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国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名称: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法院移动办公办
案租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FCZC2025-C3-990124-GXGL
采购单位: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法院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国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5 年 9 月 28 日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1 第二章 采购需求.......................................................................................3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9 第四章 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26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31 第六章 合同文本“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平台合同编号:..........54 第七章 质疑、投诉材料格式................................................................ 58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法院移动办公办案租赁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 项目概况 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法院移动办公办案租赁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西政采云平台获取竞争 性谈判文件,并于 2025 年 10 月 13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CZC2025-C3-990124-GXGL
项目名称: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法院移动办公办案租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玖拾肆万伍仟元整(¥
***.00)
最高限价:同采购预算价
采购需求:移动办公办案租赁服务,具体采购需求详见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 2 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 年 9 月 28 日至 2025 年 10 月 11 日,每天上午 8:00 至 12:00,下午 15:00 至 18:00(北京 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西广西政采云平台
方式:①本项目由投标人登录“广西政采云平台”填写获取招标文件信息并获取采购文件。②投标人 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未注册的投标人可登录广西政采云平台进行注册,如在操 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者需要技术支持,请致电政采云客服热线:400-881-7190。③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 人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售价:0 元
1
四、响应文件提交
时间:2025 年 10 月 13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西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广西政采云平台 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五、开启
时间:2025 年 10 月 13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广西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政府采购开评标室 2】在线解密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网上公告媒体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防 城港)上发布。
2.监督部门:防城港市财政局
电话:0770-6102319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法院
地 址:防城港市防城区嘉园街
联系方式: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国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防城港市防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大门直入 50 米
联系方式:0770-32362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及电话人:
*** ***
采购人: 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法院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国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5 年 9 月 28 日
2
第二章 采购需求
说明:
1.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1)本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所称中小企业必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 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
(2)服务项目中包含货物的,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 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和《关于 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的规定,采购需求中的产品 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标注“★”的,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所竞标产品 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如本项目包含 的配套货物属于品目清单内非标注“★”的产品时,应优先采购,具体详见“第四章评审程 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2.“实质性要求”是指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者已经指明 不满足按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条款。
3.如供应商竞标产品存在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或者专利成果行为的,应承担相应法律责 任。
4.所属行业依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的有关规定执行。采购内容所 属行业:信息传输业。
5.预算金额:
***.00 元。
| 序 号 | 服务项目 | 数 量 | 技术服务参数及要求 |
| 1 | SIM 卡租赁服 务 | 160 项 | 提供 5G 上网套餐的 SIM 卡服务,租期 24 月,每张卡每月包含≥150GB 国内流 量,实行当月流量不清零、不限速,流量可累计到次月,套餐流量超支后不限 速的服务。 |
| 2 | 移 动 办 公 办 案 定 制 化 开 发服务 | 1 项 | 具体包含如下服务内容: (一)提供不少于 104 台满足移动办公办案平台性能要求的运行对象,应 具备相应的功能要求,独立的操作系统及延伸的技术。 (二)提供移动办公办案运行对象应用的基础数据高速流量服务;(三)提供定制化移动办公办案运行对象使用服务,移动办公办案服务的 运行对象应满足单系统全网通安全应用,同时支持法院专用的安全系统以及标 |
3
| | | 准安卓系统。 (四)运行对象操作系统必须承诺支持对采购人现有移动办公业务应用的 兼容性,交付前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进行系统软件兼容性适配测试,预 装采购人指定的 APP 软件; (五)运行对象操作系统软件可持续升级,但不能影响移动办公安全接入 的权限配置、数据安全和管理策略; (六)采购人有权要求运行对象出厂预装法院机关定制的开机画面或动 画。 |
| ▲商务条款要求 |
| 基本要求 | 1、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2 年。 2、提交服务成果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30 个日历日内提供服务所涉及的全部内容交货、安装调试完毕,所有服务内容必须提交使用。 3、服务成果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合同签订时间: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25 个日历天内。 |
| 报价要求 | 磋商报价包含完成本次项目采购服务所需所有费用,包人员、技术支持、售后服务、必要的 保险费和各项税费等费用, 服务期间产生的其他费用由成交人自行承担。 |
| 合同签订 | 成交供应商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25 个日历天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逾期视为放弃成交 资格。 |
| 付款条件 | 一次性付款,该服务项目调试完毕验收后支付总金额的 100%。成交人收款时应开具正规发票 给采购人。 |
| 服务要求 | 1、成交方需提供现场培训服务。 2、响应制度:在接到采购人故障报修通知后 2 小时内作出有效回应,24 小时内到达现场提 供服务(在质保期内提供免费服务),排查问题消除故障。用户有关运行对象的任何故障和 咨询,在 2 小时内做出相应的答复。用户在操作、维护、保养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可以随时 咨询,服务工程师随时为用户服务。 3、质保服务:项目整体质保不少于 2 年,移动办公办案运行对象的质保期内,全国联保,按国家有关规定实行产品“三包”服务,如因质量或故障问题,由指定售后服务机构办理检 测手续,凭维修中心或特约维修点的质量检测证明。若运行对象在 15 天内出现非人为损坏 的性能故障,成交供应商提供更换同型号同规格;若运行对象 15 天以上且在质保期内,运 行对象非因人为及不可抗拒因素的原因而引起损坏或质量问题,成交供应商必须免费予以技 术服务、维修或更换;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 |
4
| 其他要求 | 1、在磋商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成交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 2、若成交人所供服务不按采购文件要求及响应文件的承诺履约,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供应商需承诺所提供的服务或产品不会发生任何的知识产权或经营权的纠纷和第三方提 出侵犯其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或设计权的纠纷。供应商应对采购内容所涉及的专利承担 责任,并负责保护业主的利益不受任何损害。一切由于文字、商标、技术和软件专利授权引 起的法律裁决、诉讼和赔偿费用均由成交人负责。所使用的服务运行对象、服务技术、材料 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 4、竞标时必须明确用于提供服务的运行对象的品牌型号及参数,并保证与广西法院审判办 公系统能无缝对接。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
5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一节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具体要求 |
| 3.1 | 供应商资格条件 |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详见公告。 |
| 5.1 | 是否接受联合体竞标 | 分标 1: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
| 5.2 | 联合体竞标要求 | 无 |
| 6.1 | 是否允许分包 | ☑ 不允许分包 □允许分包 分包内容:。 分包金额或者比例:。 |
| 12.1.1 | 资格证明文件组成 | 1、投标人为法人(负责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 件(如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负责人)证书或者执业许可证等),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 效响应处理) 2.投标人根据防财监〔2023〕58 号文要求提供的《防城港市政府采购 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附后);(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 应处理) 3、投标人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 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4、投标资格声明(格式附后);(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 应处理) 5、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根据招标公告对应的特定资格要求及特定条 件设置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 (如有要求时,必须提供,否则作无 效投标处理)除招标文件规定必须提供以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 证明材料。 注:1. 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2.投标资格声明必须在规定签章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作无效投标 处理。 3.投标人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必须在规定签章处加盖投标人公 章,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
