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20250711期中储粮桂林公司(广西)储备粮销售电子竞价交易公告(周五)(第七届中国粮食交易大会竞价交易专场)
【招标公告】20250711期中储粮桂林公司(广西)储备粮销售电子竞价交易公告(周五)(第七届中国粮食交易大会竞价交易专场):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广西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广西 南宁市 | 采购单位 | 中央储备粮桂林直属库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壮族自治区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中储粮桂林公司(广西)储备粮销售电子竞价交易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广西壮族自治区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粮食广西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受中央储备粮桂林直属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委托方)委托,定于2025年7月11日上午10:00分在交易中心举办中储粮桂林公司(广西)储备粮销售电子竞价交易,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价交易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7月11日上午10:00分。
地点:南宁市青秀区民主路9号广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楼4楼
二、竞价交易的品名、年份、数量:
各标的物的具体情况详见附件《20250711期中储粮桂林公司(广西)储备粮销售电子竞价交易清单(周五)》,实际标的物数量以交易当天最后公布的清单为准。
三、报名方式、交易方式、看样地点、截止时间
1.委托方及参加交易的竞买方须在2025年7月10日18:00前按要求办理交易中心会员注册、电子密钥、CA证书、电子签章或年审。
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7月10日16:00。
2.交易方式:现场交易和远程交易。参加交易的会员按时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 gxcbljt.com),从国家粮食交易平台入口进入中储粮XX公司(广西)储备粮销售电子竞价专场进行交易。
3.看样地点:各标的物储存粮库 (由竞买方自费查看);
看样时间:各标的物储存粮库正常工作日的上班时间。
看样截止时间:2025年7月10日中午12:00。
4.交割时间:各标的交割、付款时间详见附件交易清单。成交标的物的竞买方(以下简称竞得方),应在规定的截止日期之前,办理缴款、提货及短少(损耗)等事宜,逾期责任自负。
5.合同成交后竞得方须按期履约,若竞得方在合同到期后无正当理由且拒不提货,则按竞得方违约处理。若经双方协商同意延期执行的,在延期期间所发生的品质和质量风险均由竞得方承担,具体延期事宜由买卖双方协商签定补充协议,双方签字盖章确认后协议生效。如因竞买方延期占用仓库,影响委托方收粮计划的,需将仓内货物倒出仓外储存,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竞买方承担。
四、保证金、货款、手续费
1.竞买方须预交保证金120元/吨(含交易保证金20元/吨和履约保证金100元/吨),必须在2025年7月10日16:00前将保证金汇入交易中心指定银行账户。本场交易会的保证金不能冲抵货款。
保证金汇款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南宁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民主分社
账 号:179712010112096368
行 号:402611000446
2.成交标的物的货款由委托方和竞得方自行结算。交易中心不负责、不参与货款支付、催收、结算等事项,若因货款支付、催收、结算等问题引起的纠纷,由委托方与竞得方自行解决。
交易中心凭委托方盖章签署的《履约完毕通知书》清退竞得方扣除手续费后的保证金。
货款汇款账户:
开户名称:中央储备粮桂林直属库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灵川县支行
账 号:20345032300100000322631
*竞买方汇交保证金、货款时,请务必使用开户时绑定的银行账户办理转账或汇款到交易中心指定的银行账户,确保正常开展交易、交割、结算等交易业务。否则会造成交易系统无法自动识别,影响参与交易,由此产生的损失由竞买方自行承担。
3.手续费:本次交易免收双方交易手续费。
