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安路(长岗大道-长庆路)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所属地区:广西南宁市
发布日期:2025-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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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广西 南宁市 |
采购单位 |
南宁华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城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名称 |
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安路(长岗大道-长庆路)工程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 中标单位 |
广西中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 联系方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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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标候选人公示 |
项目名称 | 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安路(长岗大道-长庆路)工程 | 招标项目编号 | E4501002816024021001001 | 招标人 | 南宁华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建设单位 | 南宁华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代建单位(如有)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城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本项目为新建道路,起点里程K0+448.207,终点里程K0+978.152,道路建设长度约529.945米,路幅宽度 25 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行车速度 40km/h。主要建设内容包含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 | 开标时间 | 2025年04月24日 | 开标地点 | 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7开标室(工程类)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年4月25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5年4月29日 | 预中标人 | 广西中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联合体 | 牵头人:/ | 成员单位:/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中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投标总价 | ***.7300元 | 工期 | 247 | 质量等级 | 达到市优工程标准(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质量要求,质量标准:合格) | 项目经理 | 张永环(注册编号:桂245141548559;身份证号:4503**********0014)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黄义庭(身份证号:4521**********2716) 张羽君(身份证号:5002**********2988) 董雅婷(身份证号:4524**********1928)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业绩:/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桂林建昌建设有限公司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投标总价 | 15990197.3100元 | 工期 | 247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响应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达到市优工程标准) | 项目经理 | 覃艳龙(注册编号:桂245141546279;身份证号:4522**********254X)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杨鹏(身份证号:4304**********0032)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业绩:/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众泰建设工程发展有限公司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投标总价 | 15988919.2000元 | 工期 | 247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响应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5.1质量要求:达到市优工程标准) | 项目经理 | 朱丽明(注册编号:桂245141550752;身份证号:4521**********0041)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蓝凤梅(身份证号:4522**********5526)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业绩:/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 | 公示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http://ggzy.jgswj.gxzf.gov.cn/nnggzy/)网站(公告发布媒介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介) 发布。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投诉受理部门 | 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1-6336807 | |
一式5份。其中:招标人2份、招标代理单位1份、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1份、交易中心1份。 | 备注:1、以上身份证号在公示时应隐藏中间部分数字。 | 2. 中标候选人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招标人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 3. 中标候选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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