| 12.1.2 | 商务文件组成 | 1.无串通竞标行为的承诺函;(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有效身份证 正反面复印件;(除自然人竞标外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 理)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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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件;(委托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4.商务条款偏离表;(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5.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注: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及 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扫描件的,必须加盖供 应商电子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
| 技术文件组成 | 1.服务需求偏离表;(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项目实施方案; 3.售后服务方案; 4.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 5.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注:1.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扫描件的,必须加盖供 应商电子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
| 12.1.2 | 报价文件组成 | 1.响应函;(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响应报价表;(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中小企业声明函。 |
| 12.2 | 响应文件电子版要求 | 1.响应文件电子版要求:按照本采购文件“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编写(第 五章未附格式的,由供应商自行拟定),不可涂改并在规定加盖公章处加 盖电子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2.响应文件电子版密封方式:电子响应文件通过平台有效 CA 加密后在“广 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平台投送。(操作方式见公告附件“电子响应文件制 作与投送教程” ) |
| 15.2 | 响应报价要求 | 响应报价必须包含满足本次竞标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服务,以及伴随 的货物和工程(如有)的价格;包含竞标服务、货物、工程的成本、运输(含保险)、安装(如有)、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税费等所有 费用。(采购需求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
| 16.2 | 竞标有效期 | 自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 60 日。 |
| 17.1 | 磋商保证金 | 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
| 20.1 | 首次响应文件提交起 止时间 | 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
| 首次响应文件提交地 点 | 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
| 20.6 | 备份响应文件 | 本项目不接受备份响应文件。 |
| 21 | 首次响应文件的退回 | 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
| 26.2 | 负偏离要求 | 商务条款评审中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为 0 项。 服务需求评审中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为 3 项。 |
| 磋商的顺序 | □按照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顺序,通知磋商时,若某供应商不在通知现场 时,该供应商排序到最后磋商,按照签到的顺序由其下一位供应商先参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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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磋商。 ☑ 随机排序。 参与磋商前,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必须向磋商小 组出示本人有效证件原件<有效证件可以是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明)、机 动车驾驶证、社会保障卡或者护照的其中一项>,若参与磋商的委托代理人 不是响应文件中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时,必须同时出示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负 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否则磋商小组将拒绝其参与磋商。 |
| 28 | 履约保证金 |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
| 29.5 | 签订合同携带的材料 | 按采购人要求提供 |
| 31.2 | 接收质疑函方式 | 以书面形式 |
| 质疑联系部门及联系 方式 | 广西国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防城港分部;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防城港市防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大门直入 50 米 |
| 现场提交质疑办理业 务时间 | 质疑期内每个工作日 09 时 00 分到 12 时 00 分,15 时 00 分到 17 时 30 分 |
| 31.6 | 受理投诉方式 | 1、受理方式:纸质方式受理,投诉书正、副本(经过质疑的事项才可投诉)。 2、邮寄地址: 名称:防城港市财政局 电话:0770-6102319 |
| 33 | 采购代理费 | 是否收取采购代理费: ☑ 是□ 否 2.采购代理费支付方式: ☑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向采购代理 机构支付。□采购人支付。 3.采购代理费收取标准: 按《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 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 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 号)收取。 4. 采购代理费收取银行账户 开户户名:广西国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防城港分公司 开户银行:防城港防城国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银行账号:6121 0101 3020 27926 |
| 34.1 | 解释 | 解释权:构成本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除磋商 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竞标阶段的规定,按更正公告(澄清公告)、竞争性磋商公告、供应商须知、采购需求、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 准、响应文件格式、合同文本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 项的规定或者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 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更正公告(澄清公告)与 同步更新的磋商文件不一致时以更正公告(澄清公告)为准。按本款前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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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法律责任:本采购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 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编制,参与本项目 的各政府采购当事人依法享有上述法律法规所赋予的权利与义务。 |
| 34.2 | 其他 | 1.本磋商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公章”是指根据我国对公章的管理规定,用供应商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印章,除本磋商文件有特殊规定外,供 应商的财务章、部门章、分公司章、工会章、合同章、竞标/投标专用章、业务专用章及银行的转账章、现金收讫章、现金付讫章等其他形式印章均 不能代替公章。 2.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时,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指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磋商文件所称负责人是指参加竞标的其他组织营 业执照上的负责人,本磋商文件所称自然人指参与竞标的自然人本人。3.本磋商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签字”是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委托代理人亲自在文件规定签署处亲笔写上个人的名字的行为,私章、签字章、印鉴、影印等其他形式均不能代替亲笔签字。 4.自然人竞标的,磋商文件规定盖公章处由自然人摁手指指印。 5.本磋商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以内”“届满”,包括本数;所 称的“不满”“超过”“以外”,不包括本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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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供应商须知正文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 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磋商小组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关于政府 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 定的约束和保护。
1.2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的所有采购程序和环节(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定义
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政府采购集中采购机构和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理机构。
2.3“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4“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
2.5“竞标”是指供应商按照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或者邀请函规定的方式获取磋商文件、提交响应文 件并希望获得标的的行为。
2.6“响应文件”是指:供应商根据本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包含资格证明、报价商务技术等所有内容的文件。2.7“实质性要求”是指磋商文件中已经指明不满足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 离的条款,或者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
2.8“正偏离”,是指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中有关条款作出的响应优于条款要求并有利于 采购人的情形。
2.9“负偏离”,是指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中有关条款作出的响应不满足条款要求,导致 采购人要求不能得到满足的情形。
2.10“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是指采购需求中的不属于“实质性要求”的条款。
2.11“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2.12“首次报价”是指供应商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中的报价。
2.13“评审报价”是指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并经修正(如有)和政策功能价格扣除(如有)后的价格。
3.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磋商费用
供应商应承担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勘查现场、编制和提交响应文件、参 加磋商与应答、签订合同等,不论竞标结果如何,均应自行承担。
5.联合体竞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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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竞标,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5.2 如接受联合体竞标,联合体竞标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5.3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第九条规定,接受大中型企业与 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采购 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的报价给予 2%-3%(工程项目为 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 审。组成联合体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 除优惠政策。