未实现交易的竞买方可在2025年7月11日后的工作日内08:00—16:00登录交易系统向交易中心提出出金(退款)申请,交易中心将在5个工作日内经审核后退还其申请出金的交易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未主动申请出金的视为保留交易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在交易中心,可用于参加下期交易或支付货款,不作出金处理(利息归交易中心所有)。交易中心对其暂存交易中心账户的资金按指令代收、代付、代管。竞买方提出出金(退款)申请的,交易中心无息退还。
5.就本次交易,委托方没有向交易中心预交保证金。若由于委托方存在违约行为造成竞得方损失的,由竞得方自行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粮食竞价交易购销合同》的约定向委托方追索违约金及其他损失,违约金按竞得方预交的保证金同等金额及比例计算(如:竞得方须预交保证金120元/吨,其中交易保证金20元/吨和履约保证金100元/吨,则委托方违约时按同等金额及比例支付违约金)。交易中心不负责、不参与与违约金扣划、支付有关的任何事宜。
五、电子交易的标的物规定:
1.标的品质:交易中心对本次电子交易标的物的质量不承担任何责任,标的物数量以实际出库数量为准。竞买方参与电子交易前,应在看样期间内亲自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全部情况。竞买方一旦参与竞买报价,则视同认可交易清单品种、质量与库存物品相符。交易成交后,竞得方不得以不了解或不完全了解标的物为由不确认该项交易。若违约,交易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回。
2.规格形态:交易成交价格为委托方承储库车板交货价,标的物规格为散装的,出库时不含包装及其他费用。
3.出库费用:本次竞价交易散粮车板交货,成交客户须均衡安排出库;货款实行“先款后货”原则,在出库期内按到款进度发货。如需包装出库,包括灌包、封口、口绳、装车等费用按30元/吨(不含包装物,包装物由竞得方自理)的标准计算,所产生费用由竞买方支付给承储库。
4.安全责任:为明确安全责任,原则上由承储库负责装卸作业。
六、其他重要事项
1.请委托方及竞买方在交易前务必登陆网站(www. gxcbljt.com))下载或到交易中心索取《国家粮食广西交易中心电子竞价交易规则(试行)》《国家粮食广西交易中心储备粮销售电子交易须知》《交易授权书》《粮食竞价交易购销合同》(样本)并了解相关内容。成交即视为认可上述所有合同及规则文件条款。
2.委托方及竞买方可通过登录网站(www. gxcbljt.com))查询本次交易标的物清单、交易须知及相关资料或直接到交易中心领取。
3.竞得方保证按照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使用、流转本合同项下采购货物,且不得将该批货物流转或用作中央和各级地方政府储备粮食,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和政策责任全部由竞得方自行承担。
七、联系方式
电话:0771-5618788、5605025(业务)、0771-5605051 (财务)
八、附件
附件:20250711期中储粮桂林公司(广西)储备粮销售电子竞价交易清单(周五).pdf
中央储备粮桂林直属库有限公司
2025年7月8日
一、竞价交易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7月11日上午10:00分。
地点:南宁市青秀区民主路9号广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楼4楼
二、竞价交易的品名、年份、数量:
| 品名 | 年份 | 数量(吨) |
| 中晚籼稻谷 | 2021 | 1000.000 |
| 合计 | 1000.000 | |
| 备注:标的物详情见附件。 | ||
各标的物的具体情况详见附件《20250711期中储粮桂林公司(广西)储备粮销售电子竞价交易清单(周五)》,实际标的物数量以交易当天最后公布的清单为准。
三、报名方式、交易方式、看样地点、截止时间
1.委托方及参加交易的竞买方须在2025年7月10日18:00前按要求办理交易中心会员注册、电子密钥、CA证书、电子签章或年审。
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7月10日16:00。
2.交易方式:现场交易和远程交易。参加交易的会员按时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 gxcbljt.com),从国家粮食交易平台入口进入中储粮XX公司(广西)储备粮销售电子竞价专场进行交易。
3.看样地点:各标的物储存粮库 (由竞买方自费查看);
看样时间:各标的物储存粮库正常工作日的上班时间。
看样截止时间:2025年7月10日中午12:00。
4.交割时间:各标的交割、付款时间详见附件交易清单。成交标的物的竞买方(以下简称竞得方),应在规定的截止日期之前,办理缴款、提货及短少(损耗)等事宜,逾期责任自负。
5.合同成交后竞得方须按期履约,若竞得方在合同到期后无正当理由且拒不提货,则按竞得方违约处理。若经双方协商同意延期执行的,在延期期间所发生的品质和质量风险均由竞得方承担,具体延期事宜由买卖双方协商签定补充协议,双方签字盖章确认后协议生效。如因竞买方延期占用仓库,影响委托方收粮计划的,需将仓内货物倒出仓外储存,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竞买方承担。
