工作日内缴清。
附件 5-2:
医疗护理员服务质量满意度调查表(满意度≥9***%)
(医务人员填写)
| 序号 | 调查内容 | 满意 | 较满意 | 一般 | 不好 | 很差 |
| | | | |
| 1***分 | 8分 | 6分 | 4分 | 2分 |
| 1 | 严格遵守医疗机构、病区有关规章制度,是否按时到 服务地点提供服务,服务时间内不到处走动、不玩手 机、不看电视、不聚众闲聊或嬉闹、不抽烟、不喝酒。 | | | | | |
| 能严格遵守消毒隔离制度,执行预防交叉感染的防护 | | | | | |
| 2 3 | 措施。 按照《辅助护理服务协议书》的照护级别,做好相应 照护级别的工作。 | | | | | |
| 4 | 具备保护患者安全的意识,防止跌倒、坠床、压力性 损伤或非计划性拔管等不良事件发生。 | | | | | |
| 5 | 悉心照看患者,有问题能及时向医务人员报告患者的 异常情况。 | | | | | |
| 6 | 工作积极主动,热情,虚心接受意见,积极配合医疗 护理工作。 | | | | | |
| 7 | 礼貌待人,微笑服务,保护患者隐私及病情,不与患 者争吵或打架。 | | | | | |
| 8 | 着装规范整洁,仪表端庄,统一穿工作服,佩戴工作 牌。 | | | | | |
| 9 | 医疗护理员服务技能熟练程度,了解科室基本医疗 常识、基础卫生知识。 | | | | | |
| 1*** | 您对医疗护理员的总体服务评价是? | | | | | |
注:
1.每月由所在科室完成一次,调查人员数不低于5人。
2.医疗护理员服务质量满意度在同一年度内累计3次低于 8*** 分的,由陪护服务机构重新组织培
训,考核合格后方可继续指派或推荐到病区提供辅助护理服务。
3.满意度调查得分<9*** 分的医疗护理员按每人每次罚款成交供应商1****** 元,罚款应在被处罚之日
起1***个工作日内缴清。
第四章 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一、评审程序和评审方法
1.资格审查
1.1响应文件开启后,磋商小组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
注: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结束前,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
(1)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2)信用查询截止时点:资格审查结束前。
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在查询网站中直接打印查询记录,打印材料作为评审资料保存。
(3)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资格审查不通过,不得
参与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
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1.2 资格审查标准为本磋商文件中载明对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条件。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凡符合磋商
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响应文件均通过资格审查。
1.3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1)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2)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取本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3)响应文件的资格证明文件缺少任一项“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资格证明文件规定的“必须提供”
的文件资料的;
(4)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出现任一项不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资格证明文件规定的“必
须提供”的文件资料要求或者无效的;
(5)同一合同项下的不同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为本项目
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
活动的。
1.4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进入符合性审查环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
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符合性审查
2.1由磋商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进行符合性审
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2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
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
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3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
者更正应当以书面形式按照磋商小组的要求作出明确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未按磋商小组的要求作出
明确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按照有利于采购人的原则由磋商小组进行判定。供应商
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若
委托代理人不是响应文件中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时,必须同时出示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供应商为自然人
的,必须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2.4商务技术评审
在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响应文件无效处理:
(1)商务技术评审
1)提供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不足;
2)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3)委托代理人未能出具有效身份证或者出具的身份证与授权委托书中的信息不符的;
4)提交的磋商保证金无效的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
5)响应文件未提供任一项“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商务技术文件中“必须提供”或者“委托时必须
提供”的文件资料;响应文件提供的商务技术文件出现任一项不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商务技术文
件中“必须提供”或者“委托时必须提供”文件资料要求的规定或者提供的商务技术文件无效。
6)商务要求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超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项数的;
7)未对竞标有效期作出响应或者响应文件承诺的竞标有效期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8)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9)响应文件中的文件资料因填写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或者出现其他情形而导致被磋商小组认定无
效;
1***)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11)属于“供应商须知正文”第7.5条情形;
12)技术要求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超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项数;
13)虚假竞标,或者出现其他情形而导致被磋商小组认定无效;
14)磋商文件未载明允许提供备选(替代)竞标方案或明确不允许提供备选(替代)竞标方案时,
供应商提供了备选(替代)竞标方案的;
15)响应文件标注的项目名称或者项目编号与磋商文件标注的项目名称或者项目编号不一致的;
16)竞争性磋商文件明确不允许分包,响应文件拟分包的;
17)未响应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
18)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5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将
资格和符合性不通过的情况告知有关供应商。磋商小组从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