6.转包与分包
6.1 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本项目不允许违法分包。
6.2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第九条规定,允许大中型企业向 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 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2%-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接受 分包的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7.特别说明
7.1 如果本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供应商或制造商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材料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必须为供应商或者制造商所拥有或自身获得 。
7.2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 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7.3 供应商在竞标活动中提供任何疑似虚假材料,将报监管部门查处;签订合同后发现的,成交供应商 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 事责任。
7.4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 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 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 人员应当回避。
7.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竞标,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者不同供应商报名的 IP 地址一致的;或者编 制响应文件硬件设备 CPU 编号、硬盘编号、网卡地址一致的情况。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竞标事宜;
(3)不同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11
(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
7.6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行为,将报同级监督管理部门:
(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响应文件;(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
(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报价,或者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事先约定轮流以高价位或者 低价位成交,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然后再参加竞标;
(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
(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 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二、磋商文件
8.磋商文件的构成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章 采购需求;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第四章 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第六章 合同文本;
第七章 质疑、投诉材料格式。
9.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9.1 .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准备电子磋商响应文件:
9.1.1 电子响应文件按广西政采云平台要求及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具 体 操 作 流 程 可 参 考 《 政 府 采 购 项 目 电 子 交 易 管 理 操 作 指 南 - 供 应 商 》 , 指 南 可 在“http://www.ccgp-guangxi.gov.cn/PurchaseAdvisory/ImportantNotice/2866753.html”下 载。
▲9.1.2 磋商响应文件启用顺序和效力:磋商响应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磋商响 应文件、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若磋商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可以以电 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作为依据,若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与广西政采云平台上传的电子磋商响 应文件被识别为不一致的,以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作为评审依据;磋商供应商按时在线解密 响应文件的,以在线解密的响应文件作为评审依据。若磋商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 密失败且未提供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视为响应文件撤回。
9.2 磋商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的要求对竞争性磋商电子响应文件进行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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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磋商供应商提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以及磋商供应商与本公司和采购人就有关磋商 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磋商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可以使用别的语言,但其相应内容必须附有中文翻译文本,在解释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时以翻译文本为主。
9.4 磋商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澄清、更改、补 充、答疑等内容),承诺并履行本文件中各项条款规定及要求 。
9.5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必须按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澄清、更改、补充、答疑 等内容及附件进行编制。
9.6 如因磋商供应商只填写和提供了本文件要求的部分内容和附件,而给磋商小组评审造 成困难,其可能导致的结果和责任由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
9.7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应分为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文件和 技术文件三个部分组成。
计量单位
10.1 除技术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文件所要求使用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响应文件有效期
11.1 响应文件有效期按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期限,有效期不足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11.2 未成交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均应保持有效。
11.3 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磋商保证金
12.1 供应商必须按须知前附表的规定交纳磋商保证金,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2.2 磋商保证金交纳方式:按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12.3 磋商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按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12.4 磋商保证金:详见须知前附表。
12.5 磋商保证金的退还均以转账形式退回到供应商银行账户。
12.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12.6.1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12.6.2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12.6.3 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12.6.4 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12.6.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3磋商报价要求:见本须知前附表。响应文件的份数、封装
14.1 磋商响应文件的封装
14.1.1. 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中须加盖供应商公章部分均采用 CA 签章,并根据“政府采购 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及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磋商响应 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以便磋商小组在评审时,点击评分项可直接定位到该评分项内容。如对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某项要求,供应商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未能关联定位提供相应的内容与其对 应,则磋商小组在评审时如做出对供应商不利的评审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如 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磋商响应文件被误读、 漏读,或者在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部位 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4.1.2. CA 签章上目前没有法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信息,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文件 中涉及到签字的位置线下签好字然后扫描或者拍照做成 PDF 的格式即可。
14.2 磋商响应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 字。磋商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响应文件的递交
15.1 所有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应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前上传递交至广西政采 云平台。
15.2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后 60 天内有效。
电子响应文件的相关说明
(1)供应商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 要求编制并加密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磋商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完成磋商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磋商 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磋商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磋商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磋商响应文件。磋商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2)如有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延长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的 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的约束。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 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 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14迟交的响应文件
采购代理机构拒绝在其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收到的任何响应文件。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承诺并履 行本文件中各项条款规定及要求。
响应文件必须按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通知及附件进行编制。