四、保证金、货款、手续费
1.竞买方须预交保证金120元/吨(含交易保证金20元/吨和履约保证金100元/吨),必须在2025年7月10日16:00前将保证金汇入交易中心指定银行账户。本场交易会的保证金不能冲抵货款。
保证金汇款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南宁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民主分社
账 号:179712010112096368
行 号:402611000446
2.成交标的物的货款由委托方和竞得方自行结算。交易中心不负责、不参与货款支付、催收、结算等事项,若因货款支付、催收、结算等问题引起的纠纷,由委托方与竞得方自行解决。
交易中心凭委托方盖章签署的《履约完毕通知书》清退竞得方扣除手续费后的保证金。
货款汇款账户:
开户名称:中央储备粮桂林直属库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灵川县支行
账 号:20345032300100000322631
*竞买方汇交保证金、货款时,请务必使用开户时绑定的银行账户办理转账或汇款到交易中心指定的银行账户,确保正常开展交易、交割、结算等交易业务。否则会造成交易系统无法自动识别,影响参与交易,由此产生的损失由竞买方自行承担。
3.手续费:本次交易免收双方交易手续费。
未实现交易的竞买方可在2025年7月11日后的工作日内08:00—16:00登录交易系统向交易中心提出出金(退款)申请,交易中心将在5个工作日内经审核后退还其申请出金的交易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未主动申请出金的视为保留交易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在交易中心,可用于参加下期交易或支付货款,不作出金处理(利息归交易中心所有)。交易中心对其暂存交易中心账户的资金按指令代收、代付、代管。竞买方提出出金(退款)申请的,交易中心无息退还。
5.就本次交易,委托方没有向交易中心预交保证金。若由于委托方存在违约行为造成竞得方损失的,由竞得方自行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粮食竞价交易购销合同》的约定向委托方追索违约金及其他损失,违约金按竞得方预交的保证金同等金额及比例计算(如:竞得方须预交保证金120元/吨,其中交易保证金20元/吨和履约保证金100元/吨,则委托方违约时按同等金额及比例支付违约金)。交易中心不负责、不参与与违约金扣划、支付有关的任何事宜。
五、电子交易的标的物规定:
1.标的品质:交易中心对本次电子交易标的物的质量不承担任何责任,标的物数量以实际出库数量为准。竞买方参与电子交易前,应在看样期间内亲自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全部情况。竞买方一旦参与竞买报价,则视同认可交易清单品种、质量与库存物品相符。交易成交后,竞得方不得以不了解或不完全了解标的物为由不确认该项交易。若违约,交易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回。
2.规格形态:交易成交价格为委托方承储库车板交货价,标的物规格为散装的,出库时不含包装及其他费用。
3.出库费用:本次竞价交易散粮车板交货,成交客户须均衡安排出库;货款实行“先款后货”原则,在出库期内按到款进度发货。如需包装出库,包括灌包、封口、口绳、装车等费用按30元/吨(不含包装物,包装物由竞得方自理)的标准计算,所产生费用由竞买方支付给承储库。
4.安全责任:为明确安全责任,原则上由承储库负责装卸作业。
六、其他重要事项
1.请委托方及竞买方在交易前务必登陆网站(www. gxcbljt.com))下载或到交易中心索取《国家粮食广西交易中心电子竞价交易规则(试行)》《国家粮食广西交易中心储备粮销售电子交易须知》《交易授权书》《粮食竞价交易购销合同》(样本)并了解相关内容。成交即视为认可上述所有合同及规则文件条款。
2.委托方及竞买方可通过登录网站(www. gxcbljt.com))查询本次交易标的物清单、交易须知及相关资料或直接到交易中心领取。
3.竞得方保证按照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使用、流转本合同项下采购货物,且不得将该批货物流转或用作中央和各级地方政府储备粮食,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和政策责任全部由竞得方自行承担。
七、联系方式
电话:0771-5618788、5605025(业务)、0771-5605051 (财务)
八、附件
附件:20250711期中储粮桂林公司(广西)储备粮销售电子竞价交易清单(周五).pdf
中央储备粮桂林直属库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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