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关于头排镇城区照明提升改造项目的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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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广西 来宾市 | 采购单位 | 金秀瑶族自治县头排镇人民政府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头排镇城区照明提升改造项目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我镇拟对头排镇城区照明提升改造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头排镇城区照明提升改造项目。
二、项目地点
头排镇城区街道范围内。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采购内容
项目总投资36.15万元。更换城区街道路灯钠灯总轴全套190盏(灯泡250瓦),更换城区所有街道路灯换线约6000米(10平方铝线)。新增城区太阳能路灯50盏(杆高8米、LED光源灯具100瓦、配光伏板功率200瓦、锂电池容量120AH/12V),变更太阳能板及灯泡整套30盏(LED光源灯具100瓦、配光伏板功率200瓦、锂电池容量120AH/12V)。详情见附件。
四、质量要求
满足项目相关的验收标准,项目质保期从工程通过竣(交)工验收之日起计算12个月。
五、预算报价
报价费用应包括项目实施所需的人工费、服务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税费及其他一切费用。
六、报名须知
(一)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相关条件。
(二)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三)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七、公告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金秀瑶族自治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www.jinxiu.gov.cn)。
八、报名时间与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5年9月10日—9月12日(周一至周五,8:00—12:00,15:00—18:00国家调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金秀瑶族自治县头排镇人民政府(金秀瑶族自治县头排镇人民政府项目办)。
报名结束后,由金秀瑶族自治县头排镇人民政府对报名供应商进行一对一磋商询价,并对符合采购要求的供应商根据所提供的报名材料和近年业绩及技术服务方案等综合因素择优确定采购单位。
九、联系事项
采购人名称:金秀瑶族自治县头排镇人民政府。
地址:金秀瑶族自治县头排镇镇南路58号。
联系人及电话:***,***。
监督管理部门:金秀瑶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派出头排镇监察办公室。
监督人:陶威。
附件:头排镇城区照明提升改造项目预算
金秀瑶族自治县头排镇人民政府
2025年9月10日
附件:头排镇城区照明提升改造项目预算.docx
一、项目名称
头排镇城区照明提升改造项目。
二、项目地点
头排镇城区街道范围内。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采购内容
项目总投资36.15万元。更换城区街道路灯钠灯总轴全套190盏(灯泡250瓦),更换城区所有街道路灯换线约6000米(10平方铝线)。新增城区太阳能路灯50盏(杆高8米、LED光源灯具100瓦、配光伏板功率200瓦、锂电池容量120AH/12V),变更太阳能板及灯泡整套30盏(LED光源灯具100瓦、配光伏板功率200瓦、锂电池容量120AH/12V)。详情见附件。
四、质量要求
满足项目相关的验收标准,项目质保期从工程通过竣(交)工验收之日起计算12个月。
五、预算报价
报价费用应包括项目实施所需的人工费、服务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税费及其他一切费用。
六、报名须知
(一)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相关条件。
(二)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三)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七、公告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金秀瑶族自治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www.jinxiu.gov.cn)。
八、报名时间与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5年9月10日—9月12日(周一至周五,8:00—12:00,15:00—18:00国家调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金秀瑶族自治县头排镇人民政府(金秀瑶族自治县头排镇人民政府项目办)。
报名结束后,由金秀瑶族自治县头排镇人民政府对报名供应商进行一对一磋商询价,并对符合采购要求的供应商根据所提供的报名材料和近年业绩及技术服务方案等综合因素择优确定采购单位。
九、联系事项
采购人名称:金秀瑶族自治县头排镇人民政府。
地址:金秀瑶族自治县头排镇镇南路58号。
联系人及电话:***,***。
监督管理部门:金秀瑶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派出头排镇监察办公室。
监督人:陶威。
附件:头排镇城区照明提升改造项目预算
金秀瑶族自治县头排镇人民政府
2025年9月10日
附件:头排镇城区照明提升改造项目预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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