如因供应商只填写和提供了本文件要求的部分内容和附件,而给评审造成困难,其可能导致的 结果和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一.响应文件评审程序磋商小组组建
18.1 成立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 3 人以上单数组成,具体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 2/3。采购人代表不 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 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或者服务采购项目,或者达到公开招标规 模标准的政府采购工程,经批准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的,磋商小组由 3 人以上单数组成。
18.2 评审专家应当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属于市场竞 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或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或情况特殊、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 合适的评审专家的项目,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可以自行选定评审专家。技术复杂、专业性强 的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 1 名法律专家。评审程序
19.1 采购代理机构向磋商小组移交接收所有的响应文件。
19.2 磋商小组评审响应文件
磋商小组对供应商资格条件和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对资格条件不 符合的供应商或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 应商。
19.3 澄清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 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 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 性内容。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
15
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 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19.4 磋商
19.4.1 磋商时间及地点:按须知前附表规定。
19.4.2 供应商参加需要携带的材料:按须知前附表规定。
19.4.3 磋商小组按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顺序,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 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符合磋商资格的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磋商的,视同放弃参加磋商权利,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 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 人代表确认。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 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 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参加磋商 的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的,视同放弃提交权利,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过程和重要磋商内容进行记录,磋商双方在记录上签字确认。
特别说明:政采云公司如对电子化磋商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
澄清有关问题。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 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磋商小组专家签字)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 人签字或盖章确认,且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该澄清、说 明或者纠正是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19.4.4 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名单。磋商小组将所有通过资格性审查及符合性审查的供应 商确定为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19.4.5 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 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组织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19.4.6 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19.4.7 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19.4.8 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19.4.9 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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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10 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19.4.11 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 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 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
19.4.12 进行评磋商小组对磋商资格条件及响应文件审,并从符合竟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 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 3 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符合财库〔2014〕214 号《政 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一项(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情形的,确定 不少于 2 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资格条件不符合的供应商或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 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
19.4.13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 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 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 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9.4.14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在政采云在线评标系统向 供应商发起在线询标澄清。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 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磋商主要内容及程序:
1. 就本项目各类报价进行磋商;
2. 就本项目的服务承诺进行磋商;
3. 就本项目的质量要求进行磋商并对其作出相关承诺。
19.4.15 磋商评审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 供应商的技术服务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19.5 最后报价
19.5.1 (1)采购组织机构在平台开启新一轮报价,供应商点击【报价】,参与报价。在 报价页面填写最终报价、项目负责人等信息,生成报价文件。生成报价文件后,供应商需报价 文件进行 CA 签章。
(2)修改报价文件:生成报价文件后,报价栏内容都置灰,无法编辑,如供应商需要修改,可点击【重新编辑】,进行修改。
(3)提交报价文件:确认报价文件后,点击右上角【提交】,提交报价文件。
19.5.2 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 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 3 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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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3 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 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 3 家以上 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密封提交最后报价。供应商未在规定 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视同放弃最后报价权利。
19.5.4 属于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 价的供应商可以为 2 家。
19.5.5 根据财库【2015】124 号《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有关问题的通 知》的规定,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 2 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 1 家的,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或者采购代 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9.5.6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9.5.7 已经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保证金。
19.5.8 响应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磋商活动终止。
19.5.9 低于成本报价
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的总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的总报价或者明显低于采购预 算价,有理由怀疑其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 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作该供应商报价以低于成本价,其响应文件无效。最终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不得再与供应商进行任何形式的商谈评审与比较
21.1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 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21.2 评审原则。磋商小组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 透露任何与评审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审的正常进行。
21.3 评标办法及标准详见第四章。
18
13. 在评审过程中出现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均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形时,由磋商小组现场协 商解决,协商不一致的,由全体磋商小组投票表决,以得票率二分之一以上专家的意见为准。
14. 特别说明:
23.1 供应商磋商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供应 商磋商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或必须为本法人或控股公司正式员工)。
23.2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 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23.3 供应商在磋商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磋商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 现的,成交供应商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 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23.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不同供应商报名的 IP 地址一致 的;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
(3)不同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
(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供应商的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
23.5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行为:
(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并修 改其响应文件:
(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
(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 动;