单中确定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2.6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进入磋商环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重
新开展采购活动。
3.磋商程序
3.1磋商小组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确定的顺序,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
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符合磋商资格的供应商必须在接到磋商通知后规定时间内参加磋
商,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磋商的视同放弃参加磋商权利,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3.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
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可
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为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
3.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由磋商小组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
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3.4供应商必须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
者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若委托代理人不是响应文件中授权的委托代理人
时,必须同时出示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必须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参加磋
商的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的,视同退出磋商。
3.5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3.6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过程和重要磋商内容进行记录,磋商双方在记录上签字确认。
3.7磋商过程中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供应商可以在开启前补充、修改。
3.8参考《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15)
124号)的规定,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
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
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
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9对磋商过程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通过审查的合格供应商不足3
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4..比较与评价
4.1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4.2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磋商记录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磋商记
录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
4.3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
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各供应商的得分为磋商小组所有成员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
4.4由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
写评审报告。符合本章第4.3条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技术指
标优劣顺序推荐。
4.6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
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
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
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二、评审标准
5.评审依据:磋商小组将以磋商响应文件为评审依据,对供应商的技术、商务等方面内容按百分制
打分。(计分方法按四舍五入取至百分位)
|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因素具体内容 |
| 1、技术 分(满分 5***分) | (1)服务方 案分 (21分) | 服务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 ①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岗位责任制、人员考勤和录用制度、接待投诉与 回访制度、员工培训学习制度、管理员巡视监督制度等】; ②档案的建立和管理(使用人档案、投诉与回访记录、巡查及汇总记录和 其他服务活动记录及档案等); ③管理方式、工作计划和物资装备方案: ④病人护理服务方案【人员数量及调配、管理措施及工作计划等】; ③应急服务方案(人员调配、调动设备、应急措施等); ③【陪护服务智能化】信息化管理(病人线上下单、出院线上结算并对医 疗护理员工作做出点评)。 评审小组根据以上6项内容对供应商的服务方案进行打分: 一档(7分):需提供以上六个方面的服务方案内容,方案较简单,没有 实质性内容的。 二档(14分):需提供以上六个方面的服务方案内容,方案切合实际、合 理,具有可行性。 三档(21分):需提供以上六个方面的服务方案内容,方案完善、完备且科学 合理,切合实际并具有针对性,能保障采购人保洁质量要求。 |
①人员的配备,包括:各类人员数量,文化素质和专业素质、各岗人员的
配置等。②人员的培训方案。③人员的管理方案,包括:录用及考核,淘汰机
制,协调关系,服务意识等。
一档(6分):方案内容不齐全或较简单,仅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二档(9分):有岗位人员配置表,且人员配置,劳动时间安排比较合理,
(2)拟投入
有人员培训方案,有人员管理方案,能较好满足招标文件需求。
人员、劳动
三档(12分):有具体的岗位人员设置表,有人员培训方案,有人员管理
安排、时间
方案,且人员配置、人员管理方案措施合理、可行,人员素质良好,方案内容
安排方案分
全面,具有针对性。
(18分)
四档(18分):为本项目制订有人员配置方案,人员配置方案比较详细,
可行。内容应包括:各类人员数量,文化程度和专业素质、各岗人员的配置合
理。有人员培训方案,服务人员的培训满足项目实际需要。各类人员的培训有
计划、有考核方式及考核标准。有人员管理方案,项目经理经验丰富,服务人
员的管理满足项目实际需要,有考核录用制度,淘汰制度,信息反馈制度等。
一档(4分):服务方案一般、简单、基本能操作。
(3)服务承 二档(7分):服务方案详细、可行、可操作,基本满足项目需求。
诺分 三档(11分):服务方案详细、可行、针对性、可操作性强,多项优于采
(11分) 购方需求。
说明:以上各项,不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 2、商务 分(满分 5***分) | (1)相关证 书 (1***分) | (1)获得ISO45******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 (2)获得ISO9******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 (3)获得ISO14******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 (4)通过SA8*********社会责任管理体系认证的,得1分。 (5)通过GB/T3195***一2***23企业诚信管理体系认证的,得1分。 (6)通过GB/T15496一2***17企业标准体系认证的,得1分。 (7)通过ISO/ICE27******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得2分。 (8)通过RB/T3***3-2***16养老服务认证的,得2分。 (注:以上证明材料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证明材料须在有效 期内,否则不得分,签订合同前进行原件备查) |
