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关于“2025-2027年金秀瑶族自治县财政投资评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编号:LBZC2025-K3-240070-GXFY】”的质疑答复函
【招标公告】关于“2025-2027年金秀瑶族自治县财政投资评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编号:LBZC2025-K3-240070-GXFY】”的质疑答复函: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广西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广西 来宾市 | 采购单位 | 金秀瑶族自治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富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金秀瑶族自治县财政投资评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质 疑 人: 西安瑞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西安市高新区高新三路9号信息港大厦602-3室
法定代表人: 徐小宏
委托代理人: 廖英珍 电话: /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西安瑞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高新三路9号信息港大厦602-3室
邮政编码: 710000
法定代表人:徐小宏
授权代表:廖英珍
二、质疑过程:
我公司于2025年9月24日收到质疑供应商快递送达的《质疑函》,对“2025-2027年金秀瑶族自治县财政投资评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编号:LBZC2025-K3-240070-GXFY】”的征集文件提出质疑,经征集人同意,现就有关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1: 招标文件第36页第四章评审方法及标准中第4点拟投入人员配置第(1)点,技术负 责人取得造价资质年限要求过高、存在歧视性、限制性条款,限制了其他具备履约能力的投标人参与竟争。
具体内容详见西安瑞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交的《质疑函》,附件2。
质疑事项2: 招标文件第36页第四章评审方法及标准中第4点拟投入人员配置第(3)点,未明确拟投入项目评审人员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时间年限依据。 具体内容详见西安瑞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交的《质疑函》,,附件2。
供应商的质疑请求:1.调整技术负责人取得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时间年限,扩大参与投标企业范围。(1) 拟投入项目技术负责人连续在本单位工作满三年,同时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 职称、取得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8年(含8年)以上的,得10分;连续在本单位工作满二年 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工程师职称、取得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6年(含6年)-8年(不 含8年)的,得7分:连续在本单位工作满一年同时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工程师职称、取 得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4年(含4年)-6年(不含6年)的,得4分;在本单位工作不满一 年同时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工程师职称、取得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1年(含1年)-3 年(不含3年)的,得1分,此项满分为10分。
2.明确拟投入项目评审人员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时间年限依据,应以学历证书上毕业时间为准。 有些人员从事造价咨询工作好多年后才考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而劳动合同有一年一签,三年 一签,因此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上的注册时间和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不能作为从事造价咨询时间 年限的依据。
三、征集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答复:
1、对质疑事项1和供应商的质疑请求1的答复:
征集文件第36页第四章评审方法及标准中第4点拟投入人员配置第(1)点的技术负责人注册证资历分档评分,是根据征集人(采购人)对于“金秀瑶族自治县财政投资评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的各行业各类型的项目需求、确保各项投资评审服务的质量保障提出的分档评分要求,符合政府采购法的“择优”评分原则,不存在供应商提出的具有“歧视、限制或者排斥”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情况或者限制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征集响应的情况。
供应商提出的质疑请求1,是根据自身情况提出降低技术负责人各档次“取得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年限要求,没有任何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质疑供应商(西安瑞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质疑事项1不成立。
2、对质疑事项2和供应商的质疑请求2的答复:
征集文件《评分标准》中第4条第(3)条的描述无歧义,供应商对此的质疑属于理解偏差。
依据:关于“拟投入项目评审人员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时间年限依据”的认定,《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150号部令)第九条、《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77号)第八条等条款均有相关适用解释的内容,基本上和供应商理解的相类似。
已答复内容:所有供应商询问该问题的答复详见已发布的《2025-2027年金秀瑶族自治县财政投资评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编号:LBZC2025-K3-240070-GXFY】供应商询问及答复公告》,详见附件1。
3、综上答复,对质疑供应商(西安瑞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质疑请求1、质疑请求2,征集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以上是对质疑供应商所提质疑的答复。如质疑供应商对本次答复不满意,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相关规定,有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的权利。感谢质疑供应商对本项目采购活动的监督与支持。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富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9月27日
附件1:《2025-2027年金秀瑶族自治县财政投资评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编号:LBZC2025-K3-240070-GXFY】供应商询问及答复公告》
附件2:《质疑函》
附件信息:
质疑答复函-2025-2027年金秀瑶族自治县财政投资评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编号:LBZC2025-K3-240070-GXFY】.pdf (4.4 M)
附件1:2025-2027年金秀瑶族自治县财政投资评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编号:LBZC2025-K3-240070-GXFY】供应商询问及答复公告.pdf (4.3 M)
附件2:质疑函.pdf (3.5 M)
地 址: 西安市高新区高新三路9号信息港大厦602-3室
法定代表人: 徐小宏
委托代理人: 廖英珍 电话: /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西安瑞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高新三路9号信息港大厦602-3室
邮政编码: 710000
法定代表人:徐小宏
授权代表:廖英珍
二、质疑过程:
我公司于2025年9月24日收到质疑供应商快递送达的《质疑函》,对“2025-2027年金秀瑶族自治县财政投资评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编号:LBZC2025-K3-240070-GXFY】”的征集文件提出质疑,经征集人同意,现就有关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1: 招标文件第36页第四章评审方法及标准中第4点拟投入人员配置第(1)点,技术负 责人取得造价资质年限要求过高、存在歧视性、限制性条款,限制了其他具备履约能力的投标人参与竟争。
具体内容详见西安瑞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交的《质疑函》,附件2。
质疑事项2: 招标文件第36页第四章评审方法及标准中第4点拟投入人员配置第(3)点,未明确拟投入项目评审人员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时间年限依据。 具体内容详见西安瑞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交的《质疑函》,,附件2。
供应商的质疑请求:1.调整技术负责人取得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时间年限,扩大参与投标企业范围。(1) 拟投入项目技术负责人连续在本单位工作满三年,同时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 职称、取得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8年(含8年)以上的,得10分;连续在本单位工作满二年 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工程师职称、取得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6年(含6年)-8年(不 含8年)的,得7分:连续在本单位工作满一年同时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工程师职称、取 得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4年(含4年)-6年(不含6年)的,得4分;在本单位工作不满一 年同时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工程师职称、取得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1年(含1年)-3 年(不含3年)的,得1分,此项满分为10分。
2.明确拟投入项目评审人员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时间年限依据,应以学历证书上毕业时间为准。 有些人员从事造价咨询工作好多年后才考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而劳动合同有一年一签,三年 一签,因此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上的注册时间和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不能作为从事造价咨询时间 年限的依据。
三、征集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答复:
1、对质疑事项1和供应商的质疑请求1的答复:
征集文件第36页第四章评审方法及标准中第4点拟投入人员配置第(1)点的技术负责人注册证资历分档评分,是根据征集人(采购人)对于“金秀瑶族自治县财政投资评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的各行业各类型的项目需求、确保各项投资评审服务的质量保障提出的分档评分要求,符合政府采购法的“择优”评分原则,不存在供应商提出的具有“歧视、限制或者排斥”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情况或者限制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征集响应的情况。
供应商提出的质疑请求1,是根据自身情况提出降低技术负责人各档次“取得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年限要求,没有任何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质疑供应商(西安瑞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质疑事项1不成立。
2、对质疑事项2和供应商的质疑请求2的答复:
征集文件《评分标准》中第4条第(3)条的描述无歧义,供应商对此的质疑属于理解偏差。
依据:关于“拟投入项目评审人员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时间年限依据”的认定,《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150号部令)第九条、《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77号)第八条等条款均有相关适用解释的内容,基本上和供应商理解的相类似。
已答复内容:所有供应商询问该问题的答复详见已发布的《2025-2027年金秀瑶族自治县财政投资评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编号:LBZC2025-K3-240070-GXFY】供应商询问及答复公告》,详见附件1。
3、综上答复,对质疑供应商(西安瑞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质疑请求1、质疑请求2,征集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以上是对质疑供应商所提质疑的答复。如质疑供应商对本次答复不满意,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相关规定,有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的权利。感谢质疑供应商对本项目采购活动的监督与支持。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富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9月27日
附件1:《2025-2027年金秀瑶族自治县财政投资评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编号:LBZC2025-K3-240070-GXFY】供应商询问及答复公告》
附件2:《质疑函》
附件信息:
质疑答复函-2025-2027年金秀瑶族自治县财政投资评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编号:LBZC2025-K3-240070-GXFY】.pdf (4.4 M)
附件1:2025-2027年金秀瑶族自治县财政投资评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编号:LBZC2025-K3-240070-GXFY】供应商询问及答复公告.pdf (4.3 M)
附件2:质疑函.pdf (3.5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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