(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报价,或者在采购项目中事先约定轮流以高价 位或者低价位成交,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然后再参加磋商;
(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
(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 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2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 19
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5.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 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4.1 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4.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4.3 除本须知 19.5.4、19.5.5 及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 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 3 家的。
16. 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 活动,通知所有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送本级财政 部门。
二.确定成交供应商办法及结果公告
17. 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 代理机构提交的评审报告后,2 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确定成交供应 商。
18.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 2 个工作日内,在磋商公告发布媒体上公告成 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采购人或采购代理发出成交通知书前,应当对成 交供应商信用进行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 应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 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被取消成交资格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
以上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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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履约保证金
19. 本项目无履约保证金
四.签订合同
20. 根据《广西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和《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 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 号)等相关政策的要求,为了提高采购时效,压缩采购合同 签订时间,成交供应商自接到成交通知书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1. 如成交供应商不按成交通知书的规定签订合同,则按成交供应商违约处理。
22. 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成交供应商之后 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采购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23. 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规定,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 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 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五.适用法律
24. 采购当事人的一切活动均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 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规定。
六.其它内容
25. 代理服务费
见本须知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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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询问、质疑和投诉
27.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36.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 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 疑。具体计算时间如下:
(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 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36.2 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明确的请求、必要的证明 材料,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必须在法定 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 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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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第一节 评审程序和评审方法
一、评审依据及方式
1、评审依据:磋商小组以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为评标依据,对供应商的最终报价、技术方案、项目实施方案、信誉业绩等方面内容按百分制打分。
2、评审方式:以封闭方式进行评标。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采购单位和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成员要严格遵守 政府采购相关法律制度,依法履行各自职责,公正、客观、审慎地组织和参与评审工作。
二、评审办法
(一)对进入详评的,采用综合评分法。
(二)计分办法(按四舍五入取至小数点后二位)
| 序 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因素具体内容 | 分值 |
| 1 | 价格分 | 价格分计算公式: (1)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 令),投标单位认定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以投标文件提供的符合规定的有关 证明材料为准),并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 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不包括使用大型企 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对投标价给予 10 % 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 报价,即评标报价=投标价×(1-10%);除上述情况外,评标报价=投标 价。 投标产品提供企业按《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认定为监狱企业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 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 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 业的证明文件。 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提供单位按《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 通知》(财库〔2017〕141 号)认定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在政府采购活 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 2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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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以进入评标的最低的评标报价为 20 分。 投标人最低评标报价金额(元) (3)某投标人价格分 =×20 分 某投标人有效评标报价金额(元) 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 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应当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 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
| 2 | 技术分 | 评审因素 | 70 分 |
| 2.1 | 技术方案 分 | 由磋商小组根据各竞标人的技术方案集体讨论确定竞标人所属档次 后,在相应档次内由评委独立打分。 一档(5分):能够理解本项目的特点,提出了基本可行的技术方案。二档(10分):满足招标文件基本要求,同时能够较准确理解本项目的特 点;提出比较完整可行的技术方案。 三档(15分):在第二档基础上,准确理解本项目的特点;较好地把握本 项目的技术重点、难点和要点;同时提出完整可行的技术方案,且能详 细介绍本项目解决方案,解决方案包括项目现状、项目需求、技术关键 点、网络组网技术方案等。 | 15 分 |
| 2.2 | 流量服务 分 | 一档(5分):高标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不少于150GB/人/月的高 速数据流量服务,提供不少于1200 分钟/人/月的国内通话服务。二档(10分):完全满足在三档基础上,提供不少于150GB/人/月的高速 数据流量服务,提供不少于1800分钟/人/月的国内通话服务。 三档(15分):深度契合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不少于150GB/人/月的高速 数据流量服务,提供不少于2000分钟/人/月的国内通话服务,加200条短 信/人/月。 | 15 分 |
| 2.3 | 实施方案 分 | 由磋商小组根据各竞标人的实施方案集体讨论确定竞标人所属档次 后,在相应档次内由评委独立打分。 一档(5 分):提供实施方案,但方案较为简单,基本满足招标文件 要求。且为该项目配备项目经理 1 人,要求具备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资 质证书;技术经理 1 人,要求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中级)资质证 书。至少 1 名技术人员具有注册信息安全工程师 CISE 证书或注册信息安 全专业人员 CISP 证书。 二档(10 分):在满足一档的基础上,提供的实施方案对项目环境及 情况把握较为准确,建设思路较为清晰,方案具有一定的整体性和可靠 性,方案表述较为清晰、完整,措施较为具体有效。且项目经理同时具 有通信类工程师证书(中级及以上);投入技术人员增设:a.至少 1 名 | 2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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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技术人员具有软件设计师(中级)或软件设计师(高级)证书;b、至少 1 名技术人员具有网络工程师(中级)或网络工程师(高级)证书。 三档(15 分):在满足二档的基础上,对项目总体有较好的认识,建 设思路清晰,项目实施组织方案较为完整,能较为详细地说明各个阶段 工作安排和进度计划,实施方案较为成熟,有一定的针对性。且项目经 理同时具有通信类高级工程师证书。 四档(18 分):在满足三档的基础上,提供的实施方案对项目环境及 情况把握准确,建设思路清晰,方案具有先进性、整体性、可靠性,方 案表述清晰、完整,措施具体有效。项目经理同时具有通信类高级工程 师证书和网络安全技术Ⅰ级证书或网络安全技术更高级别的证书;投入 技术人员增设:具备设备管理测评证书 2 人。 五档(20 分):在满足四档的基础上,对项目总体有深刻认识,建设 思路清晰,项目实施组织方案完整,能详细说明各个阶段工作安排和进 度计划,实施方案成熟,有针对性,并对可能出现的问题有预判和解决 方案。项目经理同时具有通信类高级工程师证书和网络安全技术级Ⅰ证 书或网络安全技术更高级别的证书;投入技术人员增设:至少 1 人具有 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高级)资质证书。 注:不提供项目实施方案的得0分,评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 独立进行打分。(需提供供应商或供应商上级机构人员有效证书复印件 及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缴纳社保记录。) | |
| 2.4 | 售后服务 方案分 | 由磋商小组根据各竞标人的售后服务方案集体讨论确定竞标人所属 档次后,在相应档次内由评委独立打分。 一档(5 分):服务期内投标人方案描述包括售后服务支持、服务流程、维修期限、响应时间、应急预案、故障解决、培训计划等方面内容,方 案总体描述一般,可操作性、先进性、完整性一般,基本能够满足招标 文件要求,且在本市辖区内设立自有服务网点(属于本法人或负责人)或承诺成交后 10 天内设立;(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营业执照或房屋租 赁合同、不动产登记证等复印件); 二档(10 分)满足一档要求的基础上,服务期内投标人方案描述包括售 后服务支持、服务流程、维修期限、响应时间、用户回访、保密承诺、故障解决等内容,表述较详细,可操作性、先进性、完整性较强;培训 计划或方案能够满足对采购服务的基本维护。拟投入本项目运维负责人 1 人(同时具有高级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高级网络信息安全工程师 证书);拟投入本项目服务人员至少 5 名。且在本市辖区内设立不少于 15 个自有服务网点(属于本法人或负责人)或承诺成交后 10 天内设立;三档(15 分)满足二档要求的基础上,服务期内投标人方案描述包括售 后服务支持、服务流程、维修期限、响应时间等,在本市辖区内设有区 | 20 分 |