| (2)履约能 力分 (34分) 文件)。 (6分) | (1)供应商自主开发有相关管理平台、信息化平台等系统,并获得国家 版权局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持有《敬老院养老服务管理系统》、 《居家养老服务管理系统》、《人体健康指数(亚健康指数)综合评价系统》、 《项目各子项目信息管理体系》、《健康养生大数据中老年体质参数识别过滤 智能管理系统》、《病人、老年人陪护监控服务管理系统》、《生命全周期健 康大数据采集分析管理综合服务平台》登记证书的每项得2分,满分14分。 (响应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签订合同前进行原件备查) (2)供应商自2***2***年以来获得省级或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授予的“服 务业标准化试点单位”;每个奖项得1分,满分5分(响应文件中须提供公示 (3)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服务人员获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颁发 的病患陪护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每份证书得1分,满分9分(响应文件中提 供人员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签订合同前进行原件备查)。 (4)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服务人员获得护士证的,每份证件得1分,满 分6分(响应文件中提供人员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签订合 |
| (3)业绩 | 同前进行原件备查)。 (以上须提供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不得分) 供应商提供自2***2***年以来(含2***2***年)承接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护理 服务(服务内容须包含病人护理内容)的类似项目业绩的,每项得2分,满分 6分(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有效的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
总得分=1+2
6.由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
写评审报告。符合本章第4.3条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技术指
标优劣顺序推荐(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技术得分相同的按照技术要求偏离分由高到低排序)。评
审得分、技术得分、技术要求偏离分均相同的,由磋商小组随机抽取推荐。
采购人应当确定由磋商小组推荐排名第一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排名第一成交候选人如有放弃中标、
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质量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
采购人可以按成交候选人的顺序顺位补缺。
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
(响应文件外层包装封面格式)
响 应 文 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所竞分标(如有则填写,无分标时填写“无”或者留空):
供应商名称: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不得启封
年 月 日
(响应文件封面格式)
正本/副本
响 应 文 件 (封面)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所竞分标(如有则填写,无分标时填写“无”或者留空):
供应商名称:
年 月 日
一、资格证明文件格式
1.资格证明文件封面格式:
资 格 证 明 文 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所竞分标(如有则填写,无分标时填写“无”或者留空):
供应商名称:
年 月 日
2.资格证明文件目录
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及供应商提供的材料自行编写目录(部分格式
后附)。
供应商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
供应商直接控股股东信息表
| 序号 | 直接控股股东名称 | 出资比例 | | |
| | | 身份证号码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备注 |
| 1 2 | | | | |
| 3 | | | | |
| | | | |
| | | | |
注:
1.直接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
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
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
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2.本表所指的控股关系仅限于直接控股关系,不包括间接的控股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
与公司之间的关系不属于本表所指的直接控股关系。
3.供应商不存在直接控股股东的,则填“无”。
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
供应商(盖公章):
年 月 日
供应商直接管理关系信息表
| 序号 | 直接管理关系单位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备注 |
| 1 | | | |
| 2 | | | |
| 3 | | | |
| | | |
注:
1.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
些上下级关系的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2.本表所指的管理关系仅限于直接管理关系,不包括间接的管理关系。
3.供应商不存在直接管理关系的,则填“无”。
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
供应商(盖公章):
年 月 日
竞标声明
致:(采购人名称):
我方(供应商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供应商,经营地
址
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的竞标,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成交
供应商及其竞标产品和服务,我方就本次竞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响应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2.我方不是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的供应商。
3.在此,我方宣布同意如下:
(1)将按磋商文件的约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2)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澄清或者更正公告(如有);
(3)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者资料;
(4)响应磋商文件规定的竞标有效期。
4.我方承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我方在此声明,我方在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
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
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要求对政府采购合同进行公告,
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我方就对本次响应文件进行注明如
下:(两项内容中必须选择一项)
囗我方本次响应文件内容中未涉及商业秘密;
囗我方本次响应文件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有:
7.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邮政编号:
电话/传真: 电子函件:
开户银行: 账号:
8.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者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者
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特此承诺。
注:如为联合体竞标,盖章处须加盖联合体各方公章并由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签署,
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盖章):
供应商(盖公章):
年 月 日
二、商务技术文件格式
1.商务技术文件封面格式
