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融安县财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融财处〔2025〕2号)
【招标信用】融安县财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融财处〔2025〕2号):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广西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广西 柳州市 | 采购单位 | |
| 招标代理机构 | 柳州市集中采购中心 | 项目名称 | 2024年度柳州市鹿寨县、柳城县、柳江区、融水县、融安县预算单位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101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 融安县大志汽车修理厂 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 相关当事人
1、当事人:刘涌
2、地址:融安县长安镇和寨村上面寨屯209国道旁
二、 基本情况
2024年11月12日,当事人在参加柳州市集中采购中心组织的“2024年度柳州市鹿寨县、柳城县、柳江区、融水县、融安县预算单位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LZZC2024-K3-220196-LZSZ)”标项五(预算总金额0元)的采购活动中,获取了框架协议入围供应商资格。本机关在调查中发现当事人在投标时提供的《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招标文件要求的“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材料存在与实际不符的情形。
经依法调查查明,当事人投标时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存在未缴纳社保的情况,以及招标文件要求的“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当事人提供的材料存在不符合要求的情形。因此,本机关认为,当事人存在涉嫌提供虚假材料的情况。
三、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行政裁量权实施办法及行政裁量权基准的通知》(桂财规〔2023〕5号)
四、 处罚结果
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
五、 处罚日期: 2025年04月11日
六、 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融安县财政局
2、联系人:***
3、联系电话:***
一、 相关当事人
1、当事人:刘涌
2、地址:融安县长安镇和寨村上面寨屯209国道旁
二、 基本情况
2024年11月12日,当事人在参加柳州市集中采购中心组织的“2024年度柳州市鹿寨县、柳城县、柳江区、融水县、融安县预算单位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LZZC2024-K3-220196-LZSZ)”标项五(预算总金额0元)的采购活动中,获取了框架协议入围供应商资格。本机关在调查中发现当事人在投标时提供的《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招标文件要求的“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材料存在与实际不符的情形。
经依法调查查明,当事人投标时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存在未缴纳社保的情况,以及招标文件要求的“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当事人提供的材料存在不符合要求的情形。因此,本机关认为,当事人存在涉嫌提供虚假材料的情况。
三、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行政裁量权实施办法及行政裁量权基准的通知》(桂财规〔2023〕5号)
四、 处罚结果
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
五、 处罚日期: 2025年04月11日
六、 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融安县财政局
2、联系人:***
3、联系电话:***
剑鱼标讯广西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