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广西八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广西华盛集团北海裕泰工艺有限责任公司购买总仓装卸服务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广西南宁市 发布日期:2025-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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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广西 南宁市 采购单位 广西华盛集团北海裕泰工艺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八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广西华盛集团北海裕泰工艺有限责任公司购买总仓装卸服务采购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项目概况
广西华盛集团北海裕泰工艺有限责任公司购买总仓装卸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宁市江南区亭江路59号(白沙汽车主题公园)综合楼二层B201-1号广西八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8月01日09: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BGZB2025-129
项目名称:广西华盛集团北海裕泰工艺有限责任公司购买总仓装卸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总金额(元):***.00。
最高限价:总金额***.00元。搬运、装卸工单价:5750.00(元/月/人),叉车、拖车驾驶员单价:5950.00(元/月/人)。
采购需求:广西华盛集团北海裕泰工艺有限责任公司购买总仓装卸服务1项。
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国家认定的物流、装卸或仓储服务相符的合法资质;具有物流、装卸或仓储服务经营场地且经营地址与营业执照注册地址一致;
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竞标;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及地点:
请于2025年7月22日至2025年7月28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3时至6时(正常上班时间,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到广西八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宁市江南区亭江路59号(白沙汽车主题公园)综合楼二层B201-1号)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①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副本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②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有效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③非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委托书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明确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委托权限及时间);备齐上述证件(资料)方可购买采购文件。
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不代办邮寄。供应商未获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响应文件。
备注:已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5年08月01日上午9时00分;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08月01日上午9时30分;
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广西八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宁市江南区亭江路59号(白沙汽车主题公园)综合楼二层B201-1号开标厅),逾期送达或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密封的响应文件,将予以拒收。
五、开启(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1.时间(北京时间):2025年08月01日上午9时30分
2.地点: 广西八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宁市江南区亭江路59号(白沙汽车主题公园)综合楼二层B201-1号开标厅)
3.参加磋商活动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资料依时到达指定地点。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网上查询地址: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八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www.gxbg.work)网站上发布。
2.磋商保证金(人民币):壹万陆仟元整(¥16000.00);
磋商保证金的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禁止采用现钞方式。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交至指定账户并且到账(开户名称:广西八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亭洪路支行,银行账号:4505 0160 4953 0000 0371);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等方式的,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必须递交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原件。否则视为无效磋商保证金。
相关要求:
1.磋商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交纳方式的,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交至指定账户并且到账,供应商应将银行转账底单的复印件作为磋商保证金提交凭证,放置于响应文件中,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2.磋商保证金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交纳方式的,供应商应将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的复印件作为磋商保证金提交凭证,放置于响应文件中,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采用现场或邮寄方式(现场提交或邮寄地址:广西南宁市江南区亭江路59号(白沙汽车主题公园)综合楼二层B201-1号,收件人:何静 )将单独密封的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原件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由采购代理机构妥善保管。
备注: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提交的,或者未足额交纳的,或者保函额度不足的,视为无效磋商保证金。
供应商采用现钞方式或者从个人账户(自然人竞标除外)转出的磋商保证金,视为无效磋商保证金。
支票、汇票或者本票出现无效或者背书情形的,视为无效磋商保证金。
保函有效期低于磋商有效期的,视为无效磋商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采用金融、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为有条件保函的,视为无效磋商保证金。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同一环节的质疑。否则,逾期的质疑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可不予接受。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相关管理部门投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广西华盛集团北海裕泰工艺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广西北海市银海区平阳镇银滩大道666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八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江南区亭江路59号(白沙汽车主题公园)综合楼二层B201-1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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