商 务 技 术 文 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所竞分标(如有则填写,无分标时填写“无”或者留空):
供应商名称:
年 月 日
2.商务技术文件目录
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及供应商提供的材料自行编写目录(部分格式
后附)。
无串通竞标行为的承诺函
一、我方承诺无下列相互串通竞标的情形:
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竞标事宜;
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
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
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
二、我方承诺无下列恶意串通的情形:
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并修
改其响应文件;
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
3.供应商之间协商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采购活动;
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然后再参加竞标;
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
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
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以上情形一经核查属实,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者免除法
律责任的辩解。
供应商(盖公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身份证号码:
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件: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供应商(盖公章):
年 月 日
注:自然人竞标的无需提供;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时,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指
负责人。
授权委托书
(非联合体竞标格式)
(如有委托时)
致:(采购人名称):
我 (姓名) 系 (供应商名称) 的(O法定代表人/口负责人/口自然人本人),
现授权(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 项目的竞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
针对上述项目的所有采购程序和环节的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我方对委托代理人的签字事项负全部责任。
本授权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委托代
理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盖章):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供应商(盖公章):
年 月 日
注:1.法定代表人必须在授权委托书上亲笔签字或者盖章,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授权委托书
上亲笔签字,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2.法人、其他组织竞标时“我方”是指“我单位”,自然人竞标时“我方”是指“本人”。
商务要求偏离表
注:
1.说明:应对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的条款逐条作出明确响应,并作出偏离说
明。
2.供应商应根据自身的承诺,对照磋商文件要求在“偏离说明”中注明“正偏离”、“负偏
离”或者“无偏离”。既不属于“正偏离”也不属于“负偏离”即为“无偏离”。
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
供应商(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技术要求偏离表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
分标号:
注:
1.说明:应对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的技术要求逐条作出明确响应,
并作出偏离说明。
2.供应商应根据自身的承诺,对照磋商文件要求,在“偏离说明”中注明“正偏离”、
“负偏离”或者“无偏离”。既不属于“正偏离”也不属于“负偏离”即为“无偏
离”。
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
供应商(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格式
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
所竞分标: 分标
| 姓名 | 职务 | 专业技术资格(职 称)或者职业资格 或者执业资格证 | 证书编号 | 参加本单位 工作时间 | 劳动合同编号 |
| | 或者其他证书 | | | |
| | | | | |
| | | | | |
注:
1.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供应商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式自行制表填写。
2.供应商应当附本表所列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
供应商(盖公章): 日 期:
质疑函(格式)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采购人名称:
质疑事项:
口采购文件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口采购过程
囗成交结果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2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
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
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4.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5.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
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投诉书(格式)
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
供应商:
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被投诉人1: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被投诉人2:
相关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的名称:
采购项目的编号:
采购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招标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
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
三、质疑基本情况
投诉人于 年 月 日,向 提出质疑,质疑
事项为:
采购人/代理机构于 年 月 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
出答复。
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
投诉事项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投诉事项2
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说明:
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
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
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
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
4.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
6.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
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第六章 合同文本
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条款和乙方响应文件及其承