25
| | 县两级服务机构,具备一定网络维护经验,提供用户回访、保密承诺、故障解决等内容,表述清晰,方案可操作性、先进性、完整性良好;培 训计划或方案能够结合行业常见技术,培训内容较充实。拟投入本项目 运维负责人 1 人(同时具有高级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高级网络信 息安全工程师证书、大数据高级工程师);除运维负责人外,拟投入本 项目运维服务团队不少于 10 人,至少 1 人具备数字化信息通信项目经理 证书;至少 1 人具备通信工程类专业(职称或资格)证书,至少 1 人具 备大数据工程师证书。且在本市辖区内设立不少于 25 个自有服务网点(属 于本法人或负责人)或承诺成交后 10 天内设立; 四档(18 分)满足三档要求的基础上,服务期内投标人方案描述包括售 后服务支持,在本市辖区内设有市县乡镇三级服务机构,具备丰富网络 维护经验,服务流程和提供详细用户回访、保密承诺、故障解决等内容,表述详细具体,方案可操作性、先进性、完整性较强;培训计划或方案 能够结合当前较先进技术,培训内容系统详实。拟投入本项目运维负责 人 1 人(同时具有高级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高级网络信息安全工 程师证书、大数据高级工程师);除运维负责人外,拟投入本项目运维 服务团队不少于 15 人,至少 2 人具备数字化信息通信项目经理证书;至 少 2 人具备通信工程类专业(职称或资格)证书,至少 2 人具备大数据 工程师证书。且在本市辖区内设立不少于 30 个自有服务网点(属于本法 人或负责人)或承诺成交后 10 天内设立。 五档(20 分)满足四档要求的基础上,服务期内投标人方案描述包括售 后服务支持,在本市辖区内设有完善的市县乡镇三级服务机构及覆盖社 区的延伸服务点,具备卓越网络维护经验,服务流程,提供全面、细致 的用户回访、保密承诺、故障解决等内容,表述精准清晰,方案可操作 性、先进性、完整性极强;培训计划或方案深度结合前沿先进技术,培 训内容丰富、具有前瞻性。拟投入本项目运维负责人 1 人(同时具有高 级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高级网络信息安全工程师证书、大数据高 级工程师);除运维负责人外,拟投入本项目运维服务团队不少于 20 人,至少 3 人具备数字化信息通信项目经理证书;至少 3 人具备通信工程类 专业(职称或资格)证书,至少 3 人具备大数据工程师证书。且在本市 辖区内设立不少于 33 个自有服务网点(属于本法人或负责人)或承诺成 交后 10 天内设立;(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营业执照或房屋租赁合同、不动产登记证等复印件) 注:需提供供应商或供应商上级机构人员有效证书复印件及近半年内连 续三个月的缴纳社保记录。 | |
| 3 | 商务分 | 评审因素 | 10 分 |
26
| 3.1 | 信誉分 | (1)竞标人或上级机构具备标准化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A 级(GB/T15496),提供证书复印件得 1.5 分;竞标人具备标准化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A 级(GB/T15496)及以下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得 0.5 分。(满分 1.5 分)(2)竞标人或上级机构具备服务质量达标测评认证证书五星级(GB/T16868),提供证书复印件得 1.5 分;竞标人具备服务质量达标测 评认证证书四星级(GB/T16868)及以下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得 0.5 分。 (满分 1.5 分) (3)竞标人或上级机构具备合同履约能力达标测评认证 5A 级证书,提 供证书复印件得 1.5 分;竞标人具备合同履约能力达标测评认证 4A 级及 以下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得 0.5 分。(满分 1.5 分) (4)竞标人或上级机构具备供应商综合实力评价认证 3A 级证书,提供 证书复印件得 1.5 分;竞标人具备供应商综合实力评价认证 2A 级及以下 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得 0.5 分。(满分 1.5 分) (注:以上相关证书要求办理发证时间在投标截止之日前,否则无效) | 6 分 |
| 3.2 | 业绩分 | 投标人近三年来获得同类项目业绩,每有一项得 2 分(提供中标通知书 或合同复印件,不提供不得分),满分 4 分。 | 4 分 |
| 总得分=1+2+3 | 满分 100 分 |
(六)成交候选人推荐原则
1.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 3 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 评审报告。符合本章第 16 条情形的,可以推荐 2 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不 计算价格折扣)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不计算价格折扣)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 顺序推荐(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技术得分相同的按照技术需求偏离分由高到低排序)。评审得分、最 后报价(不计算价格折扣)、技术得分、技术需求偏离分均相同的,由磋商小组随机抽取推荐。
(七)成交供应商确定原则
1.采购人应当确定磋商小组推荐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
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前,应当对成交供应商信用进行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 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排名 第二的成交候选人因上述规定的同样原因被取消成交资格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 供应商,以此类推。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对采购过程、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成交结 果的,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
27
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4.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
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
三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
第二节 评标报告
1.成交标准
由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 3 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在线编写 电子评审报告。符合本章第一节第 5.3 条情形的,可以推荐 2 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 后报价(不计算价格折扣)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不计算价格折扣)相同的,按照技 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技术得分相同的按照服务需求偏离分由高到低排序)。评 审得分、最后报价(不计算价格折扣)、技术得分、服务需求偏离分均相同的,由磋商小组随机抽取推荐。
2.评标争议事项处理
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 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第三节 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录像 1.保密。
评审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评审过程中凡是与采购响应文件评审和比较、中标成交供应商推荐 等评审有关的情况,以及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等信息,评审委员会成员、采购人和采购机构工作人员、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审有关的人员应当予以保密。
2.录音录像。
采购代理机构对评审工作现场及操作屏幕进行全过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作为采购项目文件随其他 文件一并存档。
28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29
第一节 资格证明文件格式
全流程电子文件
资 格 证 明 文 件(封面)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所竞分标(如有则填写,无分标时填写“无”或者留空):
供应商名称:
年 月 日
30
资格证明文件目录
1、投标人为法人(负责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或者
事业单位法人(负责人)证书或者执业许可证等),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2.投标人根据防财监〔2023〕58 号文要求提供的《防城港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格式附后);(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3、投标人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4、投标资格声明(格式附后);(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5、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根据招标公告对应的特定资格要求及特定条件设置投标人提供的
资格证明材料; (如有要求时,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除招标文件规定必须提供以
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注:1. 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作无效投标处
理。
2.投标资格声明必须在规定签章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3.投标人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必须在规定签章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注:以上目录是编制供应商响应文件的基本格式要求,各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进
一步细化。
31
一、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 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
日期:年 月 日 二、投标人根据防财监〔2023〕58 号文要求提供的《防城港 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信用承诺函
防城港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
我方自愿参加 (项目名称) 项目(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诚信经营,无条件 遵守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并郑重承诺:
1.我方具有符合采购文件资格要求的财务状况报告。
2.我方具有符合采购文件资格要求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我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我方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公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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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1)供应商直接控股股东信息
| 序号 | 直接控股股东名称 | 出资比例 | 身份证号码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备注 |
| 1 | | | | |
| …… | | | | |
注:
1.直接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 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 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 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2.本表所指的控股关系仅限于直接控股关系,不包括间接的控股关系。公司实 际控制人与公司之间的关系不属于本表所指的直接控股关系。
3.供应商不存在直接控股股东的,则填“无”。
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
日期:年 月 日
(2)供应商直接管理关系信息表
| 序号 | 直接管理关系单位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备注 |
| 1 | | | |
| …… | | | |
注:
1.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 系,如一些上下级关系的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2.本表所指的管理关系仅限于直接管理关系,不包括间接的管理关系。3.供应商不存在直接管理关系的,则填“无”。
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
日期:年 月 日
33
五、资格声明函
资格声明函
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供 应 商 名 称 ) 系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合 法 供 应 商 , 经 营 地 址。
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的竞标,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 确定成交供应商及其竞标产品和服务,我方就本次竞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响应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2.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不是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 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 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