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
1、项目一览表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服务内容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 1 | | | | | |
| 合计金额大写:人民币 (¥) | ) |
第二条 服务质量保证
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及服务内容必须与响应承诺相一致,且满足项目实施要求,有国家强制性标准的,
还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规定,没有国家强制性标准但有其他强制性标准的,必须符合其他强制性
标准的规定。
1、所有上岗的医疗护理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人员上岗。
2、实行“院部一陪护公司一科室”三级质量控制体系:
(1)一级质控:科室每月对护理员资质、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引导患者或家属扫码进行满意度调查。
(2)二级质控:陪护组长每日上午、下午各检查一次,片区主管对每月进行工作质量检查;
(3)三级质控:护理部每季度对护理员资质、服务质量进行督查,确保服务质量。
3、被考核人员单次考核得分<9*** 分为不合格,同一被考核人员一年内累计考核不合格达3次,
由陪护服务机构重新组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继续指派或推荐到病区提供辅助护理服务。
4、被考核人员得分<9*** 分的医疗护理员按每人每次罚款成交供应商1****** 元,罚款应在被处罚之日
起1***个工作日内缴清。
5、因被患者或患者家属(经授权的)投诉至所在科室且投诉成立的医疗护理员按每人每次处罚乙方
3****** 元,罚款应在被处罚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缴清。
6、重症医学科、新生儿科患者服务特殊,主要由甲方医护人员提供服务,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派遣护
理员协助服务,由此产生的医疗费用由甲方按照国家相关医疗服务价格标准进行收取,患者或家属(委
托人)无需另外向乙方缴纳服务费用。因甲方重症监护病房及新生儿病房需要特殊护理服务项目的病例
极少,且不涉及关键服务内容。当需要乙方派遣护理员协助服务时,乙方应保证免费提供协助服务。
第三条 权利保证
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服务在使用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
及其他合法权利,且所有权、处分权等没有受到任何限制。
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者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
纸、样品或者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
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乙方的保密义务(患者的基本信息、病情等个人隐私)持续有效,
不因为本合同履行终止、解除或者无效而解除。
3、乙方为患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若患者与乙方存在纠纷,应当由患者与乙方协商解决,与甲方无关。
第四条 交付和验收
1、服务期限: 服务地点:百色市妇幼保健院
2、乙方应按响应文件的承诺向甲方提供相应的服务,并提供所服务内容的相关技术资料。
3、乙方提供不符合响应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服务成果,甲方有权拒绝接受。
4、乙方完成服务后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甲方应在收到通知后七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逾
期不开始验收的,乙方可视同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由甲乙双方签署验收单并加盖采购人公章,甲乙双
方各执一份。
5、甲乙双方应按照双方合同、响应文件验收。
6、甲方在初步验收或者最终验收过程中如发现乙方提供的服务成果不满足响应文件及本合同规定
的,可要求乙方限时整改,验收合格后乙方才能继续提供服务。
7、甲方验收时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的,乙方应自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五个工作日内及时予以解决,
否则甲方有权不出具服务验收合格单。
第五条 服务及培训
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甲方要求为患者提供相应的服务。
2、甲方应提供必要测试条件(如场地、电源、水源等)。
3、乙方自行负责有关人员的培训,培训需要在有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培训合格要有国家认证的上
岗证件。
第六条 服务费用
1、根据病人的病情及需求,患者或家属自愿原则购买并签订相关服务协议,由乙方工作人员为患者
提供医疗护理员辅助护理服务。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或承担任何有关的费用。
2、重症医学科、新生儿科患者服务特殊,主要由采购人医护人员提供服务,必要时可要求服务商派
遣护理员协助服务,由此产生的医疗费用由采购人按照国家相关医疗服务价格标准进行收取,患者或家
属(委托人)无需另外向服务商缴纳服务费用。
第七条 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或者违反合同项下所作保证的,应向对方
承担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已产生的损失等责任。
2、乙方未按本合同和响应文件承诺提供服务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壹万元整
(¥1************.******)o
3、因某一方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该方应当对另一方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
或者补偿。
4、其他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
第九条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
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一百二十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条 合同争议解决
1、因服务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进行鉴定。服务符合标准的,鉴定
费由甲方承担;服务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者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
能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一条 合同生效及其它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委托代理人签字的需后附授权
委托书,格式自拟)。
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者补充的,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方可作为主合同不
可分割的一部分。
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第十二条 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
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
者终止。
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3、年度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4、对国家有政策性改变的,按最新的政策执行。
第十三条 签订本合同依据
1、成交通知书;
2、商务要求偏离表和技术要求偏离表;
3、服务方案;
4、响应文件中的其他相关文件。
5、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者不一致之处,以上述文件的排列
顺序在先者为准。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采购代理机构执壹
份。
| 甲方:(章) 年月日 | 乙方:(章) 年月日 |
| 单位地址: | 单位地址: |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 电话: | 电话: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 邮政编码: | 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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