3.在此,我方宣布同意如下:
(1)将按磋商文件的约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2)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澄清或者更正公告(如有);(3)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谈判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者资料;(4)响应磋商文件规定的竞标有效期。
4.我方承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我方在此声明,我方在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 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完全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此声 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要求对政府采购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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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我方就对本次 响应文件进行注明如下:(两项内容中必须选择一项)
□我方本次响应文件内容中未涉及商业秘密;
□我方本次响应文件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有:;7.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邮政编号:
电话/传真:
开户银行:
电子函件:
帐号:
8.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者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
减轻或者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特此承诺。
注:如为联合体竞标,盖章处须加盖联合体各方公章并由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
人(负责人)签署,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
日期:年 月 日
六、符合特定资格条件(如果项目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复
印件)
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
日期: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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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商务技术文件格式
全流程电子文件
商 务 技 术 文 件(封面)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所竞分标(如有则填写,无分标时填写“无”或者留空):
供应商名称:
年 月 日
36
商务技术文件目录
一、无串标行为承诺函………………………………………………………(页码)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正反 面复印件………(页码)
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如有委托时)………………………………(页码)
四、商务条款偏离表…………………………………………………………(页码)五、服务需求偏离表…………………………………………………………(页码)六、项目实施方案……………………………………………………………(页码)七、售后服务方案……………………………………………………………(页码)八、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页码)九、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页码)注:以上目录是基本格式要求,各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进一步向下增加内容或细 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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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无串标行为承诺函
无串通竞标行为的承诺函
一、我方承诺无下列相互串通竞标的情形:
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竞标事宜;
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
二、我方承诺无下列恶意串通的情形:
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 息并修改其响应文件;
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
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 府采购活动;
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响应报价,或者在竞争性磋商项目中 事先约定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成交,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然 后再参加竞标;
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
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 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以上情形一经核查属实,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 者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
日期:年 月 日
38
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有
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姓 名:性 别:
年 龄:职 务:
身份证号码:
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
日期:年 月 日
注:1.自然人竞标的无需提供,联合体竞标的只需牵头人出具。
2.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时,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指负责人或
者自然人。本磋商文件所称负责人是指参加竞标的其他组织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
本磋商文件所称自然人指参与竞标的自然人本人。
39
附件:
40
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如有委托时)
致:(采购人名称):
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
本人),现授权 (姓名) 以我方的名义参加 项目的竞标活动,并
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所有采购程序和环节的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我方对委托代理人的签字事项负全部责任。
本授权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
委托代理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
日期:年 月 日
注:1.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必须在授权委托书上亲笔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必
须在授权委托书上亲笔签字,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2.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时,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指负责人或
者自然人。本磋商文件所称负责人是指参加竞标的其他组织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
本磋商文件所称自然人指参与竞标的自然人本人。
3. 法人、其他组织竞标时“我方”是指“我单位”,自然人竞标时“我方”是
指“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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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商务条款偏离表
商务条款偏离表
| 项号 | 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商务需求 | 响应文件承诺的商务条款 | 偏离说明 |
| 一 | 1…… 2…… 3…… …… | 1…… 2…… 3…… …… | |
| 二 | 1…… 2…… 3…… …… | 1…… 2…… 3…… …… | |
| ... | 1…… 2…… 3…… …… | 1…… 2…… 3…… …… | |
注:
1.说明:应对照磋商文件“第二章 服务内容及要求”中的商务条款逐条作出明确响 应,并作出偏离说明。
2.供应商应根据自身的承诺,对照磋商文件要求,在“偏离说明”中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者“无偏离”。既不属于“正偏离”也不属于“负偏离”即为“无偏 离”。 当响应文件的商务内容低于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时,竞标人应当如实写 明“负偏离”,否则视为虚假应标
3.表格内容均需按要求填写,不得留空,否则按竞标无效处理。
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
日期: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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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服务需求偏离表
服务需求偏离表
(注:按采购需求具体条款修改)
| 项 号 | 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需求 | 响应文件承诺 | 偏离说明 |
| 服务名称 | 数量 | 服务参数要求 | 服务名称 | 数量 | 服务参数 |
| 1 | …… | … | 1…… 2…… 3…… …… | …… | … | 1……2……3………… | |
| 2 | …… | … | 1…… 2…… 3…… …… | …… | … | 1……2……3………… | |
| ... | | | | | | | |
注:
1.说明:应对照磋商文件“第二章”中“服务内容及要求”的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条款逐条作出
明确响应,并作出偏离说明。
2.供应商应根据自身的承诺,对照磋商文件要求,在“偏离说明”中注明“正偏离”、“负偏离”
或者“无偏离”。既不属于“正偏离”也不属于“负偏离”即为“无偏离”。 当响应文件的商
务内容低于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时,竞标人应当如实写明“负偏离”,否则视为虚假应标
3.表格内容均需按要求填写并盖章,不得留空,否则按竞标无效处理。
4. 如技术偏离表中的竞标响应与佐证材料不一致的,以佐证材料为准。
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
日期:年 月 日
六、项目实施方案
(由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及采购文件要求编制)
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
日期: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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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售后服务方案
由竞标人按本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第二章“服务需求一览表”中商务条款部分的售后
服务要求自行填写,其中要包含售后服务承诺书。
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
日期:年 月 日
八、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
(由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及采购文件要求编制)
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
日期:年 月 日
九、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
日期: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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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报价文件格式
全流程电子文件
报 价 文 件(封面)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所竞分标(如有则填写,无分标时填写“无”或者留空):
供应商名称:
年 月 日
45
报价文件目录
一、响应函………………………………………………………(页码)
二、响应报价表…………………………………………………(页码)
三、中小企业声明函……………………………………………(页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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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响应函
响应函
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已仔细阅读了贵方组织的 项目(项目编号:)的竞争性磋 商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现正式递交下述文件参加贵方组织的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首次报价文件电子版 份(包含按“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提交的全部文件);
二、技术文件电子版 份(包含按“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提交的全部文件);商务文件电子版 份(包含按“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提交的全部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已合并装订成册)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
1、我方愿意以(大写)人民币(¥元)的竞标总报价,提供提交服,提供本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第二章“服务需求一 务成果时间(无分标时填写):览表”中相应的采购内容。
其中(有分标时填写):
分标报价为(大写)人民币 (¥元),提交服务成果时 间:;
分标报价为(大写)人民币 (¥
元),提交服务成果时 间:;
......
2、我方同意自本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采购公告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遵循本响应 函,并承诺在“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响应文件。
3、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4、如本项目采购内容涉及须符合国家强制规定的,我方承诺我方本次竞标均符合国家有关强制 规定。
5、我方承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并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 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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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如我方成交,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根据竞争性磋商 采购文件、我方的响应文件及有关澄清承诺书的要求按第六章“合同文本”与采购人订立书面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完成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7、我方已详细审核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我方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
8、我方承诺满足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第六章“合同文本”的条款,承担完成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9、我方同意应贵方要求提供与本竞标有关的任何数据或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 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10、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响应报价最低的竞标人为成交供应商的行为。
11、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即供应商有下列情形 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 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 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12.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
日期:年 月 日
48
二、响应报价表
响应报价表
| 序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① | 单价(元)② | 合价(元)③=①×② | 备注 |
| 1 | | | | | |
| 2 | | | | | |
| ... | | | | | |
| 报 价 合 计(包 含 税 费 等 所 有 费 用):(大 写)人 民 币 (¥元) |
| 分标(此处有分标时填写具体分标号,无分标时填写“无”) |
注:
1、 供应商需按本表格式填写,不得自行更改,也不得留空, 如有多分标,按 分标分别提供响应报价表。
2、如为联合体响应的,“供应商名称”处必须列明联合体各方名称,并标注联 合体牵头人名称,且盖章处须加盖联合体各方公章,否则其响应作无效响应处理。
3、特别提示:采购机构将对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 交金额,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等予以公示。
4、符合采购文件中列明的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供应商,请填写中小企业 声明函。注: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 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
日期: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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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 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 活动,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 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 万元,属于(中 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 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 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 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
日期:年 月 日
注: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中 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成交结果公开成交供应商的《中 小企业声明函》。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 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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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其他文书、文件格式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
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
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服务。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
日 期:年 月 日
注:请根据自己的真实情况出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依法享受中小企业优惠政策的,采购
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公告中标结果时,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51
第六章 合同文本
52
“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平台合同编号:
政 府 采 购
(项目名称)合同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计划编号:
采购人:
成交供应商:
53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
合同书及合同基本条款(格式)
合 同 书
合同名称: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采购人)乙方:(成交供应商)
甲乙双方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书(以下简称合同):1、合同文件
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⑴ 合同基本条款
⑵ 报价人提交的报价函、报价报价表和售后服务承诺等全部报价文件 ⑶ 报价服务需求一览表
⑷ 成交通知书
⑸ 甲、乙双方商定后的补充协议
2、合同范围和条件
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
3、服务内容
本合同所涉及的乙方应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内容详见《服务需求一览表》及应答文件中所列内 容和《合同基本条款》。
4、合同金额
)根据成交通知书的成交内容,合同的总金额为(大写):(¥人民币。
5、付款方式
54
6、验收办法
本合同验收办法在合同的基本条款中有明确规定。
7、服务地点及数量
服务地点:
服务数量:
8、合同生效及其它
本合同一式叁份,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甲 乙双方各执一份,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执一份。
甲方名称及公章:乙方名称及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地 址:
地 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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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质疑、投诉材料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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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函(格式)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采购人名称:
质疑事项:
□采购文件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采购过程
□成交结果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 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 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公章:
日期:
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4.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5.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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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书(格式)
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
供应商:
地址:邮编: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地址:
邮编:
被投诉人 1:
地址:
邮编:
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 2:
……
相关供应商:
地址:邮编:
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的名称:
采购项目的编号:
采购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招标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
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
三、质疑基本情况
投诉人于 年 月 日,向 提出质疑,质疑事 项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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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代理机构于 年 月 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 答复。
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
投诉事项 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投诉事项 2
……
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公章:
日期:
说明:
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 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
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 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 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
4.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
6.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主要负责人,或者 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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